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英与钱学森的传奇,要从蒋英的父亲蒋百里说起。
蒋百里是中国著名的军事家,31岁时因壮志难酬,举枪自***未遂,受伤后,竞意外爱上悉心照顾自己的日本护士佐藤屋登。当这位研究对日战略的著名中国将领,宣布要娶日本女人为妻时,震惊了当时的整个中国。而在这之前,他还有过一段包办婚姻。这对异国情侣依然冲破藩篱终成眷属。佐藤屋登为蒋百里生育了5个如花似玉的女儿。
钱学森的父亲钱钧夫和蒋百里是同窗好友,他除了羡慕蒋百里的'不羁与洒脱,膝下只有一子的他,更羡慕蒋百里有那么多可爱的女儿。他请求蒋百里,把三女儿蒋英过继到钱家。被章士钊评价为“谈兵稍带儒酸气,入世偏留狷介风”的蒋百里,对这样不合常理的请求竞一笑而允。
1923年,两家正式摆了一桌酒席,4岁的蒋英被接到钱家,12岁的钱学森多了一个妹妹。但没多久,蒋百里又反悔了,想把老三要回去。钱学森妈妈说:“要回去可以,但你们这个老三,现在是我干女儿,将来得给我当儿媳妇。”可惜蒋英这一走,和钱学森就天各一方了。1929年,钱学森在北平上完中学考上了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后前往美国留学,在美国著名的麻省理工学院学习航空工程。也就在钱学森去美国留学的第二年,蒋英远赴德国,去著名的冯·斯东凡尔德贵族学校学习。
这桩口头约定的婚姻,就这样烟消云散了。
记得以前在jt看过这部电影,影片内容已忘得差不多了,但是其中的音乐和散发出的忧伤气氛一直耐人回味。故事发生在国破家亡的三四十年代,北平的一座四合院里。影片采用倒叙手法,以阅读信件的'方式,叙述了女主角对男主人的懵懂爱恋,相聚,分开,……绝望。女主人公的坚贞不渝与男主人公的玩情不恭,形成巨大反差。女主人公在他眼里不过如蔡小姐、朱小姐之流,是他生命里的匆匆过客。相反,男主人公在她心里却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对于负心汉能够如此忠诚让人费解。或许与她情窦初开时恰好与他相遇有关,为了永远保护这份“初恋”的圣洁,即使她在坟墓中得到他的呼唤,她仍然会义无反顾的回到他身边。与其说是与他相恋,倒不如说是与自己相恋。
国破家亡时,感情是一剂慰藉心灵的良药,以坚贞不渝或者萍水相逢的方式。
十三岁时:少女遇见并喜欢上了邻居青年作家R,后因为母亲的改嫁,不得不离开,但她所有心思都在作家身上。五年后:她重返维也纳,每天到他窗下痴心等候,一心只想见到自己的意中人,而他每每与她擦肩而过,都对她视为陌路。
后来在一个晚上他终于注意到了她的存在,可他没有认出她,那是她第一次遭遇被他忘却的命运。她与他度过了三个夜晚后他告诉她要出远门并保证一回来就告诉她,可知道她死前都没有得到过他的一张纸条。
她就在等待中慢慢绝忘,那三晚柔情的结果就是他们的儿子。不想拖累他,她决定独自承担。她因为孩子得到救赎,然而孩子却死了,而她也得重病在死前写下这封信。
她拒绝了所有求婚,她想随时响应他的号召,终于等到这时刻,可他还是没有认出她,尽管已经相遇过很多次,他从来没有认出过她。事发的前一天是他的生日,对于他的生日,她每年都会派人送去白玫瑰花,来纪念那个他忘了的时刻。
那晚因为他的一个招呼她就把温柔的的男友抛下跟着他走了,让男友成了一个可笑的傻瓜。可即使他面对赤身裸体的她还是没有认出她。尽管在她几次提醒,尽管他的仆人在一瞬间就认出来她,尽管她从小就爱着他,尽管她是他孩子的母亲,可是他依旧认不出她,从没认出过她,把她当做妓女,付给她过夜费。
男人收到信,看完信,在他四十一岁的生日这一天。花瓶将永远没有来自一个陌生女人的白玫瑰,而这个男人此刻心中才多少有了一些女人依稀的倩影。 他看着书桌上那只蓝色的瓶子空着,他感到了死亡,还有那不朽的爱情。
第一看的杂志上提到斯台芬·茨威格也收到过两封“陌生女人”的来信,正是这两封来信让茨威格有了灵感,也可以看成是的“自传”。这一介绍让我产生了一个误会,茨威格就是文中的R作家,这封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真实存在,女人也是真实的。我把它看成了了茨威格自传。当时在这个前提下我无法理解这个女人的爱情,也不明白作者又是何其幸运有这样一位女人这么爱着他。上大学后,再次想起了这个故事,误会也解开。现实生活中是否有这样的女人我不知道,但再次看时内心依然无法平静,不过对于女人的行为第二次看比第一次多了一点理解,后来又看了几次虽说不能完全理解女人,但感觉明白了女人为什么这么做的原因。只是为了她的自尊和她的'爱。
