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典型建筑作文(中国代表建筑作文)

中国典型建筑作文(中国代表建筑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1-27 16:00:39
中国典型建筑作文(中国代表建筑作文)

中国典型建筑作文【一】

穿越挫折与痛苦的历史

历史是一面镜子,穿越挫折与痛苦的历史,我想起了他们?? ——题记

曾几何时,他“仰天大笑出门去”,高吟“我辈岂是蓬蒿人?”官场的尔虞我诈,世俗的谗言中伤,现实的\'漠然无情,冷却了他“仗剑出川”时的一腔热血。“御用文人”的金箍,怎能禁锢你那放荡不羁的心?“青蝇易相点,白雪难同调!”终于,经历了仕途的挫折与痛苦后,你释然了。

齐鲁高朋,豪饮放歌,同销万古匡世愁;夜度越湖,梦游天姥,且寄鸿志青崖间。今生做不成“廊庙伟器”,可“天生我材必有用”;百结愁肠、万古块垒,不过浊酒一杯耳!当心镜云开,逆浪踏平,便是破雾霞光、鼓帆长风。于是文苑诗坛,响彻你雄浑的晚唱!

翰林学士,数载宦海沉浮,苦矣,痛矣!青莲居士,满腔浪漫豪情,快哉,幸哉!

当虞姬横刀一抹,锋刃闪动湛蓝的光,鲜红流过雪白的颈。壮士掩面,乌骓悲鸣。你英雄的传奇曾是莫敢仰视的神话,破釜沉舟是你的万丈豪情,乌骓往来奔突,每一回合的厮***,都使尸骨成山,流血漂橹。

当楚歌的旋律从四面八方逼来,像蚀人心魄的魔音折磨着你的耳鼓,于是,阑干泪水冲垮了你的骄矜。

当“力拔山兮气盖世”的伟岸在“虞兮虞兮奈若何”的哀哭中褪色成一纸泛黄的丹青,历史上只留下你英雄末路的颓丧背影。

“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你怎么就不知?你用一句“无颜以对江东父老”,就痛苦地终结了曾经豪迈的生命,这实际是沉沦、绝望和自戕!殊不知,没有挫折的人生还够不上绝伦的壮美;而沉沦于挫折后的痛苦不能自拔的人生,注定是悲剧的人生。

“历史的灰烬,盛进古铜色的香炉,青烟萦绕着苍老的记忆。”挫折,挫折后的痛苦,在个人历史的舞台上演绎着或成或败的活剧;在社会历史的洪流中翻卷起或兴或衰的波澜。这里有李太白正视挫折中的痛苦,长衣宽带,得意淡然,失意坦然的身影;这里也有楚霸王渲染失败后的痛苦,捶胸哀泣,胜则骄矜。败则涂地的形骸!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是钢,就要经历烈火,才能锻造成剑的锋芒;是石,

就要经历岁月,才能切割为岩的峭拔;是蚌,就要经历研磨,才能孕育出珠的晶莹。

在挫折中摸索前行,绝不在放大痛苦中销蚀自我,紧握理想的拐杖,穿越痛苦的沼泽----这既是自然的启示,更是历史的明鉴。

旁 批

*题记,点题导入。标明作文主体内容是“历史”,主旨是“以史为镜”。

*第一层主体内容:李白遭遇挫折时,化解痛苦,誉满诗坛。(正面)

*李白出山时,也曾豪情万丈。

*遭遇挫折。挫折来自官场皇权、世俗现实。

*称谓由“他”而“你”,包含同情,渗透亲切。面对“白雪难同调”的挫折与痛苦,李白选择了“释然”。

*进一步阐发李白的“释然”,用的是诗的语言----“与尔同销万古愁”,“且放白鹿青崖间”,“天生我材必有用”,“直挂云帆济沧海”……的确,太白诗篇是他宽释挫折的最好写照。

*“翰林学士”、“宦海沉浮”正是挫折痛苦的根源;“青莲居士”、“浪漫豪情”当为化解开怀的良方。

*第二层主体内容:项羽遭遇挫折时,放大痛苦,铸成悲剧。(反面)

*从霸王别姬入手总结霸王的教训。

*项羽曾是不可一世的英雄,当年的“莫敢仰视”和今日的“壮士掩面”形成鲜明对照。

*遭遇挫折,四面楚歌;耳鼓折磨,眼泪阑干;放大痛苦,英雄末路。

*“力拔山兮气盖世”和“虞兮虞兮奈若何”再成鲜明对比。挫折中放大痛苦,使丹青苍白,英雄末路。

*引杜牧诗句再与项羽话语鲜明对照。指明挫折中放大痛苦,其实质就是“沉沦、绝望和自戕”。

*三言两语说透“挫折”、“痛苦”与“人生”的关系!

