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在湖南,那儿的一年四季都非常的秀丽。
春天,不管我们哪天起床时都会闻到一股清香的味道,我左右邻居的小花圃里,花繁叶茂,桃花也开了。迎春花也迎着笑脸在做早操呢!而且在那高大而又翠绿的樟树上,燕子正在叽叽喳喳的唱歌,歌声也非常的清脆。春天的桃花一朵比一朵耀眼,它们在绿叶的衬托下显得更加的美丽了,清晨的每一颗露珠清洗着桃花那红润的小脸蛋。迎春花也是春天的使者,花儿总是会吸引着一些五彩斑斓的花蝴蝶,蝴蝶和迎春花融在一起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
夏天,在太阳照射的季节里,家乡的树儿都会长得非常的茂盛,我在树荫下乘凉,树荫下还会出现一些斑斑点点细碎的日影。有时我还会去我那儿的小河里玩水,在阳光的照射下,水面上就会出现闪亮的小星星,水非常的冰凉,水下还会有许多的小鱼儿自由自在的玩耍着。有时我还在葡萄的树架上边享受着美味的葡萄边乘凉了。
秋天,在一个果实累累的季节里,农民伯伯在无边无际的金黄色的麦田里忙着,虽然他们那时非常的辛苦,不过还是劳动的滋味浓。这时候,红色的枫叶,黄色的树叶和半黄半绿的叶儿一起落了下来,像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就这样,地上就马上铺了一层柔软的树叶地毯,而且还可以用叶子编成一个漂亮的树叶环。
冬天,大雪纷飞,每一朵小小的雪花都是那么的漂亮,好像是雪仙女特别为我们裁剪的,把雪花放在嘴里尝尝就会有一种冰凉的感觉,我和朋友们堆成一个可爱的大雪人,还有跟他们打雪仗。看见了只有冬天开的最美的梅花,花儿的花瓣一层层的,可漂亮了。我还佩服它的那种气魄呢!
在我们家乡,不论什么时候,不论什么季节都会有一道美丽、迷人的风景。我喜欢我的家乡,因为我的家乡是个美丽的家乡。
我的家乡座落在一个小山村里,那里虽然没有名胜古迹,也不是四面环山,但我爱我的家乡―潢川。
春,一个充满生机的字。在春天里我的家乡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小燕子在春姑娘的召唤下,迫不及待的赶了回来;天空上白云朵朵飘,天空下小河解冻,冰块撞在了一起,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十分悦耳;小草也耐不住性子了,争先恐后地探出小脑袋,想看一看外面的世界;柳树摆动着嫩绿的枝条,枝头上停着的小鸟在叽叽喳喳地欢唱;小燕子飞过一间间小平房,穿过一片片小树林,掠过一条条小河流,落在了电线杆上。呀!燕子们在谱写五线谱呢―原来它们要谱奏春天的乐章来欢迎春姑娘的到来。
夏天来了,咦?是谁告诉你的呢?是停在树上的知了吧!看!它们在不停的叫着:“热死了,热死了。”炽热的阳光,火辣辣地照射着大地,坐在家里还热得浑身是汗,这时候,就是有用的`最佳时间,我们穿上泳衣,纵身跳进小河,在河里泼水,嬉戏,欢笑声随风飘动……
秋高气爽的秋天正值收获的季节,果园里的果实压弯了树枝,农民伯伯拿着镰刀,到田里割稻谷,那里的稻谷笑弯了腰,金黄色的一片又一片,农民伯伯们从早上一直忙到傍晚,也不觉得累。
冬天来了,雪静悄悄的下着。不一会儿,大地就披上了雪白的大衣,屋顶上,树枝上,道路上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让人不忍心踩上一脚。咦!那怎么有一串脚印?噢!原来是孩子们去小河边堆雪人,留下的脚印。
我爱我的家乡,现在爱,以后爱,永远都爱!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杰克·伦敦,写的是一个淘金的人北部荒原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斗,并以为数不多的食物坚持着生存,终于爬到了沙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跳楼,自虐……
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十月金秋,天高气爽,万里晴云,阳光依旧灿烂,大地慢慢褪去了夏天的颜色,迎来了金色时光。十月,迎国庆,赶农忙,收果实,是一年中农民最满足、最快乐、最幸福的时候。十月,我离开武汉,回乡探亲,一路上思绪万千,沉重之感涌上心头。
空余之时,我和儿时的伙伴一起回到我的老家,去重温那段快乐无邪的童真岁月,去感受那段深居大山的清幽时光,去领悟那种幸福与痛苦、快乐与哀愁、简单与复杂、放弃与坚守、生存与希望、质朴与纯真的大山情怀!
