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一个最令你难忘的人;也一定会有一个你最敬佩、最崇拜的人,他也许是给予你生命的爸爸或妈妈,也许是你至今难忘的老师,也许是同你共患难的朋友,也许只是与他有过一面之缘,但他的言行深深打动了你的心灵的人……
老师,一个知识的代名词。每当我想起“老师”二字时,就仿佛感到一股奋进的暖流,流进我天真、纯洁的心田。从我上幼儿园开始,老师就没有离开过我的生活,我有幼儿园老师,小学老师,中学老师,课外补习班的老师,以及兴趣班的老师,我与老师相处的时间远远超过与父母在一起的时光!
我的小学老师是我吸取知识的开始,原来我们一个班上有60多个学生,我们同时向她获取知识,同时向他学习做人的道理。我们是一群干燥的海绵,我么需要水的湿润;老师犹如一池清澈、甘甜的湖水,我们吸走了他们的精华。曹老师每天为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修枝剪叶,就像一位辛勤劳动,乐于奉献的园丁。在花朵们被暴风雨拍打时,原定在一旁为他们加油,告诉他们怎样应对挫折与困难。
曹老师上课时的声音总能吸引住每一位同学的目光,就算有人真是无意间走神了,他也能迅速被老师那带有磁性的声音所带回去。在这里,老师是我们的引路人,他用他那纤细的双手,紧紧拉住不知所措的我们,把我们领进知识的大门,文学的大门……
是海绵,就要不停吸取甘霖,是花儿,就要历经风吹雨打,酷曙严寒,“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温室里的花朵不能涨跌法。曹老师,这些做人的道理是您让我在实践中体验到的,是您把我带上正确的道路,我会让这条路走到终点——成功!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曹老师,您给我的实在太多太多,可您从不后悔,您的精神令我敬佩不已!我想这应该是所有老师最大成就吧!永不后悔……
在一个城市中,有许多职业都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你是否注意过你身边的那些看似卑微,却也是必不可少的职业。我最敬佩的就是我的爷爷,他是一位清洁工,也是一位修理师。
我的爷爷很勤劳。在夏天,我常常想快点回家吹空调,吃棒冰。但是我也常常发现我已经被爷爷送到了马路对面时,爷爷并没有回家,而是经常在炎热的阳光下暴晒,挥舞着手中的扫把,把许多垃圾都装进垃圾车。每当我问为什么要这么辛苦时,他总说:“因为我要将这个城市变得更加美好。”
在冬天,我放寒假,我喜欢白天吹暖气睡觉,晚上吃火锅喝茶。但是在我进行这些活动时,通常爷爷都不在家。他那时都在扫地,他总是站在马路边扫地,帽子被风吹掉了,来不及捡,手被寒气冻红了,不能回家。每当我问为什么时,他总说:“因为我要给你们一个好的生存环境。”我的爷爷勤劳的品质真令我敬佩。
我的爷爷不仅勤劳,还拾金不昧。有一次,他捡到了一个戒指,他称了称,还挺重的,也以为是白银的。当爷爷把戒指送到公安局时,警察叔叔把戒指仔细地瞧了瞧,发现只是一个铁戒指而已,不值钱,有可能是人家故意丢掉的。爷爷知道结果后,害羞地低下了头,我这个陪同去的人也红了脸,但是我打心眼儿里为爷爷拾金不昧的品格而自豪。从那时,我爷爷在我心中的地位又高了许多,我的爷爷拾金不昧让我敬佩。
我的爷爷还乐于助人。他上次还帮姨奶奶家修了电视机,帮小奶奶家修了遥控器,帮王爷爷家修了门把手。最令我自豪的是我的爷爷为花舍村修广播,爷爷以前在电视厂里工作过,还跟李大爷修理师学过。虽然这都不算什么,但是他的这种品质真的值得称赞。我的爷爷乐于助人让我敬佩。
我的爷爷就是一位清洁工,也是一名修理师。这两种职业也都很平凡,但是那又怎么了,他身上还是有很多闪闪发光的优点,他是我的爷爷,我自豪,我敬佩。
你们都有最敬佩的人吧?如果你要问我敬佩的人是谁,我会骄傲的回答:“我敬佩我自己的妈妈!”
