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你遇见了谁,他都是你生命中该出现的人,绝非偶然,他的出现一定会教会你些什么。——题记
偶然路过曾经的小学,经过学校旁的'小卖铺,锈迹斑斑铁门紧闭着,我回忆起了童年。
儿时上下学是爷爷接送的,爷爷经常一吃完饭便送我去学校,然后再塞给我两三块零钱,有时心情好还会给十块,对于儿时的我,十块可是个大数目哩。那个点校门还未开,我总是滞留在小卖铺。
中午的小卖铺与放学后人头攒动的一片仓皇相比,显得十分闲适寂静。小卖铺分成两个地方,一面是小卖铺阿姨中午做饭的微型厨房,一面便是摆满琳琅满目商品的货架。小卖铺阿姨坐在安乐椅上轻轻地晃荡,眼睛微微眯着望向门外。我轻车熟路地走进门,她见了我,也不起身,只是轻轻地说声:"哟,来啦。"我应了一声,随后在巴掌大的店里东走走西看看。阿姨还是坐在安乐椅上,她对我是很放心的。"书包放凳子上吧,背着走挺累的。"她微笑着说。
逛累了,我便从柜台上拿根棒棒糖,接着熟练地打开抽屉把钱放进去,再搬着柜台后的小板凳到安乐椅旁边坐下,和阿姨聊起天来。小孩子总是像话匣子一般,一张口便说个没停,从奇怪的树讲到可爱的猫,从严厉的老师讲到友好的同学,我总是舔着棒棒糖讲了一中午也不知疲乏,阿姨也总是耐心地听着,有时搭上几句,我们两个人相视一笑,就这样一起度过每一个慵懒的午后。
童年的我心中,小卖铺阿姨就像是一个树洞,收录着我所有成长的烦恼和美梦,或幼稚,或无厘头,或不着边际。
记得每次我去买什么东西时,阿姨总是少收我钱,也不顾其他小朋友不满的嘟囔,那时的我总是感到十分骄傲。有时我放学路过门口,阿姨也会远远地把我叫住:"我今天做了好吃的,你来尝尝。"小孩子哪懂得什么客气不客气,我便没脸没皮地凑上去吃个够,蹭了不少便宜,也难怪母亲过年时总要给小卖铺阿姨送些紫菜表示回礼。
后来,小卖铺阿姨不知什么事情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我也便再也没运气见过她,或许以后也见不到了吧。隔了些年的今日,她的容貌早已模糊,但她陪伴我的每个午后又如此清晰。"阿姨,等我长大了也要像你一样做小卖铺老板。"儿时的我一次次说着这个愿望。它越过时空,至今仍盘旋在我的脑海中。她仅仅只在我的人生中占去了短短三年,却永远留在我的回忆中。
如果可以,我真想再见见她,再和她一起分享心中的苦与乐。
初次见面,你好啊。第一次我想给大家推荐的一本书是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我待会会将书的内容大致聊一下,这本书没有什么文学性,但是读起来会比较舒服,它并没有鸡汤成份,矫情的文字也比较少,就是那种用文字,故事就把你感动到哭。这本书的文笔是现实与夸张的结合,书中那个云边镇会勾起人们对于故乡童年的回忆,书中的故事还能够让你时而不经意间嘴角露出微笑。书的内容是很治愈的,但却是以悲剧包以喜剧外表的方式进行,故事的开始有多美好,故事的结局就有多么让人意难平。
书中的情节大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讲述主角刘十三在云边镇的童年故事。那时云边镇里的每个人都好似没有烦恼,每天困扰的人只有刘十三。刘十三有一个“小气,说话刻薄”的外婆王莺莺,同时那也是爱着他的外婆王莺莺,那个顶着癌症,也能开拖拉机两百多公里把外孙接回来的王莺莺。刘十三的淘气只在王莺莺面前才有,在别人面前都表现得非常乖巧懂事。他很勤奋,自律,对学习有着极端兴趣,他很想离开小镇,去往大城市,因为他以为妈妈抛下他去了大城市,而那里是美到去了就回不来的地方。刘十三小时候的作文中写过:“我找啊找啊,找到最完美的妈妈,她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在我身边。”刘十三有一个小本子,里面记录着他的各种计划,那是他拼死也会去完成的事,别人可能不相信他的话,却会相信刘十三本子上写的东西。童年就像童话,刘十三在四年级时遇见了少女陈霜,那个暑假,少年少女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少女生了很重的病,少女对刘十三说:“不过你再喜欢我也没用的.,因为我要死了。”那时刘十三成了少女人生的一道光,陈霜离开时,说着:“你人不错,如果我能活下来,就做你女朋友。”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
