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妈妈给我选了几本《意林》,她说这是她学生时代最喜欢看的杂志,和我说了很多很多有关她的读后感,经不住诱惑的我接过妈妈手里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也是我第一次接触《意林》。
初次接触感觉和我之前看的书完全不一样,它的内容通过用一些故事、寓言和生活经历体现出来,每篇文章都通俗易懂,看着看着我就喜欢上了这本杂志。突然有一天妈妈和我聊起一个话题有关隐私问题,妈妈和我说:“乐乐你这么大了,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自己心里要有数,不能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祸从口出,后患无穷。”我说:“妈妈你放心,我明白的,我刚在《意林》里看到过相关文章,书里有这么一句话:如果说,明知不问是人格魅力;那么,知而不言,就是人格的顶级修养。
文中还引用了《增广贤文》里的一句话:“守口如瓶,防意如诚,宁可负我,切莫负人。”意思是守住自己的嘴巴像瓶子一样严密,不要多言,言多必失。思想才是不出声的语言。”妈妈看看我伸出手摸摸我的头,欣慰地笑了。
这次暑假,我读了一本叫做意林的杂志。其中有很多令人感动的故事,但最让我难忘的是《魔术师的爱心魔法》这篇文章。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小女孩患上了白血病,有一天她在街上遇见了一位魔术师,那魔术师问她想要什么,她说她想要一个企鹅蛋。那个魔术师捧着一个极像企鹅蛋的鹅卵石给了这个小姑娘,对她说:“6个月后就可以孵出来了。”那孩子并不知道那是鹅卵石,高高兴兴的捧着“企鹅蛋”回家了。回家后,他的父亲发现这并不是企鹅蛋,就试探着问小女孩:“如果6个月后孵不出小企鹅,怎么办?”小女孩尖叫着说:“如果孵不出来,那我现在就去死,反正也活不了多久了!”孩子的爸爸找到那位魔术师,把孩子的事情告诉了他。魔术师让他想暂时安慰着她。第二天就消失了。6个月到了,魔术师突然出现了,魔术师奇迹般的帮小女孩孵出了小企鹅。之后魔术师找到孩子的父亲,说:“为了这颗蛋,我花了整整六个月啊,我去了南极。不管是在路上,还是在南极,当人们知道我是为了圆一个绝症女孩的梦时,都热情的帮助我。正是因为世界各地人民们的爱心,才使我在这六个月里找到并带回这颗即将破壳儿的企鹅蛋。几天后,魔术师去世了。原来,他早已患上肺癌。在准备给小女孩去企鹅蛋时,他离死期就只剩6个月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被这位品德高尚魔术师所感动了,他在生命的最后时间里,完成了人生最精彩的一次魔术,也是最有意义的一次旅程。我想,如果这位小女孩现在还在人世的话,他一定会非常崇敬这位魔术师。是他给了她希望。另外,我们也要爱惜生命,懂得生命的可贵,像那个小女孩和魔术师,年纪轻轻就离开了人世。没有了生命就没有了一切。高尚的品德也是做人的真谛,在有限的生命里为人民做无限的事情,这位魔术师就是这样,牺牲了自己,造福了别人。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
我对所有事情都有兴趣,所以我经常上当,在一个冷漠的社会里,你的热情在他们眼睛里就是不成熟。他们为面子活,你为兴趣活,你觉得你这样很开心,他们觉得你很无聊;你觉得你很真诚,他们觉得你在标榜自己。所以,我现在即使有兴趣也会装做“平常心”的样子,只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人的思维方式,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觉得我这个人比较可靠。激情永远不能放在口头上,放在口头上就是闷***——马上就给你扣帽子。你必须“一个巴掌上去,给人看到五根手指头”,他们才觉得你和他们一样。一样了,接下去才可以交流。不一样就要培养,培养不出,就是你领不清——人生除了物欲和强迫之外,几乎一无所有。即便如此,还要相互误读、有时夹带了各种自嘲与挖苦。难怪当我读过《百年孤独》这样的小说之后,竟会流泪。我的生命接下去的一切似乎只剩下白描了。我不会缝殓衣,也不会做小金鱼,更不会升天。***掉三千多人对我来说也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我是多么渴望生活呀,但生活却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被禁锢在羊皮纸里,因为我很孤独;因为我很孤独,所以我只能去那个地方。
