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又像往常一样,走到那个烟酒店里等着我的妈妈。我忽然在远处看到一条中型犬,心想:他们家只养了一只小型犬,怎么一晚上就长的.这么大了。走近一看原来是其他狗,当时我还以为是别人家的狗暂时养着它,询问过后原来是流浪狗自己跑到烟酒店里的,我想:“为什么别人家都会有一只狗自己跑到他家?我也想要一只狗能自己跑到我家。正想着妈妈就来接我了把我的思绪给打断了。
到了第二天,我放学了又看到了那只狗,近距离的看了那只狗,店里阿姨正在给他喂食我突然发现这只狗特别能吃,我想:“是不是这个狗主人觉得这只狗吃的太多,所以不要它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搞笑,所以没有说出来。我发现咖啡长的特别贵族狗,它长了一身黑色的毛发,黑色的毛发里还夹杂着一些白色的毛发,黑宝石一样的眼睛,圆溜溜的特别好看。过了好长的时间我又发现,这只狗爱乱跑,有一次它跑丢了一天一夜,回来了还算聪明。然后在我的再三请求下,我把咖啡带回家了一晚上,妈妈觉得咖啡有点脏,就给咖啡洗了个澡没先倒咖啡还挺乖,洗好了烘干了以后,我们睡觉了。一晚上我睡得很好,但妈妈告诉我晚上咖啡想离我们近一点,就把它睡觉的毯子往我们这里放了放,我听了觉得咖啡特别可爱。
我去上学的时候也把咖啡送了回去,没想到过了几周咖啡居然丢了,这次没找到我和妈妈都很伤心妈妈原来已经对咖啡有了感情,我只希望咖啡能健康的活着,我更希望咖啡能回去。
我喜欢吃水果,在各种各样的水果中,我尤其是喜欢吃草莓。
到了草莓上市的季节,每当走到草莓摊前,那红彤彤的草莓,闻到一股甜丝丝的香味,我就会像只馋嘴的小猫,口水忍不住“飞流直下三千尺”。
我喜欢吃草莓,因为它的颜色、形状和味道都特别惹人喜爱。草莓的.形状像颗鸡心,浑身长满了细细软软的小刺,摸上去毛茸茸的,不像仙人掌的刺会扎人。熟透了的草莓穿着红艳艳的“外衣”,头上戴着一顶绿色的“太阳帽”,样子可爱极了。取一颗熟透了的草莓放在嘴里轻轻一咬,软软的,那酸酸甜甜的红色液溢的满口都是。
我喜欢吃草莓的另一个原因,因为它没有皮和壳,吃起来特别方便,这样我就不用剥皮,吐壳了。嘻嘻,一口一个,痛快极了。
草莓不但好吃,营养也非常丰富,含有多种维生素。草莓的吃法有很多种,除了直接食用,还可以榨成汁或者腌着吃。我们家的金典吃法就是酸奶拌草莓,妈妈把刚买回来的新鲜草莓切成一块一块的放进一个大碗里,我把原味酸奶浇在上面,再拌一拌,等酸奶的颜色变得艳红艳红的,草莓就腌好了。哈哈,吃上一口酸奶草莓,更是回味无穷。
这就是美味的草莓,怎么样,听了我对草莓的介绍,你一定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了吧?保管你吃了还想吃!
