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成长的路上,一路欢笑,一路悲伤,一路挫折,一路坚强,体味着失落与惊喜,成长的滋味只有自己会知道。
童年时,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记忆中小小的自己坐在父亲结实的肩头,走过青草铺就的田垄,走过溢满芬芳的小径,和家人一起去郊游。映入眼帘的是满满的绿色,幼小的我便发挥自己不懈的探索精神,好奇的走来走去。牵着我的手的父亲,总是满脸宠溺的被我拉着:耳边隐约回想着父亲轻声的叮咛“小心点…”,那是记忆中被疼爱的味道。回想起那时心灵的触动,即使呼吸的空气也是甜蜜的。
少年时,是在去向学校的路上。年少轻狂的自己没有那么多的顾虑,总是我行我素,从不考虑别人怎么看。那时的自己总是不把学习当回事,从来都只是考前临时抱佛脚,考后伤心一会会,好了伤疤就忘了疼。虽然总是被家长教训,却依旧无动于衷。现在想想,还好自己意识到世上没有后悔药的时候,不算太晚,还来得及奋起直追。回首身处少年叛逆期的自己,愚蠢大意险些葬送了自己,是身边的人一直都在提醒我:回头吧,去推开那扇背后阳光明媚的窗。
现在,仍是走在上学路上,只不过换了个目的地。新的环境,新的朋友,新的认知,新的生活,虽然已经习惯了,但有时脑海中也不免浮现出以前相似的生活片段。跑步时虽然累得够呛,却会边喘气边和同学私聊;思考题目时,会和好友商讨,有时也会各执一词开始争吵;参加比赛时,心里会惴惴不安,却往往因为她的笑容而瞬间镇定,充满自信。学习的.旅途是寂寞的,但只要一路上与朋友携手前行,快乐总是多过伤感的,因为有了他们的陪伴便不再孤独。
走在成长的路上,走过崎岖的小路,经过分叉的路口,也体验过狂风和暴雨。但是要坚信,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走在路上,无论悲喜,都会有人陪你到天亮。
父亲退休时已有60多岁了。在那以前,他做了大约30年的乡间邮差,一个星期有6天他都跋涉在佐治亚州东部的山区里,为人们送信。
在他80岁生日时,我送给他一封信,信中特别说了几句表示孝心的话。我说我们全家人都希望他身体健康,心情愉快,能够在欢乐中安度晚年。总之,我希望他永远快乐。最后,我建议他和我母亲不要再干活了,应当完全放松自己,好好歇息。我认为,父亲操劳了一辈子,现在他们终于有了舒适的家和丰厚的退休金,几乎有了他们想要的一切,应该学学如何享受生活了。
后来,父亲回信了。他首先感谢了我的好意,然后笔锋一转:“虽然我很感谢你的赞美,但是你让我完全放松自己却吓了我一跳。”父亲承认没有人喜欢走坑洼不平的路,就像他走了30年的.崎岖山路那样,“但是如果我们事事都顺心如意,从来都碰不到困难的话,那或许是世界上最糟糕的事了。”
父亲在信中写道:“人生的意义不在于马到成功,而在于不断求索,奋力求成。每一件有意义的事都需要我们以坚强的信念去完成,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充实,意志更加坚强。”
从他流畅的行文中,我似乎看到了父亲写信时高兴的表情:“我们一生中最美好、最愉快的日子,不是还清了所有欠缺的时候,也不是我们真正得到这套靠血汗换来的住所的时候,这些都不是。我记得在很多年前,我们全家挤在一套很小的住宅里,为了糊口,我们拼命工作,根本分不清白天还是黑夜。你还记得吗?我最多每天只睡4个小时。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当时为什么不知道什么叫黑,又怎么会觉得生活是那么美好。我想大概是因为我们那时是在为自下而上而奋斗,是为保护和养活我们所爱的人而拼搏吧。”
“在奋斗中求成功这方面,我认为最有意义的,不是那些获得成就的伟大时刻,而是那些小小的胜利,或是那些遇到挫折、僵局甚至失败的时刻。我想,假如人人都轻而易举地成功了,那么我们就不是人生的参与者,而是生活的旁观者了。要记住,重要的是追求,而不是到达。”
夏日的阳光散落在了远处,而在一棵绿枝上绽放了光芒。这光芒是洁白的是永恒的。它一直延续着,在那生机的地方。那儿是我最喜爱的地方,一个幽静,充满幻觉般的思想天堂。慢慢的,走进了我的内心……听啊,喜鹊在展歌喉了;看啊,阳光终于出现了。照到了照到了!终于让树儿盼到了。
阳光照在了大树上,照在了隔夜的露珠小点点上,掉在了树下的花草上,使它们茁壮的成长。这棵树,也在为了它一群“儿女”们辛勤劳动。它伸展着粗壮的手臂,用毛发呵护着它的孩子们。风雨来时它用自己庞大的身躯挡在了它们的前面,树成了它们避风的港湾。阳光照耀时,它也不忘记把养分分给它们,它就是一个伟大的母亲。看着它们,我也想起了那个人,想起了,她慈爱的面孔。
母亲是辛苦的。家里的衣服,碗筷总是没有一次不见她的身影,每次都见她辛勤的汗水。母亲是唠叨的。“衣服穿暖了没?饭吃饱了没?有没有洗脸刷牙,别总是调皮捣蛋的整天这样。多看书,早点睡觉。”十二年里处处都有妈妈的温柔的微笑和话语,有了她的语言,我总是充满爱,总是有妈妈爱的怀抱。
现在,妈妈远在外地,少了她的微笑,少了她的唠叨,心中无限的思念。妈妈,注意身体,健康第一。母亲,新年快到了,和家团圆了,您在路上了吗?女儿想你,您能听见我的呼唤吗?