虽然我的妈妈今年已经四十一岁了,但是,妈妈还是做得一手好菜!那做菜水平,连一级厨师都得“甘拜下风”!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可谁知电梯竟然坏了!气煞我也!我想飞上去吧,又没有翅膀。唉!我必须得爬楼梯上去了!我一步一步往上爬,豆大的汗珠滚下来,我“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可是一想到妈妈做的菜:什么红烧鱼呀,清蒸鲤鱼呀,红烧排骨呀等等,我就垂延三尺,立马来了劲头,一阵风似的回到家里。果真,我刚到家,便看见一桌子的美味佳肴。妈妈捋一下额前的刘海说:“快吃吧!一看你就饿了!”我便开始一阵狼吞虎咽,那顿饭我吃的可香了!
我不仅敬佩妈妈的美食家,更敬佩妈妈对所有事情都认真的态度。
记得有一次,我回到家,翻出了作业,草草完成,急忙玩电脑游戏,还不时大喊:“冲啊!”“哎呀,又挂了!”这时妈妈过来说:“你作业写完了吗?就玩电脑?我便梗着脖子双手叉腰,扯着嗓子大喊:“怎么没写完?不信你检查!”我刚说完,妈妈就疾步走到我的书桌旁,拿起了作业开始检查。这时,我的心一下子就紧到了极点,生怕出什么错误。忽然妈妈脸一沉,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我知道,狂风骤雨就要来了,只见妈妈指着我练习本上的读拼音写汉字气呼呼的说:“你说说,人家拼音明明是惭愧,你为什么写存库”妈妈眼睛瞪的圆圆的,就像两个快爆炸的灯泡,眼眉也拧成了两个疙瘩,要是妈妈头发长的话,也成了爆炸头。我只好承认错误:“老妈我错了我不该马虎。”见我态度比较诚恳,妈妈这才原谅了我。
啊!我为有这么个妈妈而自豪,我为有这样的妈妈而骄傲,我更为有这样的妈妈而幸福,我要大声说:“妈妈,你是我心目中的榜样,我要向你学习。”
他,打架斗殴、饮酒抽烟、不穿校服、染头烫发,无论在老师眼里,还是学生看来,他内外都是一个坏学生。逃课从来都是他的拿手好戏,换学校更是家常便饭。但无论是在哪个学校,家里的电话最常报到的就是他的班主任。而关于大学,他没有想过这个严肃的问题,他之所以还在读高中压根就是“听”家里人的安排。直到高二那年因打架又被转校,来到了新的班级遇到了她。
她,学校的校花。她是一个勤奋向上并且积极进取的学生。不仅品学兼优,而且温柔善良、更是学校培养的重点对象。在学生眼里,她让女生嫉妒得红了眼,因为追她的人都可以排几条街了,更赢得不少外校男生的青睐。
就高中的老师资深的教学,老师管教坏学生的方法就是让好学生坐在坏学生的旁边。毫无疑问,他被安排到她的后面。从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知道了自己要堕入爱河了,特别是她那樱桃小嘴发出那让人如痴如醉的甜蜜声音,他知道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学霸了,从此她的背影是他坚持上课不睡觉的唯一理由。
喜欢是喜欢,却不一定要说出来。年轻时,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生最突出的表现方法就是不断作弄她,这个男孩子喜欢女孩子的表现,似乎连男生自己也没有发觉。
随着他的捣蛋行为的进行,他发现原来她除了是一个好学生外,也有捣蛋的一面。她也有坏学生的一面,只是当好学生久了,大家都习惯了她这个好学生的形象,而他和她的关系也逐日好起来。
突然有一天,她对他说:“其实你那么多鬼点子,相信智商不会低,为什么不好好学习呢?如果你好好学习,成绩一定不会差。”他沉默,没有说话。
他喜欢她,却不敢对她说。他知道在品学兼优的她的面前,自己是那么的卑微。他知道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才有资格配得上她,于是,他决定努力学习,只为跟上她的脚步。