半年前,一只刚满月的小狗到了我家,它只有二十几厘米长,是一只棕色和白色相间的小花狗,因为它还小,棕色毛显得还很淡。最有趣的是小狗的嘴,它的下牙老是把上唇包住,妈妈叫它“地包天”。一个半月过去了,我想给这只小狗取个名字。于是我便和妈妈爸爸讨论,妈妈说叫“地包天”,爸爸说叫“小丑”,我觉得夸张了点,最后决定采纳我的建议,给小狗取了一个极其普通的名字——点点。因为小狗来我家时个头一小点,每次吃东西也只吃一点点。
小点点刚满2个月,妈妈就把它关在厨房。每天下午,我放学回家,只要听到点点的叫声,我立刻知道妈妈回家了,因为妈妈从厨房走出来给我开门时,点点怕主人离开它,就汪汪叫起来,这就成了它给我的一个秘密信号了。每当我回到家,刚放下书包,点点就飞一般的冲到我脚边,咬我的裤子,还抱着我的腿不放,又是摇头又是摆尾,老是弄脏我的裤腿和袜子。开饭了,我们一家坐在桌前吃得津津有味,点点就在桌下舔舌头,真有点“口水流了三千尺”的味道!待我们吃完饭,它就跟着妈妈走,知道妈妈要给它准备晚餐。点点的饭碗是一个我们几年前买的用旧了的小水果盘,我们用剩饭加点心肺拌匀,再丢几块肉或骨头,它就会视为“美味佳肴”。点点也常怕自己的食物被“盗”,习惯叼着骨头藏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我们一旦发现它藏的地方,它就立刻转移地点。
每逢双休日,我们总要带点点出去散散步,可每次出门前,点点就把我的鞋叼走,气得我打它也不是,骂它也不是,弄得我哭笑不得。
点点在我家呆了两个月之后,换了牙齿。换牙时,它总抱着家里的家具啃,就像老鼠磨牙,桌子角都被它咬破了,损坏了许多家具。随着时间推移,点点渐渐变了,它除了主人,谁都不能摸它,由于它性格突变,总是大吼大叫,影响了我们和邻居休息。爸爸妈妈决定把点点送到一个乡下的朋友家,离别时,它好像什么也不知道,高高兴兴的走了,可我至今也忘不了这只既可爱,有时又令人心烦的小花狗。
曾经读过季羡林教授的一本《我的人生感悟》,让我对生活有了深刻的感触。生活在这个缤纷的世界里,我就是一个追梦人。梦与生活并存于我的人生当中。
生活永远是美好的,青春犹如绽放的花朵般美丽,忧愁算得了什么。在遇到生活的烦恼时,往往是理想战胜现实,微笑是最终的胜利。生活之余,喜欢幻想,幻想人生的美好未来和打算。更喜欢做梦,做梦也让生活有几分的向往和追求。
喜欢读散文。读那些名家写的人生感悟,读作者的\'思想和生平。读过余秋雨的《霜冷长河》后,再读《文化苦旅》。要感受这位天才作家的生平,就再去读《借我一生》。用他那触及到哪里哪里就会发出光芒的神笔写下的作品,让人真的感触深刻,也略懂了生活会造就一个人。
喜欢养花。记得老舍先生很爱养花,写过一篇养花的文章,乐在其中。的确,养花的乐趣远远胜过欣赏花。虽然年轻,但很耐得住烦恼,这是养花教给我的。经过自己的艰辛努力,原本毫无生气的小院全被我绿化了。夏天的静夜,坐在小院欣赏我的杰作,真有种收获的喜悦。
喜欢追梦。读过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后,也有增有减。我的人生有梦让我生活得快乐和自在,我就像大海中的鲤鱼一样时时想越过龙门。但是,回到现实,却又觉距离太远,因为我的梦有点长久,要花费我更多的努力去实现。不喜欢半途而废,因为我不想成为生活的弱者。
冰心说:爱在左,情趣在右,一路走来一路阳光相伴。这就是生活,阳光下的微笑永远是灿烂和美丽的,对待生活,我有足够的勇气和把握。读散文培养了我的生活情趣,养花磨练了我的耐心和意志,追梦让我对生活有了更贴近的感悟。还有什么不满呢?唯有的就是再去感悟生活。
人生因有梦而精彩,生活因有梦而充实。我的人生就是这样,在人生边上写些我喜欢的和感悟到的,供我茶余饭后去欣赏,也提供给文学爱好者,让他们去评价一下好与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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