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只能欣赏,不能模仿。因为它是独一无二的。
诗是一种高雅的艺术,可以陶冶人的性情。读它能够让人高雅,使人充满智慧。
诗的特色在于意象的闳丰,语言的简约,思想的深刻。
一个真正的诗人活在现实之中一定是孤独的。它摆脱孤独的方式要么就是逃避,要么就是变得世俗。往往孤芳自赏会导致诗人的死亡,变得世俗往往会导致诗的死亡。
诗不属于大众,只属于少数人。人人都能够写诗,但是却不能成为诗人。写诗的人一在于为增雅添趣而写诗,一在为灵魂良心而写诗。真正的诗人身上肩负着改良的使命,他会自觉不自觉的创造出诗的新天地。
诗不仅仅是语言文字的组合,不仅仅需要和谐的韵律,诗格与人格相互依存,没有高尚的人格,就没有震撼人心的好诗。
好诗的产生与诗人所处的环境密不可分,与诗人的性情密不可分,与灵感的'来源方式密不可分。
男人写诗相对豪放,女人写诗相对婉约。男人写女人的诗能把女人神圣化,女人写男人的诗能把男人英雄化。中国古代的美人形象大半都由男人的诗所创造。女人的美不仅来源于男人的眼睛和嘴,更是来源于男人的诗情。
情景交融是诗歌的常用手法,写史咏物也很常用。诗人充当了记录历史与歌颂美好的象征。
天下之诗,大抵两种,一种是浪漫主义,一种是现实主义。
当前,诗之所以逐渐没落,外在于市场经济以金钱为最高准则,内在于诗人只写美好之事物,而缺乏生活之经历,真正的诗是为人民而写的。写自己容易,写大众难矣;把雅事写得雅量容易,把俗事写得雅量难矣;造绚烂容易,绚烂之极归于平淡难矣。
诗切忌不可在浪漫与现实之间,诗情与画意不同。画在于似与不似之间,太似则媚俗,不似则欺世。至于太白极简约清新之浪漫,子美极沉郁顿挫之现实,非天然、造化之功不能为也。天然雕饰之美轮美奂与铸塑之工惟妙惟肖乃诗词两大境界。
诗与希望一样都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
从诗人身上,能看出中国文人的底气,所谓“宁为立言之人,佯狂于笔墨之间;不做苟且之士,醉心于功名之蠹”是也。
我的童年是在上世纪的山区度过的,那时大米属于稀缺资源,红薯是一种主要粮食,红薯饭几乎是每天果腹的唯一。但我一直就没有吃腻,几十年过去了,对红薯饭这种吃法仍情有独钟。因为母亲喜欢。
母亲不但喜欢吃,也喜欢做,而且做得特别仔细和别有味道。其实母亲半辈子生活在山区乡下,很多时候几乎就只有红薯吃,红薯就是做饭的主要原料,但母亲做红薯饭很讲究和仔细:先把红薯冼净削皮,再在手上切成大小几乎均匀的丁块。仔细就在这切块上,每一块的大小需合适煮熟后能一口吃下,又刚好在米饭熟的时间内每一块和同一块内外同样熟透。然后是煮的方法,并不是马马虎虎米和红薯一起下锅。多少米适合放多少红薯,母亲自有她的;何时才放红薯下锅也有她的讲究。总之母亲做出来的红薯饭香甜、柔软、清爽、上口,百吃不厌。
我自读书从军后就很少吃过红薯饭了,母亲也在那一年进县城生活,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米越来越充足,红薯不仅在城市,在乡村都倒是稀缺粮食了。母亲对红薯饭的喜爱,如果说之前是社会形势和经济状况逼迫而来,那进城后的喜爱却是出于情感和真心。记得母亲到广西我的小家来生活的那些年,只要在市场上看到有红薯,总会买些回来,隔三差五地做顿红薯饭吃。而且总会在做好后打电话告诉我:今天煮的是红薯饭。而我也会在这时推掉所有的应酬,那怕是大餐,准时下班回家吃母亲做的红薯饭。
有人说《舌尖上的中国Ⅱ》讲述的是情感,每一款美食背后都是一个情深意长的情感故事,或者一种醇厚绵香的情感寄托。确实我们饮食习惯和爱好都烙印了我们成长的经历和情感的熏陶,我们特别钟情的每一种味道或者某一道菜品,无不暗喻我们的情感经历,或寓示我们深刻的感情选项。正如家里的一道特色小菜、出自母亲之手的一种风味,自我们降生就陪伴、培养、滋润着我们的精神和肉体、情感和人生,这就是我所说的“母亲的味道”。我们的味蕾上历来就沉淀着母亲的味道。
今年春节,从老家带回一大罐家乡的腐乳,家乡方言称之为“猫鱼”,我一直没打开吃。不是不喜欢、不省得吃,而是单从形状看,就让我感觉不是我熟悉和喜爱的样子和味道---母亲的味道。