爱在路上,爱在路上。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听痛仰(痛苦的信仰乐队)的歌《再见杰克》,里面有两句歌词:再见杰克,再见我的凯鲁亚克。我很好奇杰克是谁,凯鲁亚克又是谁,于是去百度了一下,发现杰克和凯鲁亚克是同一个人。这个人的全名是杰克*凯鲁亚克,他写了一本书叫《在路上》,于是我就读了这本书。
书中讲的是一个疯狂的故事。讲作者搭车畅游美国的往事,故事里的都是一堆疯子,干着各种疯狂的事情。读这本书我感觉总是乱糟糟的,读的也没来感。后来想到了一句话真正拥有国土的人,一个是国王一个是流浪汉。想想还真是对的。我天性里没有疯狂的基因,所以在这本书里找不到共鸣点。但是这本书倒引发了我的另一个思考,关于怎么样回归大自然。
厌烦了城市生活的人们,周末开车去城市的郊区,在盘山路上跑一跑,在农家院里吃顿饭。那里天比城里蓝,空气比城里清新,还能看得见青山绿水。感觉与大自然亲近了,于是心满意足的开车回到城里,继续打开电脑看视频,拿出手机来聊微信。这最多算是出去看了看风景。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结伴在一起互相保护。虽然人与人之间已经变得相当冷漠,但当我们面对共同的敌人,比如外星人时,还是会团结在一起。我们建起了高楼大厦,围出一块地来作为城市。这隔绝猛兽,也隔绝了自然。人作为自然的产物,就在这样与自然隔绝的环境里进化下来。真正的回归自然的方式,应该首先如《荒野生存》(《Into the Wild》)一样,抛弃你身上除了衣服之外的东西,然后独自走上无人开拓的旷野。你必须时刻面对着死亡,这才是自然生活的一部分。你要应对自己的饥饿,疾病,寒冷,猛兽,毒物,你失去了所有的保护,只能靠自己。每时每刻的选择都是在赌博,你在水泥森林里所拥有的生活技能和经验,到了这里便一无是处了。忍受不了这些危险,就欣赏不到纯粹的自然。自然的本质就是竞争和淘汰。你到了那里,甚至无暇欣赏它所谓的美丽,因为可能就你停下来欣赏的那一会儿,你便被狩猎者紧紧的盯住了。这样的自然能带给你什么呢?如果你能生存下来,你身上所有的传感器和智商,将达到人类的极致,因为你经历了最残酷的磨砺,赤手空拳的活了下来。而且,你所感悟到的自然和生活,将远远超出美景的范畴,上升到哲学的高度。
带有泥土味儿的野风吹来,随风摆动的绿叶丛中,隐约露出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影,像是青年人,可仔细一看,似乎又老了点儿,他就是我的外公。
我的外公很健壮,又很能干,在田里一待就是一整天,他的精力仿佛不会随着年纪的增长而消失似的。
记得儿时的某天,我一进外公屋里就四处转悠,四下寻找,却寻不到外公的踪影,只见到桌上那碗微微冒着热气的白米稀饭。我恍然大悟,撒开两腿朝屋外的小路跑去。刚下过一场雨,地上湿漉漉的,小路上弥漫着泥土的清香,菜叶上还闪动着晶莹的露珠。脚下的方砖被黝黑的泥土糊住了,还长着绿油油的青苔,一脚踩下去,滑滑的,印出一个个深深浅浅的脚印。
穿过鸡圈,眼前一亮,一望无际的田野呈现在眼前,熟悉的、不熟悉的蔬菜郁郁葱葱,绿得直逼双眼。我四下张望,终于在一块烂泥塘那头一人多高的草叶里找到了忙碌的外公。他穿梭在乱草间,不知在干什么,只觉得他精神抖擞,浑身是劲。我沿着曲曲折折的羊肠泥路来到泥塘对岸,才发现烂泥塘里横架着一根细细的竹竿。我很好奇,一脚就踩了上去,竹竿压弯了,顿时,一股恶臭扑面而来,往下一瞧,黑如墨汁般的臭水上漂着几丛浮萍,还有几只苍蝇落在水面上享受生活。我心里直翻腾,想着千万不能掉下去,这才注意到脚下的竹竿非常脆弱,踩一脚就吱呀吱呀响。我的心怦怦直跳,冷汗直冒,湿透了我的衣服。我死死地盯着弯得不成样子的竹竿,视线模糊了,眼睛发酸,眼泪都出来了,不停地喘着粗气。
“哎!你小心点儿!”外公洪亮的声音传了过来。我抬头一看,只见他抹了抹汗,用手抹了一把黑白剛劲的头发,正甩着双手走过来。我心里一喜,脚下一滑,刹那间,感觉双脚腾空,身子一歪,眼前的世界瞬间颠倒了,心“咯噔”了一下,一头栽进臭水里。只觉得一种腻腻的感觉直刺入我的每寸皮肤,全身痒痒的。眼前不知是什么东西,好多泡泡和黑水蒙住了我的双眼,或许是被垃圾埋起来了。我被恶臭熏得喘不过气来,使劲儿翻腾着,我满嘴都是烂泥,眼泪和臭水混在一起。这时,突然感觉身体一下子轻了,我吐了一口黑水和杂草,发现外公正托起我用力地向岸边划去,激起的水花溅了我一脸。他眯着混浊的眼睛看了看我,若无其事地对我说“没事”……
安顿好我后,他又冲到田里去了,我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屋里发呆。
在人生路上,外公一刻都不停歇,他对生活充满热爱,奋力劳作。我们已好久没见面了,他现在一定还在田间地头干活儿吧。外公走过的路,是奋斗拼搏的路,是越走越年轻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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