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学生生涯中,有一些亲密无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也有些聪明伶俐,能说会道的朋友;还有一些开朗大方,幽默风趣的朋友。今天我要介绍的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们班的班长,我们都叫她小阳。
小阳的眼睛大大的,亮亮的,像滴进了露水,含满了要溢出来了。她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镜,很有知识渊博的博士的感觉。最令我佩服的事她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她的嘴线条分明,能言善辩,说起话来妙语连珠,像唱歌一样动听。她还很喜欢黑白配的衣服。她总是穿一件黑色的T恤,套一件白色的外套,再穿上一条黑色裤子与一双黑色的鞋子,是名副其实的黑白配。
小阳是一个热情,开朗的人,每次下课时,我都能看到她与同学们相互逗乐,取消的样子。看到她时,我的心情也仿佛开朗了许多。她对自己的工作非常的热情,是老师最得力的小助手。每次参加集体活动或者黑板报,十次里面九次都有他。她的牛脾气是全班同学乃至老师都不敢恭维,谁要是惹毛了她,那谁就遭罪了哦!为此,全班就给她取了个外号——“母老虎”
最让我佩服的还是他玩的写作水平,每次见到她写作文时,都能让我眼前一亮,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她的写作每次都能获奖,每次都能让老师称赞,每次都能让老师把她的作文在班上当范文来念。
她是我的朋友,我要向她学习。
陶渊明爱菊,他爱菊的隐逸;周敦颐爱莲,他爱莲的高洁;苏轼爱竹,他爱竹的气节。我爱摄影,爱它提升了我对美的认识。
在我小的时候,爸妈就喜欢经常把我带去照相馆,给我拍照。一张张照片在我的脑里浮现,它集成一段视频,一部我自导自演的电影。照片里,有我躺在妈妈怀里笑看镜头的场景,那圆滚可爱的脸蛋告诉我刚萌芽的我就喜欢拍照;它记录下我被妈妈苦逼着喝牛奶的的画面,那卖力的神情和一嘴的白圈逗笑了我;它记录下我爬山时和石头一起帅酷的合影,那身行头和摆起的姿势又使我回到了那个童真的年代。摄影记录了我生活中的点滴情怀,为我的成长打上了一节一节地标签与印记。不知是不是从那时起,摄影,在我的心中埋下了种子,照相机也成了我很喜欢的物件之一。
后来家里花钱买了个相机,相册里再添加的就不只是生活照了,更多的则是风景照。我爱上了美图,我崇拜那些摄影师,他们能拍出那么清新唯美的相片,我希望我也可以。从那时起我,我爱上了清晨的一缕朝霞,傍晚的一轮夕阳;爱上了庞大宏伟的建筑,清新脱俗的园林;爱上了潺潺的小溪,爱上了巍峨的山峰……我用相机拍下它们,我的审美能力在一步一步地升级。我琢磨着让光影也进入相机的视野会不会更好,会不会换掉一种风格,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特色?在一点一点的思考中,我渐渐脱掉幼稚的外套,摄影让我琢磨角度如何改变,让我回想景物如何取舍分配,让我能够冷静的对待眼前的事物,让我在欣赏万物的时候,产生一种钻入心灵的美感,得到一种由内心油然而生的享受。
再长大点,我突然发觉相机可以记录下的东西如果仅仅只是表面的美,那岂不是太过肤浅,不快人心啊。渐渐地,我开始注重到了细节,生活中的细节,人生中的转折,发现一些我就会立刻拿起相机拍下来,并在相片的下面配上一句感言。有时你就会感受到摄影给你带来的这种美更有深意,更有诗意,更加新颖。比如,看到一株青青的小草,我会想到拍下它不同生长阶段的生命姿态;看到被压弯的松枝时,我会想到人生有时的低头是为了更好的抬头。摄影让我每一次都能找出新的亮点。它记录下了我用心灵感悟着的东西。
摄影,让我感受到美世界是如此美好。万物之美,生活之美无处不在,每一种美都让我沉醉其中。
去年朋友送我了一只黑灰相间的狸花猫,它的名字叫小喵,才五个月,可爱极了。