*第三层,是对主体两部分的综合议论,也是对文章主旨的升华。

*照应题记“穿越挫折与痛苦的历史”,怀古是为了鉴今。

*由个人扩大到社会。为成败兴衰寻根索源:“正视挫折中的痛苦”或“渲染失败后的痛苦”,造成了李白、项羽迥异的历史地位。

*孔孟大道,万物同理。

*面对挫折,摸索前行;放大痛苦,自我销蚀----对照鲜明,水到渠成。

*“自然的启示”,总括本节;“历史的明鉴”,概括全文----一网打住。

(简评 :这是一篇层次鲜明、情辞并茂,文采焕然的作文。就“遭遇挫折和放大痛苦”的话题,文章采用“题记”导入,主体“分节”,正反对照的形式展开两层主体章节:李白遭遇挫折时,化解痛苦,誉满诗坛;项羽遭遇挫折时,放大痛苦,铸成悲剧。两层主体内容互不雷同。第一层从正面展开,大量引用、化用李白,突出李白遭遇挫折后的豪迈豁达;第二层从反面生发,反复运用对比,表现项羽胜时骄矜遇挫不振的凄惨结局。

文章首尾照应:开头的题记并非虚设,它对全文内容和主旨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第三小节引申议论,画龙点睛,总括全文。两节主体部分一正一反,对照鲜明。全文呈现鲜明的层次。正是因为全文层次鲜明,因此文章大量的引用,灵活的句式,丰美的词句,才毫不凌乱。将灵动的文思寓于严谨的框架之中,正如创新之于模式的关系,这应是符合行文规律的。这篇作文另一个突出特点是引用丰富。引用李白诗句,多为化用,与作者文字融为一体;描述项羽故事,也有不少文句借用他文,但作者能站在全新的角度和高度上。

中国典型建筑作文【二】

在生命负重中前行

如果羊儿少了猎豹的追赶,它就只能在草原上饱食终日,却无法练就健壮的身躯。 如果小鸟少了雄鹰的捕猎,它就只能在树枝头莺莺私语,却不能翱翔于浩瀚的天空。 如果老鼠少了猫儿的追逐,它就只能在仓库里昏昏欲睡,却无法拥有敏锐的感官?? 大自然的真理又何尝不在人的身上应验呢?生命就像是一条漫长的道路,上帝又会给每个旅途中的人不断增加负荷,我们要跋涉在荆棘丛生的路途中,直到抵达生命的尽头。

生命中的负重和财富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看似截然不同,实则密切相关。翻开浩瀚的历史长卷,这样的例子俯拾即是。君不见战国一代枭雄孙膑被师兄庞涓刖足之后,潜心研究兵法,终于在马陵一役报仇雪恨,名扬天下;君不见汉朝开国将军韩信在受“跨下之辱”后,刻苦钻研、勤习武功,最终开创了百年基业,千古流芳;君不见苏武被囚禁于匈奴近二十年,茹毛饮血、坚贞不屈,终于感动上苍,为沟通西域立下汗马功劳;君不见鲁迅先生在家境贫寒、国破家亡的重负下,弃医从文,一生致力于唤醒国人意识,被后世尊为文学界的泰山北斗;君不见音乐大师贝多芬忍受失聪的痛苦,写下了震撼人心的《命运》,并声称自己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他们是伟大的,他们将生命的负重化为前进的动力。“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负荷越重,他们前进的动力越大。而此时,他们早已将“负重”转化成了“精神财富”。

跋涉在生命的旅途中,我们需要将“负重”转化为“财富”。到贫困地区支教的大学生徐本禹在艰苦的条件下毫无怨言,他只为能多教一个孩子念书;预防艾滋病的专家桂希恩不顾社会的歧视,毅然和艾滋病人同吃同住;缉毒英雄明正彬眼看战友倒在毒贩的枪口下,毫不退却??面对“2004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我们流下了泪水,那不仅是感动的泪水,更是向往高尚的泪水。他们之所以能将“负重”转化为“财富”,是因为他们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心中有“大我”。而忘记了“小我”的痛苦。

一个“负重”而自强的人是伟大的人,一个“负重”而不屈的民族是伟大的民族。在生命的负重中前进,能使个人的生命绽放出最美的光彩,能使民族的未来灿烂辉煌!

