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恐怕连目不识丁的文盲,也能一知半解地听闻《红楼梦》是本奇书。至于稍识三两个字的国民,自然更会知晓《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古典名著,并且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占据重要地位。再读点书,没人不知道在本国古往今来的作家之中排名论序,曹雪芹先生倘若是亚军,那么冠军位置铁定空缺无人。换言之,《红楼梦》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犹如泰斗,凭你学者专家,抑或百姓平民,若有只言片语的只弹不赞,便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亵渎,那些红学家们的痛心疾首状恐怕立时三刻就能令你无地自容。
《红楼梦》究竟有多伟大?有例为证,譬如人家托翁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举足轻重,巨著甚多,流传其广,尤其是《战争与和平》,连诸多文学大师包括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一干人等皆推崇备至,万千读者更是顶礼膜拜,怎不见出来个“托学会”抑或是“战学会”?偏偏本国之中,一部残缺之作竟有数百年的研究,其评点、评论、题咏、索隐、考证的范围之广,人员之众,绝对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单是这一条,可见它的伟大之处莫说当世谁可比肩,就是后世也可断言无人望其项背。
《红楼梦》的伟大之处林林总总,难以一言以蔽之,其中之一便是开篇即埋下草蛇灰线,暗示了最终诸人的结局。从主角到配角,无一遗漏,可见曹公心思之细密,的确令人叹为观止。然则流传后世的版本中,痛失了三分之一以上的部分。作为文学作品而言,凭你有多优秀伟大,也该遵循“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的原则,然一部数百年前的残缺之作却被奉若神明,冠绝天下,甚至到了“连一个标点符号也改动不得”的.地步,其伟大程度难免有若干泡沫之嫌。
一部作品最最重要的便是大结局,盖因或有作者开头尚能字字珠玑,句句锦绣,写到后来不免才思枯竭,虎头蛇尾,当不起一部好作品之说;或有作者开头言语钝涩,写到后来反倒愈来愈流畅通达,不失为一部传世佳作。是否功亏一篑或者扭转乾坤全在结局的安排和功力,失去结局,犹似一个正常的健康人失去了下半身,完全不能行走站立,纵然有十分伟大,此时也去了三分。你几时见过一个残疾运动员再优秀,再能创造奇迹,因而成绩便能超过一个同样优秀的健康运动员?此乃客观事实决定,并非人力所能改变。
红迷常振振有辞,《红楼梦》缺失又如何?维纳斯断臂,残缺之美可不是依旧闻名天下,无人能及?此语实是大谬不然。维纳斯是一件活生生的艺术品,眉目分明,形象具体,美丑妍媸令人一目了然。《红楼梦》却完全不同此类,其抽象性注定了“一千个人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它的缺失之憾与维纳斯的残缺之美绝无可比性。故而,以此强辩,徒增笑柄。
《红楼梦》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在世界文学史上分量颇重。独此一句,便可见泡沫。且不谈中西文化的差异,单是谐音人名这一节,洋人就不知所云,何谈理解,欣赏乃至推崇?曹公固然是功力已臻化境的语言大师,他又岂能一应周全到举世上下人人能读?莫说洋人,就是本国之内的同胞,若属少数民族不谙汉语,恐怕也是如对天书。换言之,一部不能在全世界普及的名著岂能妄称“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据重要地位”?诚然,曹公将汉文学博大精深和美妙绝伦的魅力发挥到极至,可惜只能由汉语读者孤芳自赏,《红楼梦》虽伟大,局限性也可见一斑。与其鼓吹这部连完整译本尚空缺的奇书乃世界名著,不如放下妄自尊大的心态,潜移默化宣扬汉文化,直至洋人都十之八九成为汉语通,谁还敢质疑《红楼梦》并非世界名著?
