看!这位衣着整洁,白嫩的小脸,嘴唇嘟嘟脸上时常挂着微笑,他就是我的好朋友——小洪。
小洪是一个很开朗的人,很少会发脾气,可有一次我却把他惹生气了。
那是一个中午,热气在空气里不停的滚动。我和小洪早已提前约定好了,在吹哨后我就去找他,我们一同去教室。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我要去找他时,生活老师突然找到我,希望我能帮个忙,所以我失约了,没能遵守我们之间的约定。
等我急忙回到教室时,小洪早已在他的位置上,安静的、没有一丝愤怒的坐着,当我还暗自庆幸时,目光相接的一瞬间,他却露出了无比愤怒的表情。我急切地走过去跟他解释,他听了我对他说的话,想了一会儿,便说:“那既然是这样,我就原谅你吧。”他的脸上又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我和小洪每次吃完晚饭,我们都会一同回到寝室。我们坐在彼此的对面,互诉这一天的喜怒哀乐,让对方,听听自己的想法。我们偶尔还会谈论生活上遇到的事情以及娱乐事件,这样我们两个也会变得轻快许多。
我们学校每周三都会进行第二堂选修课,我和小洪因为各自不同爱好,报了不同的课程。
因为我报的第二堂课授课内容较多,所以小洪每次都会比我早些下课,这时小洪总会在我上课的教室外等我,直到我下课,下课后看到他,他总是会朝我微微一笑。
小洪让我感受到了一个朋友带给我的温暖,他善解人意、乐于交谈、有耐心,我佩服他那种待人真诚的心,这就是我的好朋友。
在生活当中,有着许许多多令我佩服的人,其中最令我佩服的人就是我那位哥哥,因为哥哥有着比别人棒的本领,而且我哥哥还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少年。
我哥哥16岁,长得很高,皮肤白嫩嫩的。哥哥很聪明,数学非常棒,我不会的题,哥哥一看马上就做出来了。他还参加过高中数学比赛,但哥哥最喜欢的却是“电脑”,可以说是电脑“高手”。他的打字速度非常快,老师经常叫哥哥帮忙查资料等等,使哥哥打字的速度越来越快。这都是哥哥自己学来的,并没有人教他。当老师在操作电脑时,哥哥就在一旁看,回到家里就自己动手试一试。就这样一点一点积累起来,哥哥对电脑里的东西特别的熟悉。一有空,哥哥便会教我怎样操作电脑。妈妈见哥哥对电脑很有兴趣,就买了一本很厚的电脑书给我哥哥假日看。哥哥现在正努力的学电脑制作网页,他曾经和班里的两位同学合作制作网页,代表了学校参加制作网页的比赛,还得了一等奖。
有一次,学校要为灾区捐款,哥毫不犹豫的捐了自己的零花钱100元,他班上的人还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叫“爱心小少年”。还有一次,一个同学的脚踏车坏了,哥哥用自己的脚踏车把他送回家,并且还帮他修脚踏车。你说哥哥是不是一个热心肠的人?
曾经有一位同学的成绩很差,那位同学的妈妈担心他考不上高中,就叫哥哥帮他补习,可哥哥不是像其他同学一样装腔作势,而是真心真意的.在帮他补习,出人意料,那个同学真的考上了高中,同学的妈妈高兴的合不拢嘴,连声称赞哥哥。
我有这么一个乐于助人的哥哥,我的心里常常美滋滋的,因为我为哥哥感到骄傲。
我真的很佩服他,佩服他的数学好,佩服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少年。我深深的尊敬他。
她身上的衣服不贵,亲民价格;因为脚小没有合适的高跟鞋,她的鞋子总是大一寸,却从来不去订做;经济舱里总是可以看到她的身影;捐款会上,当别人接受采访时,她在一旁默默的吃东西。
公众人物背会的辛酸,往往比你想象得多,这样的让我佩服。
一元钱能感动乞丐,一杯水能感动路人,一滴雨能感动小草,一份小小的爱能感动整个世界……然而,在我的记忆里,让我感动的',确实那个追蝴蝶的孩子。
那是一次去乡下玩的时候。天空中点缀着几朵白云,空气是那么清新。然而,这些最终都没能吸引住我,而是他——那个素不相识的孩子。
他穿着一身干净的衣服,坐在轮椅上,眼睛望向远方,那些在田野里玩耍的孩子们,十分向往。他好像是一个残疾人,只有一条腿,他也想要像其他人一样玩耍,可是命运总是爱折磨人,不知是发生了什么事使他失去了一条腿。
别人不去找他玩,他也不去找别人玩,只是留在原地。
突然,他的目光仿佛被什么吸引了,眼神里充满兴奋。原来是一只蝴蝶从他面前飞过,那只蝴蝶跟普通的蝴蝶没有多大差异,但在他眼中,却仿佛是看到了新大陆。而那只蝴蝶仿佛也在说:“来啊,快来抓我啊!”他也拼了命地用轮椅追,但轮椅已经不足以追上蝴蝶了,于是他便跳下轮椅,仿佛他有是一个四肢健全的人了,他用一只脚也足以比一些小孩跑的快了。追上蝴蝶的那一刻整个世界都亮了,世界上没有的伤痛,病痛。他手机抓着的仿佛不是蝴蝶,二十整个世界。在此之后,他装上了假肢,而他也能像其他人一样开心地玩耍了。
这件事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忘记,那一幕像放电影一样,一遍遍浮现在我眼前。生活中并不是只有惊天动地的大事才能震撼人心,有时,一些小事就像一缕缕灿烂的阳光,温暖着每一个人。
后来,过了很久,他那90度的深鞠躬,总会在我脑海中浮现,他教会了我如何做人。
他有一双让女生都十分羡慕的眼睛,像流水般清澈,那柳叶眉就像是画上去的一样,工整而细致,嘴巴总挂着一副让人愉悦的微笑,整洁的衣着,更是让人过目不忘,他身上散发着一种读书人的气质,他是我小学时的同桌,我喜欢叫他锋哥。
他成绩好得让人不可思议,不管哪一科,都是第一,并且和第二名差了好几十分。但他身上最吸引人的,还是他那九十度的深鞠躬。
他不论见到哪位老师,不管认不认识,都会停下脚步,鞠躬说声“老师好”,见到学生家长、校外来的
有一次,我们放学回家,一个阿姨拎着一大袋零食,可能是来找住宿的儿子吧。一不小心,他撞到了那个阿姨,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阿姨就破口大骂:“神经病啊,看没看路啊,现在的学生都这么没礼貌的吗?”这样的话让我听着头皮发麻,我转眼看向他,他身上洒满了牛奶,我扶他起来,很想去跟那个阿姨理论,他一把拉住我对那个阿姨说:“阿姨对不起。”紧接着又是一个90度的鞠躬,这一次,我真的对他心生佩服。
能和他成为同学,我感到骄傲,感到自豪,他的教养,让我发自内心的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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