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戴着一副眼镜,个子与我一般高,头发乌黑,有一身强壮的肌肉。他是一位活泼潇洒的一位学生他也是我的知心好友。他成绩在全校是前五名,班上也是第一名,我成绩自然没有他好。
还记得第一次我看见他就有一种感觉——我将会和他成为朋友。从四年级到初一,我和他总是在一起,渐渐的,我们成为了知己,我们有开心的一起分享,又不开心的互相倾诉。我们也有许多不和的地方,但是,我们总能从不和中走出来。
我也结识了许多好朋友,但和他来比,就差远了。我的心情他能理解,我感到非常幸福。理解是一种幸福。
还记得那一次,我们在第二节课下后,在运动场上做操,排队下去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位老师,手里托着许多东西,那是他们班学生默写的单词,我们走时带起的风吹落了那一叠纸,许多小纸张散落在地上,只见那位老师边抱怨边弯下腰一张张地捡,他在我身后,人太多了,我只好随着人流下楼,再下楼梯的一刹那,他不见了,但隐隐约约看见他在地上帮忙捡东西,后来在操场上,我问他:“你刚才在干嘛?”“我刚刚在帮忙捡东西。”他一脸红的说。“你知道刚才如果你没站稳的话,很有可能被后面的的人踩伤的!”我带有责怪的意思。“如果我不帮忙,那个老师就会摔倒,他们班全班学生的默写成果将会毁于一旦的!”他说。是啊!他是我的知己,也是我的榜样。作为他的朋友,也应该这样。我们之间有许多说不出来的感受。
我们俩形影不离,没事小打小闹,我们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但这不是开始。
还记得那一次我们拳脚相对,至今想来,我也很愧疚。从办公室回来的.我刚挨到老师的批评,心中难免有些气愤。回来坐在座位上,他过来无意的把我心爱的笔给碰掉了,摔坏了,我气愤地说:“你是故意的吧!”“我不小心弄掉的。”他解释说。我说:“就是你故意的!”我把在办公室里受的气都撒在他头上。就这样,我们一下午都没有说话。
第二天一早,我想通了,渐渐的有些歉意。我准备向他道歉。见面了,我看着他,说了句“对不起”。他若无其事的,用手碰碰我的头,说:“没发烧啊!”“你才有病呢!”我和他你追我赶起来。
我知道,他已经原谅我了。
他就是我的知己——汤鑫。
当我们踏进校园的那一刻,老师就会很温柔的为我们每一个孩子找一个小朋友坐同桌,小学如此,初中也是如此。我的同桌是一个很幽默的男生,他微笑着看着我,算是接受了我成为他的新同桌。
这是第一天和他相处。他安静地坐着,一言不发。我也沉默着,就这样一节课的时间转眼逝去,终于他开了口,问我怎样计算方程,我帮他解完题目,就又回到了刚才的寂静。
从来都没有这样安静地看过他,他的皮肤黑得发亮,鼻尖高高的挺起,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善良的微笑使他显得格外有精神,别人都说他生的不帅,却和我这么好的女孩子坐同桌,是他的福气。也许,别人的话说到了他的心里,我们开始说话了。
他学着慢慢的适应我教他学习,在闲暇之余,他也经常说些笑话让我开心,有时候,他总是装着睡着等我去叫醒他,然后在训斥他睡觉容易感冒之类的话,他笑起来很难看,可是他天天都笑,有一次我挑逗他“同桌,你不要笑了,你在笑,天使都要崩溃了”他好像笑得更厉害了,还反驳我“天使都怕我,你还能不赶快给朕磕头”,我彻底无语了,他却哈哈大笑,作者胜利者的姿势。
我的同桌有很多,但是他与众不同,他在带给我快乐的同时,也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道理,他让我在生活上知足常乐,在学习上永争第一,我相信他的话一定是对的,和他在一起逝去的时光是美好的。
鲜花感激雨露,因为雨露滋润它成长,我感激我的同桌,因为他给了我欢笑与智慧,让我在未来的路上更加成熟,更加稳重。
同桌,我知道你一直都在远方支持着我,给我信心,来日方长,总有一天,我们会带着各自的梦想在知识的顶峰会面,加油,同桌。
我的同学周丹,有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天天都绑着一个马尾辫,走路的时候,她的马尾辫一甩一甩的她的眼睛大大的,眼睫毛长长的,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眨一眨的,就像那天上一闪一闪的星星。她是班级里的“图书管理员”。
自从老师交给她这项任务之后,她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不再与我们嘻嘻哈哈,而是每天都认真仔细地“打理”着图书角,是个称职的小管理员。记得有一天,班里很多同学都没有带课外书,闹“书荒”了,纷纷向她借阅。我的好朋友肖怡千选中一本心爱的书找到周丹,说:“周丹,我要借这本。”王杰妮二话没说,拿出登记簿,一丝不苟地写上:肖怡千,借了一本《巨人国》。
肖怡千等周丹登记完,便欢天喜地地抱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周丹刚准备出去玩,江正杰跑过来,说要借一本《三国演义》。周丹并没有因此感到厌烦,反而朝他笑笑,一边接过书一边拿起笔认真地登记起来。几个玩伴在教室外见周丹好久还没有出去,又纷纷跑回来喊:“喂!周丹,别登记了,我们还玩不玩啊?”“就是,下课就这么点时间,快点!”江正杰见她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埋怨”起来,说:“算啦!算啦!周丹,你先去玩吧,我下回再借。”周丹摆摆手说:“没事,没事,别听她们的,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那我这个管理员不就没用了吗?再说,老师让我当她的小助手,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说完,又埋头记录起来。
写好后,她正要离开,不经意瞥见图书角的书倒了,便又快步向前,把书扶正,并摆放整齐,确认没事后,才放心地离去。别看周丹平时和同学一起嬉戏、打闹,没有一点“正经”样。可是老师交给她的任务,却能做得近乎完美。这是一般同学很难做到的,而她对职务的认真负责,也让我对她刮目相看。交这样的朋友,真好!