《红楼梦》的伟大也在于曹公的创造力独步天下,这一点迄今无人敢比。此话当真有过满之嫌。李太白一代诗仙,尚因珠玉在前,不敢题诗,然后效仿崔氏作出“凤凰台上凤凰游”的名句。曹公的功力尚未达仙境,哪里就能才思泉涌到面面俱到的程度?譬如黛玉葬花,甄士隐顿悟后的“什么好什么了”的好了歌,在全书中虽属画龙点睛的神来之笔,然细究之后,原来这些是人家冯梦龙三言里早已用过的桥段。其余细节不胜枚举。曹公借鉴引用他人的创意原也无可厚非,只是一味撇清,堆砌盛赞他的伟大,泡沫不免又多了几分。
本国风俗,习惯造神。N年前,国际歌里分明写道: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我们却偏偏大唱“人民的大救星”。造神的结果是举国上下走火入魔,大伤元气若干年。将《红楼梦》的伟大渲染到登峰造极,一览山小无异于造神,其结果同样有人重蹈覆辙。譬如刘心武先生。昔日的“刘心武”三字是一块响当当的金字招牌,他的作品甚至被翻译成十种以上的文字出版发表。如今刘先生沉迷于红学研究,迹近走火入魔。先是丢掉自己的金字招牌,然后时不时语不惊人死不休地俨然以红学家自居高谈阔论,虽屡遭正宗专家的驳斥,却依然孜孜不倦。本国就此少了一个优秀的一流作家,却多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三流红学家,也不知是《红楼梦》的伟大遗留出的泡沫,还是泡沫堆砌出了伟大。
还原历史真相,研究科学真理,为了这两样一味使出钩深索隐的态度,倒也算是严谨可爱。然一部文学作品,再多的假语存,再多的真事隐,终逃不了虚构的环节。用钻牛角尖的较真精神去研究这点虚构,自然是无穷无尽没完没了,继而派别丛生,你方唱罢我登场,接着各执一词,研究成果滚滚来。譬如起初是研究作品本身,结论可得出“连一个标点也改动不得”,再开始研究曹雪芹本人,莫说曹氏的六亲九族,只怕连与曹家沾边的阿猫阿狗也有来龙去脉。如此研究,最终既不能在官方的史书上添记一笔,也不能出来个某某原理造福后代,只不过在《红楼梦》的伟大上堆砌一层又一层的泡沫,留给国人闭门欣赏罢了。
四年后的今天,我又遇上了初三毕业升学,在陌生的考场门口再次张望时,却再也无法找到那个熟悉了十五年的身影为我守候。
猛然想起,妈妈与我久违已经有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了。
依稀记得,妈妈会变戏法,总是能从怀里掏出我想要的东西,如芝麻糖、锅巴、果冻,而最多的是苹果。
我爱吃苹果,却从未对妈妈说过“谢谢”!
有一次妈妈开玩笑说:“儿子,我看着你吃比妈妈亲口吃还要香,等我老了你再买东西给妈妈吃。”每每于此时,我就跑到妈妈的怀里说:“妈妈,你老了,我养活你!”妈妈笑了,笑得眼眶里都盈满了泪水。
后来,到了四年级,面对日渐繁难的课业负担,我和妈妈交流的次数就不如往常那么多了,她有时想和我逗乐子,但一看到我在做作业,便不忍打扰,放下苹果就坐在一边了。
妈妈因患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住院时,我正在忙六年级期中考试,当我拿着进步很大的成绩通知单回到病房时,那么多人围着妈妈,我手上的单子顿时掉在地上。爸爸拾起揉皱的通知单拉着我的.手说:“***妈一直在等你。”我猛地趴在妈妈身边,苦苦呼唤她,处于半昏迷状态下的妈妈有气无力地用手指了指床头柜上堆放的苹果,眼角涌出了泪水。妈妈的手慢慢冰凉了,松开了,任凭我的号啕声在病室回荡,却始终没能看到她再次睁开眼睛。
今天,我背负着妈妈的嘱托,在考场上答卷,我相信我不会让她失望。
有些事,错过就是永远;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不要忽略任何爱的表达,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学习用品或水果,因为毕竟有多少爱能够从头再来呢?