第二部分主要是刘十三离开云边镇后在社会上的故事。刘十三虽然很努力,但依旧没有考上好大学,刘十三交了个女朋友牡丹,虽然刘十三很爱她,但依旧失去了爱情。刘十三这段时间过的很衰,说实话,当他分手后遇见程霜的那段剧情,颇有一种路明非第一次遇见诺诺的即视感,看过《龙族》的朋友这种感觉一定很强烈。哪个少年不曾幻想着,有那样一个少女恰逢其时,在少年困窘时,拉起他的手,奔赴一场未知的旅程。刘十三与程霜第二次待的时间并不长,少女知晓此时的刘十三心中依然放不下牡丹,她离开时留下字条:“喂!这次不算。要是我还能活着,活到再见面,上次说的才算。”虽然这段时间刘十三过的很惨,但他依旧很幸运,他遇到了好朋友“智哥”,遇到了程霜,遇到了烧烤摊的老太太……直到刘十三得知牡丹与候经理要结婚,那天晚上,刘十三痛苦到喘不过气来,但好在,王莺莺来了。
最后一部分描述最多,自从王莺莺将刘十三带回来,刘十三为了一千零一份的许诺开始四处奔走在云边镇中,这段时光很短,却十分美好,刘十三有外婆,程霜,球球的陪伴,读到这部分,你会真心希望能一直这样下去,可是,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悲欢。云边镇里的人再也不似刘十三小时候见到的那样没有烦恼,婷婷姐再没有以前的开朗,牛大田再不似以前那样单纯,球球的父亲虽然是疯子,但心里始终装着球球想上学的梦想。后来,毛婷婷离开了毛志杰,姐弟俩的心结随着离别被打开;牛大田终于和秦小贞在一起了,牛大田没有了赌场,秦小贞没有了美貌,但一切就是那样刚刚好;球球的父亲死了,球球被送去了福利院;王莺莺终究没能长命百岁,随着外婆离世,这一年云边镇的秋天结束了;程霜最后还是没有成双,第四次离家出走没有成功,深爱最终成了辜负,但留下的是结局。
文章有几个细节,刚开始刘十三在车站遇见程霜的剧情我感觉太扯淡了,哪会这么巧,读到后来才知道原来程霜总共就离开家三次,她每次冒险,都是为了刘十三而来。还有就是外婆王莺莺这个人,以前外婆总说山的那头是海,刘十三觉得外婆骗小孩,后来有一段情节是老李头与外婆的对话,原来外婆真的是住在靠近海边的地方。王莺莺守护着刘十三,他的好外孙,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
这本书值得一读,生活的确很残酷,可终其我们的一生,讨厌的人过一段时间便会消逝于人海,唯有深爱的那些人刻骨铭心,带着对所爱人的执念,努力生活下去吧。
此刻,我内心五味杂陈,阅读这本书让我有了一种真切的感觉,仿佛书里讲的一切一切我都正在经历。不平不淡的生活,时静时闹的家,拥有着和刘十三一样的性格,学习不好。我生活在一线城市里,梦想生活在刘十三生活的云边镇;羡慕刘十三有智哥这样的好兄弟;羡慕刘十三有程霜那样强力后盾,即便生活并不如意,但却有着对自己很好的朋友……在你被欺负时,替你出气;在你伤心难过时,默默陪在你身边;在你遇到困难时,替你想办法,助你度过难关;没事时,与你斗一下嘴,寻找乐趣。再难过坎,有了他们,仿佛那事儿就不是个事儿。
在我的生命历程中,有着这样一群人,这群人于我而言,就像是刘十三的外婆,这群人待我就像刘十三的外婆待刘十三一样,时而唠叨;时而发脾气;时而放开大笑;时而痛哭流涕。但,这群人每次在做这些事时,对象都是我,我也因此,时时抱怨甚至对他们发脾气。有些事的发生,就好像在上一秒,明明已经过去了很久,却迟迟无法忘记。
我是外婆从小带大的。与我而言,外公外婆的存在甚至比生我的父母还重要,所以在阅读到书本第十五章,刘十三的外婆不在了的时候,我的心咯噔了一下,不经让我想起了我的外婆和生母,我的外婆尚健在,带着我的小表弟和我外公,舅舅,舅妈生活在一起。但,我的生母呢,呵!在我上五年级的时候就已经永远的离开了我和父亲,那时的我虽小,懂得世事无常,却没懂得珍惜,所以妈妈离开让我像一个没有做好计划的军师被敌人打了个措手不及,还没来得及反击就被团灭了……这让我还没来得及和她好好的承诺一句,就像刘十三像程霜发誓那样,和她认认真真的说一句,我会好好生活和爸爸和舅舅舅妈,照顾好小表弟和外公外婆,带人友好,多做事少说话……生命像一面镜子,病魔像一个结实的拳头,一拳就将一面带有裂缝的镜子变成玻璃碎片。时间是多么的冷酷,是多么的没有人性,比山海经里的刑天还要没人性,就这样母庸质疑的结束了一切。
