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间烟火人间路-写生活的作文18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故乡小城坐落在山脚下。
当清晨第一缕薄雾散尽,小城的千万人家,不论身处城市的哪个角落,却总能在自家窗前望见远山的倩影,那隐在水泥钢筋后的背景,如信笺上印着的几朵淡淡墨梅。满目苍翠如一池春水浸润着人们冬眠了数月的心田,青山正妩媚,春明万物朗,每当这时,故乡人和一些慕名前来的异乡人总能被这无声的魅力吸引到山脚下。
可打我记事起,通往山顶的路是不好走的。
山路不算崎岖,却也蜿蜒至远方;不算羊肠小径,却也仅能容游人和一辆车通过,而当这种微妙的“仅仅”被路两旁各式各样的地摊小车所打破后,原本设想好的“山行健道”的规划图就这样被小商贩们丢进了沿山路形成的“污水小河”中。涓涓细流,却散发着促使游人不禁捂鼻快速逃离的味道。
我费了一番力气,才从人群包围的圈子中找到熟悉的烧饼摊。摊主是一位个子高高,脸颊瘦瘦的中年大叔,他经营的烧饼摊似乎与这景区的年岁相差无几,而我对这山的记忆,似乎也是带着葱香烧饼味的,每每游山,必光顾他的摊子。
我在一旁耐心等待着大叔招呼前面的客人,烤炉的热气和炙热的太阳已将他的脸烤得通红,而他却丝毫没有停下喝口水的意思,依旧用不紧不慢的语气询问每位顾客的订单,口味偏好——这也是我常光顾的原因,不仅因为烧饼,更因为大叔的脾气。终于轮到我,接过烧饼,我朝他笑笑,他脸上晶莹的汗珠闪耀的太阳的光芒,顿时,我心中升腾起一种莫名的同情,一句“谢谢”脱口而出。
行至山腰,依然能看到几家零星的摊位,回望山脚的路,那里依旧人山人海,黑压压一片,堵塞了上行的道路。蓦地,我又想起大叔通红的脸庞。春光明媚,太阳高照,又有谁不想轻装出行,四处踏青?又有谁想在嘈杂的人声和城管的驱赶中辛苦谋生,毫无体面?他们,那些陌生的面庞,被肩上的重担拖住了步伐,被谋生的摊子限制了去处,被岁月的沧桑刻下了皱纹,他们,终究只是在努力生活的人啊。
可是,我又不能忘记,那整洁的山路不知何时已是疮痍满目;我又不能忽略,那条初衷被命名为“健康之路”的山路不知何时开始,被浇上了第一桶污水,我更不能忘怀,那些平日里热情泼辣的面孔,不知从何时起,会因为一个摊位而争得面红脖赤,争执声与汽车的鸣笛声格外聒躁……
夕阳在山,人影散漫。步下山顶,我看见拥堵的路开始畅通,拥挤的人群开始散去,两排摊位连成的昏黄的灯光一一熄灭,如一群蝼蚁无声地顺着山路离去。不用说,是城管来了,他们疲惫的一天被这样画上了句号。
矛盾交织着同情,我不忍再看,更不愿在人情与规则之间判出高下。
后来背井离乡去外地求学,一恍,再回故乡,已是几年之后。
刚踏上故土,我便迫不及待地寻找通往山的路。山路还和以往一样吗?那些人,那些花花草草,可否安好?怀着激动的心情,我再次上路。
可眼前的\'景色却令我惊喜——山路两旁,不见垃圾,不见污水,不见拥挤的人群,占道的小摊,只见沥青路面被涂上新漆,颇有考量地划出两个车道,只见路边小摊退至路旁,沿路搭起了徽派小房,每幢房子上挂上了牌匾,隶书写就的“葱香烧饼”“豆腐脑花”竟别有一番风味。屋舍俨然,精致错落,不由得让游人有步入江南水乡街市的错觉。
顺着门牌,我毫不费力地找到了卖烧饼的大叔。他还在这里,个子高高,脸颊瘦瘦,不同的是,他再无当年谋生的疲倦感,而是满脸洋溢幸福的微笑。
见我来,他连忙起身招呼。
接过烧饼,我同他攀谈起来。
“大权,这路的变化还真不小呢,第一眼见到,还以为是一处景点哩!”