他开始拒绝那些所谓的酒肉朋友,穿起那件久违的校服,不喝酒,不抽烟,不打架,头发也变成了以前自己总是嘲笑的学生平头。
他以前的“朋友”说他变了,他笑一笑:“人总要成长。”
老师、同学也说他变了,他摸摸头,红了脸:“以前不懂事。”
她也说他变了,他扬起嘴角:“你以为啊!小心点,哥很快就超越你。”
从此,他真的做个好学生,以前上课都是迟到,早退,逃课的,如今,不仅没有迟到,没有早退,没有逃课,相反,每天来得比谁都早,走得比谁的晚。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再不努力一点,就跟不上她的脚步,更没有资格在毕业后跟她表白。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可以如此疯狂的,为了一个人忘了时间,忘了一切,只为做更好的自己,一个配得上那个人的自己。
青春时的喜欢是最单纯的,也是最暧昧的,更是最动心思的。他,每天起得老早的,只为背几十个单词,看多几道计算题,那么回学校,他就有跟她讨论的话题了,这样他才可以有更多和她接触的机会,也只有这样源源不断的动力才支撑自己走下去。
果然,在他的努力和她的辅导下,他的成绩有了质的飞跃,他在高考前的最后一次大考中,一度跃进了年级前十。
高考前一个星期,大家都在为高考作最后的冲刺,而他却约她到学校门口的奶茶店喝奶茶,说是答谢她对他的辅导。
她捧着奶茶,笑嘻嘻,漂亮的小脸蛋显得更加迷人。
他问她,高考后,想去哪个城市读大学。
她说北京,然后反问他的去向。
他说,上海。
然后俩人对笑一下,似乎整个世界都在那一瞬间静止了……
终于,高考在炎热的夏天结束了,青春似乎也在毕业那天老去。
后来,他去了北京上大学,而她去了上海。再后来,他们都出来工作了。再次见面已经是五年后了,他们都说彼此都好逗,他去了她想去的北京,而她却去了他想去的上海。
俩人互问对方原因,答案是一样的:因为那里有你!
姐姐,我来替你爱
一见倾心
午后,蔚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阳光明媚的洒在车窗上,鸿钧的心情也如这晴朗的天气般,明媚,潇洒。
鸿钧在一个房地产集团做销售,因为他工作努力,又具才华,年纪轻轻就被提拔成了销售部门的总经理。而今天是他上任的第一天,真可谓精神饱满心情爽,如鱼得水在职场。
一路上,他手握方向盘,哼着小调,开心的向单位奔去。一举一动间便流露出那种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的气质。睫毛轻轻颤动着嘴角微微轻抿抿出一道优美的弧度闪着粉嫩的光彩。到了十字路口,红灯亮起,他稳稳地停下了车,安静的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流涌动。
突然,一个年轻女子,手捧着一大堆的文件,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高跟鞋。一不小心摔倒在他的车前。鸿钧一个箭步冲出车外,将她扶起。她的眼中充满了焦急的神色。原来,这名女子叫欣然,她正巧也是去鸿钧所在的房地产报到的。她还有一个乖巧伶俐的妹妹,要不是妹妹非要和她一起练瑜伽,也不至于上班迟到。今天是她第一天上班,却意外遭遇了这样一件事。得知了事情的原委,鸿钧将她扶到了自己的车上,一路向单位绝尘而去……
他看着她的侧脸,一双钟天地之灵秀眼不含任何杂质,清澈却又深不见底。肤色晶莹如玉。不由得心中荡起一片涟漪。而她看他俊朗的面孔如雕刻一般,五官分明。心中也不由得有一种小小的悸动。两人就这样在车上谁也没有说话,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芳心暗许
