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有舍才有得,有时放弃是另一种坚守的延续。
——题记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清晨朝露挂在嫩草翠绿的尖叶上,小鸟在林间的树林里叽叽喳喳的鸣叫。林间小溪哗啦啦地流淌。一名两鬓斑白的老人,背着竹篓,走在山间,清晨的微露沾湿了长袍。傍晚夕阳西下时,只见他悠然的哼着小调,走在回家的路上,竹篓里装着淡黄色的野菊花,正如“山气日为佳,飞鸟相与还”,没错,他就是田园诗人陶潜,他为了田园生活放弃了为官,何尝不是一种对心中理想的坚守呢!
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
滚滚江水,浪花滔天,白浪翻腾,微风拂面。一位长发冠束的男子临风而站,微风掀起了他的白衣,满头青丝随风拂动,英姿勃发。可微湿的面庞,一脸的愁苦哀伤却在白光中若隐若现,像是痛恨小人的狡诈阴险,又像是在怨念楚怀王的荒淫无道,又像是哀叹自己“美政”的难以实现。他就是“哀民生之多坚”的屈原。他虽然放弃了生命,但却深深地扎进人们的心中。他对生命的放弃何尝不是对执着的坚守呢!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草屋一间,小桥流水,一阵寒风吹来,卷走了屋顶的茅草。一位白发老人跟随在其后,一拐一拐的在在追着茅草,茅草渡过江飞到彼岸,有的.挂在树上,有的飘落在水中。小小孩童欢喜地抱着草跑了。老人放弃了追赶,笑了,自己失去了,却为别人带来了欢笑。没错,他就是因“乌台诗案”遭贬的诗人苏轼,人生虽遭不测,东陂却没有怨言,虽然远离了官场,却换来了闲适安宁的生活,这何尝不是对美好愿望的坚守呢!
有时放弃也是一种美,也是一种坚守,放弃了表面,你还有内心的。放弃了物质上的,你还有精神上的。并不是所有东西都要极力的去守住,有时候放弃了,反而坚守了得到了你原本就想实现的。正如陶潜放弃了官场,却真正的走进了他的心灵,过着“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的田园生活,坚守了他生命的底色;正如屈原,放弃了生命,却坚守了他的理想,而世世代代的流传下去;正如苏轼,本才华横溢,最终却被贬黜,他放弃了做官,却保留了美好的祝愿。
每个人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对净土的坚守,放弃与坚守相互制约,上演着一场场青春的梦。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
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曾几何时,开学典礼上,一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誓言,响彻了整个中国。历史说,这就是个性。
汩罗江畔,风萧萧,一位老人迎风伫立江头,他宽大的衣襟在风中飘荡,凌乱的头发随风飘舞,他准备把社稷、苍生化作泪罗江边的绝唱。历史说,这也是个性。这种个性让“精忠报国”的信念深深地刻进历史的胸膛,让屈辱的泪水融入了祖国的山川。
“你们村里还有几个共党员?”“不知道!”“难道你就不怕死吗?”“要***要砍由你们,怕死就不是共党员!”在那个寒风刺骨的冬天,她走向了冰冷的铡刀,走向了人生的辉煌。于是,***题词:“生的伟大,死得光荣!”在这里,个性被刘胡兰演绎得气壮山河。在这里,历史告诉我们,个性原来是刘胡兰选择的革命事业,是她谱写的壮丽的人生乐章。
某班的班会上,一颗躁动不安的心,耐不住“外面的世界真精彩”的诱惑,总是想知道山的那边是否风萧萧,林的那头是否草青青。他的学习成绩不太好,但仍旧“聊发少年狂”,趁着老师不在,他大踏步走上讲台,庄严宣告:“将来的我,能取代比尔·盖茨!”历史又说话了,听,这就是个性的宣告。什么是个性?也许我不能做出准确的回答,不过,我知道,在我的词典里,痴迷不是个性,盲目更不是个性!个性应该是浩瀚海洋中的`航标灯,是漫漫长夜里被渴望的黎明,是洞察万物的理智,是一生一世的追求。个性,它能使司马迁将屈辱的泪水融进笔端,书写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它能使徐悲鸿挥笔画出《八骏图》;它能使一介匹夫执著追求,能使一代伟人奏出使民族昌盛的乐章。 个性,它跨越了时间、年龄的界限,它高扬理智、坚毅的大旗,创造着生命的奇迹!对于个性,我的思索便是如此。豁然间,我的心胸开朗了,原来我也有个性。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张扬个性才能演绎出不同的人生;张扬个性才能得到无尽的快乐;张扬个性才能获得巨大的成功,张扬个性作文。这就是个性的力量、个性的张扬。
张扬个性就是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的精神气概。
陶渊明淡泊功名,为官清明,不愿与腐败势力同流合污,而过着隐仕的生活。已过“不惑之年”的陶渊明在朋友的劝说下,再次出任彭泽县令,到任不久,碰到浔阳郡派遣督邮来检查公务,刘云以凶狠贪婪闻名远近,县令说:“当束带迎之。”陶渊明叹道:“我岂能为五斗米向乡里小儿折腰。”说罢,便挂冠而去,辞职归乡。此后,他一面读书为文,一面躬耕陇亩,这就是陶渊明不畏权贵、不向权贵低头的强烈个性。
张扬个性就是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傲岸不羁,小学六年级作文《张扬个性作文》。
在中国古代的诗人中,李白是很有骨气的一个。尽管他热烈地向往功名,但他也有自己的原则,那就是必须保持自己独立的人格和尊严;否则,他宁愿放弃,也决不接受“嗟来之食”。他生就一副傲骨,决不在人前卑躬屈膝,而要“平交王侯”,与王公权贵平起平坐。所以在供奉翰林期间,他敢于叫高力士脱靴,让杨贵妃研墨;他甚至“自称臣是酒中仙,天子呼来不上船”。当因此被权贵排挤时,他更是愤怒地宣称“松柏本孤直,难为桃李颜”,“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就是李白决不屈服的强烈个性。