在我的记忆中,母亲是不做太多的酱菜的`,但有三样菜:猫鱼、豆豉、卜辣椒(也叫白辣椒)家里总不会缺,母亲不管有多忙,或找原料有多难,都要想方设法做一些。母亲做豆豉是不走“发酶”这一步的,所以做出来的豆豉金灿灿中点缀些许红艳,味醇色润,香且不酸、软却不粘。而母亲做的猫鱼更是一绝,几乎成了当时当地的品牌和名吃,记得小时候看到家乡那些乡亲那家接待住队干部时,必会到我家要些母亲做的猫鱼放在餐桌中央。更有父亲的同事来家吃饭,首先问的就是是否有我家的猫鱼。有时还赶巧正好没了,去邻居家要点应付,总能感觉出客人的失望。他们会说比不上前次吃的鲜爽。确实母亲做的猫鱼色、香、味、形都赏心悦目,干爽、清冽,糯而不腻、辣而不烈,醇香醒神、回味无穷。我自上大学后就很少吃到母亲做的猫鱼了,到部队,以及结婚把自己的家安置在远离母亲的异乡后,就更少尝到母亲做的猫鱼。但每次回老家休假,母亲必会准备一小罐亲手制的让我带回来,于是这点特殊的味道就成了我每餐奢侈的享受。
后来,同样是母亲来广西我的小家小住的那些日子,母亲也曾做过猫鱼,用玻璃瓶子装,每次只做一两罐。母亲说这边天气不同、豆腐品质也不同,不好存放,只能做一点吃一点,这样才能有那样的鲜味。或许这也算是母亲的味道里的智慧吧。然而我却被这种味道、这样的智慧,溺爱了味觉、骄惯了味蕾。在随后的日子里,对这种味道的爱护、怀念和回忆,就成了我固执的口味。
如今母亲已离开我们,餐桌上再也见不到母亲做的红薯饭、猫鱼和豆豉等等,母亲的味道只是脑海深处的幸福和祝愿了。明天就是母亲节,或许可以到市场上去找寻一些原料,试着自己动手回味母亲的味道。
勤者,不惰也;惰者则万事无成。翻开成功者的成长历史,哪一页没有写下“勤奋”二字?回顾成功者走过的历程,哪一步没有留下辛勤的汗水?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司马迁的《史记》之所以成为史家之“绝唱”,不就是因为浙江禹穴前留有他的足迹,万里长城有过他的身影,汨罗江畔响起过他的沉吟?
我国著名京剧大师盖叫天,为了更好地表现武松的英姿,把削尖的竹筷子绑在腿的关节处,练习直腿走;用火柴杆撑着眼皮练睁圆眼睛,一遍、十遍、百遍……人们终于在舞台上看到了“活武松”。
鲁迅先生一生勤奋,水不息战,成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他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他博览群书,多识善思。当别人称他为“天才”时,他却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用在了工作上。”由于他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以黄牛精神在文艺的土地上笔耕不辍,像春蚕那样生命不息。吐丝不止,故能成为20世纪伟大的革命家、文学家和思想家。
大物理学家牛顿,从小就对生活中的许多物理问题感兴趣。在剑桥大学学习期间,他更刻苦勤奋,一丝不苟一次,他在实验室里做实验,忽然觉得肚子有些饿,便想煮鸡蛋吃。他把“鸡蛋”放入锅中后,继续实验。过了一段时间,他猛然想起煮着的鸡蛋,当掀开锅盖时,吓了一跳。原来锅里竟“躺”着他的怀表,而手里握的却是鸡蛋!正是由于他的勤奋精神,牛顿才成为经典物理学的`奠基人。
司马迁的写作“天才”,盖叫天的表演“天才”,各迅的文学“天才”,牛顿的物理“天才”,以及所有成功者的“天才”都在证明:没有勤奋这个伟大的母亲,成功这个骄子是绝不会出世的。
当代的许多青年是有理想的,这一点固然很好。但成功往往起于勤奋的探索与实践。有些人在实践时常这样想:“算了吧!明天再做,何必珍惜这点时间呢!”这些人忘了,明天的后面还是明天!“朝看东流水,暮看日西坠”必然是要“万事成蹉跎”,老大徒伤悲的!
只想成功,而不愿奋斗,盼望收成,而又不舍得耕耘。这样的理想只能是海市蜃楼。没有勤奋的人生只能是一条从零到零的虚线!对于成功的金字塔,他们只能望洋兴叹!
勤奋是通向成功金字塔的阶梯,是走向事业王国的成功之路!
