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静静地坐在残破的房间里,四周是布满弹孔的墙壁。几天天前,一群荷枪实弹的以色列士兵闯入她的家中搜查武装分子,当他们的目光扫过患有腰伤的哥哥身上的绷带时,枪声顿起。血泊里,哥哥扭曲的身躯永远地印入她的脑海,滚滚的泪珠滑过她洁白的纱布。那天,一个十六岁的阿拉伯少女郑重地作出了她的选择:“我再也不要当什么老师、护士了,我要成为一名哈马斯战士,消灭犹太人,为我的国家而战!”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
离别是一种永恒的人生状态。作者选取一个特殊却普通的场景——车站来抒写生活中真实的离别之情,用这种离别来表现普通百姓家庭的挚爱。为了谋生,当年我送别父母;为了求学,如今父母送我。更可贵的是,离别的心理、动作等细节写得真实、细腻,令人怦然心动。
心在,则无所不能。——题记
心在何处?
阿基米德说,我的心在数学那儿,于是有了“让我画完这个圆”的千古绝唱;钱钟书说,我的心在文学,于是有了目不窥园,名满天下;“扫把姐”说,我的心全在那一把扫把上,于是那把扫把像有了灵性,与她共舞出无限曼妙风情。
心要在,在所爱之处。
“千年沧海上,精卫是吾魂。”文天祥的浩荡正气,仍激励着炎黄子孙。砰然令我心动的,是他至死不渝的报国之心。他将一颗心安放在日渐式微的国家上,一切行动便都有了落脚点。一切战役,一切悲愤的诗,便都有了共同的根源,那便是对祖国的深沉的爱。心系国事,便有了那份勇气,以匹夫之力,欲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林觉民何尝不爱妻子?只是对国家的大爱使他抛却儿女私情,投身于挽救危亡的事业。心在所爱之处,即便雷霆轰击,亦不动摇丝毫。
心在所爱之处,便有了那种力量,能够承受众人的冷眼,即使荆棘遍地,也踽踽前行。还记得那个潦倒的老人,“集腋成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当屡试不中的蒲松龄开始各处搜集奇闻逸事时,人人都以为他疯了,但在看过《聊斋志异》后,却不得不感叹那是一部“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的旷世奇书。正是有着那份信念,一心扑在文学上,他才能不理会众人的非议,在自己选定的道路上一步一个脚印地艰难前行。纵使险阻无数,他只坦然视之。
有些人将心放错了位置,便只能品尝失败的苦涩。唐玄宗爱着杨贵妃,沉迷于“温泉水滑洗凝脂”,换来的却只是“此日六军同驻马”,马嵬兵变,大唐风光不再。现在的一些人爱著名利金钱,向往高guan厚爵,换来的却只是贪婪的双眼与累弯了的腰杆,却再也找不回“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旷达。可见,选择所爱,也应慎重。
心在何处?
有些人不知心在何处,便只能“解把飞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有些人找错了所爱,便只能如无头苍蝇,乱飞乱撞。而有些人,找对了心的位置,方不惧艰险,矢志不渝。
找回自己的心吧,找到你所爱的地方,将他安放。别再羡慕别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只要心在,你也能做到。
心在,则无所不能。
点评:本议论文的话题非常有时代气息,围绕最近困扰大众的老人倒地扶不扶这一观点进行了冷静而全面的综合分析,考虑的角度也很周详,最终从自身以及社会道德两方面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法。笔调深刻,论证有力。是难得的佳作。
遇见,是一种神奇的安排。世间一切,都是遇见。
笔遇见纸,有了文字。
山遇见水,有了风景。
黑遇见白,有了光明。
心遇见心,有了爱。
而我,正因在这如花般的年华里遇见了你们,情才会深深沉淀。
遇见良师
第一天上课,您高高扬起年轻的脸庞,像一朵绽放的花儿,跳动着一颗火热、充满激情的心。您用力挥洒青春,正如上课时粉笔灰洒满肩头,染白了鬓角。那一刻,岁月和青春,真是一场美妙的邂逅。
有一天,您没来给我们上课,我们高兴坏了,在教室里又吵又闹。第二天,当我们又期盼着代课老师的到来时,您却匆匆出现在教室门口,操着沙哑的嗓音,继续为我们上课,教室里原本兴高采烈的气氛立即压抑了下去。下课,我和周昱宸抱着作业本来到老师办公室,忽然发现老师的办公桌上斜架着一块大大的木板,这让我们俩又惊奇又疑惑:“程老师为什么要放一块木板在办公桌上?这块木板有什么用呢?”我和周昱宸兴奋地猜测着,很快又回到了班级。之后,我们谁也没把它放心上。
几天后,我和周昱宸又去抱作业,听到数学老师在和另一个老师谈程老师得颈椎病的事情,心不由一紧,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程老师得了颈椎病后,依然坚持改作业,但因脖子难受,所以架了一块木板。我鼻子一酸,心暖暖的,好像有阳光沐浴在身上。
我与良师的邂逅,正如嫩芽与春天的邂逅,星辰与月亮的邂逅。
遇见益友
刚入学的时候,早上,在上学途中,只有你,会与我的目光相遇,然后挥舞着手臂,对我露出大大的笑容,清澈如水,马尾辫一甩一甩的。只有你,在我困难时伸出援手,拉着我出去散散心。但是女孩敏感的心事,正如那六月的天一般,说变就变。我知道,是我没有在意到你的心情,所以你和我渐渐的疏远了。等我再想起你时,你已经变得冷漠又陌生了。本应该是我向你道歉,但你却提前开了口:“张莹,我们和好吧!”那句话,我至今难以忘怀。你永远都不知道,我那时的心情是多么复杂。你的勇敢,让我为自己的胆怯而羞愧和内疚。
只有你,一直默默地和我分享美丽,一起欣赏路边的风景。遇见你,正如花儿遇见了蜂蝶,雨露遇见了晴空!