张扬个性就是居里夫人“荣誉就像玩具”的超脱。
居里夫人闻名天下,但她求名不求利。她一生获奖无数,但她却毫不在意。她本来可以躺在任何一项大奖或任何一个荣誉上尽情地享受,但是,她视名利如粪土,她将奖金捐赠给科研事业和战争中的法国,而将那些奖章送给6岁的小女儿当玩具。有一天,她的一位朋友——爱因斯坦来她家做客,忽然看见她的小女儿正在玩英国皇家学会刚刚颁发给她的金质奖章,于是惊讶地说:“夫人呀,得到一枚英国皇家学会的奖章,是极高的荣誉,你怎么能给孩子玩呢?”居里夫人笑了笑说:“我是想让孩子从小就知道,荣誉就像玩具,只能玩玩而已,绝不能看得太重,否则就将一事无成。”这就是居里夫人淡泊名利的强烈个性。
个性的力量无穷无尽,张扬个性或是收获成功,张扬个性或是遭到失败。但张扬个性并非是为所欲为,同时是约束。
个性贯穿着人的一生,影响着人的一生,也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将会如何。张扬个性会使人生留下无悔的演绎和星光的灿烂。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解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平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主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制度的形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认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制度的建立遵循以下过程:在原初状态中完成正义原则的选择―制定宪法―制定法制―在正义原则的指导下规范的使用,罗尔斯并且认为完成这样一个过程也是逐步排除无知之幕的过程。接着罗尔斯给自由下了定义,并讨论了平等自由的三个问题:良心的自由、宪法的正义以及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
罗尔斯对自由的定义谈了很多,他认为自由是一个体系,由各种基本的自由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受到保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犯时,可以说他是自由的。关于罗尔斯定义的自由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色彩。他的自由观可以通俗的这样说:在合法的前提下,人可以为所欲为。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点,这也是后来各类解放运动的思想基础。对于自由的理解在此之前很多思想家的观点要深刻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如果认为自由就是为所欲为那是动物的自由;洛克说自由是指人类的自我管理,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皇帝或者氏族首领或其他什么人的管理。
接着罗尔斯重点谈论了良心的自由,其实罗尔斯的\'良心的自由更多的指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罗尔斯明确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制度必须保护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我认为关于宗教信仰的自由最根本的还是要明确对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想还是先有宗教的信仰,这个先后次序决定了谁更起主导作用。
关于宪法的正义罗尔斯说宪法的正义体现在对于正义的两个原则的遵守上,体现在一部正义的宪法会产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产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依然是正义原则优先次序的体现,就是首先保证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平等的自由。同时罗尔斯又补充说,如果有一种不够广泛的自由,那这种自由必须加强所有人分享的完整的自由体系才能存在;如果有一种不够平等的自由,那这种自由必须可以为那些拥有较少自由的公民所接受。
接下来罗尔斯谈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作用,总而言之要满足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原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谈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储存社会财富多少为合适的,罗尔斯显然不同意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储存的思想,他认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一定的充分的现时的享乐是可接受的,这和西方近几十年的思想观点是一致的。
在第二篇的最后罗尔斯谈了关于义务和职责,关于义务,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制度存在时我们有义务服从和维护正义的制度,当正义的制度不存在时,我们有义务建立正义的制度。而对职责要求的强度则小于义务,罗尔斯认为,如果一个人同意了正义的原则,并享受了正义制度带来的好处,那他就有责任担负正义制度给予他的职责,但职责是以自愿为前提的,而义务是不管是否自愿都必须履行的。
