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甘心 作文(我不甘心的作文四百字)

我不甘心 作文(我不甘心的作文四百字)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2-24 11:14:05
我不甘心 作文(我不甘心的作文四百字)

我不甘心 作文【一】

??不喜欢猫

我不喜欢猫,总觉得“猫”这个字眼带着些柔媚与矫作,故我从来不养猫。

乡下奶奶家曾养过一只猫,那是爷爷在山上捡到的一只快要饿死的小猫崽儿,奶奶看着不忍心,便收留喂养,没几天,小猫便恢复了活力,一双眼有了光彩,而我仍是不喜欢猫的,尤其是,毫无野性的家猫。小猫渐渐长大,滚圆滚圆的,因为特别乖顺,所以也很讨喜,它喜欢趴在人膝间睡觉,懒懒地在太阳底下睡觉,已没有丝毫作为野猫的气性,我知道动物野外生存的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而一旦被淘汰,付出的便是生命的代价。而它,本应是被淘汰者的一员,但它却存活下来,学会迎合人类。

之所以不喜欢猫,大概是看不惯它们的乖顺与媚态,它们用自己可爱的'姿态去迎合人类,以博好感。我觉得,作为宠物的,大抵都有些可怜。虽然我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发表对动物们的看法,但由此及彼,人亦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伪装,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虚伪的一面,这点毋庸置疑。生而为人,便免不了阿谀奉承,生于尘世,便免不了做个俗人。但伪装总要有个限度,不然,连真实的自我都迷失了,即使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又有何乐趣可言?我不喜欢迎合,也不喜欢被迎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我们何必屈就自己去迎合别人的喜欢,又何必接受他人的假意迎合。逢场作戏,上下敷衍,也许在俗世生活便能如鱼得水,但却是失了本真与自我,活在别人的世界。失了个性的人亦如同那失了野性的猫,太过屈膝卑颜地活着,一生走尽,负的还是自己。我不喜欢猫,自然,我承认怀着些偏见;我不喜欢一些人,自然,我承认我不过也俗人一个,但毕竟入世生活,也就自己原谅自己了。

想李白一代诗酒谪仙,也曾迎合皇帝的乐趣,为皇家的绮靡欢乐作诗写文,但他内心又何尝不会痛苦?直到最后大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潇洒离去,做回自我时,才觉身心舒畅,逍遥自在。与其一味以迎合荣华富贵。不如坚持自我而清平自得。有人曾言:“功夫在书外,这学问那学问,敷衍人事才是一门真学问。”但我认为,敷衍不等同于处事,敷衍人事,屈迎他人,退而求其次,将就的是自己的人生。

那只小猫最后的结局是被一只山猫咬死,那一刻也有些忧伤。若它不溺于安乐的生活,还有属于野猫的利爪,也许结局会完全不一样,即使它再得人类喜爱,在生命的危急关头,人类终是顾不了它的性命存亡。生命不完全等同于生存,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用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可以决定自己以怎样的方式生活,既然如此,那何不撕下假意虚伪的面具,跳开左右逢源的大圈,为自己,个性张扬地活着。

我不甘心 作文【二】

前一段时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我不想不想长大》。那本书写出了我许多想法。

大家都一样。小的时候老想着长大,但长大后发现许多烦恼与无奈。童年,心中难免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因为童年是无忧无虑的,那时候我们都很天真、很愚蠢、很快遇到开心的事,能旁若无人地开怀大笑;遇到伤心的事,会放开嗓门大声痛哭。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怎样就怎样,不用假装笑脸;不用过分掩饰自己;不用干自己不喜欢的事;不用在意别人的目光。我是孩子我怕谁!就算干了坏事,别人也只会说:孩子还小没人跟你计较。

童年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所以我常想,要是我一辈子都不长大,那该多好啊!

我怕那天我长大了,拥有了一张大人脸。穿着异样的高跟鞋,婀娜地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吸引着众人的目光。再也不能抱着洋娃娃睡觉,不能拿着冰糖葫芦,在大街上边走边走边吃,不能在大街上放肆的大喊大叫

我好怀念我五六岁的样子。那些日子,我有很多很多的小朋友在大街上又打又闹,常常不是砸了人家的玻璃,就是弄得一身脏。

我想停留在那时,因为有太多的美好回忆,和太多值得留念的事情。以后,还要经历许许多多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但成长是必然的,自己慢慢长大,同年就此一去不回来了,留下的只是一个美好的回忆。

童年,你为什么这么美好?你有什么魅力让我永远停留在童年?你又有什么魅力让我不想长大?

我不甘心 作文【三】

睁开眼,金默笑了起来,车子在高速路上行驶,风从天窗呼呼地刮下来。她提了提自己的棕色外套,感觉自己已经与克里姆特的画合为一体。

她光着脚走在张之冰凉的木地板上,猩红的指甲油像几粒快乐的石榴籽,她穿着张之的条纹线衫,觉得自己从没这么好看。他们整夜整夜不睡觉,他们不出门,他们抱在一起。他们再也不像两只纠缠着窒息而死的动物,而是变成两朵白色的云,暖烘烘的太阳穿过红窗帘闯进来,像要把他们抓到天上去,他们尖叫着,大笑着,白得越发透明。

金默放弃了去憧憬伟大和纯粹,因为自己就是伟大和纯粹。她放弃了牺牲,因为自己同时又是献祭者又是被献祭者。荣格说,向往地上的,就会被悬挂在天地之间,向往天上的,就会漂浮于天地之间。她下沉得够多了,几百个日日夜夜,她沉到最深不见底的大地深处,张之在地面因为恐高症而面色苍白地望着她,她向底部献祭了自己的生活,献祭了顾平,还有一个孩子,然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灵魂,把它拎出泥淖,挂在它身上的蛇化成一只只白羽鸟,为她衔来金色的皇冠,上面刻着:“爱是永不止息的。”

张之有时和她一起飞,不再恐高,有时只是停在地面笑着看她。她不再哀伤,不再去问:“你为什么不跟我一起飞呢?”不会像冯唐书里的女人那样说:“我不净不垢,忠厚纯良,如果这世界上真有上帝,我一定会上天堂,你要跟紧我。”

一天夜里,她梦见坐在张之车的后座上,张之躺在她腿上和她聊天,她突然想起来车在开着,没有人握方向盘,她站起来,看到快要撞上旁边的货车,急忙伸手去拨方向盘,张之仍然在一旁看着她笑,她即刻就后悔了——为什么要去拨方向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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