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和妈妈很晚才起来,因为今天是个星期天,我和妈妈去了楼下吃东西,吃完早饭后,妈妈就带我去了 图书馆。
我们来到图书三区,因为妈妈要借几本心理学方面的书,我只好帮妈妈找一本他看的书,我们很久才找到了一本书名叫《女性心理学》的书,妈妈觉的这个书很好,于是我们就把这本书收了起来,随后 ,我们又找了一本她看的书,然后才去找我要看的书。
我们在图书四区发现了像我这么大年龄的孩子能看懂的书,我希望能找到一本自己能看懂的书,可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书,妈妈也帮我找了起来,妈妈找了好多书,可是我一本也没看上,最后 ,妈妈又给我找了一本名叫《冰碗小店》的书,我翻了一下觉得还可以,而且妈妈还答应回家后给我讲上面的故事,于是我就同意借这本书了。
后来,我们又看了一会别的书,等我们准备回家的\'时候天已经很晚了。好不容易我们才挤上216路车,车上的人真多,我们一路上又累又饿,好不容易到家了,可是妈妈却变卦了,她说她太累了,不想给 我讲故事,希望我自己学着看,原因是我已经是三年级学生了。
听妈妈这样说,我真的是太失望了,我有些生气了,我真不明白,大人们怎么老是这样子说话不算数,今天连妈妈也成了这样的人,真是的,为什么答应了人家却变卦,为什么要说话不算数,为什么要 骗我,为什么?
在阳台上的躺椅上读完了《岛上书店》,天气有些闷热。这应该是孙仲旭最后翻译的一本书,他选择这本书的目的,也许只是为了那种人物背景后的一种淡然的悲剧性。看到书的第一面,那写着畅销25国的腰封,就好似看见家门口黄焖鸡的大字招牌:“一只鸡的传说”。把腰封拿掉后,读感就稳定下来了。那略带陈旧的书店门封面裸露出来,突然就有了一种莫迪里阿尼的调调。
《岛上书店》,一个岛上的书店,倒也没有孤独的风情,大可以想象成一个封闭的小社区等。故事说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作为第三者的母亲无奈跳海,孩子被母亲丢到了店里,被店主收养。期间男老板终于与推销者发生了爱情并结了婚。孩子长大了,打算成为一个作家。但男老板却得重病而亡。围绕书店这个故事发生地,展示了众多的读书者,烘托出整个岛的读书氛围。
在这种文艺清新的菜泡饭中,自然也要用一些书目的浮油加以点缀。出现了马克吐温、门罗等或旧或新等作家名称,以及我知道及不知道的美国作家列表,乃至有《魔戒》以及热门连续剧的名称。此故事的结局是封闭式的,对各色人物的纠葛交代的过度清晰,人物的刻画却很模糊,代入感并不强。
在我看来,只讲书店老板与孩子的故事就行,来点生僻的调调。不要《喜羊羊大战灰太狼》,但好歹要《三体》一回,不要陶朱公,来点老庄。可惜这么一来,留下唯一一条主线后,就成为怪蜀黍与小萝莉的故事了。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书上的这样一句话引出了我浓浓的好奇:“没有谁是一座孤岛。”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句话呢?我因为这句话,买了这本书。当拿到书后,书的腰封上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初见这句话时,这难道是本讲风雨过后会见彩虹的书吗?或者说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随后,我便开始了对此书的阅读。这本书的开头并没有如他封面的内容那么让我感兴趣,甚至可以说书的开头是很难懂的,无法明白他到底在讲什么,再加上书中会出现很多长长的名称使我很难对此书感兴趣。我突然想到以前看到的一句话——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
书中讲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书中的男性书店老板名叫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钱开了这家“岛上书店”。可是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他觉得自己跌入了人生谷底,每日都在酗酒苟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感受到他的颓废,头脑中总是显现出一个穿着棕色的条绒西服、满脸胡茬的待在一个昏暗的房间的人,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本想书中的他会就此颓废老去。
当书读到第43页时,一切都开始变了,出现了不一样的风景。这一切变化都来源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玛雅。他收养了这个孩子,成为了一名父亲。“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最高的人,是一位最好的爸爸。因为玛雅,他的人生充满了希望,同时,玛雅也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使他学会了去付出,学会了沟通。再也不是一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本以为故事会这样开心的发展下去,所有的人会和书来个美丽的邂逅,可是现实很残酷,这位改头换面的书店老板却被诊断出患了罕见的癌症,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器官衰竭然后离世了。对这样的结局我很感伤,因为我是一个很喜欢美好结局的人,不喜欢悲伤的结局。每次看到这种让人伤感的结局时,我总是感到遗憾,为什么就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呢?这样一个改头换面的人,为什么要让他再次陷入黑暗中呢!可是,回过神来,却在想费克里的离世,或许并不仅仅只有伤感,他在离世之初,他是没有遗憾的离开的。因为在他生命结束之前,他学会了爱,他也感受了别人对他的爱。正如A.J。费里克在本文的结尾所说的一句话:“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A.J。费里克因为爱度过了自己最艰难的一年,人生开始变得有信仰,有追求了。他的生活中有了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他学会了与人沟通,勇敢的去面对自己的爱情。在现实中也是这样,无论是对亲人还是朋友,你只有去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如果你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才会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爱是相互,有了爱的人,才能坚持着度过自己最艰难的时光。
一本书看完。总觉得遗憾,不能在继续陪伴主角走下去,可人生就该是这样吧,看完一本又要打开新的一本,走入另一个人的人生,陪他一段路,去感受他的情感变化。有时快乐过,拥有过,珍惜过,无怨无悔就够了。
尽管卧室中的书柜里面许许多多的书,但还感觉不够我的畅饮的,因为我这个人,喜欢骑车子,看书,玩电脑,做剪纸,画画,总之很多的爱好!
