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了寒假,班主任让我们读一本冰心的书。但对于她的文章,我不是很熟悉。我决定要买一本好好看看。
寄小读者这本名书是冰心老人在美国留学时以散文形式写的二十九封给小读者的信。资料主要都是冰心老人她的所见所闻,真实的每一件事情的描述。
我看着看着,眼睛忽然湿润了,一种莫名的感动涌上我的心头。有谁能扯断这母子情呢?是母亲给我们,又把我们养育大。给予我们爱,这种爱是温和的,是美丽的。这正使这种爱时刻围绕我们,但同时又是太小了。使许多人并不珍惜,有时发怒还感到十分厌烦,那时我们期望得到像火山一样挚热,像瀑布一样壮观的爱。
再此刻的家庭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父母把他们当成自己亲爱的宝贝。但这样关爱我们,我们有时还是不满意,如果,你想一想一个孤儿被抛弃在社会中流浪,那是多么多么可怜,有谁会对他问寒问暖,又有谁会关心他,把他当成亲爱的宝贝呢?
我读了《寄小读者》这本书,对我的感受十分大,不但是这篇母爱,还有许许多多的事。
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感受,又同时启发了我,还让我了解了冰心这位伟大的散文女作家。
奶奶家养了一只小狗,它在奶奶家已经很多年了,我还没出生,它就已经来到我们家了。
小狗虽然年纪大了,但它还是挺可爱的。它有一身毛绒绒的羽毛,全身都是白花花的,只是旁边有一点黑色的斑点。又黑又大的眼睛,溜圆溜圆的转着,还有那灵敏的鼻子,当然,少不了那贪吃的小嘴。每次我们吃饭的时候,它就会立即跑过来,对着我们要东西吃,好像在说:“我饿了,给我一点东西吃吧!”我看着它可怜的样子,就拿了一块肥肉,给它吃。小狗飞快地吃完了,又向我们要,没办法,我们只好把全部肥肉都给它吃了。
不过小狗还是挺忠诚的。我们出去旅游,如果我们三天三夜都不回来的话,小狗就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一直坐在阳台上等候着,直到我们回来,就高兴地绕着我们转,像在说:“呵呵,你们终于回来啦!”然后就哗啦一下地跑去吃干粮了。看着它那憨厚的样子,我不禁大笑了起来,小狗可真是可爱呀!
有一次,奶奶病了,躺在沙发上,小狗在下面舔了舔奶奶的手,一直守候着奶奶,也是不吃不喝……虽然狗狗已经很老了,但是爷爷奶奶还是在精心照顾它的。我们出去吃饭,总是要带点骨头回来给它吃的.,小狗见了我们回来,高兴得又蹦又跳,还闻了闻装骨头的袋子呢!对不起,我忘了说,它并不是什么名贵的狗,而是比较普通的蝴蝶狗。
记得有位名人说过,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这话一点儿也不假。
这本书记叙了冰心对儿童院的小朋友的关心。留恋与不舍,记起了与他们玩耍时的情景,想念在一起的时光。当冰心身体不好的时候,这些小朋友安慰。鼓励她,使她能尽快战胜病魔。也让冰心想起了许多往事,同时冰心也鼓励这些儿童要自强,勇敢,坚强。
我读了这本书后感受到了朋友们对冰心的帮助和祝福,更从《寄小读者》的字理行间读出了作者对我们新一代少年的期望,希望我们能在艰苦的环境里坚强,鼓励我们从同学中获的真正的友情。
我家有一只小狗,因为它有着一身棕褐色的卷毛,所以我们给它取了一个时髦的名字——“卷卷”。它的身体圆圆的,像一个小绒球。它的耳朵大大的,如同两只招风耳。它有一双乌黑光亮的眼睛,像两颗黑珍珠镶嵌在圆圆的头上。乌黑光亮的眼睛下面有一个湿漉漉的鼻子,像一个倒立的三角形。它的鼻子可灵敏了,很远就能闻到骨头的香味。一根大骨头落到它的嘴里,没几分钟便没了踪影。
