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又看了一遍《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之所以重读这本书,不仅仅因为这是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更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引人人胜,里面描写的人物、动物的性格都栩栩如生。
故事讲的是瑞典威明格的小村子里。有一个男孩儿,名叫尼尔斯,他因为常常欺负小动物们,又捉弄了树林里的小精灵,结果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当一群大雁飞过尼尔斯家的上空时,尼尔斯家的家鹅马丁身强力壮,不知不觉地跟这群大雁学会了飞翔,尼尔斯就骑在马丁的背上,开始了一次漫长的旅行。旅途中充满艰险和新奇。大雁们依靠智慧和团结战胜了一次次困难。通过旅行,尼尔斯变得懂事了,也成长了不少,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并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动物是那群大雁的“头领”一一阿卡,她聪明,又很有领导才能:还有驮着尼尔斯旅行的家鹅一一马丁,他很勇敢,又对主人忠心耿耿。我最喜欢的人物当然是尼尔斯了,他既善良又勇敢,为雁群和其他鸟类做了许多事。这本书里还描写了瑞典湛蓝的天空,幽静的山谷,还有海边美丽的景色。
看完这本书,我仿佛也随着雁群游玩儿了风彔如画的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心情十分的舒畅,思维也变得开阔起来。我似乎也像尼尔斯一样经历了一番成长,体会到与各种小生灵一起玩耍的快乐,心中充满了感恩与幸福。我想,一本好书真的是一份财富,希望小伙伴们也能像我一样,去发掘书中的宝藏!
他是王子,身上绚烂夺目,眼睛像清水河畔的紫罗兰,嘴唇像红色花瓣。
在以前映入眼帘的是快乐,是笑与甜,后来,他看的越来越远,越来越悲伤,他看到了为生活而担忧的穷人,为住处而烦恼的流浪汉……他为了救济穷人,把金叶子做的外衣,宝剑上的红宝石,甚至是蓝宝石眼睛,他都毫无保留的送给了穷人,但最后他那丑陋的外表让人们厌恶,被丢进熔炉。
他,就是快乐王子!
快乐就是开心吗?是幸福吗?不,快乐王子的快乐更在于是奉献!
他本是一个华丽的王子,但一个个痛苦不堪的穷人映入他的眼帘时,他是怎么做的?奉献!他不在乎自己的荣华富贵,将身上的\'一切,都奉献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这是一种美丽的精神。
在汶川大地震时,那些勇敢的志愿者便是如此。他们在炎日的照射下,搬开一道道钢筋,翻开无数片石板,拯救了无数条生命。
他们是好样的,为了那些生命,身上却覆盖着圣洁的白花。不管是忧伤,还是美丽,那就是生活……
今天,我读了狼来了这个故事。故事讲得是一个牧羊人,他闲的无聊就想找乐子。便大喊狼来了。附近的.农民听见后就飞快的跑过来。牧人就说;狼已经跑了。
有一天狼真来了,也没有人来救他。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说谎骗人,说谎骗人到最后害的还是自己。
读罢《杨修之死》,掩卷沉思,心中不禁升起疑团:修之过?操之过?思之良久,才恍然大悟:修之过也。
杨修之过,一曰卖弄才华,锋芒太露。杨修确实学识渊博,才华过人。但是综观杨修一生,并没有在军事上、政治上给曹操出过什么奇谋良策,像郭嘉、程昱那样,却一味在“门内添活字”“一人一口酥”之类的小事上卖弄小聪明,以致一再遭到曹操的忌恨,埋下被***的祸根。
二曰恃才放旷,不知点检。曹操“梦中***人”本来是玩弄权术以掩人耳目的勾当,杨修偏偏要给他戳破,岂不是自找倒霉?至于擅自命令军校收拾行装,更是惑乱军心,事关军法,岂能乱来?
三曰小事聪明,大事糊涂。表面看来杨修是最知曹操心意的,夏侯惇也夸他“真知魏玉之肺脏”。但是对曹操的早就“忌之”“恶之”“有***修之心”,他却一无所知,恐怕到死也没有明白。参与曹氏家族立世子的斗争,本来就是做人臣的大忌,即使曹操不***也,将来曹丕也不会把他放过,而他都毫无自知之明。曹操就立世子一事,问过谋士贾诩,贾诩就不敢表态,在大事上他显然比杨修要聪敏多了。
总之,杨修之死完全是咎由自取,正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是怨不得别人的。
看起来,一个人聪明有才华是好事,但是如果不能用到点子上,又不能谦虚谨慎,好事也会变成坏事。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子叫《会飞的教室》。我的疑问是教室怎么会飞呢?原来是一群活泼、聪颖、天真的少年为圣诞夜准备的一场戏的名子叫《会飞的教室》。
这里有胆小怕事的邬理,魁梧好斗的马提斯,冷静持重的塞巴修,才华横溢的戴马亭,多愁善感的姚妮。《会飞的教室》讲了孩子们为圣诞夜的一场戏而展开。
同学之情,师生之爱,朋友之谊。这本书告诉了我人生中友谊是最重要的。虽然主人公不是我们,但他就是我们身边的伙伴,同学的缩影。人生中最珍贵是我们的友情。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什么是团结,相信以后我会和同学们互相帮助一起度过难关。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和别人绝交,那是不对的。
从现在做起,从小时候做起,让我们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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