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他总是早早回家,熬粥,炒菜,在厨房里忙忙碌碌。她进门的时候,桌子上就已经摆上满满的饭菜。接着,两人围着桌子,吃酸辣的土豆丝,喝软香的大米粥。
不知什么时候,她回家越来越晚。他左等右等也等不到她熟悉的敲门声。看着桌子上的饭菜一点点地由热变凉,他的心也一点点地沉下去。问她,她闪烁其词,不是说在加班,就是说有应酬。他不禁起了疑心。
有一天,他无意中发现她和一个男人从一家宾馆里出来,亲亲热热地上了一辆黑色奥迪。感觉告诉他,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他平和的心一下子变得愤怒无比。
回家后,他就提出了分手,她听后,心里窃喜。当天就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第二天,她就迫不及待地和那个男人住在了一起。
起初的那段日子,她享受着男人的关爱,日子过得也很舒适。
一天吃饭时,她觉得牙齿一阵钻心的疼痛。照了照镜子,原来是上火了,牙龈肿得老高。轻轻按按红肿的牙齿,疼痛难忍,不用说嚼东西了,就是张嘴都很困难。于是,她放下了筷子。
第二天,依然如此。这时的她肚子里空空的,饥肠辘辘。那个男人听说后,马上给她买了鸡腿、汉堡回来。然而他在椅子上还没有坐稳,就起身走了,说是有一个应酬。看着堆放在桌子上的食物,她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禁想起了当年的他。每当她无法吃东西时,他总是早早回来,放了锅。水开后,下了大米、红薯、山药,然后用小火慢慢熬。直熬得大米咧开了嘴、红薯和山药变成糊状。松软稀烂的粥让她免去了咀嚼之疼,不一会儿,就填饱了肚子。想到这儿,她才明白,如果不是爱到了极致,他不会替她想得这么细致周到;如果不是爱到了极致,他不会俯下身子替她熬粥。这时,她才明白其中深藏的爱,止不住泪水滂沱。
第二天,她就收拾行李,搬走了。
一个明媚的中午,她去找当年他。他很吃惊,问,为什么?她说,给我买食物的人有许多,然而能够为我细细熬粥的人却只有你一个。
“你的房子真漂亮!”
蜗牛微笑着说:
“是嘛,
我的兄弟是海螺”
蜗牛对螳螂说:
“你的大刀真威风!”
螳螂挺开心:
“可能,
我的外公是锯子。”
毛虫和蛾子
顾城
毛虫对蛾子说:
你的翅膀真漂亮。
蛾子微笑了,
是吗?
我的祖母是凤凰。
蛾子对毛虫说:
你的头发闪金光。
毛虫挺自然,
可能。
我的.兄弟是太阳。
妈妈心语:
女儿读了顾城的《毛虫和蛾子》,觉得很有趣,很好玩儿,决定自己也仿写一首。躲在小屋里,不大会儿的时间,女儿就笑眯眯地拿着自己的小诗过来让我看,我一看不禁暗自惊喜。她的想象实在是丰富、奇特,并且富有童趣,读了我也不禁捧腹大笑。
蜗牛与海螺都有美丽的小房子,螳螂有大刀,所以它跟锯子有亲戚,多么有意思的联想啊!孩子的想象力像是无边无际的大海,只要靠阅读作为船帆,勤劳做桨,一定会驶得很远很远……
下午下班回到宿舍(出租屋,隔壁小王说,咱们出去吃面吧。我和小王都是北方人,喜欢吃面食,在这个南方城市,平时吃多了米饭,我们一有机会总要相约去找北方的面馆去吃一次过过瘾。
小王是个健谈的人,一路上有趣的话题不断,我从对虹的无端烦恼中暂时解脱出来,进入到他的话题中了,和他有说有笑,开心起来。他忽然提到了虹。我的心立刻悬了起来,注意听清他说的每一个字。
小王和虹都是这家公司的老员工了,我一个新来的,知道的太少,只是一厢情愿的去和他们交往,忽然感到自己太幼稚。虹在这家公司原来有一个男朋友,后来那男的辞职走了。公司有过规定,不得在公司内部谈恋爱,有想法的男女员工都是偷偷摸摸的,到了一定程度,要么双双离开,要么两个人中会走一个。小王说,虹的那个男朋友刚辞职的那一段时间还和虹来往,后来移情别恋,和虹也不了了之了。
我听到这里,联想到虹平时的表现以及虹和我说过的一些话,我觉得我似乎明白了虹很多。她平时那么安静甚而冷漠,一定是受到失恋的刺激了。她和我浅尝辄止,也一定是还没有走出失恋的阴影,虹又想又怕、前后矛盾的言行,让我烦恼不已;小王的头头是道的分析又让我豁然开朗了许多。
接下来我该怎么办呢?我向小王请教,并真诚的承诺这顿饭我请了。
小王说欲擒故纵,你先疏远她几天,给她一个空间,让她能冷静的想清楚,等她想清楚了,放下了过去,你们就可以正常交往了。你不能穷追猛打,那样只会把她吓跑。
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有了小王给我做参谋,我忽然有了信心,觉得自己一定能打赢这场仗。
