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吃的水果是草莓。草莓摸起来有点扎,皮上像芝麻的东西是草莓的种子,草莓立起来象一朵开放的小花儿,倒过来则象一朵尚未开放的百合花;草莓是粉红色的,上面带着绿油油又小又精致的叶子,就象人工制作的一样,叶子的形状是上尖下圆,像一滴小水珠,也像梧桐树的叶子,只是小一点儿软一点儿;叶子的颜色象绿油油的农田,下面象倒过来的弧线;咬一口又酸又甜又香,里面中间红一点儿,两边是奶白带点黄色。
我之所以喜欢吃草莓,由于它的味道有酸有甜,粘点儿糖会更加美味,你和我一样喜欢吃草莓吗?
我喜欢吃的水果很多,有红彤彤的苹果、紫色的葡萄、黄黄的香蕉、白白的雪梨和粉嘟嘟的桃子,但是我最爱吃的是粉红色的草莓。
星期二下午,我放学回到家,看见大姨准备了一个大盘草莓。我洗完手。拿起一个看它的形状像三角形,有三种颜色。在草莓的最顶上有一些像草帽子一样的叶子,是绿色的。草莓的果肉是粉红的,草莓的种子是黑色的,布满了粉红的果肉。我闻了闻,草莓有一股浓浓的香味。我伸出右手摸了摸,草莓摸上去非常粗糙。我已经馋的直流口水了,就狼吞虎咽的把这个草莓吃进肚子里。就这样,我左吃一个,右吃一个,(最后几乎把所有的草莓都吃完了,只剩下两个。我打算把其中的一个细细品尝一下,剩下的那个给大姨吃。我吃了最后一个草莓,剩下的那个大姨也吃完了。我觉得草莓的草莓的味道又酸又甜,好吃极了。我想大家一定都喜欢吃,下一次大姨再买草莓的时候,我一定和同学分享这美味。我爱吃草莓。
草莓不仅好吃,也很有营养,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吃水果对人身体非常好,有益于身体健康,多吃水果不生病。
我最喜欢吃草莓了,它又香又甜,长得好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小姑娘。每当我肚子里的小馋虫在呼唤草莓时,我就会问妈妈要10元钱,飞奔向卖草莓的小摊子,跟它来一场甜蜜的约会。
这不,刚吃完中饭的我,馋虫又催促我了。妈妈没办法,只好应允了。来到商店门口,门前已是一条“长龙”。周围站满了贪吃的人们,人们搓着手,眼中射出贪婪的目光,见到草莓,我也垂涎三尺。
终于,“草莓”不负有心人,我买到了仅剩的一盒草莓。
我看着这红通通、水灵灵的“小姑娘,”怎么也不忍心下嘴,但我禁不住甜蜜的.诱惑,还是拣起一个又大又红的“小胖子”,一口把它给吞了下去。草莓的味道在我舌尖上弥漫开来,舌尖的味蕾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再来一颗!”真好吃!草莓在我的舌尖上跳着欢乐的华尔兹,我整个人也随之摇摆起来,在甜蜜的约会中沉醉了。我捏住它的“头”,再将“头”拔去,我又吃了一个,我就这么和“草莓小姐”一直约会到它不再“理”我为止。
我越来越爱吃草莓,瞧!馋虫又饿了!
大家知道我最喜欢什么水果吗?对了,就是的草莓!
草莓有着通红而精致可爱的身体,它的身子是心形的,头上经常戴着一顶绿色的尖帽子。
草莓的味道酸酸甜甜的,只要吃一口,就会觉得清爽无比。我一见到草莓就会流“400米”的口水!我总是先小心地尝一点儿,然后一大口把整个草莓吃掉!这时,我感觉特别过瘾!但是,只吃一个有点儿太少了,所以我要把一大筐全吃完!
在我们家,我和妈妈是吃草莓的“大将”,经常你争我抢的,这个时候,妈妈就像一个小孩儿,我很讨厌,由于我抢不过她嘛。不过大多数时候妈妈会让我吃个够的!我们还发明了草莓的其他吃法,就是自己做“草莓奶昔”!草莓奶昔就是把酸奶和新鲜草莓搅拌在一起,可美味啦!