点评:

这是一篇典型的散文化议论文,笔调清新而简明,观点鲜明而深刻。作者围绕“生命的重负”内涵去挖掘我们的人生价值。取材很有个性,构思很有张力,审题很有重心。不难看出,作者是带着深情来论述观点的,也是带着诚意来表达感情的,字里行间渗透着真情和善意。文章开篇以排比句入题,既有气势,又有感染力,接着连举历史上的孙膑、韩信、苏武、鲁迅、贝多芬等伟大人物的事例来论证观点,又引用“204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中的徐本禹、桂希恩、明正彬等人的事例,其材料可谓古今中外各有代表,给读者以震撼力。最后阐释生命负重的意义,呼应开头,水到渠成。

议论文典型范文三

尽显双赢的智慧

天空有无尽的湛蓝,但仍为白云留出了些许空间,于是,蓝天满足了白云,白云点缀了蓝天。

海洋有怒吼的波涛,但仍为游鱼留下了些许空间,于是,海水养育了游鱼,游鱼丰富了海洋。

谁说,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充斥的都是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我想,彰显自己并且承托别人才是立足社会的双赢大智慧。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一位睿智的老果农。他数十年如一日地研究果树新品种,终于研究成功了。令人不截的是,他却将自己的成果挨家挨户地送给自己的邻居。在他的引导下,全村的果园里种的都是他的优良品种。有人便好奇地问他,他回答说:“我是为了自己的果树,如果邻居用的仍然是旧品种,那我的果树也会被传播的花粉污染。”他的话让人恍然大悟,他的这种做法,既保全了自己的果树品种的纯洁,又使邻居获得新的品种,与他人共享进步,才能使自己更加完善。这难道不是一种双赢的智慧吗?

在武将廉颇的眼里,一个只会说几句好话的文相蔺相如何以职位比他高?于是处处与之作对,还出言不逊。而相如并没有跟他计较,而是道出了“先国家后私己”的君子之言。这话着实令廉颇汗颜,于是就有了“负荆请罪”的佳话、“将相和”的美谈。文相武将辅佐君主,治理国家。蔺相如的坚忍、包容着实让人钦佩。与他人和平共处,才能使自己的地位更加稳固。正是他的忍让,使得他与廉颇都受到人们的尊敬,同时也为国家的稳定做出了贡献。这不能不也是一种双赢的智慧?

世间万物皆如此,在自然界中也存在着许多互利共生的双赢故事。

现实生活中,竞争无时不在,但它不应该是一味地言论相攻,两败俱伤。或许,只要我们多一份关爱、包容、谦让和无私,就会不仅承托了别人,更成就了自己。在付出中收获双赢。

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带着一份平和,一份智慧,去接纳云,挽留花。彰显我们的长处,承托别人的短处,在茫茫的竞争人海中,尽显自己双赢的人生大智慧。

简评:优美的语言是优秀作文的第一要素,因为无论有怎样的新颖之意、独到之识、真挚之情、优美之形,不借助语言,都只是虚幻的影子,无法成为读者的审美对象。这篇作文开篇两个段落就很能吸引他人眼球,然后导引阅卷老师渐入佳境。在叙述事例时,信手拈来一则高考复习资料上出现过的材料,却很贴切,然后引用教材上人人皆知的“将相和”的故事,十分典型。文章最后联系现实,同时巧妙地回应开篇。总之,这是一篇切合题意、结构清晰、行文流畅的美文。

中国典型建筑作文【三】

在我老家的旁边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沟渠,这里的小虾小蟹成群结对。在国庆长假的一天,我到小沟捉虾,忽然发现水中有一条“怪物”,它的颜色是棕色的,像一根铁丝,大约有30公分长,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根枝条哩!不过,它居然会动,能弯曲着前进。我对它充满了好奇,于是我决定作进一步的研究和实验。