著名小说家R·到山里去进行了一次为时三天的郊游之后,这天清晨返回维也纳,在火车站买了一份报纸。他看了一眼日期,突然想起,今天是他的生日。“四十一岁了”,这个念头很快地在他脑子里一闪,他心里既不高兴也不难过。他随意地翻阅一下沙沙作响的报纸的篇页,便乘坐小轿车回到他的寓所。仆人告诉他,在他离家期间有两位客人来访,有几个人打来电话,然后有一张托盘把收集起来的邮件交给他。他懒洋洋地看了一眼,有几封信的寄信人引起他的兴趣,他就拆开信封看看;有一封信字迹陌生,摸上去挺厚,他就先把它搁在一边。这时仆人端上茶来,他就舒舒服服地往靠背椅上一靠,再一次信手翻阅一下报纸和几份印刷品;然后点上一支雪茄,这才伸手去把那封搁在一边的信拿过来。
这封信大约有二三十页,是个陌生女人的笔迹,写得非常潦草,与其说是一封信,毋宁说是一份手稿。他不由自主地再一次去摸摸信封,看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附件没取出来,可是信封是空的。无论信封还是信纸都没写上寄信人的地址,甚至连个签名也没有。他心想:“真怪”,又把信拿到手里来看。“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句话写在顶头,算是称呼,算是标题。他不胜惊讶地停了下来;这是指他呢,还是指的一个想象中的人呢?他的好奇心突然被激起。他开始往下念:
我的儿子昨天死了——为了这条幼小娇弱的生命,我和死神搏斗了三天三夜,我在他的床边足足坐了四十个小时,当时流感袭击着他,他发着高烧,可怜的身子烧得滚烫。我把冷毛巾放在他发烫的额头上,成天成夜地把他那双不时抽动的小手握在我的手里。到第三天晚上我自己垮了。我的眼睛再也支持不住,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的眼皮就合上了。我坐在一把硬椅子上睡了三四个钟头,就在这时候,死神把他夺走了。这个温柔的可怜的孩子此刻就躺在那儿,躺在他那窄小的儿童床上,就和人死去的时候一样;他的眼睛,他那双聪明的黑眼睛,刚刚给合上了,他的双手也给合拢来,搁在他的白衬衫上面,床的四角高高地燃着四支蜡烛。我不敢往床上看,我动也不敢动,因为烛光一闪,影子就会从他脸上和他紧闭着的嘴上掠过,于是看上去,就仿佛他脸上的肌肉在动,我就会以为,他没有死,他还会醒过来,还会用他那清脆的嗓子给我说些孩子气的温柔的话儿。可是我知道,他死了,我不愿意往床上看,免得再一次心存希望,免得再一次遭到失望。我知道,我知道,我的儿子昨天死了——现在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只有你一个人,而你对我一无所知,你正在寻欢作乐,什么也不知道,或者正在跟人家嬉笑调情。我只有你,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却始终爱着你。
我把第五支蜡烛取过来放在这张桌子上,我就在这张桌子上写信给你。我怎能孤单单地守着我死了的孩子,而不向人倾吐我心底的衷情呢?而在这可怕的时刻,不跟你说又叫我去跟谁说呢?你过去是我的一切啊!也许我没法跟你说得清清楚楚,也许你也不明白我的意思——我的脑袋现在完全发木,两个太阳穴在抽动,象有人用槌子在敲,我的四肢都在发疼。我想我在发烧,说不定也得了流感,此刻流感正在挨家挨户地蔓延扩散,要是得了流感倒好了,那我就可以和我的孩子一起去了,省得我自己动手来了结我的残生。有时候我眼前一片漆黑,也许我连这封信都写不完——可是我一定要竭尽我的全力,振作起来,和你谈一次,就谈这一次,你啊,我的亲爱的,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
