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到渠成说的是文章中矛盾的发展在具备对立统一(转化)的条件时,得到了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圆满解决。“包袱”抖开,悬念冰释。它既是事件发展的必然结果,又突出了本文的中心思想。这个“结果”和“突出”,不是作者的直抒胸臆,也不是作者主观的议事说理,仍然是通过文章中人物的言行描绘来完成的。打两个比方,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和“解铃还须系铃人”。
叙述的人称,实质上是作者叙述时的观察点、立足点问题,也就是叙述一个人、一件事时,是以作者自己的角度来写,还是以他人的角度来写的问题。
第一人称:作者以“我”或“我们”的身份,叙述所历、所闻、所见,把人物经历、事件经过告诉读者,这便是第一人称的叙述。依据“我在事件叙述时地位的轻重,常常表现为:
1、“我”是见证人。如《孔乙已》中的“我”,《祝福》中的“我”,都是只起事件的见证人的作用。
2、“我”是重要人物。如《一件小事》中的“我”,《故乡》中的“我”。
3、“我”是主人公。如日记、书信、游记、自传体文章中的“我”,还有以第一人称叙述的某些小说、故事中的“我”。譬如,鲁迅不是狂人,但在写《狂人日记》时却用“我”来叙述,代替了“狂人”,有力地揭露了中国封建家族制度和吃人的旧礼教。
4、“我”是穿针引线的人物。
第一人称叙述的长处是有真实感,亲切自然。短处是受“我”的限制,不便于反映广阔的现实生活,很难反映“我”以外的人物的思想。
第二人称:作者用“你”、“你们”来叙述,是第二人称叙述。实用写作中很少用此人称,文学创作中有通篇为第一人称的。第三人称:作者站在第三者的立场,用叙述他人事情的口吻,把人物经历、事件经过告诉读者,这便是三人称的叙述。
其用法有:
1、“他”。如“他既然这样完全失掉了理性,就发生了哪个疯子头脑里都不曾有过的一种奇想。”(《堂吉诃德》)
2、人名。如“一九四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同志从重庆回延安。”(《一次难忘的航行》)
3、指代。如“那些戴旧毡帽的,大清早摇船出来。”(《多收了三五斗》)第三人称叙述的长处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写作较自由、灵活,能把人和事直接展现在读者眼前。短处是没有第一人称叙述那样亲切自然。而且,掌握起来比第一人称叙述较为困难。
在写作中,还存在第一人称叙述和第三人称交替使用的情形。如鲁迅的小说《祝福》就用了两种人称来叙述。我们在使用两种人叙述事件时应注意:①不得频繁改换;②改换时要交代清楚,不能打断叙述线索。
写作时倒底是用第一个称还是用第三人称或第二人称叙述,应该从用哪一人称叙述来处理材料、表现主题最为有利的角度来考虑。而且,不管采用哪一种人称叙述,都必须事先确定好,并贯穿文章始终,做到人称一致。否则,叙述人称混乱,就会条理不清,影响中心思想或主题的表达。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