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用尽一生也忘不了;有些情,等待一生也得不到。那古老的手艺,终将被人拾起;而你的背影,牵动我的心灵。爷爷留在咸菜上的手掌余温似乎仍在心头,从未走远。
记忆中的爷爷对腌菜情有独钟。家中也算富裕,望着爷爷那因为腌菜而苍老的手,家人都有些不忍。他常说:“老一代人的手艺是不能走远的,我精通的没几个,就把腌菜这本事传承下来吧!”皱纹深深的嵌在他的笑颜,那浑浊的眼睛里,蕴含着令人敬佩的宁静。我曾看过爷爷腌菜,所记之处不是很多,只是记得需要在菜上反复摩,擦撒一把盐,使菜的清香淡去,留下咸味。爷爷的手掌在菜上搓揉似乎要为它洗去世俗尘埃,我第一次发现爷爷瘦长的手竟有这么大的力道,更是第一次发现爷爷有如此专注的神情。他一改往日的云淡风轻,眉头紧锁,甚至因为用力而泌出了一层细汗。取盐的时候,他转头看见了不远处的我,便用眼神示意我过来。我不愿动弹,便摆了摆手。他似乎有些遗憾:“没事儿,以后再学也行,只不过老手艺不能走远,明白吗?”他似乎有些严肃。我信誓旦旦的保证:“爷爷你就放心吧,有我在,不会让这手艺丢下的。”他的神情放松了些,转身继续搓揉。一瞬间,我望着他的背影,是那样的专注与深情,似乎要将手掌的余温传递到那菜里。他的嘴角有一丝浅笑,皱纹便显露出来。这经过岁月洗礼的皱纹是那么的苍老,却又是那么的动人。他那个背影从此就镶嵌在我的脑中,忘不掉了。而那手掌上的余温在我心头,走不了了。
那时春光正好,似有若无的阳光的剪影打在他的脸上,给人一种震撼;如今乍暖还寒,冷风吹打在脸上,我闭上双眼,那从未走远的爷爷手掌的余温,温暖了我的心灵。
有些人不会走远,有些情萦绕心间。那古老的手艺,那碧绿叶子上的余温,那高大而沉重的背影,那不把钟爱抛弃的爷爷……他们都在我心田,怎么会走远?它们温暖了我的春天,就算拼尽全力,我也一定让他们,不曾走远。
院中有树,树上开花,花下饮茶。
一个简朴的茶杯,盛着浅绿的茶水。我品了一口,微苦的味道,蔓延至舌根,即使有那淡淡的清香,也无法掩盖那苦味。我终是抵不住了,吐了吐舌头“真苦呀。”
“怎么像个小老头样,喝什么茶呀。”未见其人,父亲就用他洪亮的声音打破了宁静的氛围,我微皱了眉,不动声色地转过身去,只感觉什么东西在身旁的桌子上,扭头一看,是一个篮子,篮子里堆满了橘子,橘子边缘微微泛青,一个个胖乎乎圆滚滚的可爱极了。
“来,吃个橘子吧,喝什么茶呀,苦。”他手里拿着一个橘子,欣喜的看着我。我并没有理会他,只是紧握着茶杯,眼前又浮现出不久前与父亲沉默对峙的画面。他似乎觉察到我的沉默,眼中的欣喜黯淡了,他拿着橘子的手,垂了下来。见我依旧没有动作,只得将橘子放回篮子。
身后传来了一声似有似无的叹息声。果香随风飘来,我也只能吞口水,却不好意思拿。“吃一个吧。”父亲再次将橘子递给我,我惊讶的下意识接过。看了看父亲,见他僵硬的嘴角勾起一个别扭的微笑,我剥开橘子,汁水溅到我的鼻尖,我使劲地嗅了嗅,立即剥了一瓣塞入口中。橘子的香甜占据了我的心。
父亲见我吃得着急的模样,不经意间笑了笑。和我谈起了不久前我们的对峙“这次没考好,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下次你要尽力才行,你也别有太大压力。”我看到他的眼睛,那里映着我的样子,充满关怀。
我剥了一瓣橘子递到他嘴边,他似乎有些惊讶,片刻他张开嘴,我把橘子塞进他嘴里,看他吃得面带笑意,我只觉橘子愈发甜了。“怎么样,橘子甜吧,这是我特意摘的,知道你一定喜欢,多吃点。”原来父亲整个上午不在,就是在摘橘子给我,而我却生了他一上午的气。
再次端起茶杯,轻品一口,橘子的甜盖过了茶水的苦涩。树枝倒映在渐渐清浅的茶水中,斑驳了水面。
暮色四合,茶香不再,只有香甜的橘子味道依旧,一如它,扑鼻的香气。原来,父亲给我的温暖与关怀从未减少。
父爱从未走远。
流年在指缝间划过,记忆在蜕变中沉浮,不论何时何地,阅读常常萦绕在我的脑海,从未走远。