我要和你单独谈谈,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诉你;我要让你知道我整个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却始终一无所知。可是只有我死了,你再也用不着回答我了,此刻使我四肢忽冷忽热的疾病确实意味着我的生命即将终结,那我才让你知道我的秘密。要是我还得活下去,我就把这封信撕掉,我将继续保持沉默,就象我过去一直沉默一样。可是如果你手里拿着这封信,那你就知道,是个已死的女人在这里向你诉说她的身世,诉说她的生活,从她有意识的时候起,一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为止,她的生命始终是属于你的。看到我这些话你不要害怕;一个死者别无企求,她既不要求别人的爱,也不要求同情和慰藉。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请你相信我那向你吐露隐衷的痛苦的心所告诉你的一切。请你相信我所说的一切,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请求:一个人在自己的独生子死去的时刻是不会说谎的。
我要把我整个的一生都向你倾诉,我这一生实在说起来是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开始的。在这以前,我的生活只是阴惨惨、乱糟糟的一团,我再也不会想起它来,它就象是一个地窖,堆满了尘封霉湿的人和物,上面还结着蛛网,对于这些,我的心早已非常淡漠。你在我生活出现的时候,我十三岁,就住在你现在住的那幢房子里,此刻你就在这幢房子里,手里拿着这封信,我生命的最后一息。我和你住在同一层楼,正好门对着门。你肯定再也想不起我们,想不起那个寒酸的会计员的寡妇(她总是穿着孝服和她那尚未长成的瘦小的女儿——我们深居简出,不声不响,仿佛沉浸在我们小资产阶级的穷酸气氛之中——,你也许从来也没有听见过我们的姓名,因为在我们的门上没有挂牌子,没有人来看望我们,没有人来打听我们。况且事情也已经过了好久了,都有十五六年了,你一定什么也不知道,我的亲爱的。可是我呢,啊,我热烈地回忆起每一份细节,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第一次听人家说起你,第一次看到你的那一天,不,那一小时,就象发生在今天,我又怎么能不记得呢?因为就是那时候世界才为我而开始啊。耐心点,亲爱的,等我把以前都从头说起,我求你,听我谈自己谈一刻钟,别厌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厌倦啊!
我符合自己界定的工作狂的四个基本特点:一是把8小时以外的另外4个以上小时的时间用在考虑与处理工作;二是娱乐的很大一部分是工作的延伸与变化,比如员工旅游、招待客户与工作伙伴的便餐、陪客户唱歌;三是追求工作中持续的成就感;四是更愿意与注重工作成就感的同事与朋友交往,也更欣赏工作上有进取心的同事。这样的男性其实比较容易被大家看成自然,而如果是这样的女生,往往可能被大家看成女强人,如果你长得好看一点还好,因为你比较容易调动其他男人给你干活,而如果你主要是心灵美的人,往往看得你很劳苦,而且会变得更加主要是心灵美。
所以这个时候提出了我的第一个建议:工作狂一定要注意形象与气质,而不只是自己努力干活,因为即使你先天不是美女,但只要适当注意形象,到了35岁以后你就完全可以达到与其他本来属于自然美女的女性拉平形象,但因为你早先的工作投入,这个时候已经到了可以驾驭与动员其他男性骨干出大力的时候了。
而我要给女工作狂的第二条建议是早恋早婚,这是让女工作狂比较安全的生活路径。其实两个人中一个人狂就已经够了,早恋早婚最容易让对方觉得你这是一种正常的行为,因为很早就适应了。而在未来的事业道路上,早恋早婚的女工作狂更可能得到另一半的支持,而动手晚了,边际成本都会上升,甚至会出现丧失情感与婚姻幸福的可能。
不要以为天下真的少不了你,就是你不在了你的先生也能再走一步,你的孩子也会有人照料,你的事业会以某种变换的形式在地球上存在下去。女工作狂一个很大的可能性是成为很投入执着的人,好处是因坚持而得到业务突破,缺点是因为固执而让其他人比较少空间或者表达的机会。所以,虽然我能理解你平时的工作狂,但尝试找个时间去海外旅游一周,尤其是尝试完全休闲放松的度假游,或者去选择一个培训课程去做两周的脱产学习,然后当你回来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的工作思维与路线产生了某种耐人寻味的变化。而且更重要的是,因为你的不在,很多事情依然运转,甚至运转得更好,因为这个状况甚至多少让你有点失落感,但这表明你的工作内容是有可以持续的条件、可能与需要的,而你需要做的是重新调整对你工作价值的心理定位,并且寻找一点工作空间与模式的转换。
