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九上一到三单元作文

英语九上一到三单元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2-19 11:30:51
英语九上一到三单元作文

英语九上一到三单元作文【一】

孔乙己便用那手慢慢爬去了,样子滑稽可笑,在外门口那只母鸡过来啄食,还把他绊了一跤,他一下子重心不稳,往后仰去,惹得鸡咯咯叫,聚集的几个人便笑起来,其中一人说:“孔乙己还偷东西不?”

孔乙己用一只手吃力地赶那只鸡,嘴里叨着:“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等叫人半懂不懂的话,酒店里便有传出来哄笑声。

孩子们听到笑声,蹦跳着跨过自家门槛,唧唧喳喳伸出手向孔乙己要茴香豆吃。孔乙己仰起头,很勉强地笑道?“下回吧,这回没有了,下次--”但那群孩子不等他说完,便一哄而散。

天快黑了,暮色四起,下午做工的人又要来吃酒了,我又忙活起来,无暇再去看孔乙己了,他已经被笑声淹没了,掌柜的又呵斥我手脚快点,谁有闲工夫去看这个无聊的人呢?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见孔乙己了。

到了年关, 下了一场大雪,晚上北风呼啸窗户被吹开,鹅毛大的雪花飘进来,地上湿了一片,我被冻醒了,便起身关窗户。外面夜色苍茫,暗雪悄无声息地下着,周围便都死一般静。鲁镇是个偏僻的地方,不上一更,大家便都关门睡觉。但今天是腊月二十九,远外还有几点黑沉沉的灯光,有尖利的女人叫声哭声,还有狗的狂吠声,我知道那是债主在逼债,不过又如何呢?扰人清梦罢了。天气异常寒冷。我哆嗦着关掉窗户,有爬回僵冷的被窝里。

早上起来做工,持久的人渐渐增多,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没有搭话,大约孔乙己在昨晚被冻死了,不过这就不关我的事了。到了第二年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了中秋可是没有说,大了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英语九上一到三单元作文【二】

孔乙己将那碗热酒饮尽,便头也不回地来到了他那破草屋。 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孔乙己的身上,手上沾满了稀泥远远望去,就像一个小土包。真是屋破偏逢连夜雨,屋顶上的水稀稀拉拉地滑落下来,他像往常一样,又歪斜着身子,睡着了。 一夜又过去了,当孔乙己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等待他的,却已经不是那低矮的'茅草屋了…… “我这是在哪?这个房间怎么如此的金碧辉煌,难道这是天堂。” 孔乙己惊奇地说道。“乙己,你这条腿是被哪个畜牲打断的,哥哥替你报仇。”孔乙己这才回过神来,原来自己是在哥哥的大宅里,于是他愤怒的说道:“还有谁,不就是那丁举人吗?”那人听后便立即起身走了。这天晚上,鲁镇发生了一件大事:朝廷命官孔甲己,领着皇帝的圣旨,来到了丁府,以叛乱之名,将丁举人就地处斩。鲁镇人心惶惶,鸡狗不宁。

那位处决丁举人的大官,就是孔乙己的哥哥,当年孔乙己的哥哥,与孔乙己一起参加不同的科举考试,孔乙己在秀才考试中名落孙山,而他的哥哥甲己却在京城的会试中得到了一甲第九名,从此便平步青云,得到了高官厚禄。孔甲己虽然表面上仪表堂堂,可暗地里却经常作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这不,在他寻找到弟弟乙己后,便出现了一桩怪事:一个瘸子,竟然当上了地方父母官。骇人听闻。不过,孔乙己自然没有去那鸟不拉屎的鲁镇,而是去了一个富庶的江南小城。翻身的奴隶比财主还狠,在他就任的两年里,他大肆搜刮民脂民膏,一个风光艳丽的小城,也被他弄得是乌烟瘴气,民不聊生,他却不以为然,在孔圣人的书籍里断章取义,满口之乎者也地为自己的暴行开脱,孔老夫子成了他的盾牌,一时间,他的政敌也拿他没办法。 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在他的任期即将迈向第三个年头的时候,愤怒的劳苦大众不答应了,他们为自己应有的利益而团结起来,共同声讨这个无耻的家伙,终于,外强中干而又懦弱的孔乙己被唾沫的海洋给淹死了,不过他临死也不忘拉上个垫背的,孔甲己因他而入狱了。 该死的,都死了。

英语九上一到三单元作文【三】

孔乙己在众人的哄笑中,有他的手,艰难地,一步一步地爬出了咸亨酒店。一路上,不知道受了多少人的白眼和耻笑。他的脑海里有一双双鄙视的眼睛,有丁举人打到半夜再打折了腿时候长大了嘴巴的狂笑。