“可不是嘛”,他咧开嘴,露出了自豪的纯朴的笑,“这几年啊,政府搞‘美食街整治’,起初我还不同意,以为是要把咱全赶跑了,那俺咋吃饭啊?一家老小,全靠我这个小摊子呢!后来一了解,还真不是我想的那样,你瞧,还给咱盖了小房子,连排的。还带顶儿,又能定点又能不愁雨天,你说快不快活?”
说罢,他又想起什么似的,给我指着身后挂着的机器说:“政府还给俺们装了抽油烟机,说是既能保护环境,又能保护身体。你别说,还真是!照这样干下去,再来二十年也没问题啊!不过,还是多亏政府,咱们干生意的才能像现在这样!景区风景好,我们身体好,顾客才多,生意才红火啊!”
告别老板,我又朝着山顶走去,内心充盈着不可言说的快乐。要问我这条路什么时候最美,我的回答必然是——现在,还有未来。
夜幕降临,山行一半。眺望远方,山顶亭阁遗世独立;回首山脚,人间烟火落地成河。这条氤氲着温情的路,终于苏醒,而我也可以做出选择:规则与人情,竟可以同时成全。
万里河山万家灯,人间烟火人间路。
说到底,通往山顶的路,不正是由这踏实的人情味铺就而成的吗?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童年·在人间》。从书名便可以看出这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童年》这部分反映了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出世后随母亲寄居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期间,他是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他在们生活锁事中表现出的自私贪婪;《在人间》则讲述了小主人公在十一岁时,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破了产,他无法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上了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也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做过杂工,饱尝了人间痛苦。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这本书在描写小主人公奋斗过程和人性美好一面的同时,但也写出了人性的自私贪婪的一面。正如荀子所说:人之初,性本恶。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评论员叔叔在评论《少年派奇幻河流》时曾引用过著名的心理学家弗洛依德的一个理论,弗洛依德曾提出人的心理状态分为三个境界:本我、自我、超我。在读《童年·在人间》时,我想这个理论运用到小主人公和他的舅舅、外祖母身上也挺合适的。书中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的精神状态都只停留“本我”阶段,只知道满足自己生存***;阿廖沙通过一系列艰难困苦的磨砺,精神境界已达到了追求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自我”阶段,而在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眼里,外祖母则代表了至高至善的超我的道德境界。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像阿廖沙那样坚持自己的理想,遇到再大的挫折也不放弃自己的理想,才能使自己的精神境界从“本我“向“自我”、“超我”飞跃。
过了年,天气变暖了,午后的阳光夹着丝丝柔风,又到了放风筝的季节。
蔚蓝的天空中几只翱翔的“老鹰”、“蝴蝶”勾起了我蕴藏许久的童心。带上一只精心糊好的“凤凰”,我跑向小河边。一路上聚集着七八个拽着风筝线的小孩,他们看着自己那越飞越高的风筝,脸上漾着骄傲的笑。
我来到小河边,迎着轻风放开了长长的线。“凤凰”越飞越高,在天空中炫耀着它七彩的“羽毛”。突然一阵大风,它飞不稳,跌了下来。不远处传来小小的一声惊叹,寻声望去,田埂上站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孩,蓬松的短发衬着一张稚气却苍白的脸,瘦弱的身上裹着一件又脏又破的衣裳,没穿鞋的脚上布满了道道疤痕。他见我望着他,回头向山坡下的牛群跑去。