工作狂是不错的。尽管我们知道女人是很强的情感动物,相对而论,对于职业的喜爱则会弱化很多,但我们要知道,大部分生命的多数清醒时间是在职业与工作中度过的,当我们在从事爱好而且非常爱好的工作的时候,这意味着我们大部分清醒时间的'生命质量。如果我们在情感选择与职业选择中都是基于爱好的选择,那么我们就得到了难得的“双核生命”。也许有人会用“女人的归宿是家庭”的老话来动员你,但是我希望你们知道,那样的老话生成于男人强势主导职场的时代,而现在你们实际上是最难得的新人才,而且你们不需要因为投入工作,而需要变成男人婆,而只要大大方方地放射女性的魅力、光华与能量,就可以在职场上寻找与实践自己的所爱,这真的是太好了。
作为一名非常享受自己的工作狂生涯的男工作狂,我非常珍惜我周围的每一名女工作狂同志,视她们为我们这样的男工作狂们难得的职业同道人。我相信,世界将因为我们这样的工作狂的存在而变得更迷人、更进步与更专业精致,因为只有我们才会对于帮助与服务于那些其他人看来不会经心的事情那么迷恋。世界因我们而美好。
整部小说是一封陌生女人的信件,整个故事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暗恋。
十三岁时对男主一见钟情,直到她搬家也一直没有告诉过他;她攒够了钱回去“偶遇”他,和他有了一夜的感情,他又以出差的理由离开;她默默地为他生下孩子,为了孩子能有好的生活委身于他人,再次与他相遇时他却根本没有认出他。即便如此,她还是一直爱着他,同时又隐瞒着这份爱,直到孩子病重身亡才写信告诉他所有的真相。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中,这周又读了一遍。以前读的时候只觉得悲情,还会觉得女主很傻。“我要你一辈子想到我的时候,心里没有忧愁。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后果,也不愿变成你的一个累赘”,所以即使她怀上了他的孩子也对他守口如瓶,为了让孩子过上贵族的生活她宁愿卖身做有钱人的情人也不向他要钱。大概很多人都会觉得女主这样做根本就不值得,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耗尽了自己的一生。
但几年过后的现在,见过了身边人的分分合合,听过了很多别人的故事,慢慢开始理解了这种“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中的爱恨纠缠。就像小说中女主角对男主角一见钟情的场景:“亲爱的,在一刹那接触到你充满柔情蜜意的眼光后,我就明白,我已经完全属于你了。”“我以为,你眼中的柔情蜜意只是针对我一个人的。就在这一瞬间,我内心的热情全被点燃了。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成熟了,变成一个完全属于你的女人。”现在再读这本书,反而觉得很羡慕女主身上那种跨越时代的坚韧和勇敢,因为很难想象有人能这样地去爱另一个人,所以看到这样的故事会觉得格外感动。
我一直觉得,爱一个人是一种能力。有的人也许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有的人也许天生就没有爱人的能力比如我,我总觉得我爱自己更多一些。可是当读到女主角说的:“我仿佛是你口袋里的怀表,绷紧着发条,而你却感觉不到。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为你数着一分一秒,为你计算时间,带着沉默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你可能只会匆匆地瞥它一眼。”我还是会觉得很感动,好像自己在一瞬间就感受到了爱情。
记得王小波说过一句话:“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爱你;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整本书里最让我泪目的就是这句:“我对你的心灵来说,无论是相隔无数的山川峡谷,还是在我们的目光只有一线之隔,其实,都是同样的遥远。”看完觉得心里很难受,释怀是避免痛苦的出路,但爱情偏偏不易释怀。
很多年前读过夏宇的一首小诗,到现在还记忆犹新,觉得用在这里正好,分享给大家。