“你是怎么回事?连着两个月一套房子都没有卖出去,如果你在这个月中还是没有业绩,那趁早卷铺盖走人!”上司的话像是一盆冷水,浇到了欣然的头上。是啊,自己可能真的不适合这份工作吧。哎。
正想着,“怎么了?欣然。我今天又加薪了。晚上请你吃饭吧”原来是鸿钧笑着向自己走来了。看着他兴高采烈的样子,欣然的心里五味杂陈。只好将自己的委屈告诉了鸿钧。
鸿钧得知后,不以为然的笑笑说“傻丫头,没事的。不是还有我吗”。说完,牵着她的手走进了酒吧。
他向自己所有的客户和朋友介绍了欣然,说她是自己的女朋友。欣然不由得愣住了,他这是在向我示爱吗?可是他从来都没有上说过喜欢我。她转身想要离开,不想接受这一份施舍的爱情。突然,鸿钧从后面揽住了她的纤腰。从口袋中,取出一个细致精巧的小盒子。掀开盒子,一所前所未有的光芒绽放开来。他走到了她的身前,单膝着地,深情地说“嫁给我,好吗?欣然,我要让所有的朋友为我作证。我爱你”。
欣然的杏眼中含满晶莹的泪水,她觉得此时此刻是她最幸福的时候了。其实她早已经对眼前的男子芳心暗许了。可是,她不知道自己和他能不能配得上。而现在,终于心想事成了,她觉得自己就像做梦一样。但是,这样的梦好像来的太早了些。她还是转身离开,留下了他在身后悲哀的呼唤,呼唤。
步入婚姻
虽然欣然没有答应鸿钧的求婚,但是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她好。在工作中,他总是发动自己的能力默默地帮助她。他知道,如果告诉她真相,她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在鸿钧的默默帮助下,欣然的业绩步步高升。她觉得自己还是有能力胜任这份工作的。不由得很开心,可是,为什么鸿钧来找她的次数越来越少了。难道他真的伤心了,不再理自己了吗?想到此,又不由一阵悲哀。
有一天,欣然在与一个客户谈判的时候。那个客户不小心说出了事情的真相。欣然突然明白了为什么鸿钧不来找自己,他是不想让自己认为他给她的是一份施舍的爱。突然心中莫名的感动。她回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走进鸿钧的办公室。开门的一瞬间,她看到他正在失神的看着她的求职资料上的照片。
鸿钧抬头,眼前竟是自己朝思暮想的人儿。不由得愣住了。欣然笑颜如花走到了他的身边。问“上次的求婚还算数吗?”鸿钧听后,眼中泪花闪动。不住的点头“算。”说完拥她入怀。
喜鹊枝头春意闹,玉栏桥上伊人来。两个相爱的人儿,手挽手,肩并肩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飞来横祸
从此,两人幸福的走到一起。携手共看夕阳西下。并肩向往美好未来。
好景不长,许是苍天嫉妒有情人。有一天,鸿钧需要加班,欣然下班独自回家。想象着回家后做他最爱吃的红烧肉,想着他每次吃红烧肉时的馋样,不禁莞尔一笑。
虽然他们没有在一起,可是鸿钧的\'心里一直惦念着欣然。不知道她到家没有,正想着突然头有些眩晕,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他急忙给欣然打电话,可是不知为什么手机却关机了。
欣然正边想边走着,突然一辆大车飞驶而来。她吓坏了,一时间竟然忘了躲避。转眼,车过,人倒。血落。
鸿钧给欣然打不通电话,心想不妙。急忙往回赶。果然,在回家的路上围着许多人。他疾步向前,眼前正是自己心系之人。他狂怒的喊着“快叫救护车,快救救我老婆。”欣然看到鸿钧,强忍着剧痛扯出笑靥。她说“老公,别急。不要为我担心,你一定要幸福啊。我爱你。”
当鸿钧将欣然送到医院的时候,欣然已经无力回天,香消玉殒了。鸿钧仰天长啸:苍天为何如此待我!让我与心上人阴阳两隔。
借酒消愁