也正是因为经历过了一次分离的我,变得格外的珍惜与那群人在一起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我很怂,我害怕有一天,最爱我的,最疼我的,我最爱的外公外婆离开了我,我该怎么办,我会不会像刘十三那样……我的回答是:“我不知道。”也许也只有那一天真的来了,才会知道该怎么办吧……
从五年级开始,我每年的生日愿望都是希望那些爱我的,我爱的人能够永远陪在我身边。或许有一天,我会像刘十三一样离开那群人,去到别的地方,认识新的朋友并拥有属于自己的家庭,但我还是希望在他们还在我的身边时尽可能将自己最好的一切都交予他们,问心无愧,不留遗憾。
我是一个很念旧也很喜欢新鲜的人,每次在看书伙食看帖子时,只要是看到与我经历相仿或同样经历过生死离别,经历过生活磨难的内容的文字或画作等等,我都会感到心酸,潸然泪下。同学总说我泪点低,也许吧……我总告诉自己,世界上比我惨的人太多太多了,我不是最惨,我不应该颓,不应该抛弃生活。因为,只有挺过生活的考验,我才会成长,只有变强,我才能保护我想保护的人。
阅读张嘉佳的书,我总有一种莫名觉得很亲切的感觉,《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是如此,如今《云边有个小卖部》亦是如此。或许越是接近生活的点点滴滴的文字,就更能让我充满感慨吧。
我对未来充满期待,未知的一切令我激动着也担忧着。我害怕坎坷的生活 繁忙的事物会把我压的透不过气来……那么多的害怕和恐惧铸就了我小心翼翼的处事风格。不轻易吐露心事,外露情绪的性格。
现在的我,带着自己的梦想,一步一步艰难的前行着,用自己的方式解决着一个又一个问题,披荆斩棘,只为为自己的未来***出一条血路。我想,文章的最后没有写刘十三在得知了程霜不在了,看到了程霜的画作,看到了程霜写给他的话语“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之后怎么样。
在那一刻,我想刘十三应该就明白,人活着就是要发光发热,无论希望多么的渺小,生命多么脆弱,尽力而为,问心无愧即可,这么做不是为了得到世人的美誉和回报,这么做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在乎的人,在心中留个念想,不求刻骨铭心,只是不忘就好……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述的是刘十三的成长故事。刘十三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王莺莺住在云边镇相依为命。在外出闯荡受挫后,被外婆强行带回云边镇,刘十三开始了一段成长之旅。
书里的人很简单,一个开着拖拉机的外婆,一个自律却总是不成功的男孩,还有一个萤火虫一样难捕捉的初恋……
王莺莺平日里大大咧咧,喜欢喝酒抽烟、打麻将,时常开着拖拉机四处忙活。刘十三没少与她产生磕绊和吵闹。他一直都渴望有一天能够逃离王莺莺的魔掌,追求自己的梦想,高考之后便选择去了远方。她是世界上最疼刘十三的人。在刘十三去了大城市之后,陌生的城市似乎并没有眷顾逐梦的少年,女友牡丹弃他而去,职场也备受打击。孤独的人好像已经失去了在这个城市所有的容身之所。于是,王莺莺开了一宿的拖拉机,把喝醉的刘十三从陌生的城市绑回了云边镇。七十多岁的`年纪,拖着疲惫的身躯,一路上小心翼翼照料着,刘十三吐几次,王莺莺便停几次。后来,外婆得了癌症,走了。没有人为你点亮家里的灯,没有人开拖拉机去绑你,可千万不要忘记了回家的路。