我喜欢草莓,不光是由于它好吃,还由于,我还有一个小名儿,就叫小草莓呢!
如果让我对草莓说一句话,我会对它说:“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如果让我对我不喜欢的水果比如梨说一句话,我会说:“我恨你,恨着你,就像老鼠恨猫咪!”
这就是我的最爱,你喜欢吗?
于是,公主把这种植物带回家养着,。有一次,公主的仆人发现鸡吃了这种食物竟然没有死。这个消息惊动了全大英帝国,整个科学界沸腾了,有一位科学家冒着生命危险,写好了遗书,躺在床上,望着那可爱又可怕的植物一口气果断地吃了。
当他正等待死神的降临时,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这为科学家竟然没死。于是,这种植物变成了今天我们吃的西红柿。西红柿不仅味道好,而且营养高,是我最喜欢吃的水果之一。
大年初二,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一起去草莓园摘草莓。
来到草莓园,只见这里人山人海,十几个草莓棚前站满了人。我们先到管理员叔叔那儿拿了两个编制得很好看的篮子。管理员叔叔说:“进大棚不要钱,草莓三十元一斤,在里面可以随便吃。”听到“可以随便吃“五个字,我高兴得活蹦乱跳。爷爷见状,连忙拉住我说:“斯文点儿,斯文点儿。”
进到草莓棚里,只见遍地都是草莓。有的三五个凑成一堆,有的孤零零的一个,还有的像两个亲密的朋友挨在一起。我发现了一个非常可爱的草莓,全身红亮亮的,身上还有许多芝麻粒似的籽儿。它倒挂在草莓茎上,顶部尖,底部圆,在底部还衬着一个绿色的裙边。草莓的形状很多,有的草莓像圆球,有的像脚丫,有的像鸡心,还有一些形状说也说不出来,见也没见过。我指着满地红星星一样的草莓对大家说:“快吃,快吃,多吃点儿,反正可以随便吃!”
妈妈看了看周围,瞪了我一眼:“把你的嗓门放低点儿,行吗?”我把开始看到的那个鲜红的草莓摘下来,迫不及待地放进嘴里,哇,味道美极了!又酸又甜,比超市里买的草莓好吃多了。我在草莓棚里专挑又红又大的草莓吃,从来没见过这么多新鲜的草莓,我是大吃特吃,过过吃草莓的瘾!
直到实在是吃不下了,我才开始帮大人摘草莓。我们一共摘了两小篮草莓,出大棚时一称,七斤,一共二百一十元,算二百。今天真开心,回家歇歇还可以接着吃
不知什么时候,妈妈用相机给我拍许多照片,基本上都是我在草莓棚里吃草莓情形。有一张相片被大家评为最佳摄影,我左手一个草莓,右手一个草莓,嘴里还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个草莓。一看到这张照片,我都会哈哈大笑。
真希望下次还能去吃草莓。
我不喜欢猫,总觉得“猫”这个字眼带着些柔媚与矫作,故我从来不养猫。
乡下奶奶家曾养过一只猫,那是爷爷在山上捡到的一只快要饿死的小猫崽儿,奶奶看着不忍心,便收留喂养,没几天,小猫便恢复了活力,一双眼有了光彩,而我仍是不喜欢猫的,尤其是,毫无野性的家猫。小猫渐渐长大,滚圆滚圆的,因为特别乖顺,所以也很讨喜,它喜欢趴在人膝间睡觉,懒懒地在太阳底下睡觉,已没有丝毫作为野猫的气性,我知道动物野外生存的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而一旦被淘汰,付出的便是生命的代价。而它,本应是被淘汰者的一员,但它却存活下来,学会迎合人类。
之所以不喜欢猫,大概是看不惯它们的乖顺与媚态,它们用自己可爱的'姿态去迎合人类,以博好感。我觉得,作为宠物的,大抵都有些可怜。虽然我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发表对动物们的看法,但由此及彼,人亦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伪装,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虚伪的一面,这点毋庸置疑。生而为人,便免不了阿谀奉承,生于尘世,便免不了做个俗人。但伪装总要有个限度,不然,连真实的自我都迷失了,即使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又有何乐趣可言?我不喜欢迎合,也不喜欢被迎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我们何必屈就自己去迎合别人的喜欢,又何必接受他人的假意迎合。逢场作戏,上下敷衍,也许在俗世生活便能如鱼得水,但却是失了本真与自我,活在别人的世界。失了个性的人亦如同那失了野性的猫,太过屈膝卑颜地活着,一生走尽,负的还是自己。我不喜欢猫,自然,我承认怀着些偏见;我不喜欢一些人,自然,我承认我不过也俗人一个,但毕竟入世生活,也就自己原谅自己了。