鸿钧失去欣然,如同失去了自己的灵魂。他从此一路消沉,不再上班,不再关心尘世的一切。他多想随她去。日夜思念着娇妻的笑颜如花。你怎么忍心?如何舍得留我一人在世上。那里黑不黑,你说过最怕黑。
这都怪我,如果我和你一起走,你就不会。想着自责塞满了头脑。他整日沉沦在酒吧里,一杯一杯的灌自己。醉了吧,醉了就不那么伤悲。
这时候,一个女子的身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从眉宇间到明眸皓齿,俨然就是欣然。鸿钧一把抱住了她。哀伤地说:“欣然,欣然。不要丢下我。”
这女子走到鸿钧跟前,忧伤的说“我不是欣然,我是她的妹妹,欣若。”说完叹了一口气。“那日你们结婚,我在外地教瑜伽,没有来参加你们的婚礼。谁知姐姐她却……”
鸿钧听完,整个人如同虚脱了一般。欣然,你的出现,终究是我的一场梦。
泪,顺着脸颊滑下。打在心上。失去你,怎一个哀字了得。那是剜心的痛。
默默照顾
自从欣若回来后,经常来找鸿钧。她时不时的炖鸡汤给他。安慰他,鼓励他。逝者如斯。可是活着的人还要坚强地活下去。
欣若像他的红颜知己,不断地关心他,照顾他。给他讲她们姐妹小时候的故事。鸿钧听得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泪如雨下。正如欣若所说,生活还得继续下去。在她的无微不至关心下,他逐渐将欣然锁在了心底。但是,从来不曾忘记。
又一天,欣若和往常一样盛着鸡汤送来。同事们都夸她长得漂亮,善解人意,劝鸿钧好好珍惜她。鸿钧恍如梦中人惊醒一般,自己接受欣若的照顾如同理所当然般,可是,自己的心中只有欣然,怎能再装下一个欣若呢?
欣若将鸡汤放下后,转身离去。看他的表情,是那么的不自然。她的关心,他只当做视而不见。原来,从什么时候起,他就住在了自己的心里。只是,他是“姐夫”啊?她怎能将姐姐的老公据为己有。况且,他是如此的深爱姐姐的。
恍然大悟
走不进的世界就不要硬挤了,作践了自己,难为了别人,何必呢?欣若不再来找鸿钧,她将自己的心事上了一把锁。没有钥匙,绝不开启。
鸿钧仿佛又少了什么,他的脑海中时常浮现欣然和欣若的身影。
中午,他伏桌而憩。突然觉得有一个女子的身影向他走了过来。似欣然,亦像欣若。她如仙子一般,脸上依旧笑靥如花。她轻轻地呼唤他的名字。他起身想要抱住她。却不知该叫谁的名字。女子幽幽的说“还记得欣然归天时说的话吗?她要你幸福,她才会安心。而今,你的世界里有了欣若,你是因为放不下欣然而不接受她。其实,你已经爱上了欣若,但是你又不愿意对不起欣然。可是你知道吗?这样你只会伤了两个女子。满目河山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鸿钧惊醒,想起欣若对他的点点滴滴。不由得心生感慨。他起身,寻她而去。
再次牵手
他走到欣若面前,缓缓的说:“我喜欢你,可是你介意我曾经深爱你姐姐吗?你愿意接受我吗”欣若听了以后,含着泪点了点头。说“我愿意接受,我不介意姐姐住在你的心里,我和你一起缅怀她。”
清明时节,他和她站在芳草萋萋的墓碑前,静静地望着墓碑上的照片。照片中的她依旧笑颜如花。
“欣然,你安息吧。我想我会幸福的。”
“姐,你放心。我会替你好好的爱着他的。”
墓碑上,她的眼中仿佛溢着泪花。写满深深的祝福。最爱的两个人,祝你们幸福。
他和她牵手离去,身后,是他们无尽的思念。
说起我最敬佩的人,我想就是我的老师了, 虽然值得我敬佩的人有很多,但是对我来说她还是我最敬佩的人。
她姓刘,以前是我的语文老师,她有长长的头发,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可爱的笑脸,加上一副粉色的眼镜似乎成了世界上最美的女老师。
她很和蔼,说话总是轻轻的,好象是一只蚂蚁在说话。
老师的字很好看,她的字,仿佛是电脑打印出来的每次写字总是那么认真,生怕有一丁点错误。
