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至,点点灯光浮现,倒映出天上万千星宿的倒影,灯光、星光相映成趣,在深沉的夜幕中嬉闹……
雨夜霓虹
细雨绵绵,七分酿成了薄雾,余下的三分漂洗着世间的尘埃,霓虹灯比往日更加勤劳,夜幕未至,便已徐徐点亮。一时间,万家灯火,热闹非凡,一朵朵的“蘑菇”替代了往日街上行色匆匆的过客,偶尔驻足在灯火中,成为这座城的美景一隅。红色的化作启明星,白色的淡为轻纱,蓝色的与黄色的融合成火焰,在漆黑的夜色中跳动。远远望去,只见高楼上点缀着几点星光,店铺上的字样渐渐模糊,化作一杯佳酿,回荡在夜色中,余下清香万里……
雨夜霓虹,变幻莫测,朦胧而不失优雅。
雪夜霓虹
鹅毛大雪在狂风的吹动下席卷小城,白色的衣裳软软地盖在家家户户的屋顶,霓虹灯上也覆盖着层层残雪。夜色降临之时,雪收敛了它嚣张的气焰,化作满树梨花。风起,雪似柳絮久久飘荡在人间,衬得霓虹灯光更加神秘,像一位未曾谋面的路人,又似仙人飘然莅临。静立于雪景之中,见灯火交错,化作美丽的残影,闪现于楼顶、街道。来无影、去无踪,留给大地洁白的遐想。
雪夜霓虹,舞姿曼妙,遥远而又亲切。
晴夜霓虹
无风无雨无雪的夜,寂静得没有任何声响,灯火悄然闪现。华灯初上,打破了傍晚时的寂静。此时的光虽小,却夺目地亮,奇幻地美,富于阳光与朝气,拥有朝阳般的'力量。点点的霓虹,如闪闪的星,在夜色中闪耀着跳跃的身姿,跳跃的身姿舞动着希望,接天,一直延伸到无尽的远方……
晴夜的霓虹,富于希望,奇幻而又夺目。
拂晓将至,点点的星光早已褪去,那一片霓虹,渐渐沉没在乳白色的晨雾中……
在这热闹的城市里,有一条说宽又不会太宽的马路,马路上有来来往往的车辆。看到这景象,就感受到都市与乡村截然不同的步调,建筑物大都是一些高楼大厦,街道上一整排都是商店。从这条寻常的马路,可隐约看出都市人口集中、生活方便的特点。
在远方,黄昏的太阳被高高的台地给遮住了,但是光线并不因为受到阻挡,而放弃传播希望,因此,在那庞然大物后,仍浮现着给人勇气、希望的光芒。
传播光明的媒介,除了空气以外,也有像棉絮般高挂在天上的白云,它半黄半蓝,似乎很努力的想把希望之光传出去。
夜晚的脚步不远了。在乡村的夜晚,是宁静的,而都市的'夜晚,反而热闹,车灯一盏一盏的开了,就像在表演灯光秀一样,让都市的夜晚,显得更加热闹。
老师评语:
作者词采平实,通篇贵在细微动人的“描写力”,将城市黄昏的街景,铺陈得气氛饱满,对空间感的表达亦颇正确。缺点是原文多处错用“句点”。在语意未完时即打上句点,会使文章破碎,失去连贯。
说的是进入围城后的夫妻,随着岁月的流逝,每天被家庭琐事牵绊,最终导致感情随之淡化,夫妻中的一方便会有种似笼中之鸟的感觉,总希望有一天飞出牢笼,投奔新的生活。剧中的杨欣应该就属于这么一种人,只是虽然她和马文解除了婚姻关系,但昂贵的楼价使的曾经相爱的两个人谁都不愿主动出让现有的住房,因此,只能继续生活在一个屋檐之下。可想而知,矛盾总有发生的一天,水电费如何分摊,自己的空间突然被对方打扰,各自新交朋友来家导致的彼此尴尬等等。可是,婚已经离了,房的确双方谁都没能力再重新购置,只能是这样将就了。因此,也就促使了心高气盛的杨欣恨不得赶紧找到另外的依靠把自己嫁了,就这样,和她同在一间办公室的李义走进了杨欣的生活,并和杨欣的前夫住在了一起,相互的语言冲击,三人之间没有硝烟的.战争终于随之爆发,无奈中的马文最终接受了李义的姐姐,一个家境充实的离异女子,并从此过上了富裕的日子,高级轿车、高档手机这些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奢侈物件随着他和李芹的交往,都轻松的拥有。在自己的前妻面前也着实得意了一番,算是内心得到一丝安慰,因为从心底里他还是一直爱着杨欣的。
故事的最终结局也算完美,在围城之外绕了一大圈之后,无论杨欣、马文还是孙容、李义都觉得还是“城”里的人最适合自己,最终回到了自己原来的位置。不过,我想说的是我感觉在这场婚姻战争的游戏了,李义、李芹是典型的受害者,李义是稀里糊涂被杨欣逼婚后又被离弃,李芹更是无辜,曾经那么对马文倾情付出,最后只是马文生活中的一个过客,而马文又曾经那样的理所当然的享受着李芹给予他的一切,这是我看《马文的战争》感触最深的。