想李白一代诗酒谪仙,也曾迎合皇帝的乐趣,为皇家的绮靡欢乐作诗写文,但他内心又何尝不会痛苦?直到最后大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潇洒离去,做回自我时,才觉身心舒畅,逍遥自在。与其一味以迎合荣华富贵。不如坚持自我而清平自得。有人曾言:“功夫在书外,这学问那学问,敷衍人事才是一门真学问。”但我认为,敷衍不等同于处事,敷衍人事,屈迎他人,退而求其次,将就的是自己的人生。
那只小猫最后的结局是被一只山猫咬死,那一刻也有些忧伤。若它不溺于安乐的生活,还有属于野猫的利爪,也许结局会完全不一样,即使它再得人类喜爱,在生命的危急关头,人类终是顾不了它的性命存亡。生命不完全等同于生存,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用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可以决定自己以怎样的方式生活,既然如此,那何不撕下假意虚伪的面具,跳开左右逢源的大圈,为自己,个性张扬地活着。
绿川幸是我最喜爱的日本漫画家之一。他的漫画作品大多以短篇为主,构思巧妙,因而拥有众多漫迷。
Through her works, my favorite one is Xiamuyourenzhang.
在她的作品中我最喜爱的一部是《夏目友人帐》。
The comic book mainly talks about that the hero Xiamuguizhi has a special ability to see the bogies. He is unsociable because his parents are dead. And he often lives in his relatives' home when he is a little boy and his friends at his age always tease him because he has a special ability. Although he experiences many unfortunate things, he is still very kind and without complaint at anyone. Eventually he is adopted by a couple who is very friendly and let him go to high school. One day, He is pursued by a bogie and hid in a shrine. He breaks a powerful bogie‘s seal whose name is Ban. And that involves her grandmother Xiamulingzi’s relics--a contract that sigh with the bogies. Since then, this powerful bogie turns itself into a cat in daily life to stay with Xiamu to protect him with the condition that Xiamu should give the contract to it after he die. But before that Xiamu decides to try his best to give the name in the contracts to the bogies and let them get free. Thus, a loving, touching, scary story is opened up.
《夏目友人帐》主要讲述了男主人公夏目贵志拥有可以看到妖怪的特殊能力。因为父母双亡他的性格较为孤僻,并且由于他具有特殊的能力,他常辗转在于亲戚之间并被同龄人欺负。虽然他经历了许多不幸,但他依旧有好善良没有埋怨任何人。最终他被有好善良的藤原夫妇收养并进入高中。有一天,他被妖怪追赶躲进神社,不小心打破了一只强大妖怪斑的封印。并牵涉到了他祖母夏目玲子的遗物—一本同妖怪签订的`契约书。之后,这只强大的妖怪平时便变成猫的样子待在夏目身边保护他,但是他的条件是夏目死后要把这本契约书给它。但在此之前夏目决定尽其所能把契约书上的名字还给妖怪们让它们得到自由。由此,一个个温馨、感人、惊险的故事就此展开。
In addition, yuki midorikawa has another special work called Yinghuozhisen is also really moving ,sad and beautiful. I suggest that you all can watch it when you have free time.
此外,绿川幸的另一部作品《萤火之森》同样十分治愈感人建议大家有空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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