看着自己用来走路的手,孔乙己所有的伤心刹那间涌了起来。无数次的考试,无数次的失败,无数次的被嘲弄,无数次的尴尬……心中的冷比这冬天凛冽的风还要冷。无数的冰冷的刀戳穿了他的破夹袄,戳破了他已经在滴血的心。

就这样,孔乙己用手,在寒冷的鲁镇的小巷里没有目的地挪动着,蠕动着。那两碗酒带来的丝丝暖气渐渐减少,渐渐消失了。他的身后,留下了暗红的血痕。终于,城隍庙出现在他的眼前。

趴在土谷祠的门槛上,烟熏了无数年的城隍老爷黝黑的眼神冷冷地打量着他,自己每次科考前都会跪拜过无数回的城隍老爷冷冷地打量着他。忽然,城隍爷的嘴角动了几下,幽深的声音充斥了孔乙己的耳鼓:“孔乙己,上大人孔乙己这几个字怎么到现在都没写成功?”孔乙己浑身一哆嗦。“哈哈哈哈哈!”城隍咧开他吃人一样的大口。孔乙己怔怔地呆在城隍庙门口的墙角。

阴云渐浓,夜风更劲,雪珠过后,雪花开始肆虐在夜色中。孔乙己望着迷迷蒙蒙的夜空,渐渐合上他浑浊的眼睛。恍惚中,他灿灿然坐在高头大马上,披红挂彩,前有回避肃静,后有锣鼓喧嚣,远远地,丁举人笑逐颜开,小步疾趋:“孔大人……”

……

第二天,雪停了,孔乙己成了一坨冰。几天后,孔乙己所在的地方,渐渐化成了一滩污浊的水。

这回,孔乙己是的确死了。

英语九上一到三单元作文【四】

是时候认真写一篇关于他的文章了。我将对他的爱,用钢笔刻进纯白的纸张,但有限的文字描绘不出我无尽的感激。

十五年来,我眼睁睁地看着他的两鬓成霜,看着他的脸庞日渐沧桑,时间将他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偷走。我无能为力,无法抗拒。

我只能一直努力着,我希望他在有生之年,看到我的成就。不论这成就是大是小,我知道他都会很高兴。所以这些年。我才能带着这个信仰,在生活这条险恶丛生的路上披荆斩棘。我只是想要成为他的骄傲。仅此而已。

小时候是恨过他的。

毕竟这世上只有极少数人,会让自己的女儿从小学三年级起就独自一人去学校报名注册。我深深记得第一次自己报名时,稚嫩的小手紧攥着学籍册,在高自己半个身体的大人群中排队,瘦弱的身躯被挤来挤去,委屈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那种无助的感觉至今铭记于心。但,若不是这样,我又怎能在父母不在身边的日子里泰然自若地处理一切琐事,自立能力强得惊人。

这世上只有极少数人,会为了让自己的女儿学会游泳,眼看着女儿呛水、挣扎却袖手旁观。那年夏天,他教我学游泳,我已掌握了基本要领,但迟迟不敢下深水区,只在脚踩得底的浅水区做做样子。他怒了:“你这样怎么学得会游泳!”说完便毫不犹豫地把我拉到了深水区。我一时紧张,忘记了动作要领,只知道乱扑通,水呛进了我的喉咙。他朝我喊:“不要慌,按我教你的做!”我幡然醒悟——他不会来救我,我只能靠我自己。于是,我很快冷静了下来,动作越来越娴熟,终于克服恐惧学会了游泳。如若不是他的狠心,我又怎能在这颗百分之七十一的面积都是水的星球上存活下来,跌进水中的意外发生过不止一次,但每次我都凭借着他狠心让我学会的技术而救了自己。

这世上也只有极少数人,会因为女儿作文中一个错误的句子而令其全部推翻重写,而这一幕确是在我的写作生涯中经常出现的。他总是说:“错了一个句子只能说明你心不在焉,没有投入感情在文章里,说明你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应着他的苛刻要求,我写每一篇文章都会斟酌再三,倾心投入,小到老师布置的日记,大到准备参赛、投稿的文章。发展到后来,这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我现在才明白,他不仅仅是教会我专注认真,更是让我学会了尊重自己的文字啊!若不是他的苛刻,我又怎能在文学这条路上越走越远。那些获奖证书,也有着他的功劳啊!

