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比我更在意我是否喜欢过一个人,似乎长这么大都没有爱过一个人是不正常的……不辜负诸君重望,爱过。
轻描淡写两个字,怎能满足蜚语流言的人间!
但我不说它是谁,不说它长什么样,我只说我爱它时所难以拿捏的那点小心思!“它”,这一个字,并不代表它是个动物,我只想说它就是个人,于我而言遇到的最美好的人,尽管漏洞百出、捉襟见肘!瞧,我只是提到它便开始乱用成语了。
怎么才算喜欢呢?
小孩子要粘着他喜欢的人。
年轻人要时时刻刻盯着手机。
成熟了,内心便牵挂着。
说白了,总是怕失去。
我也是,我喜欢它啊,喜欢的单纯而热烈,像孩子一样离不开,像保姆一样碎碎叨叨,像亲人一样担心挂念,这感觉真好,好像它是你的一样!
喜欢啊,所以总会把最好的与最不好的情绪都展现给你。好的便不多说了,坏的情绪总是要让它先尝一尝的,尽管不关它的事!我从未与别人发过脾气,朋友也罢,同学也好,我的脾气只有我最爱的人知道,爸妈还有它!是呀,我把你当成自己的唯一了,以为你会懂我的委屈和无奈……脾气这东西,最不该给最爱的人了,可是心太累,和谁去说?
喜欢很简单,爱很不容易。
喜欢的时候,我尽可以去牵它的手,摸它的头,可是爱上了,就再也不能碰它一下,因为爱,所以在繁华里浅唱孤独!
有些人换了好多对象,好多爱人,却从没在心里问过自己,得与舍之间,那阵痛是否让你再也爱不起!
为什么用“它”作为我爱的人呢?不是不存在,而是我必须日日假设它不存在……
曾经我那样爱,以后我爱时光,好像从未发生过,却又清晰可触摸,我从未对这世界说“我爱你”,但日日夜夜却从心眼里对你说了千万句“对不起”,对不起春光正好,你有了皈依!
爱本来俗气,我忍不住祝你“长命百岁”穿三千红衣!
高一文化去的是古镇西塘。因为路途遥远,在客车上免不了一些丰富的\'活动。同学们围成一圈,“小赌”怡情。输的同学便献歌一首,气氛活泼又欢快。
到了目的地,便感到置身于山水之中。老天爷也很客气,给了我们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于是西塘的景色更显得妩媚动人。周围都是河道和极富江南气息的房屋,仿佛回到了过去。在走一段,便是闹市区了。一家家各有特色的小店令人目不暇接,具有名族特色的手镯,项链吸引大批女性消费者。还有各种特色小吃也令同学们大饱口福。
逛遍了古镇的街道,午后坐在河边的草地上别有一番雅趣。秋日的阳光很好,好朋友围聚在一起谈心,彼此的心也靠得更近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我们告别了西塘,带走了一份属于我们的美好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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