我关心地问小王有对象没有,小王一改滔滔不绝的状态,尴尬的说,我还没对象呢,原来谈了一个,已经分了。人家看上了一个有钱的本地人。我说,能不能把她再夺回来?我来帮你吧,我们互相帮助。
小王听了大笑起来,我也跟着笑了。
武汉下雨了。
中午收到了快递公司的短信,我知道是你给我寄的东西,原本想等雨停了再去取,可后来还是淋着雨去了。
打开快递,才知道是一本画册,三十页的画册,每一页都写得满满的,记录了我们四十二天的生活。我从未想过这年头还会有女孩子如此细心,能每晚抽出时间来记录这些点点滴滴,似乎这更像是一本日记,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日记。
有人说,异地恋最怕的不是变心,而是不知道怎么的,感情就慢慢淡了。我说,不怕,如果几年后感情不在了,就让我们重新来过,回到最初的地方,因为这一次,我只想对你一个人好。
潘苗对串串许下承诺:我们相距1660多公里,但我更愿意把它分成166000000厘米,让我一厘米一厘米的去爱你;我们相隔140多天才能相见,但我更愿意把它分成201600分钟,让我一分钟一分钟的去爱你。
我们不一样,474公里的路程,不是一段天涯海角的距离,却也让我无法感知到你。我不愿分开这时间和空间,因为我要在下次相聚时,把这积攒了几百公里的爱全部交给你,而我最需要的回报,不过是你的那一句:想你。
也许,我们正处在不同的天气,甚至交织着不同的四季轮回;
也许,我们正在不同的境遇里欢度或煎熬,带着不同的心情;
又也许,我们都在拨通彼此电话的那一刻,带着假装出来的欢喜,谈着生活的美好,却又在挂断的一瞬间,失落的叹息。
我想告诉你,我不愿意通电话,因为电话里,怎么能够闻到你的气息。
有些事情,一辈子坚持那么一次就已经足够了,而这一次,我想坚持一辈子。
有人说,爱情来时百花绚烂,去时茶荼散尽,起初绚烂的时光终会被落魄的光景取缔。感情就像一杯茶,冲调时的高温随着时间慢慢冷却,再后来,挥发殆尽。期间,总是伴随着苦味和甘甜,直到最后,人走茶凉,细细回味,才懂得珍惜这一杯茶的生命。而上天考验我们的,不仅仅是时间,还有距离。有时觉得命运太过残酷,又或许,平淡和忠诚才是爱情的真谛。
如果这杯茶是我们,我愿意为它续杯一辈子。
前些日子,你十八岁了,不再是个傻傻的小女孩,有自己的思想和成熟后独有的韵味。女人都渴望一种归属感,可这些,我暂时还给不了。你告诉我你坚信,牛奶会有的,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我也承诺,牛奶会给你,面包会给你,一切都会给你。
打字的空余,手还是在不停地翻着画册,知道我最感动的是哪句话吗:因为遇见你,我无法释怀的过去,终于在这一刻,成了过去。
因为遇见你,我终于在这一刻,看见了未来。
她身材匀称而略显清瘦。她有一头漆黑的长发。她喜欢着白色衣衫。她说话时总是轻声细语。她走路时脚步细碎轻盈。她的眼神柔和而不时闪动着狡黠。她微笑时会用手掩起嘴唇。
她喜欢唱歌,也喜欢跳舞。她的歌喉清脆、忧伤。她的舞姿婉转、灵动。她喜欢在绿荫下散步,举头看密叶间隙流泻而下的阳光。她喜欢在小亭上独坐,凝神听晚风中隐隐传自远方的歌吟。她喜欢看恐怖电影,出现紧张场面时,她会迅速地双手捂住眼睛,却又忍不住在中间留出一丝空隙。
快乐时,她会笑得很甜,嘴角的两边悠悠扬起,好像这世上再没有可以为之烦恼的事情。痛苦时,她是那样无助,两眼呆滞而又凄迷,单薄的身子仿佛能被一阵风给吹走。
她的一切他都记得。他也清楚地知道这一生她都不会爱上自己。就像这世上有些人永远都无法走到一起,尽管双目凝望时,会有深沉相惜的依依。但他总是幻想有一天,他们会牵着手走在开满野花的山坡上,他们彼此微笑、并肩而行,身旁有自由嬉戏的蝴蝶,那么平和。
离别后,他开始经常做梦,虽然醒来时梦中的情境已模糊难辨,但双眼中总是会盈满泪水,沿着麻木的脸庞缓缓流下。他一次又一次告诉自己:你应该满足了,还有什么可以遗撼的呢?在这短暂即逝的一生中、在这举目茫茫的尘世里,你已经遇到了真心所爱的那个人,并且一度距离得那样近,近得仿佛可以走入童话。
他拼命地工作,借以填充内心的空虚,但这虚设的屏障却是如此的不堪一击,总会在不经意的时刻崩溃而至于乌有。他学着要去忘记,但记忆偏偏又如此执拗,总是一次次把触角伸展到那些黑暗又明媚的角落。
他学会了独自在闹市中行走、在人群中穿梭,同众多的陌生人擦肩,记住他们一瞬间的面孔,然后又一个个忘掉。他习惯了一个人去电影院,坐最后一排,在宽阔而空洞的昏暗里看虚幻的唯美与芸芸的众生,他看到两旁空空的位子,努力想要做出微笑,却又终于把脸深深地埋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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