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盈盈捧着一颗又大又饱满的草莓开开心心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盈盈最喜欢吃草莓了。咬一口,甜溜溜的,光是想着,牙齿就开始在嘴里跳舞了。可是,盈盈是不会舍得吃这颗草莓的。因为这是他要送给妈妈的礼物。要知道,为了找这么颗草莓,向来胆小的盈盈可是下了好大的决心,才敢独自出门的。
我闻闻这香味就可以了。盈盈一边走一边想。
不久就来到小河边。这时盈盈觉得口渴了,于是,他抱着草莓一骨碌地从草丛里钻了下去。
咕嘟咕嘟。盈盈大口大口地喝水。(你瞧,他连喝水都舍不得放下手中的草莓呢。
真痛快呀!喝饱了的盈盈准备继续上路了。可当他一转身却被吓了一跳。小熊多多正直勾勾地看着他,不,是直勾勾地看着他手里的草莓。
“这东西好吃吗?”小熊多多问。
“好吃。哦,不,……不好吃。”盈盈吞吞吐吐地说,生怕小熊多多会吃这颗草莓。对小兔盈盈来说,小熊多多可是个大块头呢。
“你骗人!一开始说好吃,为什么又要改口?”小熊多多一下子生气了。他最讨厌别人骗他。
盈盈害怕极了,忍不住哇哇大哭起来。
“你哭什么呀?你,你快别哭了!”这下轮到小熊多多着急了。他最怕看见眼泪了。
“这是给妈妈的,……不能给你,呜呜呜……”盈盈一边哭一边说。
“我也没想要啊。唉!”小熊多多摇摇头说,“好了,好了,别哭了,快把它拿回家给妈妈吧。”
盈盈赶紧抱着草莓爬上了河岸。
快到家时,盈盈停下脚步,把草莓放在路边,然后舔了舔手,顺了顺毛,又洗了洗脸,这才又重新抱起了草莓。可不能让妈妈知道他哭过,是不是?
嗒、嗒、嗒。盈盈敲敲自家的门。他小小的心脏也在扑嗒、扑嗒、扑嗒地乱跳着。这是他第一次给妈妈送礼物。
“是谁呀?”妈妈亲切的声音传了出来。
“是我,妈妈,是我回来了。”
“哦,是我的小宝贝回来啦。”话音一落,门就打开了,妈妈笑吟吟地站在了门口。
“生日快乐!妈妈。”盈盈大声说着,一把把草莓塞进了妈妈怀里,同时吱溜一下从妈妈身边溜进了屋里。
深夜,老板一家回来了,凡卡不得不从甜蜜的梦境中回到现实。
小崽子哭了,凡卡一直摇摇篮,可他还是哭个不停。他才九岁,这时困得很,眼皮都抬不动,脑袋耷下来,但嘴里还在用只有他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哼着摇篮曲,手不停摇着摇篮。
“睡吧,睡吧,我给你唱歌,给你摇摇篮……”
这时如果没有这小崽子,再有一张舒服的床,该有多好啊!凡卡心想。
他的视线越来越模糊……好像天亮了,有人敲店门,凡卡去开门,“爷爷!”敲门的正是凡卡日思夜想的人——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爷爷说:“凡卡,收拾行李,再向老板他们告别,我们现在就回家。”“嗯!”凡卡匆匆向他们告别,准备踏上回家的路。可是突然有人打了一下他的头,他缓缓抬起头,揉了揉朦胧的眼睛。
“你个小兔崽子,孩子在哭,你却在睡!”老板娘露出凶狠的目光,脱下拖鞋,正要打他。凡卡马上反应过来了,抱着头,嘴里直喊:“不敢了!不敢了!”
凡卡清醒了些,又开始摇摇篮,哼歌儿,渐渐地,他觉得眼皮又在打架,他硬打起精神,直到天亮。
天亮了,他拍了拍自己的脸蛋,仿佛那样可以让自己更清醒些!他吃了点面包,就去开店铺了。
提水、洗台阶、扫地……吃的最少的是他,活最多的也是他,他一刻也无法闲着。
直到礼拜天,老板他们去做礼拜时,凡卡披上破棉袄,又出发去了邮局,他想去问问他的信寄过去了?
在路上,他碰到了一个邮差,凡卡问:“叔叔,我的信寄过去了吗?”
“你的信?寄到哪的?给谁的?”邮差问。
“就是那个寄到乡下给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的!”凡卡一脸焦急。
“哦!”只见邮差在这个口袋掏一下那个口袋掏一下,最后从一个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信来,“喽,是不是这个?”
凡卡接过来看了看,“嗯怎么没寄出去?”
“地址没写清楚,有那么多个乡下,哪知道是哪个?”邮差说完转身就走了,只剩下凡卡在那一个人孤零零站着。
凡卡伤心地叹了口气,他实在不知道详细地址,越想越伤心,那绝望的泪珠像断了线的珍珠不停掉……
他对生活彻底绝望了!