每次阅读,仿佛叫醒了一个灵魂,与智者对话之间,叹尽人生百态。阅读《假如给三天光明》,我领略了海伦·凯勒不屈向上的意志;阅读《小王子》我迷恋于小王子内心的纯真美好,学会珍惜善与美、纯与真;阅读《傲慢与偏见》,我看出了人性的缺漏和不足。阅读如一座天平,衡量人性善恶美丑;阅读如一面明镜,影射世间悲欢离合;阅读如一汪春水,淘尽文化沧桑巨变。
阅读,与我轻喃人生,从未走远。
阅读是一种享受,于字里行间暂弃心中烦恼,且忘凡世喧嚣,自创一方净土,独憩一隅桃源。走过书中世界,观李太白“欲渡黄河冰寒川,将登太行雪满山”的失意与无奈,叹林黛玉“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惆怅,倾听辛弃疾“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雷弦惊”的一番豪情,吟咏李清照“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的惆怅,走过诗词的万般风情,在诗人建功立业的豪情里沉醉,在诗客天人两隔的哀愁里心碎。
阅读,让我梦回千古,时刻伴随我,它从未走远。
生活中常有“愁云惨淡万里疑”的窘境,却无法阻挡书中的馨香。每当心情忧郁时,我便捧一缕书香,寻求心灵的慰藉。陶渊明采菊东篱的适然,让我平心静气;文天祥为国捐躯的正气,让我无惧凶险;苏东坡承天寺夜游的达观,让我重振信心。在书中收获点点感动,拔云见日后,终让阳光洒遍全身。书中的故事给了我启迪和披荆斩棘的力量。一星陨落,暗淡不了灿烂的星空;一花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风雨何惧?一蓑烟雨任平生。
阅读,给我插上一双翅膀,带我乘风破浪,它从未走远。
历史因阅读而厚重,生活因阅读而精彩,阅读在我们身边,从未走远。让阅读永远与我们的人生相伴!
前方布满不可预测的危险,我依然勇敢地大步向前,那光明从未走远。
夜,是空洞的黑。今晚没有月亮,只有几滴星星还驻守着天空。路旁只有几株孤单的小树,在冷风中摇摇摆摆。此刻,在这样寂寞的黑色中,只有我一个人孤独的前行。“呼呼”冷风吹来,带过一声声震厉的风声,我原本提着的心,又剧烈地震颤了几下,似乎要蹦出胸腔。我时刻都提防着周围的风吹草动,一点点声响都被我放大了无数倍。偏偏此刻,我又想起曾经听到的关于这世界的丑恶一面。比如,小孩子独自走在街上,被“黑车”掳走。卖到深山里,或者割去身上的某一器官,被卖给黑市。种种事例,更加重了我心中的恐惧。
突然,一辆车停在我身旁。车窗里探出一个中年男人的头。他带着一副金属框眼镜,方脸平头。看上去很斯文,但平时积累的经验告诉我,越是打扮得仪表堂堂,一派斯文的人,内心就越肮脏丑恶。中年人问我“小姑娘,要不要我送你回家?”我心里警钟大作,赶紧摇头,一转身就疯狂地向前冲刺,我能听见风从我身边逃走的“嗡嗡”声。跑了很久,我才停下,手心已经被冷汗浸没。我又继续向前走,但这一次似乎有些不一样,周围的景物都被照得明亮。不论我急走还是慢走,身后的光一直跟着我。我看向身后橘黄色的强光十分刺目,我还是认出了这是刚才的那辆车。
黑色的车不紧不慢地跟着我,明白那位司机的好意后,我也不再逃走。橘黄色是一种温暖的颜色,而此时橘黄色的车灯把我心中的恐惧连根拔起,温暖的颜色向温度正好的热水,流淌在心上。我走到有路灯的地方后,那辆车才离开。
我多想再遇见那晚的中年司机,向他说出我一直搁浅在心里的感谢。无论今后我要走多远,前方有多黑暗,我都会勇敢前进。
因为身后有爱。因为善良,从未走远!
所以,被大家推荐了很久的魔道我也是今年年初才接触到。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在此表白魔道/天官/渣反。尤其是魔道和天官的人物,宿命感真的是棒到没话说。
这两天花怜的车难产得厉害,跑去读了很多原耽。最近读的所有作品里,最喜欢的是谦少的《从未忘记》。《明恋》也是这位太太写的,可是我不喜欢,太苦了……涂遥也好,肖林也好,赵黎也好,都让我觉得苦。对于齐楚,我只能说:路是自己选的,苦果也请自己吞下。
话题回归《从未忘记》,我为什么喜欢这篇呢?
