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我国古代几千年封建统治时期,“言禁”、“报禁”等社会现象几乎贯穿整个历史。封建社会体制下人们的思想被压制,言论自由权也从未得到声张。直到近代,封建制度的彻底瓦解,西方自由民主思想迅速传播,才将人们对于言论自由的渴望正式唤醒。自新中国成立后,法制建设全面展开,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本书是著名的精神分析现代学派的卡伦霍妮的作品。精神分析疗法,作为治疗神经症的一个重要方法,从弗洛伊德开创以来,已经取得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精神分析是否必须由专业的心理治疗师完成?在某些客观条件如费用和地点等不允许的情况下,神经症患者是否可以按照精神分析的相同的方法与途径来解决自我心理障碍问题?
本书就是针对这个问题作出回答。用卡伦霍妮的原话就是,本书关心的问题是:一个人能否走的更远?
卡伦霍妮开篇明义到,精神分析的完成是由分析师和病人相互配合完成的,病人的配合程度越高,精神分析的完成效率越高,解决问题的可能性越大。她非常形象比喻道,解决心理问题犹如翻越大山,精神分析师起到只是向导作用,向病人指出最佳路线,翻越大山本身必须由病人亲力完成,病人在这个过程中建设性贡献的多少,决定了治疗过程的长度和结果。
同时卡伦霍妮指出,许多神经症病人在精神治疗师的指导下,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但是在分析师退出一段时间之后却能恢复。主要原因是,先前的工作已经可以让病人做出准确的自我观察。但病人习惯将分析师的建议认定是一种外来干扰,病人更倾向于自我的发现,分析师的建议出现了滞后效应。此外,生活本身就是最好的治疗师,很多道理也是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彻底明白。
自我分析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并不如很多畅销书所说的那么容易。自我分析与专业的精神分析一样,都面对着相同的困难,即病人对于解决问题的激励,是否能够克服分析过程中产生的“阻抗”。
无论精神分析还是自我分析的过程,都是是一个不断的洞察和发现自己的过程,每一个洞察都是痛苦的。因为它是打破原来的心理平衡,而平衡带来了幻觉与安全感。
因此,自我分析有可能是一个危险的过程,但是卡伦霍妮指出“如果一个人有充足的勇气去发现那些令人不快的自我真相,我们有理由相信,她强壮到足以走出困境”,因此,自我分析在可能的范围内,不大可能产生实质损坏的危险。
同时自我分析给人带来的是内在力量的增加和以及自信心的增长。在人通过自我分析成功解决个人内心的冲突的时候,这种成就带来的是一种有理有据的.自豪,面对困境时,有坚实基础的自信。自我分析不仅理论可行,而且对于个人是确实可行的,读书笔记但是自我分析并不适合严重的神经症或者完全没有人指导的情况,严重的神经症必须到专业的分析师处治疗。本书最值得阅读的内容是,卡伦霍妮介绍自我分析的步骤。她以神经症人格结构作为理论基础,解释神经症的产生原因,以及专业的精神分析和自我分析解决问题所需的过程以及遇到的问题和相关解决方法。
她详细记录描述了她的一个病人叫克莱尔的通过自我分析克服自己的病态性依赖症的过程。这个案例对于每一个想解决自我问题的人都可以参考和借鉴操作。
最后卡伦霍妮在书的结尾提到,并不存在完整的自我分析,因为完成自我分析的想法是“狂妄”的,人生的过程本身就是挣扎和奋斗,不断的发展和成长,分析只是有助于这个过程的一种方式。人生中取得积极的成就时重要的,但是奋斗本身也有固有的价值。这一点上她的观点倾向于存在主义哲学。
亲爱的妈妈:
您好!
