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旁边新建了个公园,本来对人造景物没有什么好感的我,因为好奇,竟进去看了。那时接近黄昏。人不多,天很暗,淡淡的红,很朦胧的感觉。在一个角落,公园的栏杆上,发现了一只熟睡的鸟儿_一次小小的意外。或许这是新的公园所以人少的缘故吧,但我宁愿相信,这是出于信任。
在生活中,总会不经意地,甚至毫无准备地碰上一些意外。或许我们留意到了,或许错过。这只凭着一颗细腻的心。而这一个个或大或小的意外,正是生命的魅力。接触的人多了,就会发现很多人都觉得命运是注定的。不认同这种想法,与其沦落为命运的一粒棋子,不如不来这个世界。在我看来,命运也许是由一个个意外组成的。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谁都可以创造,而不是遵从。
小的时候,喜欢独自躺在草坪上。有时会有一些小昆虫爬到我身上,我并不愿意赶他们走,而是静静地享受着这个意外。我不奢望像冯骥才那样有珍珠鸟的陪伴,我只想感受这个小生命的存在,仅此而已。
喜欢看徐志摩的散文和诗,总会不经意地蹦出一些让我怦然心动的句子,就像在口渴的时候发现了一股清澈的泉水一样,这样的意外让我开心。不敢看那些格言,不是不喜欢,而是经受不住那样多的意外。不知所措,甚至无所适从。
不知道那些描写景物的诗句里,是美景创造了诗人,还是诗人发现了美景。何不把它当成是一个意外――大自然不经意地,向诗人们展示了自己最妩媚的景色,一次泄露。
走在城市里的街道上,看着来来往往的,陌生的路人,忽然觉得很难过。大多数人,一辈子也不会认识,却一直生活在一起。我不喜欢这种“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属于都市的冷漠,却也无奈。可人生总有许多的巧合,两条平行线也会有相交会的那一天。在旅行的途中,在火车上,经常会遇见一些跟自己很谈得来的人。每当我认识一个新的朋友,我都应该庆幸。庆幸每一次的意外,庆幸每一对平行线的交点。有时候甚至会觉得自己是那样的平庸,而意外应该给予比我更好的人。
历史中的意外,也是很常见的。
晋公子重耳流亡时,曾被农人掷以土块,他大怒。旁边一位聪明的随员解释说这是天赐土地给您,兆示着要拥有晋国的国土。国土与王位,在这里是同义语,等值。流亡的公子重耳转怒为喜,答谢了掷土块的并非友善的农夫。土地就这样浓缩为一方小小的土块,一掷之下,被掷入了中国的史册之中。
乾隆的遗诏,“传位十四阿哥”这一句被四阿哥胤祯篡改为“传位于四阿哥”。且不论关于它的争论到底孰是孰非。但因为那样,大清的历史从此改写。
正是这些看似平常的意外,历史才有趣味,才有魅力。曲折的东西往往最能吸引人。可这些意外,看似突然,仔细想想,但在某个角度上说,似乎都是必然的。唐雎是因为凭着技巧与他的气魄,而令秦王折腰;雍正则是因为他的隐忍,才可从皇储之争中脱颖而出……
夜深了,窗外的月光就像涨潮一样,把整个城市都淹没了。真不知道应该是高兴还是忧愁,晶莹的夜,透明的月光……
意外的美。
他其实并不傻。
可我已记不清何时将“傻”的标签贴在他的头上了。或许,他一开始在我的记忆里是高大伟岸的,但一切都似乎抵不过岁月的无情碾压。
他傻,总也记得那次,我正在学校上课,老师却将我叫了出来,让我去传达室取东西。匆匆奔向校门,取过一个袋子,欣喜地打开,却只发现早上放在桌上的是近日不再需要的书。本想减轻书包的负担,没想到……傍晚回到家,他便冲我喊道,上课书也忘带,幸好我帮你送过来。抬头,本想争辩几句,却跌入他深邃的眼睛中,没有抱怨,只有帮了我的喜悦。无奈,只能在心里嗔怪一句:傻!
他傻。那次,是周末吧,与好友相约一起去图书馆,本已在桌上留下了字条,便总想着没事,所以回家时已是繁星布满了天穹。轻轻推开门,却直对上了他的眼。他竟铺天盖地地一阵怒喝,我不明原委,便与他争吵起来。满肚闷火地坐在桌边,才从妈妈口中得知:留在桌上的字条被风吹落在地。他为了寻我,竟开车将我可能去的地方找了个遍,差点就报警了。不能怪他什么,只得在心中轻叹一声:傻!