我做了三个实验。

实验一:我用打火机打火烧它,结果它没有断掉,也没有燃烧,只是不停地扭动。

实验二:我用小刀割它,再用剪刀剪它,我都无法弄断它。

实验三:我把它打了一个结,接着把它放入水中,它居然自己慢慢地解开了结。

以上三个实验证明了这根铁丝状的“怪物”有触觉,并且相当坚韧和灵活。我苦思冥想,“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我有点茫然。过了几天,正当我的研究没有任何进展时,我的表叔来我家,手里还拿了一只螳螂,他说:“我把这只螳螂送给你家的小鸡作美餐。”说着,说着,就把螳螂丢给小鸡吃。小鸡看见螳螂就开始啄它,先吃了它的头,再啄开它的肚子,里面竟然出来一条和我捉来的“小枝条”一模一样的铁丝状“怪物”。哦!我恍然大悟,这不就是早有耳闻的“螳螂丝”吗?!

据大人们说,螳螂丝又名铁丝虫,如果它缠上了牛尾巴,它就会越缠越紧,使牛尾巴的尖端因缺血坏死,继而断裂,所以农民伯伯也叫它“牛尾栓”。可是我又想:铁丝虫又是怎样进入螳螂的身体里面呢?又是如何会在水里呢?对于这个问题我又准备作更进一步的研究。说干就干,第二天,我就到小沟渠边观察起来。不到一小时,我就发现水边的草丛里有一只大螳螂,好象正准备跳入水中。说时迟那时快,它果然纵身一跃跳进了水中,没过多久,从它的肚子里游出来两条铁丝虫,铁丝虫在水中慢慢地蠕动着,而螳螂则在水中挣扎了没几下便淹死了。这次我没捉铁丝虫,而是想顺藤摸瓜,看它们会干什么。只见它们缓缓地向前移动,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像在寻找什么东西,可就是没结果。我等了好长时间,还问了身边的长辈们,他们都不能说明原因,于是我决定查资料探个究竟。

回到县城,我就忙着看书、上网、查资料,经过反复地整理和推敲,我终于得出结论:铁丝虫是寄生在螳螂身体内的寄生虫,它幼小时寄生在螳螂或蝗虫体内,靠吸收寄生动物体内的脂肪成长,等铁丝虫成熟时必须要回到水中,完成产卵的最后任务,这时铁丝虫会驱使螳螂寻找水源并跳入水中淹死,这样它才有机会进入水中,若螳螂未能及时找到水池或池塘,铁丝虫仍会钻出,但结局会干死在陆地上,而螳螂也会因腹部受伤而死亡。铁丝虫到水里以后,虽然行动很慢,但它会去找水虿,产卵在水虿上面,等到哪天哪只螳螂吃到有铁丝虫卵的水虿时,就又可以回到螳螂的身上了。如此周而复始,延续生命。

终于真相大白了,我这才松了口气,在感叹大自然奥妙无穷的同时,我也觉得自己收获颇丰。通过这次的观察、实验和查资料,也让我真正理解了“实践出真知”的道理。

我观察,我实践,我在快乐求知中不断成长!

中国典型建筑作文【四】

阅读书目:罗杰·H·伯恩哈特,安·H·伯克哈特:《不动产》,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所谓不动产是指土地及定着与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将建构物,生成于土地之上的林木、草原,埋藏于土地之下的矿藏等。它们是任何国家、任何企业、任何个人都不能须臾离开的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所有国家都无不把作为重点在其财产法或物权法中予以规范。世界各国发展的历史表明,以不动产为重心的财产法(物权法)是最大限度提高人民创造财富或积累财富内在动力的最重要的激励体制与制度保障。

第一篇 不动产权益

[p3]

不动产由土地和诸如林木、建筑物等永久附着于土地上的物所组成。不动产一般是固定不动的,动产则由可移动的物所组成。动产可以是有形的,如书或汽车;也可以是无形的,如思想或商誉。财产法所规定的大多数是不动产而不是动产方面的事项。然而,两者的规则大致相同。

第一章占有权和所有权

Ⅰ.无主或有主动产的占有

[p4]

