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猫,总觉得“猫”这个字眼带着些柔媚与矫作,故我从来不养猫。
乡下奶奶家曾养过一只猫,那是爷爷在山上捡到的一只快要饿死的小猫崽儿,奶奶看着不忍心,便收留喂养,没几天,小猫便恢复了活力,一双眼有了光彩,而我仍是不喜欢猫的,尤其是,毫无野性的家猫。小猫渐渐长大,滚圆滚圆的,因为特别乖顺,所以也很讨喜,它喜欢趴在人膝间睡觉,懒懒地在太阳底下睡觉,已没有丝毫作为野猫的气性,我知道动物野外生存的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而一旦被淘汰,付出的便是生命的代价。而它,本应是被淘汰者的一员,但它却存活下来,学会迎合人类。
之所以不喜欢猫,大概是看不惯它们的乖顺与媚态,它们用自己可爱的'姿态去迎合人类,以博好感。我觉得,作为宠物的,大抵都有些可怜。虽然我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发表对动物们的看法,但由此及彼,人亦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伪装,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虚伪的一面,这点毋庸置疑。生而为人,便免不了阿谀奉承,生于尘世,便免不了做个俗人。但伪装总要有个限度,不然,连真实的自我都迷失了,即使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又有何乐趣可言?我不喜欢迎合,也不喜欢被迎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我们何必屈就自己去迎合别人的喜欢,又何必接受他人的假意迎合。逢场作戏,上下敷衍,也许在俗世生活便能如鱼得水,但却是失了本真与自我,活在别人的世界。失了个性的人亦如同那失了野性的猫,太过屈膝卑颜地活着,一生走尽,负的还是自己。我不喜欢猫,自然,我承认怀着些偏见;我不喜欢一些人,自然,我承认我不过也俗人一个,但毕竟入世生活,也就自己原谅自己了。
想李白一代诗酒谪仙,也曾迎合皇帝的乐趣,为皇家的绮靡欢乐作诗写文,但他内心又何尝不会痛苦?直到最后大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潇洒离去,做回自我时,才觉身心舒畅,逍遥自在。与其一味以迎合荣华富贵。不如坚持自我而清平自得。有人曾言:“功夫在书外,这学问那学问,敷衍人事才是一门真学问。”但我认为,敷衍不等同于处事,敷衍人事,屈迎他人,退而求其次,将就的是自己的人生。
那只小猫最后的结局是被一只山猫咬死,那一刻也有些忧伤。若它不溺于安乐的生活,还有属于野猫的利爪,也许结局会完全不一样,即使它再得人类喜爱,在生命的危急关头,人类终是顾不了它的性命存亡。生命不完全等同于生存,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用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可以决定自己以怎样的方式生活,既然如此,那何不撕下假意虚伪的面具,跳开左右逢源的大圈,为自己,个性张扬地活着。
我的同桌雷雨书,是我们班的才女。也是我学习的榜样。别看她长得瘦瘦小小,但是每次说话都是出口成章,有条有理,说出来的话我都觉得自己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学会,甚至有时候,老师跟妈妈说的我都不喜欢听,但是才女说的话,我大部分都听。而且每次听的时候,总是很高兴,因为她说话总是很讲道理,而且我能听懂!
“雷雨书,你来造句!”刘老师笑着说。
“雷雨书,你来说说这道题!”董老师笑着说。
“雷雨书,你给大家表演一下!”侯老师笑着说。
“雷雨书,你把画给大家看看!”美术老师激动地说。
“雷雨书,……”
只要是我同桌站起来回答问题,从来都不会让老师失望,不像我,有时候站起来,却忘记老师问的问题了。我很郁闷:为什么永远都是她最棒!
学习好,画画好,作文好,唱歌也好,就连体育都好,可我除了作文以外,跟她差了不知道有几条街道。
“什么时候雷雨书也能范点错误呢?也被批评下就好了。”我觉得自己的想法很邪恶,但是,我还是控制不住这样邪恶的念头时不时地冒出来。
终于有一天,她被批评了。
“我姓楼,不是刘!”体育老师对雷雨书说。
“偶也!雷雨书也有挨批的一天!”我高兴了好几天,可是不对呀,这算批评吗?可是这在我心里已经是雷雨书犯过最大的错误了!
我同桌不仅仅学校的内容学的`好,其他方面的知识也很丰富,前几天妈妈带我看球赛,我学了点知识,本来打算去跟她炫耀炫耀,可是还没等我开口。
她已经自编自唱了《世界杯之歌》。我又一次仰望她!
她的头发虽然短短的,但是有点卷,非常地可爱,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的像两个月牙,跟动画里的女孩儿似的,让人忍不住都喜欢她。
有这么好的同桌,开始的时候,我是压力山大的,但后来就没有了,因为我学不会,比如:无论别人怎么样,雷雨书永远都是安安静静地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就这一点,我就实在学不会!而且她的优点实在太多了,学起来太费事,但是我还是得好好学。因为万一要评选优秀同桌就麻烦了,我不能拖了后腿!