落日熔金,暮云四合,晚霞带着我无尽的哀思落在故乡那抔荒冢上。云无语,草默默,思绵绵,恨悠悠。
北岛曾在《波兰来客》写道:“年轻时我们都有梦想,关于文字,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现在我们在深夜饮酒杯子碰在一起,听到的都是梦破碎的声音。”悲壮诗人看见了未来的我们。
这个世界以一种矛盾的方式充斥冷漠,我们见过声嘶力歇的呐喊者被社会的冷冰冰磨去棱角;我们见过曾经意气风发怒马上年走上了成长的虚无消失不见;我们见过拯救地球的英雄只能在角落落寞地感受人群欢呼的余温。于是我们惧怕,惧怕怀揣理想登上高楼被恶语推搡被势力所胁,坠入深渊,果决惨烈。
于是有人提出,为何总是要做路上奔跑的人,我们可以懦弱一回,成为路边鼓掌的人。的确,以旁观者的身份存活于世,只负责惊呼与鼓掌,于人潮涌动时显现,于悄无声息时消遁,是再简单不过的保全之道。此时人人化作随风倒曳的芦苇从中的一株,汇入朝九晚五的电车流,没了尖锐与戾气,温吞吞地,对世界宣告妥协。
自然有人是坚决反对,汲汲营营于世之人一直是自古圣贤批斗最为惨烈的对象。我们有软弱的不堪一击的肉体支撑,却也有如同摒弃了一切的死士般的意志,为何突然屈服于养生求歇的贪欲之下?人活着,并不是以此般形态,“口鼻尚存一丝气,四肢仍余一丝力”,而更应该去追求灵魂的高贵。
拨开迷雾看,偌大的世界从来不缺旁观者,若是从一开始就放弃了追逐世界的信念;人只能成为冷漠无知胆怯堆砌起的躯壳;而由旁观者构建出的团结却也是一击即碎——佯装弱者充当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病残是对生命的亵渎。
跑步的人在冲向终点后获得荣誉,性情耿直者更是不会因过程中的辛酸和疲惫而后悔。当人群散去,跑到上空无一人,却也能携着饱满的泪光餍足地归去。
三大夫行吟湖畔,投江与鱼虾相伴,化作了汨罗上的一缕艾草香。若是有人询问我,你愿跑步,或愿鼓掌?我定选前者,心甘情愿被吸纳进梦想的食人花,滴翠欲滴。
春风吹起,衣衫如举,在荒凉的舞台上,心的脚步不羁,孤独的脚印终于停歇在遥遥的大漠之中。脉脉一水间,你在沙漠中苦苦等了千年,原来昔日桑田,早已经因为你的等待,一粒一粒成了沙漠,浩瀚无边。那幽幽一声长叹,伴着天边的啼雁,我不堪再听。
春风吹起,帷幕摇曳,曲伤感,是谁告诉我,等待是寂寥的欢歌。那双曾经相握的手与透满了执念的眸,把爱的牵绊演绎成千丝万缕。而今只能看到烟火落下的痕迹,伴随避匿的心影一起漫延于夜的虚无里。进退之间,在心里已紧紧地握住了你的手,哪怕牵不住红尘的衣袖。
不想回头,只想张望那遥远的地平线,招摇的沙漠里,风在肆虐的呼叫,和着痛苦的`缠绵等待。你的一声叹息,无边无尽,渗透我黑夜里每一个角落。流泪的天使拥着不能怀旧的痛,沉淀往昔。融化的残雪仍旧执着在这个尘世守候。
苦苦的等待如一长长的梦,梦里始终出现你那含着泪花的眼睛,在夕阳下深深地看着我,出现的一瞬,看你妩媚如云般翩纤。赶紧告诉你,你的嫁衣在起程的路上,我用最灿烂的云霞织就,用最轻柔的风裁成美丽的曲线,只待一声唢呐,红盖头下的你就会成为夕阳下我最美的新娘子。
等待有时无疑是苦涩的,哪怕那是幸福的渴望。走在离别的弦上,等不来归人,思念只能在白天更黑夜的漫漫征途里凄凄复凄凄。等待要用多久?又会在何时靠岸?我从不知晓,但我仍在等待,静静地等待命运恩赐的结局……等在季节里的容颜,一如梅花的开落。
不知道有多少个没有你陪伴的日夜,只有浸泡在《明月千里寄相思》幽幽的曲子里,让心和丝线一般柔软,给予自己爱的激情,拨弄心弦。就在自己失去平静的时候,思绪也在半梦半醒之间,飘逸悠远。
不知道有多少个夜晚,推开窗,只有寒风扑面。夜半起来,无心睡眠,梦里忧伤无限,梦外望尽孤灯,饮尽杯中残酒,才知相思的苦涩,竟比风寒。
我知道一颗执着的心容易憔悴在现实的萧风瑟雨中,美丽的誓言也经不住时空的风化,但是,我不会因此而遗忘我们的承诺,更不会遗忘我们所有的精彩。当爱情的 翅膀因雨而浸湿沉重,感情的方舟在风暴中颠簸,其实,我依旧能看见深陷绵软淤泥中的爱情光芒,就没有什么可怕的,浮走的旅程正是释怀疑问顿悟答案的过程。
我和未来在焦灼地等待,你知道的。
别让太多的感伤紧赘你原本已并不轻松的心情,别让你沉重的心灵再加上负重的砝码,你听到了吗?别让你这颗潮湿的心再在灵魂的荒野感受无穷无尽的凄清,让我为你点灯,好吗?
