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篇关于听说读写的英语作文(英语作文听说读写的重要性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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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2-23 17:37:17
写一篇关于听说读写的英语作文(英语作文听说读写的重要性范文)

写一篇关于听说读写的英语作文【一】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是一天之中最重要的黄金时段,作为“职业书虫”的我,把早晨这个黄金时段,作为我一天读书之旅的开始。早上是人记忆力最强的时间,在早上读书,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我喜欢在早上大声地读书,这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置身于作者笔下,畅游于作者构写的意境之中……正是因为晨读的乐趣无穷,所以我爱上了晨读,自然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晨读让我受益匪浅。

伴随着我朗朗的读书声,美好的一天开始了。早晨的确是人记忆力最强的时间段,正因如此,每天早上的晨读不但使我记住了许多东西,还令我的记忆力增强,更让我磨炼了自己的意志。

晨读,是一件挑战人恒心与毅力的事情,早上正沉迷于梦乡,就得和温暖的被窝“告别”,特别是冬天,更是一种挑战。晨读,它会使我们受到瞌睡虫的“攻击”,从而上午可能会疲惫不堪,不过,坚持下来,可以调整“生物钟”,不但让自己免受瞌睡虫的困扰,对学习的裨益无穷,更可以锻炼自己的毅力。当你真正地体会到晨读的`乐趣之后,便会对那些挫折不屑一顾,因为晨读会使我们的心灵得到一种升华!

还是那句话: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这个黄金时段我们一定要有效地利用起来,从现在开始努力。

读书是我们努力学习的第一步,晨读是我们为这第一步打下的基础,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努力,养成良好的晨读习惯,为我们美好的未来打下扎实的基础!

写一篇关于听说读写的英语作文【二】

天阔和秧秧的故事在我看来,更像是童话。因为它跟现实相差太大了。片中天阔的爸爸妈妈知道秧秧是个聋人后,并没有多大的反对,而是欣然接受了秧秧。但是如果在现实中,又有几个父母希望自己的儿子娶一个聋人当老婆呢?现实中我看到即使他们都深爱着对方,但是如果男方家里没钱,买不起房子的话,即使下跪,放弃男人的尊严,也换不来别人的一丝理解和同情,现实是残酷的,这是我一个同学的亲身经历。在当今社会爱情已经输给了面包。所以婚姻要有爱情基础,也要有经济基础。

曾经跟别人讨论“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是他们却认为爱情是个很虚的东西。没有面包来的实在。

我也有几个姐妹回家相亲,没几个月就结婚了。不知道闪婚给她们带来的是幸福还是遗憾。

天阔说看雨的感觉是思念一个人的感觉。这句话引起了我的共鸣因为听到雨声,会使我整个人都沉淀下来。忆起往事,想起某人进而思念过去的美好时光。会莫名的忧伤,莫名的黯然。

天阔说秧秧像“水鸟”,曾经也有人说我像“雾”毕竟,“雾”给人似真似幻的感觉,所以也无足轻重。只是不知在你每次看到雾的时候,会不会突然想起我呢?想起我的时候,会是一种什么表情?微笑?蹙眉?还是没有表情?

不管现实和童话差距有多大,片中男女主角都在一起了,而且最后,两人都不是聋人。所以皆大欢喜。

写一篇关于听说读写的英语作文【三】

有些不可能的事,曾在脑海中奔流,让心灵得到滋润。幻想,乃是人们自幼小时,对未来的憧憬与想像。创造将来的世界、美化残酷的现实、以及将不可能化为可能、成就幻想,便是“电影”所肩负的责任。

有一部电影,它是为了听障奥运而拍的,它叫《听说》。电影中的女主角有个姐姐,她是听奥的游泳选手,男主角则是要继承便当店的小当家。由于女主角自幼便需要照顾姐姐,而学会手语,男主角是之前学过手语,他们两位都误以为对方是听障人士,而用手语互相交谈,明明双方都是正常人,可以正常地沟通,可是,因为误会的关系,一直保持着用手语谈话。到最后,他们相爱,男方介绍女方给家人认识时,才解开这场误会。

这部电影与其他普通的爱情片不同的地方,就是它的对白很少,几乎都是用手语表达。这种特殊的表达方式,让普通的语言也变得浓情蜜意。由于女主角要负担庞大的贷款,她的工作是街头艺人,每天所能得到的收入并不稳定。有一次,她和男主角去吃面时,付钱是一块铜板一块铜板付的,那个场景,让我的心突然被揪紧了。我生活在衣食无虞的环境中,从来没有体验过赚钱的辛劳,也未曾如此付过钱。它让我更加珍惜所拥有的,更明白:钱是得来不易的,不能随意地浪费父母的汗水。

或许,《听说》这部电影描述的.是很平凡的故事,不如《铁达尼号》拥有壮阔的场景,有的只是平凡的街道;但是,这部电影绝对不只是谈情说爱,因在手语之中,有着满满的爱心与关怀。而那份说话的“隔阂”,更是这部电影中的焦点所在。

写一篇关于听说读写的英语作文【四】

太阳橘红的脸很羞涩地探出,在白云中好奇地东张西望。阳光穿过树梢去叫醒枝头上的鸟,从美梦中醒来的鸟,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歌声。

女孩掀起了被子,整理了一下睡衣,从床上跳下来,将挡在眼前的一缕黑发匆匆忙忙地挂在了耳后,然后轻轻地捧起了桌上的书径直走到院子,用欢快的嗓音读“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读“长歌吟松风,曲尽河星稀。我醉君复乐,陶然共忘机”。鸟儿停止了啁啾,立在枝头一动不动地听女孩读书,连身边的晨风都微喘着,生怕惊扰了这位读得认真的女孩。

是的,这是我。

我喜爱早晨,喜爱早晨带给我的焕然一新;喜爱晨读,喜爱晨读带给我的神清气爽。

我喜爱在寂静的小院里晨读,也喜爱在早读课堂上晨读。我也曾观察过班里的同学们晨读的模样——一些人在用双眼直勾勾地看着书,全神贯注地读,一些人捧着书一边声情并茂地读一边摇头晃脑,还有一些人读到一半忽然停下,用手托着下巴不知在思考什么。连那些平常风风火火的同学都安静下来,捧着书本在读。此时的班级就像是一片澎湃着书声波涛的大海,此起彼伏。每个同学无不沉醉在书的海洋中,用心享受晨读。

清晨那和煦的阳光,悦耳的鸟鸣,芳菲的花香让人心驰神往。此时捧上一本书,把花香与书香一起咀嚼,以书声开始清新美好的一天,是再好不过的了。

列夫·托尔斯泰说:“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那么科学的晨读就应该是步入知识宝殿的阶梯。不晨读的学者就如同不上油的齿轮,如同不授粉的鲜花,如同不扎根的树苗。不能获取更牢固的知识,不能将学问烂熟于心。

我喜爱晨读,现在,将来,今天,明天,我都会去晨读。它不仅是一种习惯,而且它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不晨读的一天就不是完整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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