一望去都是高楼大厦,行人来来往往穿梭在大马路上,个个手提公文包、穿西装打领带,不停地讲手机等等,这就是在都市常见的景象。科技发达的都市中有许多人才每天精益求精地在工作,许多孩童的一天都被课程排得满满满,空气、噪音污染严重,生活空间拥挤,但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所以都市的污染也绝对不是一天造成的,是长年累积而来地,但都市有:便捷的交通工具、方便的购物系统、良好的'医疗设备、健全的教育机会等。
稻香味的空气、夏蝉鸣的声音、孩童们宛如铃铛般响的嬉笑声,一览无遗的稻田风景美不胜收,低矮的红砖瓦房子与绿油油的稻田形成了视觉色彩对比,这就是乡村的淳朴景色。有着浓浓人情味的乡村,是大多父母的童年回忆;是大多人们退休后遥想的生活;是大多现代人已遗忘的生活。但乡村中只剩下年迈的老年人与年幼的孩童,壮年人早已搬去都市找工作了。然而乡村没有便捷的交通工具;没有方便的购物系统;没有良好的医疗设备;没有健全的教育机会等,所以那里的人知识浅薄,只保有不正确的传统观念。
知道都市与乡村的差异后,我个人比较喜欢都市。虽然都市的污染较严重,但是我不希望自己是一个没有接受健全教育的人。环保团体一旦发现一点的小污染就必须马上处理,不然会像福寿螺一样成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例子。但是也有许多早已污染严重的例子,可是环保人士仍然死马当活马医般,努力宣导民众许多环保的方法。而乡村的问题就是教育不健全,那可要等到某些有心人士的捐款来盖学校了。
都市与乡村各有各的优点,都有人喜欢。有人喜欢都市的方便;喜欢都市的健全完善;喜欢都市能够给孩子优良的教育,有人喜欢乡村的优美景色;喜欢乡村的淳朴宁静;喜欢乡村能保有浓浓的人情味及回忆。
都市在一天的忙碌后似乎有点累了,脸上微微露出了红晕,仙女们开始编织起了彩霞,天空中那种粉红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鸟儿们都回家了。都市变得越来越安逸,宁静……我躺在公园的草地上,看着夕阳的美丽,鲜花在我身边摇摆,花香早我面前飞扬。这朵花一定是百合!“百合……卖花姑娘……”我自言自语,三年前的那一幕再一次在我眼前浮现……那是一个百花争艳的季节,万物好像都刚从冬天苏醒,小草张开了朦胧的双眼;春姑娘在播撒着雨露;。杨柳乐滋滋的喝着“蜜”;小绿芽悄悄的从树杆上探出小脑袋。“卖花了,卖花了,百合花,玫瑰花,茉莉花!”卖花的乡下姑娘手上提着一篮子五彩缤纷的'花,在街上叫卖。我背着书包,伴着百灵鸟的歌唱,走上去学校的路。“哇,哪来得花香?”我更随着香味,走到了的源头——卖花姑娘手中的百合花。那朵百合花特别惹人喜爱,白色的花瓣上透出一点粉红,好漂亮啊!把这么美丽的花带到学校去,插在蓝色的花瓶里,一定再好不过了!“大姐姐,这朵百合怎么卖啊?”“这花10元一朵,你要吗?”卖花姑娘微笑着说到。
“10元太贵了,便宜点吧!你看8元怎么样”其实10元一朵已经很便宜了,但我无论买什么都喜欢还价,如果8元不行10元我也买了!卖花姑娘想了一下,露出一丝困惑,说:“小弟弟,8.5元行吗?再便宜就亏了,妈妈会骂的……”她的话弄的我一愣,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好啊,那我就用8。5把他买下了吧!”我微笑着说!我给了他9元,他把花递给我。“啊呀!对不起啊!我没有5角的啊……”卖花姑娘摸着口袋着急的说。“噢!没关系,就9元吧,我走了,再见!”我拿着百合花,匆匆的走了。
一天的学习生活在紧张中度过了,我早把卖花姑娘和5角钱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在回家的路上,我又看到了卖花姑娘了,可奇怪的事,卖花姑娘不到对面繁华热闹的街去卖花,反而在卖给我花的冷清小街上徘徊,似乎在等着什么。我走了过去也没有去和她说话。但她把我叫住了:“小弟弟,早上的5角钱还给你。”她手上拿着闪闪发光的5角钱说到。我接过她手中的钱,有点茫然,我沉思着,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卖花啊!卖花啊!百合花……”她走了,一边叫卖一边走向光明。他的周围闪烁着纯洁的银光。他的声音是那样的高昂和圣洁;他的品质是那样的纯洁和高尚;他的心灵是那样的美丽和宽广。
它好似是春天的使者,在大地上播撒着希望,她好似是一位仙女把纯洁,美丽送进每一个人的心房!我从回忆中苏醒,张开双眼,月亮已经挂在高空,花儿门都露出了睡意,百合花眯起得睡眼。但我的思索却还在继续,都市已经恢复了宁静,但在我却无法抑制心中那股汹涌澎湃的感情,因为它正沸腾着……