折叠的心情于今夜敲打文字间,只为呼应大漠深处你相同的一片冰心。不管岁月如何地老去,红尘的路,我愿与你一起走,让最真的梦与最真的心相容于同一个天空下,期许着这份情缘,能够天长地久永恒地长存在我们脆弱的生命之中。让那些温暖、感动、回忆……都永恒成千古。美文欣赏
今夜窗外月凉如水,朔风正浓,而我仍在等待,等待有你相伴的朝朝暮暮。
怀念他的情书
相识多少年了。
从还小的学生时期,到现在,已经是可以相拥入怀的关系。眷恋地抚摸著身边细緻的肌肤还有髮丝,转眼也快要到了下一个纪念的日子。
他决定提早起床,给她写一张情书。
相处多少年了。
从还小的学生时期,到现在,已经是觉得相见恨晚的心情。她在晨光中醒过来,熟悉的人却没有卧在身旁。将头髮撩到身后,还睁不开的眯眯眼瞥到桌上放了一张纸。怎麽,又去加班了吗?
『在你心裡面,我好幸福。
在你那裡面……我好幸福。』
下方还用小字附注说甚麽纪念日快乐他去买她最爱的蛋糕了之类的。
甚麽纪念日快乐……
她捏皱了纸张,啧了一声,嘴角微微上扬。
好像是有点快乐。
三个人走进商店,各自买了果汁,咖啡以及矿泉水,原因是他们各自喜欢甜味,又苦又甜的滋味,以及淡淡的感觉。
让我们来设想一下,假若三位顾客年岁相异,恰为少年,中年人和老者。那么该是少年喜欢那甘甜,中年人品尝甜苦之味,老者享受淡淡之醇吧。将这三味推之于人生,不亦妙乎?
我们在世上走着,都要经历少年、中年及老年三个阶段,从少年到中年的蜕变,从中年至老年的风化,不啻是身体的成长衰老,更是心智的成长,心境的渐变。
少年时,热爱那甜甜的滋味。少年总爱用美好的幻梦来裴点世界。这时候的我们,还单纯、还稚嫩,在激情中燃烧自己。我们“少年不识愁滋味”,我们可以自得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我们徜徉在对未来的希望之中,年轻气盛,尽管“粪土当年万户侯”!少年是一个热爱美好的境界,是以,许多在少年时已崭露头角。“数学王子”高斯年轻时已誉满世界;年轻的丁俊晖向世界冠军叫板;仍带着稚嫩的郎朗正优雅地为人们送来悦耳琴音……少年时,不言愁,雄赳赳地向人生进军。中年时,已识了尝了那愁苦滋味,是以喜欢又苦又甜的感觉。人生至此,宛若一杯香茗,我们在苦味中挖掘甘醇。这又是另一境界。中年之时,事业与人生大都处于鼎盛之时,许多人生的无奈亦已尽收心底,氤氲出了更为成熟稳重的眼光看世界。“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中年就是一种继往开来的承接时期。携幼负老,中年又是个责任的时期。惟咖啡,苦甜参半,才彰显中年之况味与魅力。
到了老年,大约人生之百味已遍尝。互相帮助之甘甜,梦想之芬芳,责任给人的愁与乐,落井下石之苦极,过河拆桥之辛辣……最后糅杂成了什么?却是一瓶矿泉水。正如白色,其实是由七色汇聚而成。人生最高之境界,便在于饱经风霜之后,心底经过大风大浪归于平静。世界的风浪,击不起心底一丝涟漪。这便是真正的成熟,用一双真正宠辱不惊的眼看世界潮起潮落,花开花谢。也只有这般闲适心境,才品味出清水中淡淡却浓郁的感觉。
人生必然是这样,渐行渐远。有言曰,少年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中年看山不是山,看水亦非水;老年看山还是山,看水仍是水。此言得之。人生就是从单纯到复杂,又归于平静简单的周而复始。而我们要做的,是享受每一种滋味,感受每一种境界,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提纯生活之意义。
当我们来到这个世上时,上帝便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播了一颗叫做梦想的种子,而我们的任务便是通过不懈的努力来使它生根发芽,让它开出最绚烂的花朵。
兴许命运给我们的逆境大于幸运,但正如奥斯特洛夫斯基说的那样:生命的洪水奔流,不遇见岛屿和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有一位孤独的年轻画家,除了理想,他一无所有,为了理想,他毅然出门远行,来到堪萨斯城谋生,他将他的作品拿给编辑部,但主编认为他的作品缺乏新意而不予录用。他和所有出门打天下的年轻人一样,他初尝了失败的滋味,但他不忘初心,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再一次去尝试,虽然他又失败了,但他还是没有放弃,秉着对理想的执著追求,他最终成为了美国最负盛名的人物之一一一才华横溢的沃尔特迪斯尼。他遭到那么多的困难,但他仍不忘初心,在创作中他得到了永生。
