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干山位于德清县。每年夏天,哪里就成了避暑胜地,哪里绿树成荫,非常凉快。
夏天,莫干山成了天然的巨大空调,绿树就像一把把大伞,把“空调风”罩在了里面。莫干山与德清县其他地方的温度是天壤之别,在山里穿短袖还会感到有点冷呢。
莫干山不但凉快,而且很美。清晨,雾还没散开,就像是童话中的仙境。那薄雾白茫茫的,像是仙女撒下的帷幔,那野鸡恰是雾中精灵,若隐若现。中午,这里成了绿色的天地。这里的大树很茂盛,枝叶遮天。这么多的绿色一簇堆在另一簇上,不留一点儿缝隙。树梢上,天上到处是鸟声,到处是鸟影,他们时而婉转歌唱,时而追逐嬉闹,给莫干山增添了无限生机。傍晚,霞光把爱美的云朵点燃,一会儿红彤彤的,一会儿金灿灿的。小鸟回巢了,蚂蚁回洞了,太阳公公也该下岗了。不一会儿太阳渐渐离去。
莫干山美如画卷,令人流连忘返。
兔子不服气,叫乌龟再比赛一次,乌龟说:“好吧!”兔子说:“那就三天后见面。”
三天后,兔子和乌龟再次出现在赛场上,还是小马做裁判。小马说:“开始!”兔子还是像第一次一样,飞快地向前冲刺,乌龟却把自己缩在壳里,像轮子一样滚向终点。兔子路过大树,这次没有休息,一直前进。
今天,我们全家到莫干山游玩。莫干山空气特别新鲜,到处都是竹子,而且是个非常有名的旅游胜地。
我们来到莫干山山脚下,一排排竹子环绕着山路,一直通向山顶,像一条“竹子龙”在欢迎我们。我向山顶望去,一座座大山在白茫茫的云雾中呈现出来。我们接着就开始爬山了,妈妈告诉我:“这山有点陡,要想爬到山顶有点难,需要有一定的信心和体力”我笑着说:“我一定行的”。我们爬到半山腰,我实在走不动了,就坐在石头上不想走了,但是爸爸和妈妈已经走在了前头,我想到了妈妈的话,站起来憋足劲,一股作气赶过了他们,妈妈在后面直喊:“等等我”,我偷偷地直乐。
我们来到望月台,我往下一看,哇!好美的景色呀!美丽的剑池山泉从山上哗哗流下来。我还看见避暑山庄里有许多外国游客,妈妈说:“这些外国人每到假期就会到山上来度假”,我非常兴奋,外国游客还和我打招呼呢,可我只会说:“Hello,Hello”,而他们说的话我一句也没听懂。
回家的路上我再也无心游玩了,我想:今天虽然我没能和这些外国游客交谈,回去后我一定认真学习英语,再过几年,我来莫干山玩时遇到外国游客,我就会非常流利地和他们交谈,我还会介绍莫干山更多美丽的景色呢!
车窗外,淅淅沥沥的雨水滴落地面,溅起又落下;还有一部分拍打在车窗上,透过太阳膜可以看见,它们弯弯曲曲划过的曲线。
我懒洋洋地坐在车后面,摆弄着“九连环”,手指不停地上上下下。国庆七天假,免不了回老家一趟,回老家也定是要去那条街看看的。
记忆里,那条街的中央有一家小店,是两位花甲老人开的,这家店已有些年头了,屋顶上被火熏出黑色的痕迹就是最好的证明。这家店里没有卖什么精致而昂贵的小礼品,也没有大饭店的富丽堂皇,甚至它都没有一个像模像样的招牌,这里只有香喷喷的肉夹馍。虽然这条街有很多这样的店铺,但是再我的记忆中,这家店的肉夹馍是最正宗的。
两位花甲老人留给我的印象除了白发、皱纹和实在,再无其他。他们分工合理,女的烙烧饼,男的负责夹馍。那男的刀功很麻利,一根火腿他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娴熟地把火腿夹入烧饼中,再配一个鸡蛋,随手扯下塑料袋。“嚓”一声后,烧饼就进入了塑料袋里。
趁热解决掉它,咬一口,嫩;嚼一口,香;随着喉结的抖动,它顺利进入食道。解决了它之后,擦去嘴角的饭渣,再细细回味,那种滋味仍久久徘徊于心田。
爸爸将车子停在路边,我漫步在烟雨中,寻找着那家小店。向那家店的邻居打听:“唉,奶奶,你知道这家店的老板去哪了吗?”“早埋了。”我心里一惊,慌忙向他道谢。转身走向另一家肉夹馍店,将热腾腾的肉夹馍捧在手里,咬了一口,若在以前,雨天吃那两位老人做的肉夹馍,是温馨的,还会因为是雨天而感到一种特殊的香味。但今天的肉夹馍却没有那种味道。
回家时,手机里响起逃跑计划乐队的《再见再见》,透过车窗看那家空无一人的小店,向它挥挥手,在歌声中离开了它。
“说了再见/才发现/再也见不到……”听着手机里周董的这一句歌词,我一头扎进了回忆的汪洋大海中,一个个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朝我缓缓走来。
比如,我的堂哥,在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堂哥就随父母去了充满梦想与机遇的大城市——武汉。从那时起,我的生命中便少了一位亲密的玩伴。在车站送别时,我一手紧牵着哥哥,一手攥着哥哥送的玩具,不愿松开。哥哥提着重重的行李箱,还是踏上了火车,留下泪珠在眼眶里打转的我。“再见,再见!”我只听见了火车的轰鸣,但在梦里,哥哥仍旧向我招手:“再见!”
又如,亲爱的外婆。外婆走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小的小孩。她或许对我有过千言万语,可我却都记不清了——只记得每逢过年过节,外婆给我买的五颜六色的糖。妈妈说,小孩子吃多了不好,可这仍无法阻挡外婆对我的喜爱。直到有一天,外婆住进了医院,手上身上都插满了管子,头发似乎又苍白了些。她还是那样微笑地看着我,从桌上拿给我一颗糖,然后抚摸我的额头。临别时,我笑着说:“外婆,再见!”而我哪知道,这一句,竟是诀别。后来,母亲给长大的我看外婆的照片:相片中的外婆,笑着,挥着手,仿佛还在与我道别。
再如,那个女孩。有一年,我去广州比赛,与我一组的是一个来自佛山的女孩。她短发,一个小小的辫子,初见时穿着一身正装,让人能感觉到浑身上下散发出的独特气质。我本是一个爱疯爱闹的男孩,却被她的波澜不惊,她的温文尔雅,深深折服。在颁奖典礼上,听到评委念出她的名字,我激动地为她鼓掌。深夜,我们在路边互相道别。“再见!”“再见!”可是,纵是在地图上隔着短短几厘米,我们又何时能再见?
春去秋来,那一场场的离别,都渐渐离我远去了,却又深深埋在我的脑海里,历久弥新。生命中一次次的再见啊,本就是一个,不能期许兑现的诺言。
有一天,乌龟要和兔子比赛跑步。开始的时候,兔子跑的很快,乌龟跑的很慢,但兔子跑的很远的时候。乌龟看见兔子在树下睡觉,乌龟继续跑,马上就要到终点了。
一二三四五六七,终于到终点了,跑的慢的乌龟赢了兔子。 我们应该向乌龟学习,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一定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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