读书使人明智,使人巧慧,使人庄重,使人善辨。凡有学者,皆成性格。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是使人进步的源头活水,让人们在无边无垠的茫茫书海中肆意追赶,尽情汲取,不断进步。总而言之,读书能使人进步,改变世界。
读书能影响一个人的心灵,改变一个人的气度,使人向上向善向好发展,也可以培养一个完人。苏轼总结道“腹有诗书气自华。”曾国藩也曾说“读书可变化气质。”这是一种书卷气的自然流露。某总统一生博览群书,塑造了他海纳百川的宽容。曾遭一官员谩骂,不料其非但不生气、反称赞这位官员一向聪明伶俐、话一定有道理,官员听后无比惭愧,次日便给总统道歉,矛盾就这样和解了。读书铸就了他的待人宽厚,有容乃大。三国时,吕蒙将军不爱读书,有勇无谋,在孙权的劝诫下也捧起书本,笃志不倦,学问大进,不仅带兵作战更胜一筹,为人处世也沉稳冷静了许多。是读书教他谦虚谨慎,持重内敛,衍生了成熟稳重的品格,变成了一位文武双全的大将军,永垂千古。
读书改变着世界。自古以来,人们就意识到轻视读书就会走向无知和愚昧,精神的家园也就永远不会走出荒芜的沙漠。相反,读书越多,也就愈会接近文明,愈会走向成功,走向发展,迎来愈多的改变。某个国家的`人们非常重视读书,该国度是全世界人均书店密度最高的国家,一半以上的人要定期买书,随处可见正在阅读的人,车站,咖啡馆,草坪,似乎每个人包里都有一两本书,只要一有时间就可以拿出来读一读。当读书成为一种全民文化的时候,民富国强就不再遥不可及,科技水平高度发达,科技的发展已渗透到日常生活中,贯彻在点点滴滴,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与快捷。正因全社会读书,才推动了其不断向前发展,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整个世界。
不读书则会使人故步自封,不求上进,使国家走向灭亡,使世界文明逐渐消逝。秦始皇焚书坑儒,使中国进入了千年文化封锁,加速了秦朝的灭亡。少年时的仲永才华横溢,却因不读书使自己的通达智慧消失殆尽,最终江郎才尽。正如黄庭坚所说“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义理不交于胸中,对镜觉面目可憎,向人亦语言无味。”据调查,目前我国每年人均读书量不足十本。全社会读书的呼声已越来越高。可却仍有许多人意识不到读书的重要性,不读书,也不愿读书,却不知将会错过很多机遇和风景,换来的是一生的底层,是国家的落后,是世界文明的消逝。
培根说“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英国有一句谚语说得更简练概括——读书在于造成完全的人格。读书塑造生动的灵魂,使其永葆生命活力,不断进步。读书亦可以改变世界,不论是自己的小小世界,还是浩渺的大千世界。读书吧,在竹露松风蕉雨、茶酒琴韵书声的闲适中,坐拥书城,红袖添香。
勇于承认错误,是一种责任。1920年,有个八岁的美国男孩踢足球时,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玻璃。邻居向他索赔12.5美元。在当时,12.5美元足足可以买下125只母鸡!闯了大祸的男孩向父亲承认错误。父亲拿出12.5美元说:”这钱我可以借给你,但一年后要还我。”从此,男孩每天省吃俭用。一年后终于攒够了12.5美元还给了父亲,这位男孩就是后来的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
为社会贡献,是一种责任。俄国优秀的生物学家、病理学家梅契尼科夫把一生都贡献给了科学事业,并取得了巨大成就。他病逝前,早已决定将自己的遗体捐献供医学解剖用,并内定了解剖医师。临终前,他对那位医师说:“你还记得我们之间的约定吗?,你在负责解剖我的'尸体时,请注意我的肠胃,我身体的毛病,八成是发生在那里。”
热爱祖国,是一种责任。南宋抗金英雄岳飞小的时候,有一次几个结拜兄弟因为没有饭吃,约岳飞去拦路抢劫。岳飞果决拒绝了他们的要约,并劝阻他们不要去干。但众兄弟并没有听他的劝说而离开了他。岳飞母亲听说此事后,很高兴。但又害怕他在自己死后经不住诱惑,于是她拿来绣花针,在岳飞的背上刺下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然后涂上醋墨。这四个字便永不裉色了。从此岳飞英勇***敌,真正达到了他母亲的要求。
古今中外的人们,因为勇于承担责任而有口皆碑,流芳百世。“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人生的信念;“匈奴未灭,何以家为”是豪迈的誓言;“我以我血荐轩辕”是他们的情怀;“拯救祖国”是他们的呐喊。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这就是责任;关心老人,爱护儿童,这就是责任;堂堂正正做人,为人民谋利造福,这就是责任。
我们每一个人把自己身边的每一件事做好,这就是每个人最基本的责任。
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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