今天下午,刘潇来找我玩,在家里没有找到好玩的,因为我们从两岁就一起玩了,可以说他比二十次到我家的人还要熟悉我家,那许许多多琳琅满目的玩具都玩腻了,我那个大大的书柜里的书也都遍了 ,我们两个都喜欢包揽群书,便决定去图书馆一览群书!
我在留言板上写下了 小宇去图书馆看书 然后就和刘潇经过老城街到了图书馆,里面真宽阔,什么书都有啊,刘潇最喜欢校园童话故事了,而我最喜欢的则是侦探故事,从小就对这方面感兴趣,我的书 柜里也有很多侦探图书,如《福尔摩斯全集》 《神秘大侦探》 《小侦探故事》 《侦探》 《做好一名小侦探》 《柯南》等等,让我学到了许多的知识!
我们从图书馆里读了两个多小时的书,我和刘潇是分开的,因为我们爱读的兴趣不同,刘潇从外面买了两瓶矿泉水递给我一瓶,我趁这个时间看了一下手表,已经到了五点四十了,我和刘潇在出发前还 想去公园里逛逛,好不容易得到休息时间!但是时间也不充足了,我们只好在步行回家了,日积月累,今天下午又积累了一点知识!
小智(机器人)“怎么了?”我正准备拿起手机刷一刷朋友圈的最新动态,看着小智一脸焦急的表情,故作淡定的点开一条动态:“发生什么事了?”
“主人,我收到了一封信,里面有……
“一封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放下手机,我接过信,打开一看。
“你好!我是你的眼睛!小主人,假如你明天看不见东西了,你会去摸摸平时不屑一顾的\'美的东西吗?会不会静静地去走一遍那段溢满油菜花香的田野小路?会不会去细细听一下大自然的声音呢?可是现在的你,每天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空余时间便去看看那个叫做手机的东西。可是主人你知道吗?手机对我来说有多大的伤害?我希望有一天,主人能带我去看一看这个鸟语花香的春天,看一看‘桃花含露吐芬芳,柳色微青浅带黄’。可是现在,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不得不戴上厚厚的保护镜。主人,现在我要去好好休假三天了,希望你能在黑暗中……”
我惶恐不安,如果眼前一片黑暗,我该怎么生活?
第一天的黑暗终究到来了。我的眼前一下陷入了黑暗的深渊,前方是什么?走几步会绊倒吗?会一脚踏空吗?会不会,跌入万丈深渊?我恐惧地缩在墙角,不敢前行,双手惊恐的乱摸着,全身颤抖着,没有一丝安全感,拒绝任何人靠近我,像一只刺猬蜷缩着尽量亮出全身的刺来保护自己……就这样,我手足无措,如履薄冰般的熬过了第一天。
第二天又开始了。我的状况似乎稍微有所好转,只能依靠触觉,勉强恢复日常生活。小智也会时常为我送来饭菜。只是人类的信息大多来自眼睛,可接盲人的悲哀。在这乏味的第二天,你觉得什么事都与自己无关,活着多余!看书不行,不会盲文,又没人能24小时当我拐棍,除了无聊,还是无聊。
第三天,我松了口气,总算快结束了,盲人的日子真难熬!这时,想要看看湛蓝的天空,想去走一走那条溢满花香的小路,想着要端详端详亲朋好友的脸蛋……睡在躺椅上,任自己的思绪天南地北九霄云外,在这黄昏前的黑暗日子里挣扎着,渴望着光明时刻的飞快到来……
夜晚,寂静的公车站,淅淅沥沥地 下着雨,空中充满着花香,路灯散发出暖黄的灯光。小智又为我做好了晚餐。三天后,眼睛明亮了,我望着窗外……
《天黑前的夏天》,英国著名女作家多丽丝·莱辛著,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这不作品被誉为继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之后的第二部不容错过的好书。
中年妇女,旅行,思考,人生。
本书以女性的视角出发,用生动形象的笔触描述了一位家资殷实的中产阶级中年妇女在某个夏日突然间打破常规,走出规范生活的感情变化和内心体验,细致地描摹了这位女性内心关于人生、爱情、婚姻、自我的困惑。