A.无主物

占有人的权利主张,取决于财产是否存在合法的所有人。如果是无主物,通过占有,占有人就可能成为该财产的所有人。至少没有人可以向占有人主张权利。

1. 占有人的权利

除法律禁止取得无主财产的情形外,谁占有了无主物,谁就是它的的“所有人”,谁就被赋予如购买或继承该财产的所有人一样完整的所有权。

2. 竞争占有人

谁先取得物的占有,法律就将先占权赋予谁,这就是所谓的“先占先得”规则。但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先占,则不适用此规则。

3. 构成占有的行为

构成占有,必须具有对物的实际控制行为及控制或者排他控制的意图。无论在事实上还是在法律上,占有均是个模糊的概念。

[p6]

B.有主物

占有所有物的占有人,负有将该物返回物之所有人的义务。借物人、租物人、拾物人和盗物人,都负有按照所有人的要求或者根据协议条件,将其占有的财物返回物之所有人的义

务。每个人在处理该物时都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

占有人对所有人所负的义务,一般视注意的性质而定。

真正的受托人有将财物返还所有人的绝对义务。场所所有人没有义务返还他从未占有的财物,除非他愿意返还,或者在特殊情况下,才负有返还财物的义务。

[p7]

1.在占有期间,占有人对占有物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在通常情况下,注意义务的程度取决于占有的性质:

(1)若为委托人的利益而接受委托,则受托人负有轻微的注意义务。只有在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他才负有责任。

(2)若为受托人的利益而接受委托,则受托人负有最高度注意义务,然而,他并非负有绝对的保护义务。

(3)若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共同利益而接受委托,则受托人应为一般过失负责。

(4)若不存在委托关系,则场所所有人对财产所有人存放于其场所的财物,不负有注意义务。

[p10]

2.房产所有人的权利

因为拾物地一般为他人所有或占有的不动产,所以,拾物人与拾物地所有人一直纠纷不断。法院采取一套有点相互矛盾的区分规则。

a.拾物人的状况

若拾物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其对所拾之物的权利较小:

(1)非法侵入他人不动产者;

(2)如为修理下水道或传递邮件等限定目的进入他人不动产者;

(3)作为不动产所有人的雇员而进入该不动产者;

(4)同意将任何所拾之物交给不动产所有人者。

b.房产的状况

若财物系在私人之处而非公共场所所被拾得,则拾有人的权利较小。

c.以不动产为基础的请求权的状况

以不动产为基础的请求权的效力,受请求人是否为未入住的不动产拾有人、是否从未在该处居住的出租人、是否为长期承租人或者是是否是周末住客等因素的影响。

d.拾物地

若系地下而不是地上发现之物,则一般属于不动产所有人而不是拾物人。然而,若系他人有意埋藏之物,则可被视为珠宝一类的财富。

e.所拾之物何以至该处

若系遗失或遗弃在公共场所之物,拾物人有权占有。若系遗忘物,则不动产所有人有权占有。

这方面的很多问题,现在均由侵权、合同观念或者立法来解决,而不是由较为古老的占有或委托的区分理论来解决。

Ⅱ.赠与物

[p11]

赠与物,是财产所有人自愿无偿转让的财物。赠与人可以生前赠与,也可以死因赠与财物给受赠人。若赠与发生于在世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且赠与人希望该赠与不可撤销、无条件地立即生效,则系生前赠与。若赠与人预料自己即将死亡而做出赠与,则系死因赠与。第三种赠与是遗嘱赠与。遗嘱赠与仅在赠与人死后生效,一般要以符合法定要件的遗嘱方式做出。

[p12]

A.生前赠与

生前赠与必须具备的三个要素:

(1)赠与的意图;

(2)赠与物的交付;

(3)赠与物的接受。

[p17]