不知不觉,已经升入了初中。与小学相伴六年的同学依依不舍时,身边,又多了九十个新同学,他们将陪伴我,度过初中的三年。
刚刚开学,彼此都不熟悉,这时,一声友好的招呼,一个善意的微笑,一支体贴的钢笔……不经意间拉近了我们的距离。
在我眼中,同学,每一个都是那样可爱,九十个人,来自不同的地方的学校,今天能相聚在一起,共同走过三年,想来也是一种缘分吧,古人说:“相逢何必曾相识。”是啊,何必在乎曾经,只要相聚,就应该珍惜,应该重视这份缘。
在我眼中,同学,每一个都是那样美丽,我们同是父母的宝贝,在父母眼中,我们永远是他们的天使。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性格,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精彩,都有着自己的那一片多彩的天空。
在我眼中,同学,每一个都是那样优秀,短短几个月的相处,我发现,好多同学,都有着自己的闪光点:他谨慎,她认真,她刻苦,她文采飞扬,他孜孜不倦,他积极上进……他们的执着与美丽,都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通过,我更是发现了一些才华横溢的女生,她们都那样勤奋,那样可爱。
在我眼中,同学,每一个都那样善良,他们乐于助人,曾经一次又一次帮助过素不相识的我,也用他们那淳朴善良的心感染着身边的人……
转眼,升入初中三个多月了,在这三个多月中。在这三个多月中,我渐渐熟悉了同学们,在我眼中,他们那样可爱,那样优秀,那样……
同学,一个多么美丽的字眼,它永远用它的纯洁打动着我的心……
入学那天,学校上方弥漫着一种诡谲气氛,发出这阵气息的正是二零二教室,走入教室后,发现两种感觉同时拥上:一种沉静忧郁;另一种却活泼爽朗。两种气氛不断在教室中龙争虎斗,使得教室鸦雀无声,于是引发了我们的好奇心,大伙儿依循这两种气氛,发现它们的源头正是两位犹如竹竿的男子。
明显地发现,自称阳光美少男,不断欺凌着另一位男子的正是郭育宗。身材修长,白得刺眼,容光焕发,蠢蠢欲飘,有一种往上飞的感觉,没有军人的革命情操与忠诚,却有艺术家的天马行空与梦想。脸上的傲慢,浮现出不断涌出的自信、自大与自恋。
眼光转向另一位男孩,虽说身材体型相似,但皮肤却黑得发亮,却给人是精神涣散,可冠上忧郁美型男之名,个性呈现一种阴沉、严谨的感觉,尽管被欺负,也绝不还手,他就是吴则劲。头一低,给人一种自闭、自谦的感觉,而自卑自他小学开始时就是不变的定理。
一开学,两人就如胶似漆,而郭育宗的傲慢马上散布全班,主动与人交际;吴则劲总待在位置,闭门自关,但却总有人主动过去强制打开他的心门。渐而进之,这二人组也又各别交了好友,个性也有了转变。
始终天马行空的郭育宗,仍旧幻想,但不同的是他会写、画下他的伟大创作;而始终沉默的吴则劲,仍然少话,但转变的是他的言语中多了贬意,常使人气得手发痒。虽然感觉他们相处得少,但却能用眼神交会,互相了解,这份友情还有他们刚入学的模样,深刻烙印在我们心中。
他有着一张“国字脸”,微微翘起玉琢似的鼻梁上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还有着一张能说会道的讨人喜欢的小嘴,这就是我的同学——邱鹏锦。
邱鹏锦是我们班的数学课代表,学习成绩优异,是老师的小助手。他很爱帮助同学,也经常爱讲笑话逗同学们开心,是我们班的开心果。
一次,我正在思考数学课堂检测上一道思考题,我冥思苦想也想不出来这道题的做法,正在懊恼时,邱鹏锦走了过来看了看,就像一位小老师一样低下身子,挠了挠聪明的小脑袋,耐心的为我讲解,经过这位小老师精心的讲解后,这道题终于攻破了。
邱鹏锦不但爱帮助同学,而且还特别的幽默。
