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牛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但存在感非常低,稍微不注意,你就发现不了它。它们行动缓慢,随遇而安,长长的两对触角非常惹眼。
你们可不要小看它们平时一副憨厚的样子,可不是好惹的。我家养过一只蜗牛,它走得很慢,就像一位老者,知识渊博。它的性格一向是以不变应万变。遗憾的是相处时间太短,连个名字也来不及给它取。
他只有我一个大拇指一般大小。背上的壳黄褐色,这单一的色调与它那多变的性格显得格格不入。它平时一副黄牛般的老实样。可是当你去逗它的时候,它就摆动的触角,并想爬上你的手。一开始我认为它并没有什么***伤力,任凭它在我的手指上爬,后来隐隐感觉手中有针扎似的`痛,等我把蜗牛拿开,发现大拇指上留下了像锯伤的伤口。只见一两滴血从伤口流了出来。想不到这蜗牛小小身躯,战斗力却非凡。
它之所以有这么强大的战斗力,也许跟它平时的吃相有关。平时每一次吃东西它都狼吞虎咽,风卷残云般,也不顾及自己的那绅士形象。一片叶子不到十分钟就吃完了。我曾仔细地观察过,它的嘴巴就像上下一对锯子,咬食物时嘴巴一闭就把叶子给咬了下来。只可惜看不到咀嚼消化过程。
它也有不开心的时候,可能只是因为只身呆在这小缸里感觉有点寂寞吧。它常常缩在壳里,一动不动,一缩就是几十分钟,无论用食物诱惑,还是用武力都波及不了它那颗心。一直这样子待下去也不是办法,我左思右想,决定给它找一个小伙伴陪伴它。于是我把另一只蜗牛放进,它便伸出触角在空中摇摆起来,慢慢地靠近另一只蜗牛,整个身子也慢慢钻出来,围着新来的伙伴上下打量,不久,便玩在了一起,之后也没见它有伤心的表现。看来,我的决定是正确的。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兮旦福,这只蜗牛也没能逃过。记得那天弟弟放学回到家,被我的蜗牛给吸引了。不一会儿,蜗牛变成了弟弟手中的玩具,如果蜗牛会流泪,此时它一定泪流满面吧。紧接着弟弟往地上一甩,脚一踩,蜗牛就……
虽然蜗牛在我家只待了两三天,但对于这个小生灵的离开,还是有点失落。再见,我家的过客——小身体大能量的小家伙。
人类社会发展的速度早已超乎了我们每个人的想象,卡尔??本茨发明的第一台内燃机汽车使我们的出行变得更加方便;美国莱特兄弟则将文明的梦想带上蓝天,人类的\'交通已经变得越来越便捷;从尤利??加加林第一次走出大气层,到阿莫斯特朗在月球上那简单的一小步,人类的足迹早已不再只局限于我们的地球。从古人发明的指南针用于航海,到现在的深海潜水器的不断下潜,地球上唯一不为我们熟知的地方也终将被我们了解。
试问,在这一项项天才的发现问世之前,有多少人愿意或是敢于相信这是可以做到的呢?
电灯问世前,有谁能相信有物体在黑夜里发出持续的光亮;电话问世前,有谁能相信有东西可以让远隔两地的人通话;电视问世前,有谁能相信我们可以足不出户了解世间百态;电脑问世前,有谁能相信人们可以在家中做许多以前做不了的事。敢想未必就一定能实现,而不敢想则会停滞不前,没有进步。
的确,有些天才般的想法,在被证实前,实在是令人难以相信。在达尔文的《进化论》被证实前,有谁愿意接受自己的祖先竟是一群原本生活在树上的猴子呢?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前,有人敢怀疑牛顿当年所确定的三大定律吗?在两颗球同时从斜塔上落下之前,有人会去相信物体下落的速度竟与物体的重量无关吗?
人类社会之所以还在以飞快的速度不断发展,就是因为有达尔文、爱因斯坦……这一类头脑中充满了奇思妙想,并敢于将这些疯狂的想法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变为现实的人存在于我们的社会。
天才的想法总是疯狂的,在那些庸才眼里,天才的想法总是不现实的、不合乎情理。但就是这一类被旁人视为“疯子”的人们,不断地推动着整个社会的发展。
庸才追随历史,天才改变世界,我始终这样认为。
微黄的泛着水汽的苹果,嘴唇还为接触,热气就已经扑面而来,带着母亲的温暖,想冬日里的阳光,而我醉了的心在悄悄的成长。
我并不怎么能吃冷的东西,吃多了容易胃疼。可我就喜欢吃冬天的苹果,冬天的苹果对胃的刺激也是少不了的。每次母亲都说:“我帮你把苹果用微波炉热一下吧。”我说:“热了就不新鲜了。”每次在我胃疼的时候母亲都一边数落我,一边给我泡热蜂蜜水喝。而我则挤眉弄眼,丝毫不引以为戒。
有一天晚上,我写完作业,想着还有时间看几篇美文,于是我头也不抬地说:“妈妈,帮我削个苹果,我口干。”一会儿母亲就拿来了一个微黄的苹果。我问妈妈:“你没有用微波炉热过吧。”母亲答道:“你放心好了,这可是纯天然,纯手工,可食用。”于是我便放心的大咬了一口,不足以前的凉意,温热的气体在我口中丝丝缕缕地笼罩着,像一个无形的网,把温暖细细密密笼罩着。仿佛即将融化,我慢慢吞了下去,温暖的果肉戳中我心里那一处柔软的部分。我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大口吞咽,而是细嚼慢咽,母亲看着我和以前不一样的风格,便问道:“怎么了,不好吃吗?”我说:“好吃。你是怎么做出来的\'?”母亲说:“我用热水的水蒸气把苹果热了一下。”我看着妈妈被热水气笼罩的脸庞,伸出突兀的手,触摸到了滚烫的杯壁,里面装着慢慢的水。
母亲的爱像夏日里那温暖的阳光,但不足以让我灼伤。那一天,我与母亲带来的温暖相遇。虽然现在我已经学会自己削苹果,但还是要给母亲那去热一下,我只想体会母亲那温暖的心。
我是一个急性子的妈妈,偏偏生了个慢性子的儿子,我天天跟在后面不停地催促:“快点!快点!”可他就是快不起来,尤其是吃饭,慢得愁人。
今天早晨,我眼巴巴地盯着儿子吃早饭,从6:20坐在餐桌前,到6:45不得不离开餐桌(因为6:50打预备铃,再不走就迟到了),25分钟共吃了六个水饺,其间,看着儿子嘴里塞得满满的,也是不停在咀嚼,怎么就咽那么慢呢?