六年终将过去,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毕业季将要来临。
但幸运的是,遇见了你,遇见了你们。
此文最大的亮点就是结构严谨,思维缜密。开篇运用对比手法亮出中心论点:适度自由,扎根前行,总起全文;然后作者又分别从“适度自由,保持平衡”、“适度自由,保持心态”和“适度自由,获得最大的自由”三个层次来具体阐述“适度自由,扎根前行”的方法和意义,内容充实,论证深刻透彻;结尾水到渠成,照应开头,浑然一体。
我出生在一个贫苦的村落,而我家又是贫中之贫,我从来没抱怨过自己的身份和家里的窘迫,因为我知道这无法改变也无法选择,也知道比我不幸的人有很多,而他们依然坚强的活在世界上并且过的有滋有味。日子虽然很苦但我们过得和温暖很踏实,一块硬饼,一口凉水,一件补了又补的衣服,我都没有嫌弃过,因为我知道里面包含着父母的爱。
由于我考上县中学,便有给父母增加经济负担,为了学费母亲把那对视为比生命还重的银手镯当卖了,那是奶奶留给母亲的,那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我知道母亲是十分不舍的,便在心里打起小算盘来,我把自己的伙食费留了一半存起来放在后山的一个废墟地点。当然自己留下的钱是不够,每当同学看见我不吃菜就说我吃的饱吗?我拍着自己的肚子说:“瞧是鼓这的。”其实我饿得要命,但我还是靠信念坚持下来了,把钱凑齐了,可当我去赎的时候,那对银手镯已经找不到了。
我仰望天空,泪水不禁流出,我唯一能做的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善意的谎言,我买了一个貌似母亲的手镯,母亲知道那是假的,因为那手镯有着母亲的气息。
评语:这是一篇优美而完整的写人叙事文章,文章情感真挚,写了母亲为了我上学而当卖了银手镯的故事。叙事条理,娓娓道来,人物形象突出,先后有序,构思大胆新颖、有独创性。
依稀想来,已有几年未踏上这一条洒满月光的小路了。小路是父亲亲手用鹅卵石铺成的,在月下泛着朦胧柔和的光。路的那头,连着河边的小屋,连着我的父亲。父亲呵,你是否依然执著地坐在岸边,哀怨地吹着笛子,等着儿子归来?
父亲爱好吹笛。小的时候,父亲的笛声载满了我童年的乐趣,像那条丝带一样的小河,牵引着我的童心在父亲爱的港湾里晃悠,父亲很疼我这个唯一的儿子,老喜欢用粗糙的双手捏我的脸蛋,不顾我疼得哭起来,还兀自傻呵呵地笑。每天日暮,父亲带我到河边的草地上放牛,父亲常常放开牛绳让牛自己去吃草,他便从背后的草篓里摸出笛子,鼓起腮,吹出世间最美妙的音乐。我就靠在父亲腿上,看着天边的夕阳将父亲的头发染上点点金色。我爱父亲,父亲的笛声最美。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讨厌起父亲来,讨厌他满嘴烟味,讨厌他的黄牙;讨厌他背个草篓到学校找我,还从窗外傻傻地盯着我看;我还讨厌他没有本事,只知侍弄几亩薄地,连我的学费也没能赚回。我和父亲逐渐隔膜了,在被我吼了几次后,父亲不再打着赤脚去学校看我,不再唠叨着让我好好学习。他保持沉默,而打破沉默的唯一方式就是吹笛,如怨如诉,而在我看来,这又成了他不务正业的标志。
我要到外地上学去了。离去的前一天晚上,我走上那条熟悉的小路,感觉到一丝眷恋与不舍,路像是月光在地上划过的痕,也划过我的心。几年时间里,我未回过一次家。母亲在电话里告诉我,我走后,父亲整日像掉了魂似的,茶饭不思,只知去河边吹笛子。最终,我应母亲的请求回到了家。到家里已是夜晚,月刚升起,当我怀着无尽的思绪在小路上行走时,遇到了等我的父亲。我忽地一下子哭出来,紧紧抱住了他——我的父亲。我请求父亲给我吹笛,他答应了。硬咽的笛声又在耳畔响起,响在洒满月光的小路上,勾起我曾经的回忆。我感觉到父亲眷眷的爱子之情,感到愧对父亲的笛声,父亲爱我,爱着自己的儿子。他为我吹了十八年的笛子,而我此刻才发现它和我的心竟产生如此强烈的共鸣。
路很美,很美,是月划过的痕。月是路的魂,父亲的笛声是我的心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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