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吃饭的时候了,桌上摆着新鲜的白灼虾,诱人的红烧肉,绿油油的小青菜,还有一大锅炖了好久的排骨汤,真是荤素搭配,营养丰富,一看就是外公外婆精心为我准备的。外婆在一边不停地对我说“多吃点虾,长高个,喝点排骨汤,补钙的,再吃点蔬菜,补充维C……”哎,我一直对大人们这种“填鸭”式喂养有意见,我看着满桌丰盛的菜肴一点胃口也没有,慢吞吞地嚼着饭,满脑子里只有牛排汉堡。外公看我一副不乐意的样子,不高兴地说:“你这孩子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妈在你这么大的时候,不管买什么东西都要凭票,买肉要肉票,买米要粮票……全是由国家统一分配,想多买些肉都不行。 ”“是啊!是啊!”爸爸也在一边接着说,“如果我小时候天天有鸡蛋吃牛奶喝,我还会长得更高些!”一直没开口的妈妈说话了,“吃饭的时候别教育孩子,会消化不良的。”还是妈妈好啊!可我又听到妈妈接着说“赵怡霖,多吃点,你看你瘦得……”看着四个大人围着我,四张嘴说个不停,我只好一声不吭,谁叫我长得像根小豆芽菜呢?他们也是为了我有个好身体,想给我增加营养啊!哎,这就是我们家,每次吃饭最后都变成了忆苦思甜。不过,我觉得他们说得也有道理,我们现在的生活确实像掉进了蜜罐里,我也十分庆幸,我生活在幸运的年代,能过着幸福的生活。外公这个老党员曾告诉我:“这都是党的功劳!” 是党,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如果把党比作阳光,那我们就是花儿,花儿在阳光下茁壮生长,我们在党的关怀下幸福成长。我们要像花儿吸取养料一样,不断汲取知识,学好本领,将来报效祖国。我坚信,在我们不懈的努力下,祖国的明天会更美好!
不知不觉一千多日子已从我那忙忙碌碌的\'笔尖过去,我已经不堪重负,毫无活力了。我的腰被那沉重的担子压成了个90度的直角.它***着,抽泣着,哀悼着。每日每日《尖子生》《英才考评》《毕业生学总复习》......已成了我们的必修课,也是我的催命符,它一天有一天不知疲倦地为我倒计时:离升学考还有10天.9天.8天......我们成天埋头苦战,好容易熬到放学,新的战争又开始在那硝烟中打响,我孤军奋战,奋笔疾书,迎来的却是老师们那一张张阴暗的脸......
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的生活轨迹应该是——
老师日日面带微笑地上着一堂堂生动有趣的课;我们时时保持着一份快乐的心情;操场上刻刻条约着我们活泼的身影......当然,我们天天也不被作业威胁着!
哎,作业,作业,作业,我到底该哭还是笑啊?
我不喜欢猫,总觉得“猫”这个字眼带着些柔媚与矫作,故我从来不养猫。
乡下奶奶家曾养过一只猫,那是爷爷在山上捡到的一只快要饿死的小猫崽儿,奶奶看着不忍心,便收留喂养,没几天,小猫便恢复了活力,一双眼有了光彩,而我仍是不喜欢猫的,尤其是,毫无野性的家猫。小猫渐渐长大,滚圆滚圆的,因为特别乖顺,所以也很讨喜,它喜欢趴在人膝间睡觉,懒懒地在太阳底下睡觉,已没有丝毫作为野猫的气性,我知道动物野外生存的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而一旦被淘汰,付出的便是生命的代价。而它,本应是被淘汰者的一员,但它却存活下来,学会迎合人类。
之所以不喜欢猫,大概是看不惯它们的乖顺与媚态,它们用自己可爱的\'姿态去迎合人类,以博好感。我觉得,作为宠物的,大抵都有些可怜。虽然我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发表对动物们的看法,但由此及彼,人亦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伪装,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虚伪的一面,这点毋庸置疑。生而为人,便免不了阿谀奉承,生于尘世,便免不了做个俗人。但伪装总要有个限度,不然,连真实的自我都迷失了,即使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又有何乐趣可言?我不喜欢迎合,也不喜欢被迎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我们何必屈就自己去迎合别人的喜欢,又何必接受他人的假意迎合。逢场作戏,上下敷衍,也许在俗世生活便能如鱼得水,但却是失了本真与自我,活在别人的世界。失了个性的人亦如同那失了野性的猫,太过屈膝卑颜地活着,一生走尽,负的还是自己。我不喜欢猫,自然,我承认怀着些偏见;我不喜欢一些人,自然,我承认我不过也俗人一个,但毕竟入世生活,也就自己原谅自己了。
