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一听到这名字我就会很开心,因为我喜欢天使的东西,那是因为我看了一本爱情小说所引起对天使的极大兴趣,那书名叫《会有天使替我爱你》明晓溪著的。
那是我第一本看的爱情小说,也是我最喜爱的小说。那本书像是有一种魔力吸引着我一次又一次地看也不厌倦它。每次看到那悲惨的结局,我自己像亲身经历那样淡淡的心痛。这本书是我一年前所买的,它已被我翻了许多次,那书已经泛黄了,已经开始破旧了,在我的眼里,那本书就像我心头上的一块肉,看见它逐渐破旧,我像是被人割了一块肉那样的痛。我到现在为此所看的每篇爱情小说都是明晓溪著的,我希望能收集她所有作品,因为我喜欢她写小说的方式。
由于我喜欢喜欢看爱情小说,所以我非常佩服写小说的人,我觉得她们的心里感情应该会很丰富,很多姿多彩,一定有着不为人知的往事,她们也很耐心的写那么多的内容。
渐渐地我也开始喜欢上写散文,觉得很有乐趣,觉得能把自己的感情写下去,像是对一种对心里的感情的诉说吧!虽然不像小说的`那么多的内容,但至少我自己也能当一个作者,至少我能把自己的感情用文字表白出来,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写出来。
是一本书让我改变了自己,把从前的自己变成了现在的明若溪^小耀,所以我喜欢这本书,喜欢里面的主角,喜欢作者,喜欢这本书的每一个字丶每一个符号,喜欢那纯洁的天使。
我最幸福的事情是上能看到那么多的消息。
如果我出现在你的好友列表里说明我们很有缘但无论你是怎么加的我,相识都是一总缘分,真的希望你们都能成为我的好友。
爱文字、爱生活、爱音乐、爱空间、爱青春。如果你也是一个喜欢文字的朋友,那就加我吧。
“好累啊,跑不动了,还有最后一圈了,慢慢混过去算了。”我拖着灌了铅的双腿心里暗暗想到。慢慢地,慢慢地,脚步移动速度越来越慢。忽然一个身影从身后越过去,我呆呆的望着他,“你就是没我跑得快。”他得意洋洋甩给我这么一句话。“就你这次能啦,以前你啥时候跑在我前面了?”我不服气,气呼呼地回应他。“好汉不提当年勇,有本事现在跑在我前面啊!”他激将我。“大丈夫怎能受这样的奇耻大辱。”我咬紧牙,“今天让你见识见识我的厉害。”迈开步伐,甩开双臂,一圈过去,我还在他后面,两圈后,我和他并列,三圈后,我在他前面。到冲线的时候,使出吃奶的劲,把他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跑道上,如果没有那份努力,我就不会超过他,也不会有长跑这份小小的成功。
“对,以后萌米卡森林就成了我们的天下了;像杨修、张松之类最终都没有好果子吃。表弟的爸爸是一名警察,所以他十分喜欢向爸爸那样抓小偷,总是把每一个人都当成小偷.在家还和奶奶玩八路军和日本鬼子。“武松”说“你找死?”老妈又答。爱,让我好痛苦,心中的石头越来越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了.而兰也帮不了我,这份痛苦也只有我自己独自承担了.。
有一个人,他曾经是一位普通的英语学习者,大学时连续英文考试都不及格。但他不屈服于命运,他凭着自己的激情,连续几个月的“疯狂”学习,不但改变了他的命运,也在中国的英语学习方面掀起了一股狂澜。
这个人叫李阳。
李阳曾经是在兰州大学就读,大学时候英文连续不及格,他当时是有十三门功课要补考,其中英语是最差的,但他相信人是可以战胜命运的,他告诉自己要用激情去征服它。在四个多月里,李阳进行了一段苦行僧式的苦读。他的口袋里总是装满了写有英文句子的纸条。他用自己的激情拼命的努力,李阳认为:与其成天苦想,不如善待此生。不愿意舍弃小快乐的人是无法获得大快乐的,这就是平庸者与成功者的差距。为了锻炼听力,他听坏了3台录音机;为了单词过关,他背了一本英语字典;为了与不专心做斗争,他强迫自己每个星期天连续做在椅子上9个小时;
4个多月的疯狂学习,使得本来非常内向的李阳有演说家的号召力;他厌倦的英语已成为了最佳搭档。在全国六级考试答卷时,李阳用了50分钟就交卷并且获得了全校第二名,接着又在全校演讲比赛中获得第一名。李阳大学毕业后去西安一家电子研究所做了一年半的工程师,在此期间,李阳每天清晨坚持跑到9楼顶说英、法、德、日语。
李阳,一个百折不挠的人生奋斗者,中国新时代知识改变命运的典范。他的激情鼓舞着、振奋着、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中国人。李阳说:“我心中明白,从开始学习到精通英文是一条多么漫长坎坷的奋斗路,但我持有这样的信念,不管这条路多少艰难,我一定能冲过去,我也相信,十天的疯狂就足以改变我的一生,那是一种忘我、忘物、忘事的疯狂!那是一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疯狂!我从不相信什么天才,为了说一句地道、纯正、优美的英文,我就有听100遍录音带的决心,就有复述100遍的恒心,就有狂喊100遍的痴心。也许只有一句,但起码我已真正拥有这一句!
夕阳的余辉照在门口的修鞋摊上,剪子、刀、锤子……在夕阳的照耀下显出耀眼的光芒,夕阳也照在那个修鞋匠身上,他在夕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大。
—题记
“倒霉,现在的鞋质量真差,刚穿上一个星期,就开胶了!”
来到那个修鞋匠面前说:“哎!我的鞋坏了,能修吗?”他头也没抬,慢条斯理地说:“你拿过来我看看,修修试试。”“好,小心点,别你修修,在没修好,又把别的地方给弄坏了。”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又埋头修鞋了,过了一会儿,他大声地对我说:“给修好了,试试吧。”“多少钱?”我边掏边说,“十元。”“什么?十元,你干脆去抢得了。”我不满地顶了他一句,他愣住了,然后笑着说:“你这鞋,本来坏的地方就很多,十元钱又没多收你的。”听了他的话,心想:真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明明多收了我的,还充好人,这年头,人都钻钱眼里去了。”
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记得一次下雨天,我刚刚走出几步,感觉脚上松松的,一看,我的鞋又坏了,心想:天哪,这可怎么办,鞋坏了,怎么回家呀?遇上这个倒霉天,我又身无分文,可怎么办呀?”“鞋坏了,脱下来,我给你修修。”我低头一看,原来是那位修鞋匠,我看了他一眼说:“没事,我自己能回家。”他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笑着说:“不要钱,你就放心吧。”我半信半疑的坐下了,他慢慢地粘着,细细地缝着,过了一会儿,他把鞋递给了我说:“修好了,快回家吧,不然家人好担心了。”我的嘴好像不是我自己的,不由的说了一句:“谢谢。”说罢,便高兴地走了。
在那蒙蒙细雨中,那矮小的身影,显得格外的高大,从此,我便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每次路过他的鞋摊,我都会默默的祝福: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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