这本书有些章节很变态。比如猪尾巴、便盆房、“失眠热”等等,但语言却很质朴,而且直接涉及到了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所以,它才有如此震撼人心的力量。人,这种卑劣的东西大多数情况下就是这样的。他们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甚至连哭泣的时候,也没有眼泪。心里想的还是最实际、最可靠、也最无聊的鸡零狗碎。能在马尔克斯字里行间中读到乖戾、愤怒(而不是魔幻的人才是真正读懂了这本小说。然而读懂之后又能怎样呢?什么也做不了,一切都是注定的悲剧,再往后人们会称呼这样作品叫“伟大”——仅此而已。
时间在故事里看着总是快的,但是转眼百年多的沧海桑田,从初代的勤奋耕耘到末代的荒凉颓败,真让人有种难以言明的感慨。发散一下,觉得儿女的教育还是非常重要的。像乌苏娜瞎了之后想起来的那些,她眼中真正勇敢的人其实是雷贝卡,而她自己心爱的子孙们没有一个拥有她所希望他们拥有的勇敢勤奋的美德。连小说前期的视点主角、前期我最喜欢的奥雷连诺上校也木有。
这个故事通篇看下来除了感慨家族的没落之外并没有特别深的感触——关于ZF和商人对当地人民造成的伤害除外——作为东半球的人,对西半球南边那个太过遥远的拉丁美洲真是知之甚少,真如小说后面附录里所说具有如此深的历史意义的话,也许布恩蒂亚家族就代表了最原始、最蓬勃、简单又有开拓精神的拉丁原住民?然后后来的ZF和香蕉公司就像侵略者,侵略了这块土地,在得不到利益的时候就果断抽身而去只剩下破败的小镇了。
而最后马孔多整个的消失,大概就是要改掉原始的社会风气?
故事里印象最深的3个人:梅尔加德斯、乌苏娜和菲兰达。虽然最后一个我对她实在十分讨厌,但是依然觉得这个人的个性塑造得合情合理且十分鲜明。乌苏娜代表了这个家族的兴,也代表了这个小镇的兴,她的勤奋和朴实为这个家庭创造出一片美好的天地,而菲兰达代表了亡,扼***了人性,拒绝接受新事物,迷信又保守,即使布恩蒂亚家因为历史的原因早已积累下衰败的因子,她却也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梅尔加德斯则是代表了局外人,似乎是一个“先知”的角色,他带来了新的科技,知道故事的一切发展,他更像是一种力量而非真实的存在。
俄罗斯现实主义文学的里程碑式作品,荒诞系现实讽刺的先驱,作者用一个荒诞幽默不现实的.故事,不止一次在书内疾呼人们关心现实,关心俄罗斯这片土地上真正发生的事情。
说实在的,感觉果戈里并没有像阶级批判文学家认为的那样讽刺农奴制。他描绘的更多的是这个剧变时代下俄罗斯新旧思想的冲突,俄罗斯民族一些顽固的劣根性,希望祖国的人民睁开眼睛的愿望。
用一句有些土味的话来总结: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的确,《百年孤独》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书中人物众多,却又独具特色。有坚毅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性格孤傲的阿玛兰妲,墨守成规的费尔南达以及神秘的梅尔基亚德斯。这一大家子人都有着与祖辈相似的性格、相似的经历和错综复杂的关系。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在马孔多建了这栋豪宅,可随之而来的战争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麻木、冰冷、做作。他们只能在孤独、忙碌之中寻找安宁。
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对这个家庭的破坏是巨大的,使他们变得没有人情味。
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迈进,马孔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这儿的人却在逐渐失去淳朴的本性。四年的阴雨,十年的干旱在不断考验着这片土地,最终它在风暴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文中那近亲结婚就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古老传说在最末代子孙中应验。
这个神秘的家族中人丁兴旺,甚至让人哭笑不得。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一个孩子。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十七个儿子一样他们在同一天不约而同地到来,又在同一天全部被***。
这一家人奇特的经历让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精湛而细腻的笔触所折服。
我们不得不惊叹他笔下的百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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