“卷卷”很喜欢吃肉汤拌饭,不过,它最喜欢的是肉骨头。我发现如果卷卷今天没有吃到骨头的话,它就会到垃圾桶里去碰碰运气,把垃圾桶翻个底朝天。记得有一次,我故意把骨头放到“卷卷”前面摇了一摇,只见它纵身一跃,跳得比我还高,吓得我放下骨头就逃走了。
我还发现“卷卷”特别爱吃我吐出来的食物。难道是因为我的口水很香?有一次我正在吃酸奶,这时,“卷卷”跑过来在我面前“汪汪”直叫,可是我哪听得懂狗语呢!我看到它的舌头不断地在嘴里打转,就猜想它会不会想吃我的酸奶。于是,我把嘴里的一口吐了出来,它三下五除二用舌头一舔就没了。接着,它又“汪汪”地对着我叫,我从酸奶瓶里倒了一点出来給它,它闻了一闻,转身就走了。
“卷卷”的家安顿在鸡窝旁,不过卷卷可不会因为自己强大而去欺负胆小的鸡。早上“卷卷”一醒来就会到厨房去看看奶奶烧了什么早饭,顺便碰碰运气找点吃的。中午,它吃过饭后就会趴在大门前的台阶上打盹儿,如果有人走近,它就会立刻醒来,竖起耳朵,瞪大眼睛,看看来者是何人。如果是陌生人,它就会急得汪汪直叫,似乎在告诉主人:有坏人来了!有时候它会和它的好朋友——三爷爷家的小狗一起玩,它们在爷爷家门口的草坪上追逐打闹,完全像一对亲密无间的朋友。不过,卷卷更好的朋友还是爷爷,也许是爷爷最宠爱它的缘故,每次只要它一见到爷爷,就马上摇头晃脑地上前迎接,用舌头舔舔爷爷的裤脚管,或者用头蹭蹭爷爷的脚。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卷卷”。我爱它。
今天,我读了《寄小读者》这本书。
本文讲述了冰心奶奶出国时给小朋友写的一封又一封的信。
我读了《寄小读者》,深有所感。冰心奶奶是那吗热爱儿童,那么珍惜生命。平时我出门散步,见到了小虫子就给踩死。读了《寄小读者》,我才知道我是这样狠毒,让我惭愧。
也许它还能让我改正更多毛病。
姑姥家养了一只小狗,它叫贝贝,我很喜欢它。
贝贝的耳朵大大的,经常耸拉下来,眼睛闪闪发亮,像两颗黑色的珠子。它长着一身肉色的毛。每次洗完澡主人都会用粉红色的颜料在它的额头上和尾巴尖处涂上一道,走在外面特别洋气,路人都会朝它多看几眼。
它的警惕性很高。呆在家里的时候,只要听到有人上楼梯的声音,它就会一直叫。要是有陌生人进来,它更是汪汪汪地叫个不停,它那一副霸道想把别人赶走的样子,直到主人对它说:“别叫了!”它才乖乖地回到它的窝里。要是主人回来了,贝贝就立刻迎上去,站起来伸出前爪抱主人的大腿,还拼命地蹭着主人的腿,好像在说:“主人,你出去工作了一天,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如果蹲下来摸摸它的头,它就会伸出舌头拼命地舔你的手,然后它翻过身来,四脚朝天,让你给它抓痒。
最有趣的是它吃东西的样子。一家人围着桌子坐下来吃饭的时候,它总是在桌子下走来走去,等待主人投食给它。当我手里拿着一块肉时,贝贝就把两只前爪放在我腿上,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块肉,还发出嘶嘶的声音,好像在向我讨肉吃。我一松手,肉掉了下去,贝贝连忙张开嘴巴,接住了肉,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又看着我,似乎还想要。要是它在吃骨头时你走过去,它就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仿佛在提醒你别来抢它的美食。当你再走近一点,它汪汪地叫上几声,立刻咬住骨头,转身逃跑,逃到柜子底下慢慢享用它的美食。
我真希望每天和小狗贝贝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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