都市的夜晚是热闹的,虽然已晚,但马路上仍然川流不息,路灯仍然不能休息。那些步行街,商业街还是人山人海。大商场里,许多人在挑选着商品,营业员忙得不亦乐乎。工作了一天的人们,筋疲力尽,利用晚上,开车出来兜兜风,逛逛街,舒畅舒畅心情。老人们也都聚集在新村的弄堂里,说说话,聊聊天,谈谈家常。
都市的夜晚是宁静的。不知什么时候,逛街,兜风,散步的人渐渐散去留下一个安静的夜晚。商场的灯渐渐熄灭,马路上的汽笛声渐渐减弱,小区里聊天的人渐渐睡了,只有路灯还孤独地站着,陪伴它的只有自己的影子了。夜深了,灯灭了,人睡了,如果再下一场雨该多好啊!给这个风尘了一日的城市冲去灰尘,冲去烦恼,冲去喧闹,将宁静定为永恒。
都市的夜晚是美丽的。从高空俯视整个城市,高楼大厦的霓虹灯不断的闪烁,好象天空中的星星,密密麻麻。灯照耀着城市,描绘出城市一张英俊潇洒的脸。主干道上的灯光很密,与居明区零星而稀的灯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幻想中,城市的夜晚那么耀眼,那么璀璨。热闹,宁静和美丽,给都市的夜晚谱写了一首动听的三步曲。
我的家乡在舞钢,景色十分迷人。舞钢的夜景美不胜收,朋友们,我现在带你们去看看吧!
我站在舞钢市二郎山山顶向下俯视,舞钢的夜景尽收眼底,那里有灯火辉煌的路灯,像一颗颗宝石闪闪发光。马路像一条弯弯曲曲的巨龙,汽车像流动的珍珠在马路上川流不息。千家万户的灯都亮了起来,每家每户的灯都是五光十色的。
我来到龙泉湖边,看见湖边的水灯五彩缤纷,湖里的音乐喷泉,喷出来一个个水柱,上下飞舞。湖岸边,有的人随着音乐跳起了舞。
我来到鑫源广场,这里热闹非凡,阿姨们穿着五花八门的夜服,扭着迷人的腰。爷爷奶奶有的跳舞,有的听戏,还有的散步。小朋友们一会儿打卡,一会儿捉迷藏……
夜市上,有人烤羊肉串,香气扑鼻而来,叔叔们开怀畅饮,我听见喝酒人的猜拳声:五魁五,六六顺,七个巧,八匹马……
我们舞钢还有很多好玩的地方,如果你想来,就和我联系吧!
其实都市和乡村各有利弊,都市虽然方便,但空气品质不大好,乡村虽然安静,但交通不太方便,还记得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手被生锈的折叠椅夹伤,开了半小时的山路才找到卫生所,但要我选都市还乡村,我会选择乡村的。
为什么我会喜欢乡村呢?因为小时候父母工作繁忙,只好把我放在奶奶家,奶奶是开小杂货店的,所以我无聊时会去邻居家玩,我们都玩打弹珠、爬树、钓鱼……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放炮,插在牛粪上最好玩,点完要赶快跑喔!不然身上会都是粪。每次都玩到傍晚,才回家吃饭,吃完就在后院看星星,因为没光害,所以星星整片都是。之后念小学的年纪到了,我就回到城市里,刚开始很不适应,但久了之后我也变“都市化”了,回到都市,还是有些“野性”,小时候野性可重呢!三岁就会爬墙赤手抓猫,还会爬树呢!小学有一次爬树还被老师骂呢,而且放炮也难放,有次过年炮还冲进邻居家阳台,碰得超大声,吓死了,不知道玻璃有没有破,但都市真的很方便,三步一家便利商店、五步一间饮料店,方便的要爆炸,而且又离医院近,这样生病也方便,公车和地铁都方便,有时无聊到动物园去晃晃,只要路线对就好了,再加上我们这边也要盖机场了,这样真的是太方便了,不过都市人脚步都好快,像我这种半乡村人负荷不了。
我好像比较适合在乡下,那种不掉的节奏真的很恐怖,最恐怖的是有一次我去东京,日本人搭电车上下楼梯几乎用跑的,像我这种慢步调只有被撞的份,所以长大决定去乡村住。
有些人一定会受不了没电视、无线网路,其实,大自然的`美胜过于看电视!现在偶尔回乡下,我可以观察老鹰观察一整个早上,抓树蛙抓一整个下午,这些都胜于3C产品,就算来到北部,那些光彩鲜艳的萤幕吸引不了我,我都去学校找小动物,我发现我们学校有蝙蝠喔!这也是为什么不会近视的原因。
最后,我想跟大家讲其实乡村好玩的东西很多,赶快脱离电子产品吧!我现在最大的希望是都市别再开发了,不然可爱的飞鼠、兔子、老鹰……会越来越少,以后会不会只能看图片,不能看到真实的样子,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会非常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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