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伟大妈妈是位家庭主妇,繁忙的我和爸爸,早上一起床,妈妈总是很有精神的为我们准备这、准备那,非常的辛苦,再见时,我都会一直提醒妈妈,请她再多睡一会儿,并且午饭一定要吃,而且还深怕她会无聊,可爱的妈妈总会说:“不会的!你放心,我会去做我喜欢的事!”。我放心的点点头,和妈妈说BYE,BYE!
上车后,我开始思考妈妈喜欢做的事有哪些?听着乐、看书、逛市场……还有什么呢?……啊!对!妈妈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整理花园”!因为,我发觉妈妈常常会去花市买花、买草。之后,回到家中,就细心的将花儿小草种在她喜爱的盆子中,而我就在旁帮浇水,唱歌给妈妈听,连小鸟也来和我们唱和声!
母女两人谈天时,总是会聊到关于“园艺”的话题。妈妈会和我报告花儿嫩草们的成长日记,而我会和妈妈分析它们的生存“态度”。例如:妈妈说,那盆石莲花已长出小石莲喽!我就会说,没错!石莲花妈妈总是日夜不休的在照顾小石莲呢!你看!那叶片多青,多美丽啊!哈哈!像这样的对话呀!可是我们一天生活中,必做的事情!是不是很奇特呢?
我认为,从事园艺应该不只是妈妈的兴趣而已,而是妈妈的专长,因为,每当我走向阳台,总是会被那绿意盎然的美妙所吸引,而沉浸在里面好一会儿,现在,我决定陪妈妈永远的玩花弄草,因为,那就是妈妈最喜欢做的事。
在六年的小学时光里,我上过无数次课,学到了无数知识。但最令我难忘的是四年级的一次科学课了。
四年级,我们班来了位新老师——晋老师,她教我们数学和科学。晋老师说话既精辟又和蔼,她对数学知识十分了解,时常给我们出奥数题来扩展思维。她不仅布置的家庭作业特别少,还对学生特别亲切,所以深受同学们喜欢。记得在那年冬天,几乎没怎么下雪,到了本该春暖花开的时候,却纷纷扬扬地下起了小雪。同学们都想下课出去玩雪,但出乎意料的是,晋老师竟然主动提出讲完科学就提前出去赏雪!同学们不仅对这位新老师更加喜爱!
一提起晋老师,我最先想起的就是一堂有趣的科学课。一直以来,我认为上科学课是最无聊的事,一翻开书,那一列列,一行行蝌蚪般的文字便令我望而生畏。硬把知识往脑子里塞,实在是枯燥乏味的过程,你看——读一遍,便想把书合住,读两遍,便想出去玩……如此反复读下去,不但一点儿收获也没有,还浪费了大把大把的时间,这可真是令人头疼的事。不过,自从上了晋老师的那堂课,我便爱上了科学课。
科学课,我们照例要背一些知识,不过,晋老师教了我们一个新招——理解记忆。只见科学书上印有一个插图,记录了蝴蝶生长的全过程:卵——幼虫——蛹——成虫,我们的背诵任务就是这些。晋老师先让我们看书读,然后看着书上的插图背,最后看着黑板背,再有慢到快。在背诵过程中,我脑子里不仅浮现出一组连环画:一个圆圆的卵里,爬出一只令人望而生畏的毛毛虫——蝴蝶的幼虫,这个幼虫经历几次脱皮,把自己结成蛹,挂在树上,过了几天,幼虫破茧而出,成为成虫,也就是漂亮的蝴蝶,然后蝴蝶再生下卵……周而复始,大自然向我们展现了许多神奇的事情。
同学们越背越快,也越背越有兴趣。这不再是背书,而是一场游戏,谁背得熟练,谁就是冠军!在我们忘情地背的同时,读书的诀窍——理解,也悄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任我们细细品味。
这真是一次令人终生难忘的科学课!
我喜欢的体育活动有跳舞绳、踢足球、跑步,打羽毛球,但我最喜欢的是打羽毛球。
我四岁的时候还不会打羽毛球,我拿着羽毛球东打西打,一会儿打到了车上,一会儿又打到了人。有时候我没拿好羽毛球拍,我往前拍一下,羽毛球拍就飞出去了,差一点打在爸爸身上。
六岁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打羽毛球。我发一个球出去,爸爸把羽毛球打了回来,我努力地去接球,由于我个子小、臂力弱,接球不准,有时候能接住,有时候却不能。尽管这样,但是我并不灰心,努力让自己保持平衡,尽量接球。经过多次练心以后,我也能和爸爸打个十来个回合了。有时候,我发过去的球爸爸还不一定能接着呢。看见爸爸也有接不住球,败在我的手下,我可有成就感了,高兴极了。
因为爸爸妈妈工作太忙,没有太多时间陪我玩羽毛球,我真想找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小伙伴一起玩。这样不仅可以相互学习,提高打羽毛球的水平,而且还可以锻炼身体。
打羽毛球是我让我最愉快的!
你要是问我最喜欢的人是谁?我一定会说:“我最喜欢我的妈妈。”
妈妈勤劳的手里仿佛有一枝神奇的魔棒,总是能把乱七八糟的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井井有条。妈妈的头发乌黑发亮,摸上去也很滑润,弯弯的眉毛下长着一双像黑宝石一样的,水灵灵的大眼睛,她还有一张鲜红色的樱桃小嘴。
因为妈妈为了我,操劳了太多太多,所以,皱纹早已爬到了妈妈的脸上。
妈妈从来不给我过多的压力,也不给我报太多特长班,只要我愿意,妈妈就一一答应我,从来不逼我学这学那。
我真喜欢我的好妈妈!
我妈妈的个子不高,身体还有一点胖,头发还有一点棕。虽然妈妈的皮肤有点黑,但是在我眼里,她却很漂亮。
每当我做错了什么事,她可不像有些家长不是打就是骂,而是心平气和地给我讲道理,告诉我这次哪错了,下一次应该怎么做。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听写英语单词,我有几个不会写。妈妈就让我把不会的单词写三遍,直到我会写为止。
妈妈还特别关心我的写字姿势,当我写作业眼睛离书本太近时,她就会提醒我:“儿子,把头抬高点,要不眼睛会坏的。”然后她又幽默地说:“现在不爱护眼睛,长大戴一幅眼镜,就不英俊了。”这句话可把我给逗乐了。从此我更加爱护自己的眼睛了。
怎么样,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我的妈妈。
天空万里无云,阳光正好。
他穿着白色衬衣,外搭一件休闲的小西装,白的发亮的脸颊上有着少年般的笑容。
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更添了他给人的暖意。
他抬眼看向身旁的一位大哥,方向正对着光,让他狭长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如果你不做现在这份工作,你要做什么?”他好奇地问。
”园丁吧!我在一块地里栽种春夏秋冬各个季节的花,这样每一个季节都能看到花朵绽放。“那位大哥略加思考后回答,然后转头也回问他,”你呢?“
”嗯!“他转过身,双手按扶在雕刻精致的石栏杆上,”虽然我不知道如果不做现在的工作,确切地要做什么,但我有一个宗旨,就是要做自己喜欢的事。“
做自己喜欢的事,多么朴实又可贵的想法呀,这也是我们大多数人的想法,只是很多时候我们不一定会如愿。
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是很幸运且幸福的事,他是幸运且幸福的,所以吃再多的苦他都毫无怨言,因为那是他自己的选择。
我们如果能选择做自己喜欢的事,自然是好的,只是当我们无法选择的时候,那就喜欢自己正在做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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