我们处在激情飞扬的青春年华。青春,一个美好的字眼,一个梦想成真的最好时机。兴许在追逐梦想的途中,有很多人都与我们背道而驰,逆境重重。但泰戈尔说过:顺境也好,逆境也好,人生就是一场对种种困难无尽无休的斗争,一场以寡敌众的战斗。青春,不是我们拿来挥霍的资本,而是我们拿来拼搏的基础。也许很疯狂,但那又怎样,不忘初心,坚定地一步步地走下去。也许,青春早已逝去,但却仍坚持自己的初心,这也是一种成功。
保罗说:有些人到了老年才第一次体验自己的青春,他一生都在碌碌无为中度过。他5岁时父亲便去世,14岁时他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涯,他在农场干过杂活,但一点都不开心,18岁时,他的太太***的同时,他又被解雇了。他后来什么都试过了,但什么都失败了。时光飞逝,眼看一辈子都过去了,而他却一无所有。若不是有一天邮递员给他送来了他的第一份保险支票,他还不会意识到自己老了。随之他身上的一点东西愤怒了,觉醒了,爆发了,他开始拿着自己的退休金支票,并用它开创了新的事业。今天,他的事业欣欣向荣,而他,也终于在88岁高龄大获成功,这个到该结束时才开始的人就是哈兰德桑德斯,而他所创的便是肯德基。青春易逝,但那又如何,坚持自己的初心向着成功而努力,也会邂逅永生。
坚持自己的初心,我们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们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不忘初心,在不朽中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辉煌。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可见无论是一沙一木,还是一叶一花,总在细枝末节处隐现端倪。
小小的蜡烛竟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它改变了整个山洞的环境,迫使那些斑斓的大蝴蝶只能另寻栖所。
一叶零落,便知秋天将至。的确,注重细节需要有如“尘”的心思。这是一门洞察世事的学问,并非机械地观察记录,也不是四处探听偷窥,而是以一种至情至性的眼光来看待万物。这几位朋友,在进洞前只有对大蝴蝶的好奇和探索,全无对生命的尊重,因而他们贸然点燃蜡烛。如“尘”的心思是一种有血有肉的心灵探索,并不是高等生物对低等生物的征服。“钩帘归乳燕,穴纸出痴蝇。为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这是苏轼对于生命的大度。这位执铁板唱大江东去的真男儿,心中也有这种如“尘”的时刻。不过,此情并不令人费解,倘若没有这等如“尘”的心思,又怎能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绵绵无绝的佳句?
心思如“尘”,不仅需要“怜蛾不点灯”的大度与包容,还需要我们有触动事物核心的敏感。
当我们有了触动事物核心的敏感时,才真正明白细节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力量,因为它可以使我们看得更多,看得更远。佛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佛独具慧眼,从一花一叶之中,看到比凡人深得多也远得多的东西。懂得细节的人,往往能占尽先机。但凡有智慧的作家,在他们的作品中总会表现出一定的先知性。同为凡人,为何他们会有这种先知性?究其原因,是他们触碰到时代的脉博和神经,从细节出发,观凡人之不能观,悟常人之不能悟。
细节,总是腐朽事物的报丧者、新鲜事物的召唤人。当宗法制度在第一个诸侯国被破坏时,当文字狱兴起、抓起第一个书生时,当官僚资本主义压迫第一个民众时,当中国国门第一次被外国列强打开缝隙时,这些细小的迹象都预示着某种地覆天翻,而有智慧的中国人会毫不犹豫地见微知著,迎接变化,抓住机遇,从而成为一个时代的先驱者。
常言道:“细节决定成败。”这话一点也不夸张。但凡心中怀有大爱又能关注细节的人,必能为时代所成就进而成就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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