罗尔斯接着谈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制度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制度存在职责和义务。于是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反抗和良心拒绝这两个观点,也就是当面对不正义时你至少可以做到这两点。罗尔斯认为这两种方式可以促进一个正义的制度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主要阐述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关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已经定义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的满足。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分更详细的论述,他认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生活计划决定的。要形成这个合理的生活计划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选择的诸原则一致,这些原则包括有效手段原则、蕴涵原则和较大可能性原则;另一个是要在充分理解有关事实和仔细考虑后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态中选择的结果,是相对而言绝对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制度的是否正义的标准,而善只是人们根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计划。
接下来罗尔斯谈论了道德与正义感,他认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道德的成长,使道德从一个威权的命令式的道德逐步发展为根据原则自我发展的道德。在这样的社会中同样可以产生相应的正义感,而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制度的社会的正义感更加稳固。
关于正义感和善之间的关系,罗尔斯认为,一个符合两个正义原则的组织良好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生活计划支持和巩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善是可以相互促进的。
到这里《正义论》终于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因为这位老先生将大量的篇幅纠缠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主要的思想反而讲的不够充分。
总体而言,我认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原则,对于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建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先进行正义的价值判断,以确定这种制度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排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目标而使用不正义的手段的可能,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曾经他是我的。我对他崇拜过,迷恋过,经历了10年的风风雨雨,我一度以为此生他会是我唯一的偶像。但是那确实我以为是而已。
就在看到高考题目的这一天,我瞬间被震撼了。文章和人品五个大字将我彻底的唤醒。
是啊,文章和人品,这两个词在我的脑海里不断地闪回,不断地跳动,文章和人品,文章,人品…………
他曾经是一个追求完美和敢于担当的人,这些能帮助他走的更远。他很踏实,很,很帅气,曾经他是我心目中的完美男人。
记得刚认识让他的时候是在2005年的一部古装剧的时候,当时觉得他有些傻气,因为是新人并没有怎么关注。
在2007年的时候他主演的都市电视剧给我的形象有些懦弱,当时我就决定我要追随这个懦弱的小男人。然而看着他越走越远,越来越成熟稳重,他的温柔,执著,幽默,都让我更为他痴迷,我几乎对他产生了迷恋。我他越来越好,事业越来越成功,庭越来越美好。然而往往现实总是容易给你甩上两嘴巴子。2014年3月周一,就如一重锤一般打碎了他在我心中的完美形象。
那天我哭的稀里哗啦,他原来是那么的完美,他饰演了那么多好男人形象,那是我学习模仿的榜样,他是我向前的星光。
但是他……
在“周一见”事件之后,我删除了他在我的生活中和记忆中的一切。
我继续完成我的学业,过着平凡而充实的生活。生活没有了他,好像也不坏。只是找不到学习的榜样。偶尔会在夜深想起,心里会翻出一些伤悲。
我原本以为他将消失在我的中,这一切都会划上一个句号。
就在我带着对的憧憬走进考场的时候,我接下试卷那一刻,我的.泪情不自禁的留下,那个曾经让我痴迷的名字,那个极具讽刺意味的字眼像一把匕首一样插进我的心,我瞬间面临崩溃……
对,就是这样,哭过了似乎被点破了,我终于明白我为何会如此的伤悲,文章和人品,是的就是人品,一个没有人品的偶像又哪里值得我去迷恋呢。
谢谢你,那个曾经的偶像。
今天,又是一年一度的高考.看见那么多学生仍然在平时午睡的时间里临阵磨枪,心情颇为复杂.自己也经历过高考,也是从那座独木桥上闯过来的,当时的想法依然清晰:似乎是非过此桥不可,除此再别无选择.但现在看来......(嘿嘿坏笑一下,至于我在想什么,猜猜好了.