过了年,我已经11岁了,从一个调皮的小孩儿到一个文静的小少女,而您,开始踏上了中年的道路。您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头上的.白发不停的长着,记忆力也不如从前了,经常拿了这个,忘了那个……这些都是为了我。从我开始上小学的时候,您就已经帮我找好了小学,当我加入崇文这个文明而又美丽的大家庭时,又是您,在帮我打听将来的事情,让我受到最好的教育。我的数学成绩不好,您就给我找最好的老师补习;我已有不会做的题目,总是您第一个做在我身边,细心地教我;当我考试没考好时,总是您帮助我一起分析错题,把不会的题目弄懂。
在生活中,您更是那样无微不至。当我还在熟睡时,您就已经起床,做起了早餐,而且每天的早餐都很丰富,餐后还有漂亮的水果拼盘,晚餐也不例外,几乎一个礼拜也不会有一个重复的菜!在我的穿着上,您也一样认真仔细,春天,您就准备好了夏天的衣裳;夏天,您有理出了秋天的服装;秋天,您有买来了冬天的棉袄。总之,再吃穿上,我一点也不用担心。
生活中,您陪我一起运动、旅游,带我去欣赏祖国的大好河山。春天,您带我去泰国,夏天带我去旅游、爬山,秋天,您带我去香港,冬天,您带我去海南,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妈妈,三八妇女节快到了,我要感谢您这么多年来的养育之恩,祝您节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工作顺利!
敬祝
身体健康!
您的女儿:XX
时间:
[1]林坚逢.微博时代言论自由权利的冲突与协调.法制与社会.2011(9).
[2]方天皓、鲍文强、张泽宇.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法制与社会.2015(8).
[3]孙权.当前我国网络实名制问题及对策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12.
[4]周宁宁.论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及治理.河北大学.2010.
[5]孟庆祥.言论自由权及其限度.北方工业大学.2014.
[6]戴激涛.从“人肉搜索”看隐私权和言论自由的平衡保护.法学.2008(11).
[7]唐秀霞.论我国网络空间中的言论自由权.中国海洋大学.2008.
[8]许竟.论公民言论自由权的保护.长春理工大学.2012.
[9]李默菡.晚清表达自由制度研究.武汉大学.2011.
[10]秦前红、陈道英.网络言论自由法律界限初探.信息网络安全.2006(4).
[11][日]彬原泰雄著.吕昶,等译.宪法的立式――比较宪法学新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12] [美]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海南出版社.1996.
本书是著名的精神分析现代学派的卡伦霍妮的作品。精神分析疗法,作为治疗神经症的一个重要方法,从弗洛伊德开创以来,已经取得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精神分析是否必须由专业的心理治疗师完成?在某些客观条件如费用和地点等不允许的情况下,神经症患者是否可以按照精神分析的相同的方法与途径来解决自我心理障碍问题?
本书就是针对这个问题作出回答。用卡伦霍妮的原话就是,本书关心的问题是:一个人能否走的更远?
卡伦霍妮开篇明义到,精神分析的完成是由分析师和病人相互配合完成的,病人的配合程度越高,精神分析的完成效率越高,解决问题的可能性越大。她非常形象比喻道,解决心理问题犹如翻越大山,精神分析师起到只是向导作用,向病人指出最佳路线,翻越大山本身必须由病人亲力完成,病人在这个过程中建设性贡献的多少,决定了治疗过程的长度和结果。
同时卡伦霍妮指出,许多神经症病人在精神治疗师的指导下,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但是在分析师退出一段时间之后却能恢复。主要原因是,先前的工作已经可以让病人做出准确的自我观察。但病人习惯将分析师的建议认定是一种外来干扰,病人更倾向于自我的发现,分析师的建议出现了滞后效应。此外,生活本身就是最好的治疗师,很多道理也是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彻底明白。
自我分析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并不如很多畅销书所说的那么容易。自我分析与专业的精神分析一样,都面对着相同的困难,即病人对于解决问题的激励,是否能够克服分析过程中产生的“阻抗”。
无论精神分析还是自我分析的过程,都是是一个不断的洞察和发现自己的过程,每一个洞察都是痛苦的。因为它是打破原来的心理平衡,而平衡带来了幻觉与安全感。
因此,自我分析有可能是一个危险的过程,但是卡伦霍妮指出“如果一个人有充足的勇气去发现那些令人不快的自我真相,我们有理由相信,她强壮到足以走出困境”,因此,自我分析在可能的范围内,不大可能产生实质损坏的危险。