这世上只有极少数人这样严厉苛刻地对待自己的女儿,他却是那极少数人的典范。然而,他却也是这世上为数不多的深爱我的人之一。

初三下半期,我的成绩仍是在中等徘徊。因为基础差,为了考上重点高中,我每天晚上都复习到深夜,成堆的试卷一套一套地做。看着倒计时的数字一天一天地变小,周围同学的竞争越来越紧张,激烈的硝烟无形地弥漫在看似平静的教室里。于是,我的心也越发焦灼起来,精神脆弱得几乎要崩溃。他总是在我几乎要趴在书桌上睡着的时候推门进来——没有温热的牛奶,没有鼓励的话语,只有心疼的眼光,但他仍是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用他那粗糙的手掌轻轻拍两下我的肩。只是这样一个细微的小动作,却立刻像无穷的正能量从肩上传遍我全身。每当这时,那些缠绵的睡意、紧迫的焦灼感便立刻烟消云散了。

初中时,我在湖南读书,没有文凭没有背景的父母为了生计只得跑到广东打工。放暑假时,我便坐车到了父母的所在地。第一天晚上,我们都坐在电视机前,电视里正播着天气预报。播完了广东的天气,母亲刚要换台,他突然说:“别动,还没看湖南的天气呢。”母亲愣了一下,随后看了我一眼,淡淡地说:“女儿都过来了,你还看湖南的天气干嘛,真是老糊涂了。”我不记得他们后来又说了什么,只记得当时的我赶紧偏过头去,险些掉下泪来。这是一种怎样深厚、怎样隐秘的爱啊!

他就是这样,话不多,他的鼓励和爱,从来不曾通过言语的形式直接表现出来,但我深深地知道,他坚硬的外表背后藏着一颗柔软的爱我的心。我之于他,就像水之于鱼一样重要。我的学业、我的生活、我的未来,都是他毕生要操心的事情。有一种爱,无需喧哗。

然而我却是伤害过他的,在我懵懂、无知的时候,利用他对我的爱深深伤害过他的。

那年夏天炙热的太阳正如我那颗躁动不安的心,那时的我正值青春期,年少轻狂,同大多数被规则束缚的孩子一样,心血来潮地有了一回叛逆的冲动。我偷了家里的钱,第一次去了网吧。母亲找到我时,我已经在网吧玩游戏激战了五个半小时。回到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他打上了石膏的左手臂,以及他铁青着的脸。他眼中喷出的火焰像是要把我撕碎了一般,脸部的肌肉微微抽搐着,五官都拧在了一块,他对我怒吼了一声:“去门外跪着,我不叫你不准起来!”我一声不响地去了,倔强着没有哭。不知道跪了多久,膝盖已经严重红肿了。母亲把我拉了起来,心疼地替我擦药。我看着惨不忍睹的膝盖,心里怨恨着他。而母亲的一句话却轻易地将我的防线击得溃不成军。她说:“这药是你爸刚刚去买回来的。你这孩子真不让人省心,你爸就是为了找你才出了车祸把左手跌骨折了的啊!”在他的严厉教育下许久不曾落泪的我当时就泪流满面。眼泪滴在膝盖处,伤口便隐隐作痛起来。那,手臂骨折,又是怎样的一种裂骨之痛啊!而且这么热的天,他还顶着太阳去为我买药。我的这点小伤小痛又能抵得上他痛苦的几千分之一吗?想到这里,愧疚和懊悔填满了我的心,像千万毒蛇噬咬一般难受。药力已经开始发挥作用,膝盖传来丝丝凉意,而我的那颗躁动不安的心也如一匹桀骜的马儿遇到主人温柔的抚摸一般,慢慢地安分了下来。我又怎能再狠得下心去伤害最爱我的人呢?

时间就像一把***猪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时间终究会带走他的生命。回忆会被记忆风干,他的笑容最终会在我的记忆里逐渐蔓延成一朵明媚的花。但是,当阳光掺杂着时间闪耀着穿过命运,累了双眼,我看到这个世界上因为有爱,所以永恒。

因为他的爱,我含泪写出这篇文章,我并不奢望它能感动谁,只想以此来祭奠他为我逝去的青春,我只想请求岁月,不要伤害他,深爱着我的并且我深爱着的——我的父亲。因为有他的爱,我才能一路阔步行走,一路顽强成长。

如果要我给父爱涂上一抹色彩,我希望是白色。因为只有白色这如飞雪般纯洁、如天使般神圣的颜色,才配得上那如大山般厚重、如大海般深沉的父爱啊!

英语九上一到三单元作文【五】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是天空中快乐而又沉寂的雨。

三月,初春的一天。

从江河湖海来到天空之上,来到如新翻的棉被的云朵之间。我随风而动,俯瞰繁华的城市,美丽的村庄,汹涌的大海,宁静的'小河。不知何时何地,我才能随风飘落?