新学期来到了!报名后第二天上午,大家正准备上数学课,班主任老师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一个穿一身蓝运动服的男生。老师向我们介绍说:“这是位新同学,叫张祥。”并且安排他和我同桌。
他个儿不高,瘦脸盘上一双小眼睛,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边眼镜。上课时,他听得格外认真,时而向上扶扶眼镜看看黑板,时而又低头看看笔记,看着他那认真的样子,我不禁暗自好笑:整个一个书呆子。
有一天上数学课,老师照常随着铃声走了进来,只是手里多一叠卷子。我心里一惊,哦,想起来了!前天数学老师说过的,今天要侧验,要我们回家好好准备,我却忘了。唉,怎么办呢!卷子发下来了,我大致看了看题,还会做,我舒了口气,做起题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越做越起劲,越做越快……只剩下一道证明题了,我松了口气。看看同桌,哈,只见他紧紧咬着笔头,好像有一道什么题做不出来了。我心里暗自得意:看他平时听课时那么认真,原来也有做不出来的题。我又低头开始琢磨那道证明题,觉得挺复杂,又不知从哪里着手。过了一会,我忽然想起那道题好像在哪儿见过,可又怎么也想不起来了。时间公公仍一刻不停地赶路,那道题我始终空着,我又看看同桌他也正在做那道题,不过已经密密麻麻地做了一半了……我心里乱极了。下课的铃声响了,我只好交了卷,懊恼地看了他一眼,只见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显出很自得的样子。
过了两天,卷子发下来了。我接到卷子,一个鲜红的86分映人眼帘,不仅是最后那道我意料之中的空题被扣了分,前面的填空题也扣了4分。我又看了他一眼,他还在琢磨卷子上的题,丝毫不去理会那鲜红的100分。我没好气地问他:“不是已经得100分了吗?你还琢磨什么?”他头也不抬地回答:“我明明记得这道题有两种解法的,我再看看!”“两种解法!”我惊愕了。突然一股敬佩之悄涌上心头。从此,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这之后,遇到难题时,我便虚心地请教他,平时沉默寡言的他总会耐心而又热情地给我讲解。于是,第二次测验时,我也和他一样,得了满分,我很感激他,因为是他在我骄傲的时候激励我,帮助我,使我正确地对待学习。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沉默寡言又乐于助人、虚心上进的人。
天天叫他坐在我的旁边,很不舒服。我感觉他是令我讨厌的`人,因为他不诚实,明明是自己错了却不承认。
有一天,我带了几颗糖上学校,被他看见了。他就迫不及待地说:“陈慧贤,能给我吃一颗吗?”我笑着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摸摸衣兜,发现自己什么也没带,就说:“我把我的练习册给你抄,行不行?”可是,我知道:抄人家的作业是不对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答应他了。
很快地,他的那颗糖就吃完了。可我的练习册还没抄几个字呢,他就要拿回去了。我说还没抄完哩,他说:“你的报酬不够!”听了这话,我顿时火冒三丈,毫不客气地说:“是你找我要糖的。更何况,你现在已经把我的糖吃了。你要是早说少了,我还不同意呢!哼!!”
还有一次,就在今天,他买了两块吸铁石,借给我玩。过后,我还给了他。
一会儿,他对我说:“陈慧贤,你把我的吸铁石还给我。”我很纳闷,不解地说:“我不是还给你了吗?”他不信,立即在我的位肚里翻找起来,没找着。他又趴在地上找,活像一只饥饿的小狗。又找了半天,还没找着。他爬了起来,不好意思地笑了。
哎,这就是我的同桌季小浩同学。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仔细想想还是回过头来写下感受。初见这本书,心想肯定又是玛丽苏,书名也矫情,到现在这个年纪了,这类书还是敬而远之吧。但是几天之内遇到好多次,也绕过好多次,可能是今天室内温度太暖和人也太慵懒的缘故,还是无聊得翻开了。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这样安慰自己。才看了第一章,果然玛丽苏,还是秀恩爱。不过也一直对秀恩爱这种事不排斥,看到有些比较暖的小细节,还会忍不住笑一下。看着看着好像着了魔的停不下来,一大中午的时间把整本书翻完了。好吧,确实玛丽苏。
还特意去新浪上搜索公子乔一的微博来看,但是仔细想想,这并不是霸道总裁爱上小职员,或者王子邂逅灰姑娘的鸡汤或者yy文,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羡慕,也并没有花痴简直完美的F君。乔一的性格中那么多的闪光点,她温柔,幽默有趣,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虽然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经历了很多磨难但任然心存善良,而且她工作也足够拼命和专业,她和F君的步调始终是并肩前进的。虽然在F君眼里她笨笨的。大概男主的完美也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很多时候,我们眼睛看到的爱情里的美好,可能就是他们彼此互相包容体谅的`结果,他们能看到彼此性格里的闪光点,也能包容那些不完美,所以,也不用去羡慕谁谁谁,像书里说的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珍惜就好。虽然我也同样有咬指甲的习惯,但是我有了解我是一紧张就忍不住咬指甲的人就已经很温暖了。嗯,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是这样的。
她和我做同桌,真是个好运气,可以分享我的荣誉。我有好多职责呢!她就当我的“监护人”,整天替我忙忙这,忙忙那,忙得不可开交,我和她做同桌才一星期,我们都有点昏昏欲睡了,唉,有这样的同桌真好。
一天,我的瓶子被碰倒了,撒了一桌子,同桌也拿抹布,替我擦。在学习中,我们可以说是双胞胎般的天分,在生活中,她仅仅比我大两岁,天天让着我,我有不会的地方问她,她又不会的地方问我。还天天找我上学去,自己驮着我,一点儿也不顾沉。
可是,有一天,我却嚷嚷着要换位,为什么呢?我发现了同桌的脾气变幻无常!有很大脾气,我问同桌了一个问题:假如我去外地打工,你会不会跟着我一起去呢?同桌回答:“当然会啦!你这个小傻瓜,好好地问这个干什么?”我听了,泪水“哗”一下子流了下来,我不想让任何人看到,自己默默的流着泪,不断抽咽着……同桌对我那么好,我怎么能抛弃她呢?!我决定了,一辈子当同桌,也要和她在一起!
我的同桌天真无邪,学富五车,乐于助人,你们是不是也想有个这样的同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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