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去过的地方,那是非常多的。有海南、湖南、贵州、宁夏……可是,我还是觉得新疆最美,,最适合旅游。新疆有很多好地方,请让我慢慢讲。
先讲魔鬼城吧。真的很可怕吗?里面有魔鬼吗?哎呀,我也不知道呀!先别急着问我,也许讲到后面,你就明白了。这个魔鬼城啊,里面的石头多得数不清,奇形怪状,有的像雄伟的城堡,有的像威猛的狮子。石头的颜色也是五颜六色的,在夕阳的映照下,绚丽多彩,无比美丽。那天,我走在魔鬼城的小道上,正因为石头太多了,我才刚刚走了一会儿,鞋里就进了一大堆石头。哎,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会进石子儿,我看我的鞋明明穿得好好的呀!进去的石子儿还差点儿把我的脚刮伤了呢!我就说嘛,知道这为什么叫魔鬼城了吧!不过,那石头倒是很漂亮,拣都拣不完呢!置身魔鬼城,不禁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啊!
喀纳斯湖也不错。喀纳斯湖面如镜面,清澈可鉴,美得无法形容。湖里有很多鱼,鱼儿们形态各异,颜色也各不相同。有红鱼、白鱼、黑鱼和我最喜欢的金鲤鱼,因为金鲤鱼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简直跟皇帝的金银财宝没什么两样!有的鱼很奇怪,是两种颜色混合在一起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就猜,大概是两条不同颜色鱼生的孩子吧?
新疆还有满山遍野的牛羊、新鲜的水果和其他美丽的风景……新疆真是一个美丽而又富饶的地方!
小妇人是路易莎为“女孩子”写的故事。作者以自己的童年经历为素材,撰写出这本带着浓浓的青春和童真味道的读物。
这本书从开始,一直到故事的结束,没有浓烈的悲喜离合。贝思离开人世可以说是本书最催人泪下的一个情节。
善良的,如水晶般透明的贝思,远远比我们想象中要坚强。面对即将到来的分离,贝思除了不舍外,没有过多的埋怨和忧伤。
面对死亡,贝思异常平静,平静到让初次阅读到此的我,有一种过多脆弱的不忍心。那朵在青春里,过早凋谢的白色的花,携带着太多的晶莹,泪水,与执着,永远开放在小妇人里。
乔是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形象。作者以自己为原型,刻画出一个热情,开朗,有着男孩性格的典型人物。
迷恋着写作的乔,第一次隐瞒着姐妹们,独立向报社投稿并最终得以发表。初尝胜利果实的乔得到了劳理和姐妹们的夸奖,并从此一心写作。
最终乔成功的当上作家,完成了自己最初的梦想。最后乔与一名大学教授结婚,并和她收养的孩子们一同住在马奇婶婶留下的大房子里面,过着幸福,无忧,美满的日子。
如果把乔比喻成向日葵,那么写作就是太阳。向日葵的生命注定向着阳光绽放。乔是幸运的,她不仅完成了梦寐以求的作家梦,还与那么多如朝阳般正在冉冉升起的孩童们住在一起。我想乔即便错过了劳理,人生也不会遗憾和缺失了。因为没有什么比家庭和事业双重成功,更让人觉得满足。
在此希望我最喜欢的乔,可以与她的孩子们快乐的生活,带着她最美丽的理想,与敬佩的丈夫,慢慢变老,把握回忆与时光。
梅格是四姐妹中最漂亮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梅格爱上了劳理的家庭教师泰迪。在不断长大与蜕变中,梅格为了爱情,放弃了最初预想的:漂亮的马车,华丽的衣服和大房子的那种奢侈无忧的生活。
嫁给泰迪的梅格,婚后孕有两个可爱的孩子。虽然放弃了象劳理那样的有钱人的生活,但是梅格却收获了爱情,亲情,并且还有经常与姐妹们团聚的天伦之乐。
我无法评价梅格偏离最初的那种奢侈的幸福是对是错。但是,可以看到她婚后如此美满,我还是感到一阵阵的喜悦。因此,大胆猜想,她应该不会后悔。应该算是甘于贫穷吧。
在这里,我不对艾美作过多的点评。我想艾美应该是真心喜欢劳理的,因此也希望她和劳理能幸福。艾美长大后,成为一个优雅,迷人的小妇人。她以扶弱为己任,过着缓慢而美满的日子。
无论是四姐妹中的那一位,或者哪一种命运,都无疑向我们展示着善良、无私、慷慨、尊严,这些女孩子应有的美好的品质。
这本书讲的不是大人们的奋斗,而是孩子们的成长。她们如何从天真走向成熟,从脆弱走向坚忍,从急切走向耐心,从自我走向他人。
到了新疆,爸爸就带我们去乌鲁木齐市的小沙漠玩。爸爸首先带我玩摩托车,这太刺激了,这次比赛是摘旗子,我们也摘了很多旗子。最后达到了最高峰,也就是终点。接着,我们订了个旅馆,然后去吃晚饭。在街上,有各种应有尽有的商品。我们到了吃晚饭的地方,我吃到了当地的特色手抓饭,“这简直是我有生以来吃到的最好吃的饭!”我感叹道。
第二天,爸爸带我们去吐鲁番的葡萄沟玩,那里是盛产葡萄的.地方。那里的紫葡萄像一串串紫水晶,绿葡萄像一块块翡翠玉,黄葡萄像晶莹的玛瑙……品种繁多,酸甜可口,好吃极了!
最后是去骑马,我的马总是不听指挥。我叫东它往西,我叫西它往东,总是和我唱反调。下坡时,那匹马跑得飞快,我使劲地拉它还是不停,后来还是爸爸帮了我,让我逃过了这次即将降临的“灾难”。
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新疆,希望下次还能到新疆来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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