一声粗犷的闷雷在村边响起,一道紫色的闪电从城市上空滑过。人们下意识地放下手中的工作,随口说了一句:变天了,要下雨了。对人们来说,那只不过是一场雨,算不了什么。但对我来说,那却是一次无比光荣、但又万分艰巨的使命,一项我需要用生命来完成的使命。闪电如令旗,雷声如军号。要出发了,心里却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只感觉身体轻飘飘的,被风卷了起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的心中默念着,抬头看看头顶的云,低头看看脚下的地,突然间,心头涌上一阵快乐,也带来了一丝沉寂。

我,是天空中快乐而又沉寂的雨。

伴着轻捷的脚步,我来到了这个世界。我落到大街上,落到小巷间,落到田野中,落到软融融的春泥里。淅淅沥沥、滴滴答答、哗哗啦啦、叮叮咚咚,都是我用生命敲击世界的旋律,一篇又一篇,篇篇都精妙绝伦,篇篇都是大自然的杰作。我,是大自然中最有灵性的乐章,伴随着我的声音、我的身体、我的心灵,甚至是我的生命,去演奏那生命的赞歌。或许你还没有听出这雨之旋律,那可能是你没有仔细认真地去听。那么,请你闭上眼睛,去倾听这雨之旋律

听:淅淅沥沥,是悠扬的小提琴;叮叮咚咚,是明快的钢琴;哗哗啦啦,是嘹亮的小号;滴滴答答,是清脆的竖琴。闪电当了钹,雷声当了鼓。这些,你都听到了吗?这是自然界最美妙的交响乐,是自然界的命运交响曲。这些,都是雨之旋律,是我的旋律。如果你的心情好,你可以把它想像成欢快的轻音乐;如果你的心情不好,也可以把它想像成凄凄惨惨的声音。总之,你可以把它想像成世间的任何音乐,当然以你的心情而定。聆听我的声音,就是聆听自然的声音,也就是聆听你自己。

但是,你可曾想过吗?雨之旋律,是用我的生命换来的;没有了我,也就再也没有了雨之旋律。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落地的一刹那我默念道,突然间明白了许多。为了能让你聆听自己、聆听生命、聆听自然,牺牲我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落到地上,消失在大街上,消失在

小巷间,消失在田野中,消失在软融融的春泥里。我逐渐会聚成一股股细细的水流,融汇进一条条小溪、小河中去。或许有一天,你会很幸运,正好又碰上我,让我再给你来一段雨之旋律?

在天空中,在土地里,我是快乐而又沉寂的雨。

英语九上一到三单元作文【六】

凉爽的秋风划过地面,一行清泪却从他的面庞滴下,更显蓬乱的白胡子让他如一位孤苦伶仃的老人一般使人感伤。下半身巨大的疼痛把他又拖进了那无底的深渊。

“给我使劲打!你这个畜牲,竟然跑到我丁举人家里来偷东西,我叫你偷,叫你偷!”不住的抽打使孔乙己抽搐起来,自己早已伤痕累累,受伤的绳索已经把他吊在房梁上大半夜,腿上的伤口流出一缕缕殷红的血液。身体已麻木,也不知到底还要被打多久,不就是几本破书和笔墨纸砚嘛!有啥了不起,唉!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过了一会儿,他就被扔在了路旁的小道上,夜晚的月亮将草坪照得格外明亮,似乎是要为自己探路。强忍着疼痛,只得一瘸一拐地走向远处。

几声萧条的鸟叫声打断了孔乙己的回忆,他慢慢地走向一处长满了狗尾草的草地上,轻轻地躺了下来,缓解自己的疼痛,暂时的休息让他舒缓了下来。他眯起眼,刚才的酒已经开始起作用了,两腮渐渐有了几抹红色,不远处,一个躺在地上的黄澄澄的窝窝头勾起了他早已消退的饿意。在确定四周没有人之后,他慢慢地爬向它,用枯瘦如柴的手把它拾了起来,用力一咬,一汪泪已经凝聚在了他的眼眶。他思索起来,若不是自己的品行与虚荣,也不会落到这种考偷东西度日的田地吧!真不该!真不该!孔乙己后悔了,他的品质也在时光的流逝中悄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天以后,一位老僧人碰到了蓬头垢面的孔乙己,当他听说了孔乙己的故事后,破例让他和自己共同修行。孔乙己听后对老僧人万分感谢,答应与僧人一起浪迹天涯海角。在诸多苦难之中,孔乙己舍己为人,先人后己,帮助了许许多多和他有着相同凄苦身世的人。当今皇上听说以后,大为感动,让孔乙己当上了县令,于是,他为当地的老百姓做了许多好事,并铲除了当时的许多恶霸。最后流芳百世,为世人所瞻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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