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爱的教育》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它的作者是通过日记的形势来写这本书的,在这本书里展现给我们的是两个世纪以前的生活,在这里有师生、邻里、父母家人,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有对故土祖国深深的眷恋,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是一个“爱”字,一个生生不息的神圣的字眼。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爱的教育》内容丰富,具有真实的故事情节。它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描写都惟妙惟肖,仿佛我就置身于这个故事当中。每当我津津有味地读起这本书时,我的眼泪就不知不觉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滴在书面上。这本书教育了我,一个人要拥有道德、亲情、友情,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不要去破坏它,我们见了衰弱的老人、穷人、怀抱小孩的妇女、手拄拐仗的残疾人,都要尽力帮助他们,还要对人有礼貌。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爱的教育》是一本好书,她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追喜欢的一本书是《中国名人成长故事》。里面有:孔子,鲁班,孟轲,韩信,匡衡,张衡,李白,岳飞。等人物。
其中我最喜欢岳飞。因为岳飞报效祖国,还勤学苦练。岳飞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在他出生只有几天的时候,家乡发了大水,洪水吞没了整个村庄,全村人随水一起飘走,岳飞妈妈急中生智,抱着岳飞跳进一个水缸里。就这样,水缸随水不停的漂。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岳飞母子飘到了麒麟村。这个村里一个王明的员外救了岳飞母子。就因为他家这样艰苦,上不起学,从小立志,投师学武艺,后来他长大报效祖国,成为民族英雄。我也想喝岳飞一样报效祖国。
读了这本书是我感到了做什么事都不是随便就能成功,也要经过勤学苦练,才能成功。
喜欢下雨,仅是精神上的喜欢而已,肉体上的我就不敢当了。所以我并不像某些爱雨之人,当下雨时,欢喜到连雨伞都不带,就去和雨水来个“亲密接触”。我可没有这样的勇气和体魄,如果因此而患了重伤风或感冒,还要掏钱去医治。
所以呢,我只是站在阳台上,静静地看着窗外的雨点打在屋顶,打在地上,打在过往行人的头上……然后,我再用双耳去聆听这雨水所唱的'歌。可是,无论我怎么去听,我始终也不能听出雨水到底在唱些什么,但我不死心,仍想用我的耳朵来捉摸雨的想法。有时候,我或许会伸出双手,让雨水拍打在我的手臂上;又或者有时心血来潮,就用双手盛住飘落的雨水,用我的口来品尝一下到底雨的味道是什么……
与下雨前不同,雨后的空气总是非常清新,仿佛大地就像刚被洗涤一样。洗涤?对了,或许雨水唱的正是洗涤之歌。它要洗去这个世界的肮脏,冲走空气中的污浊,洗涤我们的灵魂。虽然最后得到的并不是长久性的结果,不过雨水很满足,因为它曾经来过这里。
又下雨了,我的灵魂再一次被洗涤。也许雨水不一定能洗去我心中的污浊和肮脏,可是,我却乐于接受这一切。
那天早上又下雨了,天气又潮湿又阴冷。我躲在被窝里,真不想失去那温暖的感觉——又起晚了,匆忙地吃完早饭,收拾好书包,连伞也来不及带,直冲雨中去上学了。
中午放学了,我急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其他同学一个接一个打着雨伞回家了,人快走光了。我多希望在这时,灏岸能打着雨伞,向我跑来,对我说:“走吧,回家了!”
可是等了半天,连个人影也没有,我想这下完了,回不了家。同桌看了看我,好像心领神会,便主动提出了送我回家。于是,我们俩紧挨在一块了,向前方走去。
雨中,远处的景物已被雨雾笼罩住了,模糊不清晰,但近处的景物依然清晰可见。偶然间,我低头看见了她那双在雨中穿着拖鞋袒露出来的脚丫。她明显比我矮小许多,尽管她和我一样大。
“我来拿雨伞吧,我拿着方便。”我感到豆大的雨滴借着雨伞,一点一滴把她压矮了。
“哈哈,不用!咦,咦,咦?!我看我这样多轻松,还可以做手部运动呢!”她把雨伞上下左右摆了摆,脸上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我哭笑不得,她做的动作真像马戏团的.小丑所做的一样,真滑稽!此时,我发现雨伞在无意之间倾向我这边来了。
到家了,我站在宿舍楼门前,目送着她,她掉身子,消失在茫茫的雨幕中。
一对同学打着雨伞在雨中行走的身影,也许是最普通常见的了。但在我的眼里,却比任何东西都珍贵,是无价之宝!虽然雨打在我脸上很凉,一阵阵寒风刺骨,但我觉得,这比在雨中坐在豪华的轿车里还要舒服,因为同桌的那颗友谊之心,像火炉一样,让我觉得无比温暖。
雨,承载着一对同学之间真挚友善的爱,你能否数得清这场雨中,一共滴了多少滴雨滴呢?你数不清的,而同学之间的友谊之爱,同样是无限的。
下雨天,真好!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