很简单,因为它够甜。基本上可以算是个童话故事一样的结局。
我没在作者的淘宝店铺里找到实体书,也就无缘知道后续。至少到网上的部分完结为止,这真是一个很甜的故事。
叶岚和许辰,可以让我记起一些开心的`事:暗恋一个人的感觉,被回应的喜悦,小心翼翼的触碰,点点滴滴,都是甜的。
这两位虽然都各自纠结过,说到底都是幸运的。世界这么大,能在很小的时候就遇到携手一生的人、兜兜转转又能回到对方身边,太幸运了。
虽然它离开我已有三年之久,但是它早已深深地埋在了我的内心深处。
初见时那一份快乐,我到现在仍然记得格外清晰。
“汪汪,汪!”那小狗的皮毛并不花哨,是最鲜明的对比——黑与白。它竟然叫丢丢,这名字也太随便了。我天生对狗有些怕,不敢去摸它那柔柔的皮毛,也不敢蹲下好好看它,好像它是美杜莎,一看就被石化。
姑姑家的客厅在楼上,我上了楼,心想能躲过它。然而我越躲它,它越叫得欢,小尾巴拼命的向上摇,我飞快的上了楼,如风般快速的上了楼,它紧随我身后的“风”,也跟上了楼,“砰”我使劲的把门关上,丢丢安静下来,乖乖的坐到了门外,那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感情,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心软了,也许它只是想和我一起玩。
我鼓起勇气,出了门,慢慢地蹲下去,伸出手去摸它,它的眼中流露出欣喜,前掌离开了地面,扶着我,伸出舌头舔我。
我开心,因为我认识了一只热情好客的小伙伴。认识了这只小狗之后,每一次去姑姑家都不孤独,和它玩球,找东西,只要能玩的我都和它一起玩过。殊不知,三年后,这只能成为永远的回忆。
知道了和丢丢一起玩有多么欢乐,我天天盼着去姑姑家,两个月后,我又来到了姑姑家,但这次迎接我的却是无尽的失落和悲伤。
再到姑姑家时,熟悉的汪汪声和欢快的身影并未出现。姑姑家的小院不算太大,但有许多丢丢可以藏身的小角落。我相信,它一定是藏到了某一个小角落里去了,而我找了一个多小时也未能找到,当我问起丢丢,姑姑的回答却是丢丢被送人了。
虽然已经过去三年了,但我仍然能想起丢丢,在我心中它从未走远,只是走到了我的心里,有一些事与物,只要你坚信它的存在,那它一定会存在,会在心里永远生活下去。
亲爱的丢丢,愿你新主人那里一切安好!
突然的,很想去看看外公。
起因不特别,仅是妈妈不经意的感慨:“爸爸真的老了,腿越来越差,宝宝学骑车的时候,他还能扶着后座跑两步呢……”
想念,有了氛围便一发不可收拾,我心里软软的一动:算起来也有一个多月没见到外公了。
孩提时,同外公外婆住,最黏外公,不为什么,只因为每次我偷吃了藏起来的糖,被外婆发现后,外公总是佯装无奈地护着我:“小孩子吃就让她吃吧!”说着,朝身后的我眨眨眼,那份溢满心底的欢喜,是上百颗糖都顶不上的。
在歪脖子树的荫庇下听故事,在旧藤椅上说悄悄话,打整整一下午的羽毛球……忆起这些细碎的片段,尘封已久的日子,都变得旖旎生动起来。后来的后来,就是回了城西上学,从外公家打来的电话,我只是鲜少地回应,让那些真挚的关心扑了个空,找不到归宿,最终迷茫在老座机的忙音里。
我忙着学习,忙着自己所谓的生活,与城东的老屋,与老屋里的人似乎越走越远。
再忙,终究要回来的。歪脖子树,屋后的井,门前的老狗和挂羽毛球拍的钉子,一切都没变,可一切又都变了。我长大了,不愿将心中的想法诉于他人,他老了,腰板渐渐弯下去,带着上了年纪的老人应有的毛病,也不能再陪我打羽毛球,还假装输给我。
秋风无情,一下一下地,扯着歪脖子树为数不多的叶,单薄的叶儿双双落下,在一阵阵呼啸的风中紧紧靠在一起。却倏的选择了分别,流落到天涯海角的地方,渐行渐远。
“孙女快来!看看你小时候!”外婆在屋里惊喜地叫,急急忙忙地奔出来,手拿一本厚厚的相簿,后边,追着满脸无奈的外公,“你外公也在,笑的时候脸上全是皱纹。”照片上,我坐在屋前,神气活现地叉着腰,身后站着外公,笑着,神色很欣慰。
“你看这张,你5岁的时候拍的……”外公愣了半响,才开口,笨拙地翻着相册。我抬头,望向外公,暖暖一笑。
那一刻,春暖花开。
我霎时明白,我与外公,两颗简单的心,从未走远。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