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二三自然段

作文一二三自然段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4-01-04 18:08:33
作文一二三自然段

作文一二三自然段【一】

第一次知道王其人的是在足球场,他不踢球,在旁边观看,结果很不幸,一记臭脚正中一个小女孩,她是王的妹妹,只见一个男生上去抱住妹妹,就哭开了!还怒目而视我们这班臭脚,他就是王,当时我还不认识他。

上中学后,我们都在五班,慢慢认识并熟悉起来。王同学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有文化教养,所以他自小受到良好的呵护,有些娇气,也许他年龄小点有关,虽然个子很高,所以经常看到有些怪里怪气的现象:挺长的一个人还尽办孩子气的事,有次班级组织到烈士公园划船,可能打水仗打恼了,具体谁和谁早闹不清楚,只有那张合影,还纪录了几个生气的模样。当然,他的心地其实是非常善良的,性格也很率直,没什么那些花花肠子。

后来进入高考复习,我们没在一个班,虽有时在课余见着聊几句,但已来往少了,然后我上大学,他搬家到郑州,就断了来往。直到86年,我到科大参加一个培训班,在路上突然遇到他,原来他考上了研究生,我们彼此留下了联系地址。90年左右,一天中午,他突然来到我家,当时在洛阳。他是到洛阳开会,趁中午休会的时间来看看老同学,我们挺高兴,坐在家里聊聊分别后的各自情形,他大发感慨,说了一句我至今难忘的话:“高考真把我给考伤心了,连续三年,一年不如一年啊!”,我甚至一直记得他说这话的表情,装出一脸罕见的沧桑。我也回应道:“你现在不是很好吗?比我强”,那时研究生还算是熊猫,高学历人才。当时我留他吃晚饭被他推辞了,他说下午还要开会,等以后吧。没想到,这竟是永别!

前段时间听说王同学不在了的消息,顿感人生无常,非常后悔当时为什么不强留他吃顿饭呢?相与一场,连场酒都没喝过,我只有梦呓般地念叨着。

作文一二三自然段【二】

我有一个闺蜜,她叫鱼儿,我总是怀疑她是不是树林里哪个妖魔鬼怪成的精,既没有淑女的风范,又没有女将军的威武霸气,反倒精灵古怪的,叫人越看越喜爱。

有一次,他和我在一处

还有一次,我们俩一起上学,因为人流拥挤,导致她没有看见我,以为我走丢了。那时还是一个我俩都认识的同学匆匆忙忙的跑过来,张口就说:“你怎么在这儿啊?鱼儿找你都找疯了!她现在见人就问见没见过你,说你路痴肯定找不到路了,现在不少的人都满学校的找你呢!你快去找她,她就在校门口那棵老树旁边呢!”听了这话,我吓得转身就往校门口跑。果不其然,一个小小的人儿正在老树旁边急的直跳脚,我紧忙冲过去,一下拥住了她。那一刻她抱我抱得特别紧,好像我是她失而复得的珍宝一样。后来我在一旁安慰了她好一会儿,又再三保证以后一定牢牢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就算人潮再拥挤也绝不放开。这下她才终于放下了心,而从那以后的每一天她都会紧紧跟在我的身旁,俨然成了我的小保镖。

这就是我的闺蜜,她叫鱼儿,人也像条小鱼儿一样可爱而活泼,虽然她总是会做出一些啼笑皆非的事情来,可我知道我是她独一无二的“丁”。

作文一二三自然段【三】

啊,可算换前桌啦!我刚要磕头感谢阳光分座,可接替前桌位置的竟是戴着绿油油眼镜、瘦得像个穷到吃不起饭的“阿富汗难民”的他!

相处仅一天,他就开始嘴欠。那天我和同桌用语言“打”了一架,我赢了。结果刚吵完他就回头说:“老陈你也太不仗义了,竟然欺负一只昆虫……”我倒没说什么,可把我同桌惹火了,她虽打不过我,但对付他还是绰绰有余的。他见势不妙,又开始耍嘴皮子:“哎呀妈呀!我这个‘玉树临风’可挡不住你这个‘树大招风’啊!你放了我吧……”他天生一张瘦削的脸,这时更是缩到了极致,像一个风***核桃皮。

还有某天下课,我和他赌谁先到草坪——他当然跑不过我。结果就在我遥遥领先时,他却说我跑错方向了,应该在厕所门口集合。结果我还真信了,等我回头一看,他却站在草坪正中对我哈哈大笑。我火了,飞奔到他面前:“你敢骗我!不知道我是二尺长的吹火筒——只有一个心眼吗?”他转身就溜,结果在我的手离他的后背还有不到一公分的时候,他又来了个急转弯,我没防备,急收脚时又踩到了自己的鞋带,结果就是我摔了个“饿虎扑食”,他却乐得快昏过去了。

他是不是很招人烦?别急,接着往下看。

上个月开了运动会,我报了个800米的项目。为了让我班摆脱“老末”,我几乎连呼吸的力气都用尽了,根本无力走回来。他跑过来:“起来,我扛你回去,要不然在跑道上待时间太长了会挨骂的!”我挣扎着起身,在他的帮助下踉踉跄跄地回到了班里。可“祸不单行”,我班的位置又要紧急转移。他二话没说,提起我俩的两把椅子开始搬运了。我坐稳后,他又递过来一瓶亮亮的纯净水,“可以呀,第二呢!”

“嗯,必须的!”我顾不得肺部火烧火燎地疼,强颜欢笑答道。

现在,我们还是前后桌,一天天在一块“不务正业”,但我似乎在不知不觉中,离不开他了。

作文一二三自然段【四】

近两年来,我的同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频繁地被更换着,他们中的很多人,我都已经淡忘了,只有一位,令我记忆深刻,她叫张星华。

她长得很黑,乱蓬蓬的刘海下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时常戴着一副假眼镜,装出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一张得理不饶人的大嘴巴,可真是能说会道!

她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吃零食!一周七天,五天上学,她没有一天不带零食,在她长期的误导下,我也养成了这个坏习惯。我在吃货界可只是个“萌新”啊!但自从有了这个同桌“老司机”一切都改变了。有一次,我带了一包“香辣小鱼”,耐不住馋的我在课堂上打开了包装,一阵香辣味扑鼻而来。我怕这味道会惊动老师,一时又不知道该藏到哪里,巧中又巧,老师向我走来,我吓得手忙脚乱。这时,我的同桌急中生智,将这包“小鱼”夹在我的作文本中,连忙用手扑扇着,想赶走这气味,老师顿了顿脚步,又回到了讲台上,真是“虎口逃生”啊!只是,我辛苦写的作文可遭了殃!下课了,同桌向我伸了伸手,说:“我可‘救’了你一条命啊,把你的‘小鱼’分给我吧!不然,我就告发老师!”我大笑着说:“你自己不也带零食了吗?”“你想好退路了吗?别废话,给我吃一条总可以了吧。”我只好拿出了一条我心爱的“小鱼”给了她。她可真是一个“吃货”啊!

她还特别喜欢踢足球。我俩在一个辅导班学习,每晚7点半左右,我和她一起写完家庭作业,就去楼下的广场上踢足球,她每次都是我们队的守门员。那天,我们又去踢球了,踢了一会儿,对方获得了一次点球的机会,他们的前锋,一计猛球,没有打门,竟然踢到了张星华的肩膀上。她疼得龇牙咧嘴,等到要发门球时,她依然精神抖擞地将球传给了我。我信心十足地配合队员踢着球,经过我们队员的不懈努力,终于踢赢了这场比赛。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十足的“吃货”兼“足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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