同时自我分析给人带来的是内在力量的增加和以及自信心的`增长。在人通过自我分析成功解决个人内心的冲突的时候,这种成就带来的是一种有理有据的自豪,面对困境时,有坚实基础的自信。自我分析不仅理论可行,而且对于个人是确实可行的,读书笔记但是自我分析并不适合严重的神经症或者完全没有人指导的情况,严重的神经症必须到专业的分析师处治疗。本书最值得阅读的内容是,卡伦霍妮介绍自我分析的步骤。她以神经症人格结构作为理论基础,解释神经症的产生原因,以及专业的精神分析和自我分析解决问题所需的过程以及遇到的问题和相关解决方法。
她详细记录描述了她的一个病人叫克莱尔的通过自我分析克服自己的病态性依赖症的过程。这个案例对于每一个想解决自我问题的人都可以参考和借鉴操作。
最后卡伦霍妮在书的结尾提到,并不存在完整的自我分析,因为完成自我分析的想法是“狂妄”的,人生的过程本身就是挣扎和奋斗,不断的发展和成长,分析只是有助于这个过程的一种方式。人生中取得积极的成就时重要的,但是奋斗本身也有固有的价值。这一点上她的观点倾向于存在主义哲学。
(一)网络暴力的概念
人们正享受着互联网带来的无限便利,同时也经历着互联网高度发达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网络暴力”的蔓延。网络暴力造成的危害极大,所侵害的法律实体也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法律保护的私人利益”。本文主要讨论的网络暴力主要围绕公民私人利益展开,即指“基于互联网,部分网民针对互联网上发布的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事件,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言论,损害当事人人格尊严,侵犯其名誉权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信息,侵犯其隐私权以及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侵扰,侵犯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
(二)网络暴力的现实危害
网络暴力是与公共利益相对立的,而网络暴力行为已经冲击了或碰触着法律的底线。与现实中的传统暴力方式相相比较,网络暴力具有自己典型的特征,即网络暴力是虚拟的,但其所带来的伤害是真实的,并且这种伤害所造成的后果远比传统暴力要严重得多。
1.网络暴力可能会助长现实暴力:
网络空间虽然是一个虚拟空间,但其影响力并不仅仅止步与虚拟空间。部分网民在网络中无所顾忌的表达自己的想法,甚至利用网络超越时空的便捷性对其他个体进行无中生有的指责与谩骂。久而久之,这种行为也会带到现实生活中,“网络暴力”也可能转化成现实暴力。
2.威胁法治秩序,践踏现实社会法律:
网络的虚拟空间是一个所谓的“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并不了解,似乎每个人都可以任意发表自己的看法,而不用被追究责任。没有了现实生活中各种规则的限制,人们的言论也容易失去理智,甚至会触犯现实法律。这样的行为会扰乱虚实社会秩序,践踏现实社会法律。
3. 挑战公民道德底线:
道德是人与人之间约定俗成的衡量行为正当性的意识形态。网络虚拟空间的存在,使得人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表达自由。这种自由之下很容易出现权利的滥用,权利的滥用的背后往往伴随着公民道德的缺失。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网络暴力”不单单是言论自由权的滥用,一般情况下,还涉及对他人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侵犯。其造成的影响不仅严重影响受害者的心理健康,还会危害其正常的现实生活。
5.引发社会群体漠视:
在心理学中存在着一种称作“责任分散效应”的心理现象。
在不同的场合,人们的援助行为是不同的。当一个人遇到紧急情况时,如果只有他一个人能提供帮助,他会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对受难者给予帮助。但如果有许多人在场的话,帮助求助者的责任就由大家来分担,造成责任分散,造成“集体冷漠”的局面。
网络虚拟社会也正是这样,当人们针对某个网民或网络事件集体展开负面言行时,往往会忽略其个体不良言论应负的责任。导致群体性的冷漠。 五、区分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暴力”
孟德斯坞曾经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每个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言论自由也并不是指的'绝对意义上的自由,而是相对自由,即“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不能侵犯他人的利益”。“网络暴力” 属于权利的滥用,因为它超越了言论自由权的应有范围,在外观上虽是言论自由权权利的行使,但该权利之行使并非为达到设立该权利之原始目的,而是为达到其他目的。“网络暴力”也可谓是互联网时代下言论自由的畸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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