我和小伙伴一路上边走过聊,谈到了很多事情,也想起了那些年大家一起读书、一起玩耍、一起哭笑的儿时岁月。走进儿时的校园,和小时候差别很大,曾经美丽的校园早已破败不堪,白墙脱落,门窗毁坏,水迹斑斑,高墙露出了裂痕,犹如历经岁月冲刷地老人的脸庞。小时候和伙伴们一起嬉戏打闹的土质操场,如今成为私人开垦种地的菜园,几簇几簇的绿叶没有生机的低着头,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枯萎。校园经过几般变迁,很多地方都已杂草丛生,枯枝乱漫,没有了朗朗书声,没有了欢声笑语,没有了如初的书香,更没有高亢激昂的童年朝气,有的只是离散,只是破败,只是荒凉与落寞。我们站在校园门口,一个荒凉孤寂的地方带走了儿时的记忆,带走了一张张可爱的面容,更带走了那一段早已逝去了的永远的纯真无邪、稚真烂漫的童年。我不回忆,只是怀念。
一路上,我想起了摘过的山花,想起了爬过的大树,那些路,是我一脚一脚反复踏过的路,那些山,是我一步一步反复走过的山,那些水,是我一捧一捧反复饮过的水;那些花儿与蝴蝶,小虫与泥巴,伴我度过了漫长的岁月。终于走到了家乡的山谷与山湾,走到了田野与水塘,走到了生我养我的地方。大山深处,草木丛生,几间土屋静静的立在山谷间,有的已经消失,有的已经倒塌,有的摇摇欲坠,几片黑瓦安静的躺在开始腐烂的屋架,似乎马上就要落下。屋前的场地,屋后的水沟,都已经不见形迹,被又长又厚的杂草覆盖着。池塘里积满淤泥,塘岸被水冲洗的没有弧度,儿时踏过的脚印早已被野草掩埋。望着水田,留下的是被割过的稻杆,不远处的一位老妈妈正俯身割着稻子,慢慢的向田里面移动,她勤劳的身躯映照出这是个农忙的季节,也许她是幸福的,也许她是无奈的。山湾的周围是几座紧密相依、延绵不断的大山,有的山上长了几块树林,有的山上是漫山的野草,而有的山上却只长着几棵相互依靠的孤树。大山与树林,蓝天与田塘,一切生物就这样孤寂的、无声的共存着。
走在大山之中,看那交错的杂草,渐渐变的枯黄;走在丛林之中,看那若隐若现的阳光,刺痛了我的双眼。踏上儿时的`脚步,寻找那些消逝的痕迹,寻找那一处绿树凉荫;回望儿时的游戏,给人一种幸福,一种疼痛,一种无奈。记得小时候,大家一起牵着牛儿在山岗漫步,一起在丛林之中、山岗之上你追我跑,你躲我藏,一起在树林里采蘑菇,摘野果,放慢脚步,哼着无名曲,自由的行走在大山之中。我站在山顶,向下俯望,山湾中的田野、土屋、小径、水塘都隐约出现在眼前,只是没有了当时阡陌交通的模样。眺望远方,那一座座、一叠叠的大山在雾中静静的侧卧着,不知道它们沉睡了多少年,也许千年、万年,也许是光年。
在那延绵的群山之中,有条无尽的路,如果一直走下去,会走过我们的童年,走过我们的少年,走过我们的青年与壮年,也许走过一生都没有尽头。走在山路上,我们还是回头了,因为远方太遥远,山路太漫长,我们走不过青山,走不过岁月,只能原地而返。下山回到山湾,几位老爷爷老奶奶还坚守在苍凉、深幽的大山,还在尽力的守卫着快要逝去的家园。我们到老爷爷老奶奶家里问好,跟大家闲聊了几句,他(她们格外的高兴,也问了我一些事情,露出久违的笑脸,虽然历经沧桑,但是依旧质朴如初。随后,我们就原路返回。
小时候,是一杯纯净甘甜的泉水,长大后,是一杯苦中带涩的咖啡,人老了,是一根枯黄弯倒的干草,百年后,是一捧融入大地的净土。人的一生总是这样,小时候是一生中最稚嫩、最纯真、最无邪、最幸福、最快乐的时光;长大后,我们读了很多书,学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更知道怎样与社会和人群相处。然而,我们却渐渐迷茫,开始不安,不快乐,开始在异地他乡漂泊流浪,开始变得沉默、严禁、成熟和老练。家乡离我们越来越远了,童年也跟随着岁月的车轮流逝了,以至于有些人对家乡的记忆越来越模糊,对童年的记忆越来越遥远,到最后忘却了故土,忘却了家园。我想,这毕竟是少数吧。一位诗人曾经说过:“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因为,人还是有心的,人还是怀旧的,人还是不忘本的。