他傻,傻得竟会令我流泪!学织围巾,因好友送我一条她亲手织的围巾,便想在她生日那天回礼。学了好久,却发现针在我的手中并不像笔那样运行自如。织了好久,等完成时才发觉,怎么也不成围巾的样子。失望地将围巾扔在沙发上,去街上买送得出手的礼物。回家,发觉他已将围巾戴起来,呵呵地笑着,说,还记得我生日啊?看着他傻傻地笑,才记起,今天就是他的生日。他那孩子般的笑,却酸了我的心,湿了我的眼。
我可以说他的傻一直说到我眼泪流干……我懂,那是因为我叫他爸爸,才心甘情愿地为我变傻。我愈来愈愿意沉醉在他的傻语傻样里,这是我最大的享受!
暗香久氤氲,黑白动乾坤。
——题记
我是一只毛笔,修竹为我身,缎丝为吾尖,初来人间的我毛刺未脱,仍有着丝丝氤氲的竹香。
我被拿进了文房,与墨纸砚为友。我喜欢被人拿起,在苍色的纸上留下或深或浅,或弯如虬枝,或直如坠峰的墨迹,我喜欢被人握于手心,在大黑大白的纸上放肆地流露出如东江之水一般的情感。
于是,王羲之拿起了我,他仔细端详着我,然后猛地抬头,用他那如鹰般睿智却又如水般清明的眸子看着这广袤无垠的天宇,又低下头,久久凝视这方青玄无边的大地。忽然,他苍老的面容终于舒展开一个微笑,他轻轻握住我,慢慢地砚墨,轻轻地将我调试,猛地,他手一紧,白色的水游出了黑色的龙,有的在长啸,有的在潜游,成就了“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
他的《兰亭集序》借我得以书写,字简而精,在字里行间都交错着他的火一般燃烧的情感与思想,或对时光易逝之慨叹,或对生死意义之诠释,皆为精华。
终于,张旭握起了我,他望着满山葱笼青幽的山色,仙雾缭绕,苍树朦胧,他多么希望友人能与自己一道去深入这欲界之仙都,一快人世之欢乐啊,他久久矗立,终于用他有力的大手,握起我,狂放地写下了“莫见轻阴便拟归,入云深处亦沾衣。”
笔走龙蛇,电光火石,一瞬间便完结了情感。那一瞬,他的手多么炽热,他的情多么潇洒,他的爱多么狂放!
最后,我被郑板桥握起,这位清白的画家与诗人,终日侣竹师竹,无竹一日仿佛都不可生存。
浸于水墨之中,悟先哲之思,领非凡情感,即为我一生的享受。
当你仰望星空时,是否会被它的深邃所吸引?广褒、浩瀚……确实没有一个词可以详尽它的神秘与美丽。所以,你会被它所迷住,当晴朗的夜晚,星星洒满了穹宇,你突然停下脚,向上望去,肯定会忘了站立,腿不由自主地弯下去,你被它的气势与美丽压得喘不过气来,虽然晴空万里,但它又好似面纱下吉普赛女郎美得惊心动魄的脸。摄人心魄。
我小时候是个孤僻的孩子。总是站在顶楼,偷偷看着街上小孩的玩耍,正是因为我不爱搭理人的性格,所以我有了一个其他小孩不会有的习惯——看星星。
看天空对我来说真是一种享受,先不说那种“卧看满天云不动,不知云与我俱东”的闲适,因为天蓝色我并不喜欢。我喜欢的是有深度的黑,而夜晚的天空正是我喜欢的颜色。在新年的夜晚,我照例是不睡觉的,我站在一大片松林前的空地上,看着天,听着阵阵晚风吹动着松涛,这风声与涛声夹杂在一起,如天籁一般,更给我添了几分意境。
春天的夜晚,有“苏苏”的声音,那是生命破土而出的声音。
秋天的夜晚,凉意袭人,但天上无云,寂静、清淡。
我最喜欢的还是夏天的夜晚,因为那时我早已到了乡下,和爷爷奶奶过暑假。夏天的夜晚,是会有罕见的凉风的,但是天上的星星总是固定不动,令人十分懊恼。这时,爷爷总是一边给我扇着扇子,一边讲牛郎与织女的故事,说到喜鹊搭桥一段,便用一双沧桑的手在天空一挥,仿佛出现了一座鹊桥,但那里,只有璀璨的星河,星河下祖孙三人在有说有笑。我看向爷爷,天真地问道:“爷爷,桥呢?”每当这时,爷爷和奶奶相视一笑,我感觉那笑容比我的还无邪,爷爷的瞳孔中倒映着星夜与奶奶。
可是现在,再仰望天空,就是孤身一人了,爷爷和奶奶已经融入夜空之中了。现在我看不到星星,看不到牛郎星与织女星,看不到爷爷和奶奶。
我热爱星空,我心中的火在黑夜里烧得更亮。我享受仰望星空,正如《查拉特拉斯如是说》中“我仰望群星,它们如清晨的群山,澄净如水”。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