刘十三是个超级努力的男孩子啊。他虽然穷,但他不认输,有决心。但是虽然他的人生很不幸,但是他不幸的人生中遇到了那束光,就是程霜,那个曾经答应他长大了要嫁给他的女孩,但诺言还是没有兑现。程霜也离开了云边镇,她要回去治病了。程霜对刘十三说,如果下次再见,他们就结婚。这个约定小时候就说过的。可是最后,他们再也没能相见。她真的很喜欢刘十三,这次要是能够再坚持下来,他就能和刘十三结婚了啊。在刘十三失恋时,陪他去南京找牡丹,搜集资料陪他完成一千份保险单的承诺,在最后病魔缠身的时候还画下那幅画,她为刘十三带去的不只是那一束光,还是整个世界。
最后的最后,所有人都离开了,只剩刘十三。小人物刘十三,上学不行、恋爱不成、工作也没有进展,但他从未放弃,许诺的保险单不辞辛苦的完成,拿到了巨款后,给每个人都买了礼物,始终朴素善良。在王莺莺死后,独自一人冒着大雪去山上为她挂引路灯,怕外婆的魂找不到回家的路。刘十三的成长轨迹和大多数人都一样,简单清晰到一见便知,这也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人生经历。
生命中,我们都曾遇见很多人。有些人带给我们温暖,有些人带给我们伤心,有些人在我们的生命里活成一道光。不管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我们都是心存感激。因为如此,我们才能慢慢地成长。
昨天读完了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到最后还是哭的稀里哗啦,一个快30的男生,还能这样被感动到,不知是我的泪点过低还是小说太感人。是什么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小说中的那些情节,又触碰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甚好。
刚开始读,就觉得文风很熟悉,也许记性比较好,还记得几年前读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淳朴又幽默。特别是这次的背景是在农村,就让人感觉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小时候也是生活在农村,和爷爷奶奶住,上小学之后,周末和假期也会回到爷爷奶奶家,好想他们啊,爷爷现在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希望我的舍不得先生在那里生活的好;奶奶还健在,身体还不错,奶奶加油,争取活到百岁。
书中的主角刘十三,他很努力,但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够有回报,但是他依然努力着,他最后也没能考上清华北大,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之后,工作也没有能够做的很顺利,人生本就如此吧,很难一直顺顺利利的。
感情上他一直忘不掉女神,一直恋恋不舍,直到时间模糊了他的记忆,这也是人生吧,当时觉得天大的事情,若干年后回头看时,也不过尔尔。难过可以,伤心可以,但是不能放弃自己,很庆幸刘十三遇到了程霜,那个女孩带她走了出来,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爱。
程霜是个那么开朗,又让人那么心疼的姑娘,和病魔抗争了那么久,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也是人生吧,无论怎样,竭尽全力,一切随缘。
最后要说一说,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还记得她最后说,不怪她的女儿离开了她,也许父母只会由衷的希望子女好,哪怕她离开了自己,也没有怨言吧。她得知时日无多后,看着刘十三在外面过得不好,把他绑回家。突然觉得好想爸爸妈妈,一个人再外10年了,是时候回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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