我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却对我的一生一无所知。
就像空灵的旋律,缓缓流淌的忧伤,贝多芬的《月光曲》在充满着爱的夜晚温柔地弹奏着,这就是我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最深的感受。
高尔基曾说过,茨威格是一个倾向于悲剧性的艺术家,而在他之前还没有人这样深刻地怀着对女人的惊人的慈悲之心描写过爱情。他选择了最艰难的文学主题,可他笔下演绎的爱情却拥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与光辉。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以一种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笔调刻画一位被遗忘的“陌生”女人临死前向她心目中那个天神发出深沉的爱的宣言。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种悲伤的叹息,这种爱到绝境的无奈是信的首句。作者以他细腻精确的语言和与人物融为一体的心,在默默诉说着那位陌生女子的柔情、爱恋和缱绻缠绵的思念。
“我在大门口千百次等待过你,总在楼梯上偷听你的脚步声。”是的,正如她说的,“我整天什么也不干”,只是坐在冰冷的门廊前耐心数着他回家的钟点。日复一日,她犹如跌进爱的深渊。不幸的是,母亲的再嫁迫使她与R分离,不能再借邻居之便接近观察R了。而那离别之夜,她奄严寒冰冻里足足等了R一夜,想向他表白心迹,结果换来的却是心的破碎——R和另一个女人相拥而归。
即使受到如此巨大创伤,她在离开R后,一心仍全维系在R身上。她拒绝外出,拒任何人于千里之外,她只想在心灵深处与R单独在一起,不愿分心。一个孤独少女以这种爱的痴狂折磨自己,以至是悲惨绝望的狂热。茨威格的自然而近于本真的文字里,流露出他悲天悯人的情怀,行文笼罩在一种淡淡的却深入骨髓的忧伤里。
她终是受不了思念的煎熬。于是,她义无反顾地与父母决裂重回R所在的城市。她每天在商店辛苦工作,而邻街是R的居所。每一次她抬头望向窗外,只是单纯地希望能远远地用她的目光搂抱R的脸。下班后,她常常在街上来回走,渴望能有一次与R的重逢,就像真实再现席慕蓉的那首《一棵开花的树》一样:“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命运终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垂青了她,让她与R擦肩而过,更惊喜的是R似乎被她的光彩夺目所吸引,驻足与她交谈,并用他特有的那种仿佛把对方紧紧拥抱起来的勾魂摄魄、脉脉含情的目光注视着她。
尽管R早已不记得她就是那个邻家女孩,她仍心甘情愿地为这次相遇奉献了她的全部。而R只留给她几朵白玫瑰,可却是她一生的记忆——每年R的生曰她都会匿名送出一束白玫瑰。当然,这次相遇也带给她意料之外的喜悦——她有了R的孩子。她知道R是个一往情深却爱不专一的人,只喜欢轻松愉快地游戏人生,不愿去承担责任或牺牲什么,于是她将一切守口如瓶。可是好像孩子承载不了她的爱,很快因患流感而被天使带走,她也不幸染上恶疾。
只有在这个彻底绝望的时候,她才怀着将她燃烧成灰烬般的热烈而无望的爱,向R发出来自肺腑的深情,并低诉着过往。这是一位女子生命垂危之际的告白,是发自内心和口唇的痛苦告白。像普希金的诗“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可她一辈子忍受这种不为R所认出的命运,随着这种命运而死,一直没被认出来。
小说的结尾如晶莹的水晶、琉璃,充盈着轻轻浅浅的蓝色。R在看完那封信后,双手哆嗦。他只隐约感到这一切仿佛是在梦里发生。而那陌生的女子,她飘忽不定,却热烈奔放,就像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茨威格让故事到这里结束,可我却如海子所言“万里无云如同我永恒的悲伤”,这份爱情扎根于我的心底,开出花朵,散发出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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