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具盒中有一支铅笔和一块橡皮,铅笔是红色的,而橡皮则是蓝色的。
有一天晚上,铅笔和橡皮说起了话。
橡皮说:“铅笔你比我高这么多,你来当哥哥吧!”
铅笔高兴地说:“好啊!好啊!以后我会多多照顾你这个弟弟的。”
两人成为了兄弟,关系很是亲密,每天形影不离的,可是好景不长,因为用铅笔写字不小心总会沾到手上,清理很是麻烦,而橡皮不但能清理笔渍,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渐渐地,我开始偏向橡皮了,总是向班里的同学们炫耀我的橡皮又好看又好闻。谁知,铅笔却心生嫉妒,想要消灭橡皮。
于是,铅笔开始使坏,总是写错字,这样我就不得不频繁地用橡皮来擦,铅笔企图用这种方法来消耗橡皮的生命。
一天晚上,铅笔故意对橡皮说:“我们一起去照照镜子吧。”到了镜子前,铅笔假装彬彬有礼地说:“弟弟,你先来吧。”橡皮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不免感叹道:“老了,老了。”而铅笔顺势也来到镜子前狂妄地说道:“哟!老弟,你怎么变得这么矮,我都快看不见你了。”橡皮看着铅笔肆意的嘴脸淡淡地说道:“老哥啊,我知道你是想要消耗我,可是你不明白吗,在我慢慢消失的过程中,你也无形的变短了啊,最终,你也会消失殆尽的。”
铅笔顿时哑口无言,这才注意到镜子里的自己,怎么变成了一个小铅笔头呢?它为所剩无几的生命懊悔不已。
如果我是公众号运营者,也许该以《他们相爱了那么久,却没有被彼此掰弯》为题,然后对两个长期撕磨的已婚男人大肆渲染?所幸我不是,可以回到我熟悉且觉着舒适的轨道来审视这部干净的电影。影片原题《Genius》,这显然是一类人的总称,中文译名《天才捕手》是个偏正词组,似乎有意强调后者,且有《心灵捕手》的即视感,如此译名也无甚不妥,至少可以让人直觉,这将是一部内敛著称的电影。
影片有着美国出版界著名编辑麦克斯威尔·伯金斯与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的纪实蓝本,故不可能是一个离经叛道的故事。后者38岁早逝前仅有《天使,望故乡》与《时间与河流》两部长篇存世(《网与石》和《你不能再回家》的出版乃他归于尘土后的事,对于他来说,这显然不是一个天才的所有,却是他人生的全部。而编辑麦克斯威尔·伯金斯除了将籍籍无名的天才的托马斯·沃尔夫推上近现代文坛,还是菲茨杰拉德(代表作《夜色温柔》、《了不起的盖茨比》以及海明威(代表作《太阳照常升起》、《老人与海》的推手。在猎奇心爆棚的当下社会要工整规矩地书写两个男人之间的工作与情谊,反倒成为一件很难想象的事情,尤其在与阅读越来越疏远的中国,沃尔夫的读者也许还不如郭小四的来得动物汹涌,更别说伯金斯的粉,演员及其表演魅力必须首当其冲。
所幸几位演员都有过驾驭传记人物或作家的经历。科林·费斯2011年凭借《国王的演讲》指染奥斯卡影帝,裘·德洛早年曾在《王尔德的`情人》中饰演作家,新近的《布达佩斯大饭店》中也有他串演作家的身影,而妮可·基德曼不仅有过《摩洛哥王妃》的塑造,还在《海明威与盖尔霍恩》出演过作家之妻。科林·费斯演绎的编辑麦克斯威尔·伯金斯沉稳深邃,有一股强大而静谧的牵引力,裘·德洛化身的托马斯·沃尔夫自我而癫狂,像是一颗刚被点燃的火球,妮可·基德曼又一次化身天才作家的妻子,这也是她与裘·德洛《冷山》之后再度牵手。
影片的开局恬淡,节奏也显得单一,无非是《天使,望故乡》的发现、改稿和成功,一切皆像是纪录式的炫耀,当《时间与河流》的出版眼看业要陷入这种单一时,妮可·基德曼的一把手枪实现叙事变奏。此时的托马斯·沃尔夫沉迷改稿,已然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倍感失去丈夫的艾琳将生死抉择摆在伯金斯面前——要么让我打死你,要么我打死自己!伯金斯表面上风平浪静,三言两语打发艾琳,实际明了后院起火的危机。《时间与河流》修改长达9月,两人的深度厮磨已严重影响到两个家庭生活。略微不同的是,沃尔夫的自我与艾琳的冲动拉开裂隙,而伯金斯的谦礼得到了妻子和孩子们的理解。毕竟伯金斯并非王尔德,他只是为了工作,为了不负一个天才的才华,他连人家后院也要一起。
正如译名《天才捕手》的偏正结构,我在片中更为科林·费斯饰演的伯金斯所吸引。这么说并非裘·德洛饰演的沃尔夫不好,恰恰相反,裘·德洛诠释的沃尔夫如烟花灿烂,他的癫狂创作与骄傲自我交辉,可刚刚开始自我反省,尝试进入另一个人生的维度就被疾病一口吞噬,令人痛惜。之所以为故事里的伯金斯感染,更多的是因为他天职使然,作为一个幕后推手的纯粹与无私。如若不是《天才捕手》,我还真不知《老人与海》、《了不起的盖茨比》、《时间与河流》是如此这般走上文坛的,更不知除了作者之外还有如此伟大的付出。话说回来,任何一个伟大的事业,确实需要一系列职业、敬业的付出,需要无数默默无闻的巨匠来成就。
可惜的是,这是上世纪初的故事了,匠人的时代正在远去,天才的笔耕者越来越稀少,理想正被梦想取代,诗意正被务实扼***,所剩蝇营狗苟和步步为营的设计与算计,伯金斯这样的职业匠人在我们的土地上难觅踪迹。从某些个角度来说,《天才捕手》更像是写给文字爱好者的一封老情书,但愿这样的故事不会是绝笔。
我有一个儿时的玩伴,她叫藏小琨。她有一双迷人的大眼睛,一头乌黑乌黑的头发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我最喜欢她的笑,她笑起来就像是一个天真的孩子一样,美丽可爱。
藏小琨你还记得吗?那时,我们住在一个单元里,而且还住在一栋楼里,你住在楼上,我住在楼下,几乎每天你都会来找我出去玩。小的时候,我还会和你出去玩,但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们被堆积如山的作业和课外班活生生的分开了。
记得有一次,那是冬天,下了好大的雪,你下楼来找我出去玩,那时,我刚刚写完作业,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和你都非常高兴。我们一起去花园的草坪上玩耍,那草坪变得雪白雪白的,好漂亮啊!我们在雪地上写字,还留下了许许多多、纵横交错的脚印。我们还趴在雪地里摆出各种的姿势照相,躺在雪地里打闹,做在雪地里看书。那天,我们玩到了天黑,夜晚好美啊!当时,每家每户都红彤彤的,天上也有许多美丽的烟花。那天,是我最高兴的一天。
还有一次,我们去骑自行车,在一个拐角时,我不小心受伤了,腿磕破了,还流了许多血。你马上跑回家,拿了药和绷带,给我包扎上。那天,是我最感动的一天。
这些事你都还记得吗?如今,你搬家了,希望我们的友谊永远不要“搬家”,希望我们永远不要忘记这段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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