有一次,老师说要带几个人去学校教务处拍照,我听了,可高兴了,马上举起小手,期待老师的目光。“那个男生。”(刚开学老师还不知道学生们的名字我心想:老师说的是我!我兴喜若狂,兴高采烈地走出教室在外面等着,等着老师带我和其他同学走向教务处。
到了那里,林宛昕和张澜琪她们在唱伤不起的歌,我和王成宏他们在电脑的百度里寻找有关喜羊羊的图片,一张接着下一张,找到自己喜欢的就抢先说,生怕被别人抢了。
后来老师又让我去唱歌,我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有一次语文考试,我正在写作文,老师看见我写的很多,说:“如果你除了作文其它的都对了,就给你100分,好不好?”我立刻点了点头。写完了作文,我是检查一遍又一遍,纠正一题又一题,可是发下试卷时,我连95分都不到。唉都是粗心惹的祸。
一次,董云飞的家长把他托付给老师一个月,并给予一定的费用,让老师帮董云飞好好补习。每天,看见刘老师车上多了一个人——董云飞时,我就想:为什么坐在车上的是他却不是我呢?每次的答案都是这样的:他的成绩不好,要补习;我的成绩好,不用补习。
暑假时,我和老师用qq聊天,(我有老师的qq老师说可能下学期可能不教我了,我的心里是悲痛欲绝……
刘老师,我想你,快点回来教我吧,我喜欢看你的字!
这就是我最敬佩的老师!
在我们的身边,有着千千万万的人。他们每个人的优点都会值得你去学习。也许,你敬佩博学多才的老师;也许,你敬佩学习优异的同学;也许,你敬佩某一位学贯中西的名人……而我最敬佩的人是我的爸爸。
不高不矮的个子,但有着肥胖的身子,顶着个大大的圆脑袋,最有特点的就是那眉毛,又浓又密。没错,这的人就是我的爸爸。
爸爸爱看书,爱学习,他的口头禅就是“学到老,活到老”。我家的书房里有一个大书柜,柜子里的书数不胜数。什么《古文观止》、《故乡》、《青铜葵花》、《老人与海》都可以在里面找到。书房就是爸爸的乐园,他几乎一下班就往里面钻。当爸爸完全沉浸在书中时,连妈妈叫他吃饭也听不到,为此,妈妈还大发脾气,但爸爸不以为然的说:“人要活到老,学到老。知不知道,一个人的语文素养很重要。”爸爸每次看完书就会对我说:“女儿啊,这书山的风景可真让我流连忘返!只要你进了这书山,你定会被这风景吸引的。”受爸爸的影响,我也踏入了书山,确实这风景太美了。
爸爸不仅爱看书,还爱讲笑话。记得有一次,在餐桌上,爸爸说:“今天我同事给我看了一首诗。题目是:《教室铭》写道:‘分不在高,及格就行;学不在深,作弊则灵;斯是教室,唯吾无情。有书声之乱耳,有复习之劳累。’”听完后,我和妈妈都捧腹大笑。像这样的事,每天都会发生好几次。
爸爸还爱帮助人。爸爸帮人从来不求回报。我家楼上的王阿姨家的水管坏了,水都流到我家来了。她打电话给物业也没用。最后爸爸便带着工具来到了王阿姨家,三下两下就把水管修好了。王阿姨十分感激爸爸,拿钱作为给爸爸的劳务费,爸爸婉谢道:“大家邻居一场,帮你是必须的,这钱就收起来吧。”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从爸爸的三个“爱”中受到感染和熏陶,我们家的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资产数百亿的马云,不是家喻户晓的苹果手机公司的乔布斯,不是石油大王哈默,也不是创造微软公司的比尔·盖茨,而是我的“书虫”哥哥,因为他有热爱看书、专心致志的好品质。