小喵的头有点大,叫声也有点奇怪,别的猫都是“喵—喵”地小声叫,哼哼唧唧,而小喵的叫声却是“喵!喵”地叫,从不拖泥带水。白天家里没有人,它便和它的线团“朋友”玩,中午我到了家,便打开电视看,我看的动画片叫《加菲猫》,这只小喵便开始向加菲猫学习。往常每天早上,只要我的闹钟开始“吵闹”,小猫便跳到我的床上舔我的手,把我舔醒,而前几天,我常常都要去学校了,而小喵还在睡,我撮起嘴叫它时,它这才漫不经心地撇我一眼。我觉得是不是天冷了,它就变懒了,连叫我起床的也忘记了。
它还特别贪吃,每天早上我吃着妈妈为我做的营养餐时,它便眼巴巴地看着我,有时还笑着给我作揖,我只好把面包皮给它,它便心满意足地走开了。吃完后再来向我要……还好它的食量不大。要不然我每天早上都要饥肠辘辘了。
每个星期我都要给它洗澡,它不像别的猫那样不爱洗澡,而是把洗澡当成一种享受。每个月我都给它剪毛,它不怕,而是在我怀里开心地叫着。这只猫不爱吃鱼只爱吃面包,肉松的、草莓的,甜甜的、咸咸的、香香的,它都爱吃,只要是面包,都是它的最爱。同样是面食,普通的馍,它就不吃了。
马上要五年级的期末了,妈妈怕我因为分神考得不好,就让一位阿姨把它带走了,那天晚上我很伤心。星期天经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妈妈答应陪我去看小喵,一见到它,小喵就向我扑来,喵喵叫着蹭着我的腿,向我作着揖,我抚摸着它的毛茸茸的脑袋逗着它玩儿,开心极了。临别,我的眼睛里闪着泪光,依依不舍地回家了。心想:
“再见了,我的朋友。”
读诗,品诗,亦是我之最爱。
──题记
诗是美好的向往,诗是感情的寄托,诗是灵魂的慰藉。
从小我就喜欢读诗。
手捧一本《唐诗三百首》,鼻子里留着哗哗鼻涕,这就是我。在几个长辈旁边,在她们的夸赞中,我用那稚嫩的童音一遍一遍地读着那些会读不会理解的古诗。这就是我小时的乐趣。
小学,我对诗的痴迷更进一步。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们在老师的领读下一遍又一遍地读着李白的《静夜思》,可奇怪为什么这短短二十个字却占了课本的整整一页。接着老师又说了李白的事迹和对这首诗的理解,我才深深知道李白的那种像明月一般透明的思乡情感在月夜宣泄,是一页纸远远承载不了的。此后,我对诗更痴迷了,每每发现一首诗便高兴地读几遍,就像探险家找到宝藏时那种不可隐藏的心情,然后便把这份宝藏记下,最后慢慢品读,品读一个诗人的情怀。
现在,诗已经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每到晚上,我家便成为诗的殿堂。你看,一位美丽的妇女正拿着书深情地朗诵着乐趣的;你看,一位帅气的先生正对着窗外流利地背诵那古朴的诗词;还有一个活泼的孩子,他正在品味诗中传达的深切的情感,脸上显得很陶醉。没错,这就是我家。三人齐声朗读:“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戌轮台。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妈妈说:“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躺在病榻上不为自己的病体担忧,却想着为国家戍守边疆,多么可敬啊。”爸爸说:“做梦都是骑上战马驰骋边疆的情景,风雨飘摇中的宋代有这样忠贞的人们是多么可贵。”
一首诗歌,那么短的字数,却包含了一个时代,包含了一个民族的心声。还有什么比诗歌更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产生这种巨大的震撼力呢?
早上,爸爸洗脸刷牙,妈妈锅台边忙早餐,我整理书包,在晨起这紧张的交响乐中,我们不忘抢背一遍昨晚上品过的诗歌。诗歌,是我家三口的温馨剂,是我心灵的热鸡汤。我爱诗,更爱诗意的生活。
我读诗,读诗的韵味;我品诗,品诗的内涵。
读诗,品诗,是我之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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