B.死因赠与

死因赠与,系赠与人预料自己即将死亡而做出的赠与行为。其目的是使面临死亡的人有最后的机会处分自己的财产。极有可能发生有人谎称自己有权接受死者财产的案件的现实情况,使法院通常严格适用死因赠与的要件。死因赠与有以下要素。

a.赠与的意图、赠与物的交付和接受

死因赠与的要素和生前赠与的要素相同。在判断这些要素是否齐备时,法院比考虑是赠与更为审慎,因为在这种案件中,更有可能出现针对死者财产的诈骗行为。

b.占有人预料在即将死亡

有效的赠与,必须是赠与人患有致命疾病或者手指吗伤时做出的。一般的害怕死亡不符合这个要求。

C.如期死亡

赠与人必须死于促使其做出赠与决定行为的疾病或者伤害,而非死于其他介入的原因。 d.占有人没有恢复健康

若赠与人从促使其做出赠与决定行为的疾病或者伤害中恢复过来,赠与行为就会被依法取消。

e.赠与人没有撤销赠与

不同于生前赠与,赠与人可以取消死因赠与。

f.赠与人先于受赠人死亡

g.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

若赠与附有生效条件,则表明该赠与仅在赠与人死亡时生效。

Ⅲ.无所有权的占有不动产行为

[p18]

虽然在一般情况下,占有不动产的人就是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取得所有人同意的占有人,但是,也会出现占有人既不是所有人也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情形。

无权占有并非把前所有人的权利转让给了占有人,而是通过消除此前占有权利的缺陷,为占有人创造了全新的额完整的权利。

1.占有必须持续多长时间

在无权占有必须持续多长时间的立法规定上,各州千差万别,较高年限有20年,较低年限有5年,在特殊案件中有更高或者更低的年限。

2.期间合并

[p22]

尽管占有人自己占有不动产的时间为满足法定期限的要求,但是,他可以把之前的占有人占有的时间计入其占有的时间,从而可能通过积累年限达到立法规定的要求。

除非前后占有人之间存在某种厉害关系,否则不允许期间合并。如果所主张的厉害关系是源自于前后占有人之间的契据,但是,该契据与所主张的不动产无关,以至于不能创立权利外衣时,通常就认为,如果前后占有人实际上都占有了该不动产,就仍存在厉害关系。

3.法定占有行为

关于构成占有的行为类型并无固定的规则。有时适用的标准,是看占有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足以支持所有人提出驱逐之诉的特性。

4.推定占有的限制

权利外衣赋予的扩大地块权利可保护在先占有人,是他能阻止随后的侵入人。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不适用上述规则:

①只推定占有那部分不动产由不同人所有时;

②实际占有的部分未被无权占有时;

③权利外衣指向的不是争议的不动产时。

5.时效延长的外因

[p34]

a.无行为能力

一般来说,在诉因发生时,原告属于未成年、患有精神病、被监禁或在服役等法定无行为能力的情形,时效就被终止。

b.未来权益

一般来说,不动产的未来权益持有人,无权对错误的占有人提出驱逐之诉,因为未来权益并没有赋予当前占有性权利。

c.无权占有对非占有性权益的效力

无权占有当然不能自动将第三人享有的地役权和限制性契约权消灭。

第二章普通法不动产产权

Ⅰ.当前占有性不动产产权

[p38]

A.不动产产权种类 1.非限嗣继承不动产产权; 2. 限嗣继承不动产产权; 3.终身不动产产权; 4.定期不动产产权或定期租赁不动产产权; 6.续期不动产产权或续期租赁不动产产权;

[p39]

B.自由保有v.非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封地占有权

非限嗣继承不动产产权、限嗣继承不动产产权、终身不动产产权统称为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定期不动产产权或定期租赁不动产产权、续期不动产产权或续期租赁不动产产权统称非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的终止时间不能预先准确确定,因为死亡通常是导致终止的事件。

区分自由保有和非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的必要性,源自于普通法封地占有权的观念。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的所有人享有封地占有权,但是,非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的占有人只享有占有权而不享有封地占有权。

[p44]

C.不动产产权的保有方式——绝对的或不受限制的

所有的不动产产权在“保有程度上”都有所不同,即根据它们的期限和自然终止的事件而言均有所不同。继承不动产产权的持续时间是不确定的,终身不动产产权据以权衡期限的人的寿命结束时自然终止,非自由保有的不动产产权在规定的期限到来后终止。但是,若转让指明附有某种条件或者限制,则所有这些不动产产权都可能会更早终止。

1.附终止条件的不动产产权

只有在转让人保留未来权益的情况下,才能设立附终止条件的不动产产权。只有指定的条件仍然存在,这种不动产产权就会继续存在。一旦附终止条件成就,该不动产产权就会自动终止。