我的哥哥很高,个子长到了一米八,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给人一看就感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出口成章的“香肠”嘴,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他那黝黑发亮的皮肤了,黑到什么程度呢,就像是在碳堆里打了几十个滚儿,又像是刚洗了个墨水澡。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放在他身上真是一点儿也不为过,读书好像是他的必修课。每当我去外婆家吃饭的时候,总是看见哥哥拿着一本砖头般厚的大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一会儿捧腹大笑,活像个财神;一会儿神情严肃,好像在国旗台上宣读誓言;一会儿眉头紧锁,好像吃了生姜一样辣,完全沉浸在书中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他好像一只书虫,兴高采烈地啃着书本;又像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中畅游;还像一只鸟儿,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我说:“哥哥,我们去玩吧!”没想到他头也不抬一下,理也不理我,好像和他无关。我将声音提高了三倍,喊:“哥哥,走吧,我们去玩吧!”他仍然纹丝不动,好像一个木头人,坐在那里稳如泰山。我心中的小火苗终于变成了熊熊大火,使出自己的***手锏:狮吼功。“哥哥——我们去玩吧——!”突然,哥哥像弹簧一样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左手拿着书,喘着粗气,右手拍着胸脯说:“林博洋,你以后可不要那么‘河东狮吼’了,会吓死人的。”我心里嘀咕着:是你自己千呼不应,还怪我‘狮吼’呢!什么书那么好看啊!我走过去拿起书一看,差点儿没晕过去,竟是《物理和化学》。
这就是我的哥哥,一个拥有热爱读书、专心致志好品质的哥哥,怎么样,你喜欢他吗?
小孩子惊恐之余慢慢发现,这真是一个特别的大叔。会很好的跟自己相处,很真诚的和自己沟通,很享受的和自己一起玩。大叔问你喜欢做过车吗。小孩子菲利普说那当然。于是就被绑在了车的顶棚之上——哇哇哇,快点啊,布奇。quickly!布奇,再快一些。
另一个可恶的二逼罪犯失心疯一样打了菲利普,大叔就一枪轰烂了他的猪头。大叔布奇看不惯一切伤害到小孩子的行为,喜欢和小孩子做真正的朋友。
我一直在琢磨这是为什么。可能是因为他曾经遭受了成年人的不友好对待,也可能是因为他智商比较高,更能体会小孩子是什么样的存在。也有可能是他认为在经历了生存的考验以后的人不再单纯,并且富有攻击性,变得不再可爱了。但是第三种不太可能。
那个。这个世界的主脉是由具有智慧和力量的`成年人以绝对优势掌控的,小孩子初来乍到这个世界,除了一具肉身什么都没有。他没有给世界带来过一点伤害,是完全无辜,所以有人说每个初生的婴儿都是上帝赐予人类的礼物,我也没有反对意见。但很遗憾的,有些伪成年人也收到了这份所承受不起的礼物,因为这份礼物是有灵魂的啊,有自己的感受,面对不顺会感觉到疼痛。所以有良知和智力的人会尽全力善待这么一个小生灵,让他们感到自己幸运一些,人生之路也顺利一点。布奇就是这么一个人。
令我诧异的地方在于这个小孩子身上的独特天赋。菲利普被二逼狂扇一巴掌倒在地上,却没哭;可以自己拿着枪,很勇敢;并俩陌生大汉带走却没表现出多少恐惧;收到了布奇的好意后,二人迅速相处融洽。所以在感慨布奇的人格光辉时,我也被这个小孩子的秉异天赋折服了。but,这难道是导演的疏忽乜。不管了。
我和你有很多共同点,菲利普。我们都长的很英俊,也都喜欢喝汽水,还都有着糟糕的老头子。——像我们这种人,菲利普。要学会自立,寻找专属于自己的命运,诸如此类。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