曾做过5年老师.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是祖国教育战线上的一名逃兵.也曾经为当初的逃离很是窃喜过一番.
虽然做学生、做老师的日子渐渐远了,但留下的后遗症是:时常梦到,很多题目做不出来,白花花地空了一大片,时间到,铃声大作,即从梦中惊醒。后来再碰到这样的梦,就提醒自己:在做梦,在做梦,考不出好成绩无所谓,但依然莫名其妙地担心、害怕……
我不知道和我有着同样经历的人有多少,但决定从人民教师的队伍里向左转或向右转既而悄然离开的时候,我为自己找到了一条充分的理由,那就是,尊严像粉笔一样一点点地消耗掉,那些飘落的白色粉尘,像是一场场雪,最初所认为的“意义”,在漫长的冬季里迷失。我发现我能教给学生的、只是为了应付考试的那些东西日渐苍白,我已经不适合再站在这个讲台上了。
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特殊国情的国家,高考只是古代科举的翻版。“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却也是现实。教育年年在改革,高考年年在考,学生们年年在拼命,家长们年年暴跳如雷。看着校园外那么多比自己的小孩还急的家长,我总在想,多年以后我会不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会不会和自己的小孩一样在无休止的考试鏖战中夜夜惊魂。
没有请教过相关的权威人事,对于教育的状况略略地谈一下自己的感受吧!
西方的教育方式在于注重学生真实的素质培养,考试或测试的出发点是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他们会让学生亲身去经营农场,在做中学,并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庄稼成熟的同时,学生也在速度更快地成长。而我们的教育只是为了考试而考试,至于学生真正学到什么东西,有什么用等等,还是交给火星人去思考吧。在中国人的逻辑和判断里,考试能行=全部OK,全部OK的意思就是“完事大吉”。老师只管教,学生只管考,家长只管催,典型的横向三段论。三部分人达成的共识是:100分万岁。如果达不到这一目标,老师难做,学生伤心,家长难过。至于高考成绩更是事关重大,比GDP权威,仿佛是衡量一切的标准。其实细细想来,做中国学生很简单,只要记忆力好就成。记住老师的教诲,家长的叮咛,主要是记住乘法口诀表、元素周期表等一系列表格及一大堆公式、定理、公理;饭前背首唐诗,便后记几个单词;把历史事件、历史年代写额头上,洗脸的时候也能看两眼;把吃菜看成是化学方程式配平,偏食不行。还有看《西游记》的时候记得总结一下唐僧那段紧箍咒的段落大意;看《机器猫》的时候要刻骨铭心地记住,康夫被大熊痛殴,就是考试不及格的后果。
在我教过的学生当中还真不乏喜欢考试、心理健康的奇人,这就另当别论啦!
王小波先生讲过:“我反对愚蠢,不是反对天生就笨的人,这种人只是极少数,而且这种人还盼着变聪明。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愚蠢里都含有假装和弄假成真的成分。”顺着他的话说,我更反对在自己假装愚蠢(或者真的就不大聪明的情况下,去逼迫别人一起愚蠢,最后弄假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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