2.附解除条件的不动产产权

只有在转让人保留未来权益的情况下,才能设立付解除条件的不动产产权。当条件成就时,该不动产产权就会终止。但它不是自动终止,而是由未来权益所有人决定是否终止。

Ⅱ.未来权益

[p46]

未来权益有5种:

(1复归权(reversion);

(2回归权(possibility of reverter);

(3终止权(power of termination);

(4剩余产权(reminder);

(5执行权益(executory interest)。

若转让人保留了未来权益,则它必定是复归权、回归权或终止权。若设立未来权益的文件件它转让给了受让人,则它必定是剩余产权或执行权益。

Ⅲ.不动产产权的转让

[p56]

A.转让的方式

不涉及封地占有权的交付时,不必履行封地交付仪式。非占有性的未来权益的转让,也是通过转让协议或者契据来完成,不必举行封地交付仪式。如今,所有的权益一般均以协议或者其他书面形式进行转让。

中国典型建筑作文【五】

(1)黄帝时期,未有固定之城郭宫室。

(2)尧时期,技术简陋。

(3)舜时期,早期都市规模开始形成。

(4)殷商时期,构架制:阶基之上立木柱,平面上以多数分座建筑组合成院落。

(5)西周时期,版筑建筑,即筑土墙,在夹板中加入泥土。建筑物屋顶屋顶如翼,采用木柱,庭院平正,同时中国之最古公园开始出现。

西周时期都城规模“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即方形城市,垂直相交的从横街道。

注:黄尧舜时期历史未确凿可考,考古资料及文献共同支撑中国之历史只至殷商时期。

2.春秋战国时期建筑物之特征

(1)春秋时期,建筑物种类多为高台。高台呈方形,以土筑垒,上面有亭台轩榭,可以登临远眺。

(2)战国时期,对建筑之观念不若从前之简朴,崇尚殿基高巨之风,数殿相连。

斗栱承枋开始出现。

3.秦朝时期建筑物之特征

秦朝上接商周,下启两汉,建筑物主体仍为春秋战国以来盛行的高台建筑,呈团块状,取十字轴线对称组合,尺度巨大,形象突出,追求象征涵义。

建筑风格豪放朴拙。

秦朝建筑物代表有阿旁宫、骊山陵、土长城等。

4.两汉时期建筑物之特征

(1)西汉长安城遗址平面图

汉长安城全城布局并未遵循古礼讲究对称,也未进行皇城宫城的`区分,这点不同于历代都城之建制。

汉代的宫大多数均为数座宫殿及台榭阁廊组成的集体建筑,风格基台雄伟,承接秦朝,切借助山川之势,居高临下。

(2)东汉洛阳城遗址平面图

中国典型建筑作文【六】

提起时尚,人们往往会把它与眼下正流行的网络歌曲、80后作家等一批新兴概念联系起来。而说到经典,人们又多会想起《白毛女》、《红楼梦》这些昔日的流行。那么,从时尚到经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们又是否矛盾呢?

下午茶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当时贵族绅士,名媛淑女都爱在下午三四点钟品一小杯茶,吃几块甜点,下午茶也就成为英国民众普遍的时尚,从伦敦地铁的咖啡馆到曼彻斯特乡间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踪迹。如今,有着百年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为都市白领的一种时尚。昔日的经典依旧时尚。

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号》也算得上是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一个例子。拍摄于1995年的《泰坦尼克号》是美国电影史上耗资最多的电影。上映后立刻风靡全球,大街上随处可见它的海报,印有男女主人公画像的服饰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那个男女主角站在船头像鸟般飞翔的镜头早已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时尚经过了时间的考验后,照样可成为经典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时尚与经典是不矛盾的,不仅如此,时尚与经典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时尚走到经典,也许要经过数百年,也许只需短短的几十年。但无论长短,时尚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只有那些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依旧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时尚,才能积淀成经典,绽放耀眼的光芒。

既然这样,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现实中的时尚呢?

某个事物成为时尚,就必然有它的优点。比如网络歌曲,因它通俗易懂、朗朗上口而深受大众的喜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数乐评人认为它缺乏深刻的内涵以及制作简陋,必定会成为“过眼云烟”。因此,我们对待时尚,既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有选择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间流行的宋词与市井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予我们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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