记得有一次的班队课上,全班同学由于没提前准备活动的材料,所以大家都鸦雀无声,就怕老师生气。邱鹏锦自告奋勇的上台,使出了他的拿手好戏——讲笑话,逗得大家捧腹大笑,老师也被我们大家感染得笑了起来。他看见大家这么开心,又不停地做起了搞笑的动作,什么猩猩脸呀,猴子爬树呀……这些都是他的“怪招”,逗得我们大家开心得不得了,其他班的老师同学都来欣赏他的表演呢!比如:在你吃饭时,扮一个搞笑的鬼脸,把你逗得饭都快吐出来了;在上课时经常躲到在桌子底下,然后趁老师出去接电话时,跳出来让你大吃一惊。
别看他这么调皮捣蛋,在体育方面也是个能手。在今年的春季运动会中,他参加了400米的短跑。他的对手个个都是校内的体育健将,每个都获得过名次的,可他还是顶住了压力,跑完全程,并且夺得名次。他在这次比赛中脱颖而出获得全校的第二名,为我们班夺得了荣誉呢!
我的同学邱鹏锦,就是这样一个爱帮助人、活泼、可爱的小男孩!
我们班有个同学叫小红,她皮肤白白的,脸圆圆的,浓眉大眼,看上去很有精神,小红很乐于助人,所以大家都叫她“爱心大使”。
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丽丽绊倒了,小红看见了,赶紧把丽丽扶起来。“哎呀,你的脚流血了,我带你到校医那看看吧!”瘦弱的小红二话没说就把丽丽背到了医务室,看完后,又把她背回了教室。
前几天,班级组织抗旱捐款,多少不限。班里一个同学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拿不出钱来捐款,急得直掉眼泪。小红知道后,悄悄地塞给那个同学五元钱,让她献了爱心,了了心愿。其实小红家并不比我家富裕,可我却没能像她那样做。我又一次对她产生了敬佩之情。
小红就是这样一个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人。她真不愧是我们班的“爱心大使”!
我用手捂住她背后的字安慰她别哭别哭,坚强点事情会过去的。她点头,红肿的双眼里强忍的泪水终于被迫决堤。我松开捂住字的手,抱住她轻拍她的背,鲜红的字裸露出来,远远的只看见她洁白的校服上写着一个字:狗。
铃声落下,趴在座位上的她后背的颤抖一直没停。她的前桌将本子递给她,她去拿时,前桌却故意将手往后一甩,作业本顺从他意的跌落一地。“还不快拣!乡巴佬!”肆意的笑声难听的话语刺激着神经,我看清她蹲下拣本子的手上挂着一滴水。她的前桌带着恶心的眼神看着她,嘲笑着告诉她的后桌:“你拿的时候小心点,外地人拿的东西都是脏的,臭的!”她的后桌配合着:“肯定啦。以后传作业就直接给我,别让她碰!”
是。她是个外地人外地学生,在这些本地人眼中,外地人只不过是跟以前被白种人瞧不起的黑种人一样,她永远低人一级,那一级低得让她失去了应是她的自尊,属于她应有的权力。更何况她还是个女生,在这个虽然挂着男女平等的牌子心里依然是女轻男重的本地人心里,她开始放弃挣扎。
欢快的下课铃一直响个不停。她起身,我看着她,她对我勉强的笑,让人心疼。
“西,你应该坚强着,你不可以怕和任他们欺负。”她低下头,我又看见她背后的字,鲜红鲜红。
“你知道吗?我以为在这所学校,这所外地打工者的儿女都想进来的学校里可以交到很多朋友,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他们不会看不起我这种只会说普通话的外地学生。他们会热情友好的和我做朋友,有委屈的心里话可以说给他们听,他们会理解我,不会嫌弃我。可是,全变了!一切和我心里所希望的完全不同,他们不理解我,我根本就不想这样。”
或许,在这么大的千千世界里,和她相似的人太多太多。但,又有多少人是她们心中所希望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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