我拾起风筝,又把它放向天空,然后很注意地看着牛群旁边的男孩。他又抬起头看着飞起的`风筝,神情那么专注。他一定在想象着他也拥有一个美丽的风筝,拽着长长的线,让风筝带着他的梦飞向蓝天……
时间不早了,我开始慢慢收线。转过头又看了一眼那个小男孩,他的脸上分明露出了失落、无奈而又不舍的神情。我的心震动了,鼻子酸酸的,不忍也不愿打碎他的梦。我又放出一点线,带着风筝跑向他。他没有跑,只呆呆地看着我。我拉起他的手,把风筝线放在他手上。他有点不知所措,但很快明白了,缓缓握住它,脸上露出了感激而又开心的笑。我也笑了,含着泪笑了。
第二天,我站在高处看着田野上五彩的风筝。风筝很多,但我知道那飞得最高的风筝的线,一定是握在那个男孩手中……
今天的风确乎很大,但是,随着雨点渐而变密变大,风反而是逊色了许多,柔和下来,与那清爽的水汽混杂,扫尽了肉体的燥热,抚平了灵魂的不安。
虽说已是进入夏季,但这凉意袭袭的天气着实给人以一种享受。但,原本相对较为舒适的教室,现在却让人痛苦难耐,一层又一层细密的汗在不停的渗出皮肤,那粘粘的感觉实在是让人痛恨,这样反而更加让人渴盼那清雨的淋洒,于是,就在课间,干脆就在雨中站定,一点一点感受着大自然调皮轻快的吻。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似是炊烟的气味,不浓,所以并不呛人,反而可以令人寻得一丝儿时的气息——儿时,我最喜欢在外婆家的炊烟中乱窜,炊烟是淡蓝色的,犹如烟云寥寥,自己就恰似仙人。
夜色是迷蒙的,就像是月光化了一般,世界被笼上了一层细细的模糊的感觉——虽然并没有月——似有非有,膘渺梦幻,仿佛自己并不处于真实之中,倒像是游览仙境一般。想象着,要是就在这幻象一般的景色中有一株染井吉野,那该多棒!那鲜艳的色彩,妖媚的感觉,再与这夜雨之姿相称,一切可谓不言而喻之美好!若是山樱,也是相当不错的,它开得自然,融于自然,看着它更是一种静谧与淡然,并没有染井吉野的惹人,却另有一番淳朴的风姿,加之有清雨的淋洒,不知是否会平添一份娇滴滴的可爱呢?又念及樱花的狂谢,如飞雪一般,若又在这一片茫茫之景下,是否更显其悲哀与壮美呢?
这无疑是一副奢侈的画。
在九年级上学期,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我抽空读完了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中的《在人间》。
《在人间》是高尔基长篇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中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从11岁到16岁时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而这时的我,正是于那时的他年龄相仿的时期,从他的生活体验中,我到了许多和我完全不一样的经历,也从阿廖沙那里学到了许多我本该具备却没有具备的东西。
在整本书中,我体会到最多的就是阿廖沙的求知欲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同时提到的最多的也是书:读书,看书,藏书,借书,论书……一切有关于书的话题在《在人间》这本书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首先,我体会到的第一点是阿廖沙对书的执念。虽然有不少人百般阻挠他读书,但是阿廖沙还是暗地里偷偷地看,享受着书带给他的欢乐,即使是被打,即使是被赶出去,即使是被鄙视被骂,他也没有放弃过,还是一贯的贯彻自己的爱好。但现在的我并没有这样,处于这个“丰富多彩”的时代,有时间我宁愿去看看电视,玩玩电脑,而不是感受书香,总是抱怨自己没有时间,但是处于当时那个时代的阿廖沙,明明比我贫穷百倍,比我累千倍,空闲的时间比我少万倍,但是他确比我读的书要多百倍,经历的事比我多千倍,我又有什么借口来拒绝看书,从书中获得知识呢?
同时,阿廖沙也会通过自己的意识来分辨书的好坏,即使是所有人都认为差的书,他也会凭自己的感觉来公平的评判这本书,以至于他总会在同一本书中发现比别人多很多的东西。而现在的我们,是逆来顺受,老师、家长说好的书就好,差的书就差(单单是名著,玄幻小说,言情小说),读不出属于自己的收获。同时,也不知道扩大阅读范围,只是读古代的名著,而不读现在的比较有意义的书,更符合时代的书。
总体来说,《在人间》教会我们该怎样读书,以什么心态来读书,如何辩书。十分值得我们现在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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