凯特·布朗太太是一位四十五岁的中产阶级妇女,丈夫是一位医院工作的神经科专家,育有四个孩子,大的二十五,小的十九岁,家资殷实,她是专职的家庭主妇。从小凯特就是一位被无数的光环围绕着的女孩子,周围总是围满了爱慕、嫉妒的目光,有地位的家庭背景,姣好的容貌,良好的教育,她——有很强的优越感。遇上他现在的先生迈克尔时,深深坠入爱河,很快结婚,有了自己的孩子,从一个到四个。她逐渐接受自己角色的改变,从姑娘变成妇人,持家的行家里手,把家中事务安排的井井有条,为孩子打理着一切。但是随着孩子的逐渐成年,她在孩子们心目中的形象与她的付出完全不成正比,孩子们总是用挑剔、带刺的语气跟她说话,令凯特最为不解的是她的老幺觉得生活在妈妈的重重重压之下,想急迫地摆脱这种束缚。
就在那个夏日的午后,停电,篝火烧水,客人来访。她的思绪一点点开始发生变化,慢慢走出了常规的生活。关于国际食品组织会议、翻译。
在爷爷和爸爸的影响之下,她有着很强的语言天赋,可以在五国语言之间自由地转换,尤其精通鲜有人知的.葡萄牙语。于是,她在丈夫的鼓励与允诺之下,心怀忐忑地接受了国际食品组织会议的翻译工作。她很自信,满满的自信,只要干一件事情,她一定会做的很棒!胜任工作,洞察这些飞来飞往的关系潜在的与会代表们的各种表现。凯特是一位优雅的女士,从她的衣着打扮及散发出来的优雅从容气息上无法辨出她的真实年龄。很受男士的青睐,总能够吸引无数西装革履的绅士的目光。是的,她享受惯了这种备受关注的目光,她觉得自己不能离开这些目光的追随。就像在国际视频会议散去的时候,由心生出的落寞之感。
她恪守妇道,对丈夫忠贞不二。虽然丈夫曾经背叛过她,与其他年轻女子有过令她不能接受的交往,他们的婚姻备受羡慕,她们的家庭是别人的楷模。
但是她与一位小她十几岁的青年在土耳其的邂逅,他们一起的旅行,他是她的情人,她是他的情人。他们走到了遥远的西班牙,七月的西班牙海边人群熙攘。身著名牌的凯特高贵优雅,杰弗里年轻帅气,酒店住宿时别人猜忌的眼神,仿佛望穿一切,直指内心,内心赤条条地被那些猜忌的眼神审视。他们的旅行,漫长、无奈、痛苦。杰弗里一直生病,后来乘坐巴士到了一个偏僻的小镇,他不能再动,就将他放在了修道院,凯特拖着微恙的身体,怀着对丈夫无限的思念回到坐落于伦敦南部的家。但是她也生病了,他们的大房子出租给了被人,租期未到,她不得不独自住在伦敦中部市区的豪华宾馆。疾病侵蚀着她的身体,皱纹爬满她的脸颊,衰老很快与她结结为好友。往日那头烫过的漂亮波浪红发生出一绺白发,失去了往昔的色泽,干枯蓬乱。镜中的凯特,憔悴、消瘦,可怖。她穿着蓬松的华贵衣服,带着用来遮掩乱糟糟的头发的帽子回到自己家的小区时,别人都没有认出她来,除了邻居家的小狗,她往日的好朋友玛丽无视她的存在。起初,她伤心,她失落,她想大声哭泣,为什么没有人认出昔日容光焕发、笑眯眯的布朗太太?难道这些人的眼神出毛病了?
可能你会十分纳闷,为什么去书店会赚钱呢?爸爸说,看一本书,这叫赚;买一本书,这叫花。现在你明白了吧,不花钱看了一本书,便赚到相应的价格的钱。
因为爸爸今天有空,我们便趁这个机会去了新华书店,我们先去一楼。一楼的书很多,种类也很多。有美术方面的,计算机方面的,做饭方面的,各式各样。我意外在书店中发现了《偏偏喜欢你》和《花千骨》两本书,这不是那两部电视剧吗?《花千骨》我知道,它是根据同小说改编的,但《偏偏喜欢你》也是吗?爸爸说,它拍出来总有剧本吧,剧本也可以出成书的。
一楼的.书没有我能看的,我们便去二楼,到二楼一看,怎么变成了卖家电的!有点扫兴。我们只好上了三楼,三楼才是儿童的乐园,书虽没有一楼多,但也不少了。我知道《查理九世25》出了,但我23还没读,便迫不及待的找了位置坐下读。尽管没有解密卡,但这些问题我全会。看书之余我不免有一丝震撼,空间竟然可以进行折叠,但也有一丝怀疑,这一说法是真的吗?爸爸给小元一拿了一本硬硬的彩虹图书,小元一看的津津有味,自己用手翻来翻去,像是看到了一个新奇的东西。在弟弟睡着后,爸爸拿起了《小屁孩》看。一个小时后,我看完了那本书!妈妈正好来电话让我们回家,真是依依不舍啊!
下次我一定还来,把《查理九世24、25》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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