走在路上,走在异土他乡,我思恋故土,思恋家园,思恋那生我养我的大山。因为,忘却家乡,怎么流浪。
我的家乡就像一幅美丽的画卷,不管春夏秋冬都有迷人的风景。
春天,是一个“选美”的季节,每一朵花都芳香四溢,婀娜多姿,争着竞选一年一度的“花王”。去年的“花王”大丽菊今年睡得太香,还只是一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看来今年的“花王”非亭亭玉立的牡丹莫属,只见她高高地挺起曼妙的身姿,吸引大家的\'目光。蝴蝶、蜜蜂都飞来为选美比赛加油,好不热闹。
夏天,是一个欢快的季节,池塘里一片绿油油的,望不到边,上面点缀着五彩斑斓的花,就像一卷巨大的漂亮地毯。清风徐来,“地毯”在风中轻轻波动,五颜六色的花朵迎风招展,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几只顽皮的青蛙在“地毯”上放声歌唱,为舞蹈的花朵伴奏。
秋天,是一个离别的季节,院子里的枫树披着火红的枫叶,就像妈妈带着一群孩子。它们好调皮呀,时而在枫树妈妈身上跳华而兹,时而喊来风儿姐姐带它们去环游新奇的世界。枫树妈妈笑咪咪地让风儿姐姐带走它们,宝宝不明白妈妈的心意,高兴地随着风儿姐姐飞走了。可是枫叶宝宝走后,枫树妈妈就伤心地哭了起来,听到哭声,几片小枫叶飞回妈妈的怀抱,枫树妈妈终于破涕为笑。
冬天,是一个幸福的季节,梅花们可喜欢和蔼可亲的冬天爷爷了,它们努力绽放自己,热情地欢迎冬爷爷的到来。冬爷爷笑了,抖落一身的雪花,冬雪对于梅花家族来说,是最甘甜的滋润,不仅如此,冬爷爷还送给它们一个可爱的小雪人,梅花们觉得很幸福。
这就是家乡的四季,每个季节都有独特的风景,我爱我的家乡,欢迎你们来做客。
我攀登过风景优美的香山,也攀登过枫叶似火的百望山,但我觉得,家乡湖南省衡阳市最有名的衡山是最漂亮的。
衡山,又名南岳,是我国五岳之一。海拔米。由于气候条件较其他四岳为好,处处是茂林修竹、终年翠绿、奇花异草,四时飘香,自然景色十分秀丽,所以有“南岳独秀”的美称,衡山还有“江南第一庙”、“南国故宫”之称。中华祝颂词“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的“南山”只的就是南岳衡山。
山上有许多植物:金钱松、红豆杉、伯乐树、银鹊树、香果、白擅、青桐以及常绿的香樟、神奇的梭罗、火红的枫林、古老的藤萝。金钱松深为园林家所钟爱,成为江南地区园林观赏树种。枝分长枝与短枝两种类型,长枝上的叶螺旋状散生,短枝叶数十枚簇生,平展如铜钱,故名金钱松。
还有一个令我留连往返的是七十二群峰。七十二群峰一眼看去仿佛一支翩翩起舞的蓝色孔雀正在开屏。太阳一照蓝绿相间、流光溢彩。我多么希望我的照相机能真实的反应这美景,可是照出来的就是没有真景好看。俗话说‘看景不如听景’,但是在这里,我却要告诉大家:“照景不如看景,听景不如看景。”
衡山的最高峰是祝融峰,海拔米,位于北纬27度18分6,东经112度41分05。祝融峰是根据火神祝融氏的名字命名的,相传祝融氏是上古轩辕黄帝的大臣,是火神,人类发明钻木取火后却不会保存火种和不会用火,祝融氏由于跟火亲近,成了管火用火的能手。为了纪念他对人们的重大贡献,将衡山的最高峰命名祝融峰。
我还没有攀登过美丽的衡山。有时间,我一定要回家乡攀登衡山,再看看家乡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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