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我去过了5个地方,分别是∶南京、无锡、上海、杭州、东阳。令我最难忘的是上海的城隍庙,因为有一句俗话叫“到上海不去城隍庙,等于没去过大上海。”所以到了上海我们就走进城隍庙。那天是正月初三上午,大概8点钟,我们就走进城隍庙。一走进城隍庙,只见游人如织,人山人海。我走了一会儿,就看见了许多的小吃,比如:银鱼蛋黄、松仁粟米鲜肉、蛋黄香酥鸭等新鲜组合出现。城隍庙内有许许多多的商铺 ,都设在邻街的仿古建筑里,有林立的珠宝玉器行,红得耀眼;有时尚的服装店,高雅别致;也有路边小摊卖一些旅游用品和一些小玩具,也有像旋转木马的游乐设施。各种各样的商品琳琅满目,令人眼花缭乱。
我不知买什么好,最后买了两对健身球,一对是不锈钢的',摇一摇就有悦耳的声音;另一对是花岗石做的,黄色的表面很光滑,拿在手里冰冰的,提起来重重的,我很喜欢它们。很快到了中午,我们就走出了城隍庙。忽然想到了苏轼的一句古诗“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为了更多的了解城隍庙,我回家去上网查了资料,对城隍庙有了更多的了解。城隍庙是上海地区重要的道教宫观,,始建于明代永乐年间,距今已有六百年的历史,最为繁茂时期,占地总面积达到三万三千多平方米。
现在所有的大殿都重建与1926年,全部是钢筋水泥结构的仿古建筑,建筑风格属于南方的大式建筑,红墙泥瓦,格调别致。现在庙内建筑由庙前广场、大殿、元辰殿、慈航殿、城隍殿、娘娘殿组成。改革开放以后,以庙前广场为中心,以同样的建筑风格在附近建起了无数的小商品市场和临街店铺,各种商品应有尽有,琳琅满目,成为了上海地区小商品零售批发中心,市场经济无比繁荣。 上海城隍庙既是我国古代的历史文化瑰宝,也是上海市小商品经济的中心。它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的美好。
买回的草莓像是经常妈妈精心挑选过的,每一个都那么大,比我的大拇指还要大的多。上端尖尖的,末端圆圆的,大大的,就像平常见到的“鸡心”的形状。“鸡心”的头顶上长着几片绿色的叶子,好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戴着一顶绿色的小草帽。
草莓浑身凹凸不平,布满了细小柔软的黑刺。熟透了的草莓是深红色的,像一颗颗玛瑙;没有熟透的草莓有的'是大红色的,像一个个小灯笼,有的白里透红,像害羞的小姑娘似的。听妈妈说,由于草莓的茎秆软弱无力,支撑不住果实,所以它总是躺在地上,一半受光照,一般贴地面。受光的一面红得发紫,而贴地的一面却是白里透红。
草莓不仅好看,而且好吃。它散发出一种特有的果香味,常常诱得我情不自禁的流下口水,放进冰箱里,过一会再拿出来吃,便会感到清凉爽口,沁人心脾,那汁水比草莓更好吃。
草莓,好看,又好吃,堪称水果中的极品。
“十一”节,爸爸带我到大冶的郊外去玩,我可高兴了。
我们坐车来到目的地,最先进入眼帘的是一片一望无际的金黄色田野,就像张巨大无比的地毯,那是还没有收割的水稻。阵阵秋风吹过来,好像浪花在翻滚,壮观极了!田埂边有几只黄牛下悠闲地啃着青草,时不时抬起头望望远方,也许它们正为今年的水稻丰收感到欣慰吧,因为这里也曾洒下自己的汗水啊。
田野旁边是一片辣椒地,辣椒有红色的,也有青色的,爸爸告诉我红色的是成熟了的,原来我们平常吃的辣椒是还没有成熟的,那红色的是不是要辣些呢?爸爸说可不一定,让我很是纳闷了一阵子。
棉花地就在辣椒地的旁边,一朵朵雪白雪白的棉花挂在比我不要高的树上,有的展开了笑脸,还有的害羞不敢露出脸蛋儿。
棉花旁边有一架金黄色的花,那是丝瓜花,丝瓜花结出的瓜是绿色的。我刚一抬头,就看见一个又肥又大的丝瓜挂在架子上,太少见太可爱了,我赶紧叫爸爸给它照张相,好带回去作纪念。
紫色的茄子挂在茄子藤上,树藤下的地上有一个大冬瓜,就像一个小娃娃正躺着睡大觉呢,白白的,带着点毛绒绒的感觉。正当我们欣赏美景时,忽然一只白鹭慢慢扇着翅膀飞了过来,让我想起了一句写我们黄石西塞山的诗:“西塞山前白鹭飞”。我叫爸爸也把它拍了下来。
秋天的野外真美丽,我还想再来玩。
眼间,己经是20xx年了,高科技给我们人类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方便,我,人称大天才,最近发明了一艘能通过“时空隧道”的飞船,决定到不会用火的时代走一圈。
我带的东西很多,放大镜,火柴等,我有了这些东西,过去就不用愁了点火,我乘坐的“时空号”飞船“嗖”地一声起飞了。
飞进“时空隧道”里,两旁全是黑漆漆的一片,我在里面很害怕,心“咚咚”地跳着,腿在不由自主地发抖,突然前面有许多的彩光,五彩缤纷,一股神密而又惊奇的感觉,到了,没火的`时代,很荒凉,又寂静,飞船停了,我沿着扶手走下了飞船,这才发现绿树成荫,漫山遍地长满了清翠欲滴的小草,开满了姹紫嫣红的花儿,一点现代化的东西都没有,真是动物的天堂啊!小鸟成群地在天空中自由飞翔,野马在大草原尽情地奔跑,小鱼儿在水中快乐地游泳……,这里才是真正的大自然啊!
突然,从远处的山洞里,走出一群只穿了一件兽皮的野人正在拿着笨拙的武器追击猎物,他们没有看见我,我走进去看看,只见他们被冻得满身红通通的,回到山洞里,吃的也是生的东西,晚上还不能用火驱赶来袭的野兽,这些受苦受难的原因就是他们不会用火。
我立即把火柴拿了出来,把火柴点着,放在一片干草丛上,火慢慢烧了起来,好不容易捉到一只小动物,吃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吃完饭后,我发现有几个野人正向我靠近,我心惊肉跳,怀疑他们会把我给吃掉,我故意镇静,还在那里坐着。我突然有一个念头从脑海中闪过,教野人生火,于是我找来一个木头,用火柴点燃,野人一看,说:“啊!神!”咦!我怎么听懂了他们的语言,我感到很奇怪,野人不响了,仔细的看着我这个未来的同胞,好像对我没有恶意,这时一个野人把一块肉放在火烤,又咬了一口,他高兴得跳了起来,他的同伴学着我开始生火,还都成功了!这么说我是普罗米修斯了?他们在我身边欢呼,说:“太感谢你了!”他们很感谢我“赐”给他们火,一天就在他们的欢呼声中度过了,晚上,我睡觉,他们就保卫我的安全,真是贴身保镖……
早上一醒来,突然我听见一种熟悉的语言,原来是现代人来找我了,他们正在试验时空换器,一不小心把我又从不会用火的原始时代带回来了,唉!希望再有一次这样的历险!
想起跟野人一起生活,我懂得了火的重要,并且感叹人类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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