格列佛他是18世纪一个普通的英国人,同时他也是一个不寻常的鲁滨逊,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人。他是一个勤劳勇敢、机智善良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和观察,善于思考,有独特的思维,性情温和,对人态度友好,举止善良,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也会随时准备抗击一切对朋友不利的人。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见机行事,抓住一切机会追求自由,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他为人坦率,爱国,也十分顾惜自己的面子,对敌视他的人充满了仇恨、厌恶与鄙视,但敬重高尚的人、知识丰富的学者。总的来说他是一个具有质疑精神,酷爱真理,有忍耐力的勇者。
书中的第一部分“小人国之旅”中的小人国,描写了小人国王国中最高的职位要通过跳绳(不是以人的能力品德)来决定,谁跳得最高,谁就能获得最高的职位,实际上反映了在当时的英国平常人难以凭真才实学获得其应有的地位。
书中的第二部分“大人国之旅”中的大人国则充分暴露了大人国国王对英国如此喜好战争也表示出极大的憎恶,这也正是作者借大人国国王之口来谴责战争带给人民的恶果。
书中的第三、四部分也分别表达了作者赞成和平制度和反映出由于历史的限制,作者无法找出摆脱人类丑恶的态度。
如果一年四季你都在我们学校呆过,你肯定会发现,我们学校无论是春夏,还是秋冬,都是很美的。
春天,校园里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杨树的新叶圆圆的,前端突出小尖,远远望去,真像一个个绿色的桃子;柳树用它那又柔又长的辫子甩动起来,似乎把清香带到了另一座城市,所有闻到清香的人,都变得很健康;还有那毛茸茸的狗尾草,被风一吹,就好像无数条小狗的尾巴在左右摆动;所有的树都穿上了新装,披着融融的春光,迎着悠悠的春雨,再配上那朗朗的读书声,那是一道多么亮丽的风景线啊!
夏天,悬铃木伸出宽大的叶子,在校园上空撑开了一把巨伞,遮住了刺眼的阳光。抬头一望,绿色一片。顿时,空气仿佛凝固了,时间好像停止了,同学们似乎都不动了,原来,世间万物都被这美丽的景色所惊呆了!
再来说说秋天吧!所有的树叶仿佛都被施了魔法一样,一转眼,颜色全变了。枯黄的树叶从空中慢悠悠的随风飘落,犹如上万只枯叶蝶从空中飞落下来。不过,有些叶子还是呈绿色的。黄黄绿绿的树叶错杂在一起,看上去,也算是一幅美丽的图画哦!还有些许的树叶落在了池塘里,它们就像是一艘艘小船,承载着人们的美好祝愿,驶向远方!
不光是秋天,冬天也给人们带来梦幻般的感觉。雪不停地下着,落在了老师们的车子上,简直就是个奶油大面包。雪还落在了大地上,为大地穿上了一件厚厚的棉袄。看,树上也积满了洁白无瑕的雪花,像柳絮一样的雪,像盐沫一样的雪,带给了我梦幻,更是带给了我快乐!
呵!好一个美丽的校园!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因为当秋天来临时,秋风瑟瑟,走在静谧的山路上,秋风卷着树叶清新的气息,我喜欢让人心旷神怡的秋天。
我喜欢秋天!当我们早早的起床准备去上学时,秋风总能提醒我们,该添衣裳了,在我套上外套时,我总会在心里,默默地,感谢着秋天,感谢着秋风……
我喜欢秋天!因为每当秋雨来临时,空气都会变得格外清新,让人联想起家乡田园时那种清新、不含一点杂质的美好。当秋雨不再滴落的时候,花草树木都换上了新装,小草换上了绿衣裳,绿得耀眼、绿得透明。那清新的绿,仿佛在流动,流进我的眼睛,流进我的心胸……
我喜欢秋天!它是多么的美好啊!秋天提醒着人们稻谷该成熟了,稻海翻起金色的波浪,高粱举起燃烧的火把!秋风硕爽,人们带着丰收的喜悦满载而归。秋天多么美好呀!
我喜欢秋天!秋天是多么无私!因为秋天的到来,使树叶在空中翩翩起舞,然后慢慢的,慢慢的,飘落在了地上。虽然秋天让树叶飘落了,但它是为了大树的成长!树叶落在地上,会变成腐殖质,腐殖质能像肥料一样滋养大树,使大树变的更加粗壮,更加挺拔!让大树为我们抵御风沙。
就在秋天要过去,冬天要来临时,秋天总不忘和我们招手示意,在我们与秋天离别的那一天,秋天下了最后一场秋雨!滋润了最后一片土地!秋天让我们目睹了它最后的一次清新!
秋天的无私,秋天的美好,使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觉,有点苦涩,但又不同于平常的苦涩,是有点清新,有点甜蜜的苦涩……。
我在歌颂这秋天,我在怀念这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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