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中学生作文选(80年代的作文选)

八十年代中学生作文选(80年代的作文选)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03-14 06:09:26
八十年代中学生作文选(80年代的作文选)

八十年代中学生作文选【一】

用背包做归宿,踏遍世界,历时十年。由菜鸟变专家,没有别人,只有他——张小鹏,又一个去流浪的人。当上背包客,并将其成为职业。或许你会觉得这是多么不实际,但我却认为,那是多么神圣的职业。

书中讲述作者去了许许多多国家。在这个艰险的旅程中,身为菜鸟背包客的作者曾经山穷水尽,遭尽白眼,但他从未放弃过,即便是换了七、八份工作也不能令他信息,反倒使他越发希望继续出走。他坚毅的决心,简单而坚定,一次次的是我动容,其实想要出走,并不是那么困难,别多在乎吃喝住行,有时候一种想要素面朝天浪迹天涯的决定就可击倒任何的一切。

作者在路上,乞讨的生活令我真正认识到那些异国的街头艺术和旅程上的乞讨者,其实这是一种体验生活的方式。不同的.人生历程令自己的眼界更开阔,阅历更丰富,体会更深刻,意义更深远。

当作者来到布鲁日——比利时的一座老城。作者的文字里淡淡的描绘出一幅老城的风光,可以想象出那是一座多么闲适舒服的老城,但是它“老”的不是时光,而是老城里的老人。老人的开朗活泼,老人闲趣的娱乐使成熟的城市添了许多可爱,城市随着一代代人逐渐老去,却又随着一代代老人越发可爱。我喜欢作者的描述,但更喜欢他笔下/的布鲁日,让我看到了比利时不一样的老成,感受到一座老城里的老人,老人身上的豁达、可爱。除了羡慕还能是什么?

回到亚洲。夜里作者悄悄抵达越南。我以前看过许多有关越南的游记或旅游攻略。我在就知道那是一个旅行者不可错过的地方。书中作者是从越南的夜色开始说起的,这又令我大开眼界。以往认识越南是因为法国作家杜拉斯的《情人》。那时,越南化身成为热情浪漫但又有些羞涩的少女。不由得使人想到那些穿着奥黛骑着自行车在集市穿越的少女,抑或是刚从那些轻雾淡霭中归来戴着斗笠的农人,清新怡人。但作者字里行间的越南却惊艳四射,夜里的灯火阑珊,繁华闹市令胡志明市化身成“小夜上海”一般,更放射出她迷人妖娆的一面。恍惚间,犹如从后台步入舞台中心,看这一切变得更真切更实在一般。正如作者所说,“如果你不相对座城市失望,一定要在黑夜中抵达”。

作者的旅程还继续着,我也随着作者的脚步徒如一个梦寐以求的境界。我享受这个过程并一直爱着。等他朝一天,待我完成学业,我也下定我坚毅的决心,收拾起行囊,趁着青春灿烂,年华依然,去远方流浪。以不同的历程感受不同的人生,寻味它的意义,使自己更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只是不要忘了回家的路。

八十年代中学生作文选【二】

大家好,我是凌端誉。

我认为有句话说得好:“不想当将军的士兵就不是个好士兵。”在此我就套用一下:“不想当班长的学生就不是个好学生。”此话怎讲呢?因为所谓“班长”,及是“一班之长”,首先要给全班同学作出一个榜样,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处处以身作则,其次,要管理班级和同学,要为大众服务。可以说,每一个竞选班长的同学都是要好的。

我认为我有能力做好班长,首先,我觉得我的成绩大体上不错,有资格成为同学们学习方面的榜样,不过仍有不少缺点,比如:我有时会迟到,有时会少做作业,有时甚至还会与其他同学吵口打架,但我会尽力改正。因为我以前当过班长,所以我有一定的。我希望大家能再给我这么一个机会。

同学们,请信任我,投我一票,给我一次锻炼的机会吧!我会经得住考验的,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我们的班务工作一定能搞得十分出色,我们的班级一定能跻身全年级先进班级的先列,步入新的辉煌!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我有信心当好我们班的班长。

谢谢大家!

八十年代中学生作文选【三】

我是一个喜欢写信的女孩,我喜欢用那种铜版式光滑的纸张,感受笔尖划过纸张的快感。

某日放假,在家里看妈妈整理一些旧东西,一张旧旧的发黄的纸张落入了我的视线,好奇心让我迫不及待的想要打开它,在征得妈妈同意后,我阅读了信中所有的'文字。

我从来没有看过这种信,可以说那是属于妈妈那个年代的信吧,不论是格式还是内容都和如今的时代相差太大,以致于我并没有怎么看懂,然而比起现在的短信、伊妹儿,我反而觉得那封信格外的亲切,仿佛一个曾经的老朋友再次见面。

我写过很多信,收到过很多信,我将所有的信折叠起来放进我的箱子,我想留着这些信,留着我一段段的记忆。

我不喜欢坐在电脑前看一堆字体一样,形状一样,毫无生气的字,我总是看不进去,每次发表文章也是写好了再达上去,我喜欢笔触的感觉。

我是一个闲着就爱写东西的女孩,写的内容有很多:、信、随笔或者是一大堆够不成任何东西的各种形状的字。写得最多的还是信,对信,我总是情有独衷,我会写给很多人,即使他们根本收不到亦或是根本不会认真去看。记得有一年冬天,我每天都会给逝去的祖姥姥写一封信,写写我的生活,我的朋友,我的家庭,然后放到电火盆上烧掉。

那一封封烧毁的信里包含着一个孩子幼稚的童心。

我并不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孩子,然而有很多事我都不喜欢去说,而是选择写在纸上,但我也不喜欢用智能ABC一个一个打出来的字,打出来的字我感觉不到那是属于我的字,好陌生。同样,我也不喜欢别人给我这样的字,这种字,我感觉不到对方的气息。我喜欢看不同的字体,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字体,散发着自己的味道。

曾经看过一幅漫画,20xx年的,题目叫信的位置,那是一张长长的板凳,上面坐着电脑、电话、手机和信,信可怜的被挤在一角,快要跌落的样子。

如今20xx年了,不知道信是否还有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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