想李白一代诗酒谪仙,也曾迎合皇帝的乐趣,为皇家的绮靡欢乐作诗写文,但他内心又何尝不会痛苦?直到最后大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潇洒离去,做回自我时,才觉身心舒畅,逍遥自在。与其一味以迎合荣华富贵。不如坚持自我而清平自得。有人曾言:“功夫在书外,这学问那学问,敷衍人事才是一门真学问。”但我认为,敷衍不等同于处事,敷衍人事,屈迎他人,退而求其次,将就的是自己的人生。
那只小猫最后的结局是被一只山猫咬死,那一刻也有些忧伤。若它不溺于安乐的生活,还有属于野猫的利爪,也许结局会完全不一样,即使它再得人类喜爱,在生命的危急关头,人类终是顾不了它的性命存亡。生命不完全等同于生存,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用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可以决定自己以怎样的方式生活,既然如此,那何不撕下假意虚伪的面具,跳开左右逢源的大圈,为自己,个性张扬地活着。
我最喜欢的楚霸王楚霸王项羽于我来说,有种说不出的魅力。他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魔力,牵引着我们去了解他,敬仰他,在历史的舞台上,他完美的诠释了他那不平凡的一生,无阕风云、生死浮沉,谁的红装,谁的天下,一个朝代的覆灭,群雄逐鹿,横刀立马,谁能主宰天阙,金戈铁马,割喉烈酒,饮鸩止渴,谁又能完美的诠释这一切。
只有项羽,唯有英雄项羽才能完美的诠释。当“楚汉之争”临近终结时,项羽还是不肯服输,虽然知道这一站注定会失败,而他注定是那个失败者,但他毫不畏缩,只要还有一丝希望,饮鸩止渴又何足畏惧,我曾想过,乌江的最后一站,项羽为何会失败,归根究底他就是太正义了,不会做卑鄙小人的事,其实,在乌江一战的时候,他只须事先命人在乌江水里洒一点毒药,然后等到真正的刘邦开战时,再把刘邦的士兵引导江水中,让其自生自灭,血染乌江也好,惨不忍睹也罢,只要能胜利,管他用什么无耻的手段。
只是,他没有,他没有这样做!正是因为骨子里的正义和不服输,才让他成为后人景仰的大英雄,项羽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做人就要正义,就算死也要做正义的鬼,光明正大的死去,决不能临阵脱逃,苟且偷生,宁愿做剑下孤魂,也不愿做那受万人唾弃的无耻小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项羽的性子有些急躁,做事往往不考虑后果,横冲直撞,既没有范增的深谋远虑,也不具备刘邦的用人得当,或许项羽是真的不适合做帝王,但自古以来多少帝王都是踏着亲人的尸体走上去的,兄弟反目成仇,互相残***的还少吗?自古商纣王,周幽王哪个不是贪图美色,不务朝政,和他们相比,项羽难道不够格做皇帝吗?至少项羽不是个贪恋花丛之人,他和虞姬的爱恋缠绵而又悱恻,是任何杂质都无法渗破的,是天地间最纯挚的旷世之恋。而刘邦据说在起义前是个贪图美色与美酒之人起义之后,不得已才加以控制,但难保刘邦当上帝王之后不会重蹈商纣王的覆辙。纵使他没有贪色贪的那么厉害,但对吕雉总不会无二心吧,先后不是封了薄姬,戚夫人等三千佳丽吗?但是项羽对虞姬的爱是天地可证,日月可鉴的,项羽曾对虞姬说:带我当帝王之后,我的后宫只有你一个皇后,一个女人。虽然这些话在我们看来,只是花言巧语,但当时项羽是用何等严肃的语气说出的,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或许我还不信,可项羽所说,我相信,因为他在我心中已不仅仅是能用“英雄”二字来衡量了,多的是一份毫无保留的信任。
