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孙漂流记》的书。它出自于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文笔,是一本能给予人坚定信念的书。至今回想起鲁滨孙在黄岛上的孤独的生活经历,我不禁肃然起敬,久久不能自我。
鲁滨孙出生于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为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毅然放弃了那安逸舒适的生活,去远航。实现他的人生梦想。再一次航海中不信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他一个人幸免于难,幸运的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在克服了最初悲观和绝望以后,他凭借自己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他凭借自己的双手和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他在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多么漫长,多么寂寞,多么难熬的二十八年啊﹗这完全是一个勇敢者创下的神话般奇迹呀﹗
我对鲁滨孙的崇拜之情与日俱增,因为我恰恰缺少这种不怕困难,敢于创造的精神。记得有一次,爸妈要出差两天,我必须要自己做饭。可我这种娇滴滴的“小公主”,平日里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的生活,只知道吃 ,哪知道怎么做的?临走前尽管妈妈再三叮嘱我饭怎么做,可我也没做出一样可以下咽的食物,无奈之下我只好吃方便面喝饮料充饥。难熬的两天终于过去了,爸妈回来了,我不但没吃好,还把家里搞的一片狼藉。
我也深深地领悟到﹕虽然我不可能像鲁滨孙一样,面临着那种困境,但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也要学会生存的本领。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被困难吓倒,只有把困难战胜,并一直保持着一种积极向上坚强的心态,这才是生活的胜利者﹗
在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帮忙,也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来给大家讲述一下吧。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地方,一是:“鲁滨逊来到了一个野人岛,救下了一个被抓获的野人,并把那个野人驯服,花了三年的时间教会了那个野人说话并听野人讲他们族人的事。”我想:“鲁滨逊要从一群野人中救一个被抓获的野人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呀!并还要教野人说话,是需要多么长的时间和多么大的精力。还有让一个从来没有干过重活的一个富家大少爷吃生食,还要自我去打猎时多么大的挑战,鲁滨逊都一一克服了。”再想想我们自我从来都不帮大人做一点事,在宽敞明亮的教师却不好好学习,遇到一点挫折就放弃这是多么大应当啊。二是:“野人把鲁滨逊带到了自我族人生活的部落,鲁滨逊看到了这了的人都吃生食,一年四季就穿自我猎到野兽的毛皮昨晨的衣服,看到那里鲁滨逊就亲自教野人们生火,做饭,织衣服,制造武器,并叫他们识字说话。”我想:“鲁滨逊是一个仁慈,有同情心的人,而我也想到了自我,在平时我有时因为一些小事就和同学们吵起架来,甚至还大打出手,搞得我们不欢而散。还有在大街上看到了有人在街边上乞求别人给他一点钱,我不仅仅没有献出自我的爱心,还大声的骂他:“你这个脏鬼离我远一点。”这是多么不应当的啊,我们是祖国的新一代,21世纪的领导者,让我们一齐保护弱者,让我们献
出一点爱心,让人间充满爱。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像鲁滨逊一样乐于人。
“成功之花,人们只惊异它开时的明艳,却不知当初它的芽,浸透了奋斗的汗水,洒遍了牺牲的血雨。”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更加深有感触,明白了许多道理。这些道理像火花一样闪耀在我心间。
成功,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神往的字眼!可是成功的秘诀到底是什么呢?原来我也很迷惘,总是找不到方向。现在津津有味地读完了这本书,我恍然大悟,像拨开云雾见到了青天。只要毫不气馁,勤奋学习,坚持不懈追求自己的理想,总有一天能手捧自己成功的鲜花。
鲁滨逊就是这样一个不甘过平庸舒适生活的人,多次出海经营。在一次去非洲贩运黑奴的途中海上遇难,飘落荒岛。他以不屈不挠的顽强意志,依靠个人的智慧和辛勤的劳动,谋食建屋,制器养畜,开荒耕种,救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鲁滨逊克服重重困难,最后终于带着忠实而热情的仆人“星期五”回到了文明社会英国。从此,他们就在那生根长叶,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鲁滨逊这样坚强、勇敢、智慧,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可我们班就有一个名叫戴丽的同学,她一遇到难题就退缩了,不积极主动思考,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长此以往,渐渐养成了懒惰的坏毛病。学习很差,作业马虎,就连字都很难看。我真希望她好好读读这本书,以鲁滨逊为榜样,改过自新,急起直追,千万不能半途而废。加油!戴丽,你一定能行的!
亲爱的同学们,咱们也一起向鲁滨逊学习,学习他吃苦耐劳的精神,学习他善于动脑的习惯,学习他勇于战胜困难的决心,争做“四好少年”!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努力吧!
在这个世界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情感,有亲情,有友情,有爱情。有喜,有怒,有哀,有乐。它们就像一个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应俱全,而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那甜蜜的亲情。
那天早晨空气格外清新,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便开开心心的上学去了。一切都似乎很平静,可是谁都没有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到了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时天空中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乌云。一时间,外面下起了倾盆大雨。可是,几乎所有的人都没有带伞,都只能等待着家长来接。下课了,雨下得更大了,豆大的雨点打在地面上,发出了滴答的声音,有伞的同学都走了,他们的身影消失在了雨幕中。很快,一大半的同学都被接走了,只剩下一小半,但是我还在那里。又过了一会儿,又走了一部分,但是我依然在那里。很快,就只剩下我和几个平时比较要好的同学。不一会儿,他们也陆续走了。这时,在朦胧的雨幕中出现了一个人影,撑着一把伞,向我走来……啊,那是爸爸!我叫了起来,爸爸听见了,一路小跑到了我的面前,气喘吁吁地对我说:“来晚了,赶紧走吧,别感冒了。”说着便拉着我向家的方向走去。到了家我才发现爸爸的左肩已经湿透了,顿时,我好像说不出话了。
这件事虽然不大,甚至不值得一提,但是却一直温暖着我,因为一颗水珠也能折射出太阳的光辉,这件事也透出了爸爸对我的那份浓浓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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