最喜人的是每次吃面条的时候,儿子用的碗仿佛一个聚宝盆,越吃越多,本来盛了半碗面条,过了几分钟,就变成满满一碗了。
儿子上幼儿园时是在学校吃午饭的,记得有一天中午,我悄悄地跑去学校看孩子,当时我进去的时候是一点左右,正是午休时间,我看见宿舍里小床一个挨一个的,宝贝们都正睡得香,唯独我儿子的床空着,我问值班的老师,“我家孩子呢?”,老师很无奈地说:“应该还在吃饭吧”,我跑去餐厅,从门口往里瞧,可不嘛,偌大的餐厅里,只有我那个瘦瘦的、大脑袋的儿子在默默地吃饭,看得我又心疼又着急。
后来上小学了,就因为儿子吃饭太慢,没舍得送小饭桌,我每天中午从十几里之外的单位赶回来接儿子回家一起吃饭,通常情况下,我吃完后睡醒一觉,还能听到儿子“呼哧呼哧”喝汤的声音。
不光吃饭细嚼慢咽的,熊孩子走路也是慢条斯理的。
记得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早晨因为路上堵,快迟到了,我把车停到公园门口,然后一手提着书包,一手拉着儿子的手,急急忙忙往学校奔跑,才跑了几步,他就挣开我的手,不肯快走,我心里着急呀,自顾自地背着书包往学校跑,到了校门口回头看,这小家伙还远远在后面,双手抄兜里,仍然跟平时一样,不慌不忙地往前迈步,我大喊:“你快点呀!”,人家根本不理我,走近了,未等我发飙,他先振振有词地发话了:“你再跑呀,有本事你跑到教室去,你跑那么快有用吗?是我上学又不是你上学。”一番话呛得我哭笑不得。
吃饭慢、走路慢也就罢了,写作业慢更愁人。如今初中了,正常速度一小时可以写完的作业,他得忙乎两个小时才能结束,天天睡眠不足。以后年级越高,作业越多,可怎么办呢?总不能通宵达旦地写作业吧?真替他着急。
漫漫人生路,几多青春可堪留。行走在这旅途,相遇青春,握个手,打个招呼,就这样相去渐远。渐渐流去的青春韶华,不曾发觉,只能感觉到,已经失去。既然遇到了,何不留下它,或者借故再次相遇,就这般丢掉,不甚可惜。青春不是年岁,而是状态,无关岁月。
从最初始来,青春是年轻生命的闪耀点,激情澎湃。在这青葱的年纪,活泼行路时,初次遇到同样青葱的青春,两方意气相投,结伴而行。前方无限未来,青春绽放无数花朵,铺就一条缤纷路,花花世界,红尘纷纷。在这热血的年纪,坚守初遇时的纯真,向着与青春的\'同一目的地,不挠前行。这是青春的考验,它不愿虚度,若是你误入歧途,被这花海陷了脚步,被这红尘侵了心志,它会悄然而逝。误的越深,青春离的越远。
青春专属于年轻人,这也是多数人所认同的吧?这世间多为无常,一概而论,总是难圆其说。年老苍苍,岁月将要尽头,青春不是不搭理他们,是他们自己无视它的注目;年纪轻轻,却有暮年意,心地失去青春昂扬,也不在少数。青春不是看这岁月,而在内心。理想,自信,坚定,无畏,高考满分无一不是青春的寄居地。在心地引一朵昂扬之火,不灭不熄,要跟青春相遇,有何难,要与青春相伴,怎不能成。
命运滚滚向前,让我们与青春相遇,是为了体悟这人生,明了人生的路标,积极而行。不是挥霍这擦肩而过的相逢,不过路人,不会任由你攫取。倒不如认真的对待青春,讨得一颗种子,种在心地,用这所有的积极,浇灌它,发芽,生长。心里青春,无论二八花甲,这透身而出的意志,扫去加身的颓废衰败,岁月凿刻肌肤,生活打磨皮囊,也不过表面。坚定勇敢的心境,气贯长虹,压倒这岁月枷锁,即使垂垂老矣,也有不灭的积极青春,撑起身躯,欢乐笑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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