项羽在乌江自刎的时候,他没有做错。但他留给后人无尽的悲痛与惋惜,就是罪无可恕的错误,我多希望他能活着,当不当皇帝都无所谓,我只要他活着,生与死其实不算什么,人从一出生就是慢慢向死亡走去的,可是,我真的不希望他死,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种很亲切的感觉,项羽啊!我好想你活着,真的好想好想好想……
回眸,泪撒如雨,无人山野,潺潺湖畔,我伏地纵声号哭,惊跑了饮水壮牛,吓走了噬草白兔,两只雀儿,叽喳啾啾,难解人间愁苦。
简,有着坚强的性格。即使她背负着自然与社会给她的一切不幸,微不足道的她却依然独自主宰着自己的命运。这使她成为英国19世纪中一名少有的独立女性。
小时侯,简爱在寄居的舅妈家里,和骄横残暴的表哥约翰发生冲突,瘦小的她却敢于和表哥扭打,并怒斥他:“你这男孩…… ……”后在学校与海伦相识,彼此相互照顾。直至海伦感染病菌而死去,冷酷的校长无视于着一切,但简一个人悲痛了几天几夜。
长大了起初,她先在富有英俊的罗切斯特先生做家教,之后与罗切斯特先生相恋。他们爱得义无返顾。可是简她在此时却毅然离他而去,凭借自己一人的力量在外闯荡漂流。这种“风潇潇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反”的坚定主张与不悔行动,完全是夏洛蒂笔下一名勇敢独立女性的一座不朽的里程碑。
那天,我虽然花了两小时将此书“啃”光,但却花了几个星期的时间将它不停的回味。十六岁一个不该轻言“爱”的花季却想说:“他们如此坚定的爱情真是令人羡慕!”——简,没有双亲,没有钱财,雪上加霜的是她并不漂亮。因此她在世人眼中她更失去了魅力!可罗切斯特一点也不在乎这一切而将自己那颗火热的心赤裸裸的交给了简。随后,回来的简,再次看到这位曾经俊俏的罗切斯特为了救自己已“疯”的妻子而失明并且残废。即使是如此巨大的糟糕的变化,却一点也没改变简对他的爱。简毅然重新回到他身边,无微不至的照顾他!
大概正是这颗不离不弃的“真心”感动了上天,在书的结尾罗切斯特先生最终再次“重见光明”。给我们以书外,漫漫的深思。女主人公并没有《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柔情,没有《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的美丽,但她“简”以自己的顽强独立获得了众人的肯定。
我最喜欢的运动员我最喜欢的运动员是谁呢?
姚明、郭晶晶、刘翔……都不是。他们与我的距离太遥远了。他们是天上璀璨的繁星,遥不可及。而我,只能在苍茫的大地上抬头仰望,吸收他们的光芒。
微风习习,正是开运动会的好日子。说句老实话,我不喜欢运动,只是想趁此机会偷偷懒,凑个热闹而已。我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热衷于一个奖牌,而每天下午都会在红色的跑道上留下他们的汗水,每次经过那里,我都不屑一眼。
我特地挑了一个舒适的位置,阳光偶尔穿过树叶,投射在“沸腾”的地上。男子1000米长跑比赛就要开始了,很多学生都围在跑道边筑成人墙,我则安坐在大本营中,又显得喝着水。大概是到了第二圈的时候吧,人声鼎沸,学生都各自为班里的选手助喊呐威
我因太阳而半闭着双眼,透过人缝,看见一位白色上衣的选手倒在地上,我心想:辛苦了这么久,结果却倒了,所有的汗水都付诸东流,真是功亏一篑啊。他,在一秒间毅然坚强地站起来;他,没有顾及身上、脸上的灰尘向某处跑去;他,眼神坚决的看着前方的某处,跑去……他的双臂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
我被慑住了,猛地脱离了那我认为安适的位置,往人群众挤。他步伐艰难的向前挪步,一步一步地……我的心不禁为他而剧烈跳动起来,呼吸仿佛在此刻就要停止,目光也死死盯着他那执着的身躯。
金牌早已名花有主,许多学生在他倒下的一刻唉叹了一声就离开了,为拿奖的人祝贺。此时的他孤零零地向目标迈进,我想:这就是运动员的运动精神吧!我承认我被他坚定的眼深折服了,我的心在他的带领下,明白了奖牌的真正意义……
看到如此震撼的一幕,我忽然想起上体育课的我,总会趁老师不注意而溜之大吉或边跑边走,想到这里我不禁低下头,原来我的意志是如此的薄弱,只会做逃兵而不愿接受困难向我下的挑战书。
失败不可怕,只怕半途而废,这就是我的“运动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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