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红,露水重,夕阳下,秋菊花。”我因生于秋而喜秋。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薄雾在晶莹的露珠上闪闪发光时;当第一支大雁长队鸣叫着向南方飞去时,我已睁开双眼。秋水已不再温暖,五指伸入水中已有些扎手。推开门,让金色的阳光照在脸上,我已陶醉在这似梦似幻的金色国度中无法自拔了。
正午,火辣辣的太阳当空照耀。秋,勤劳者的节日,是上天对他们这一年的勤劳工作所给予的嘉奖。看!那鼓鼓的麦子低着他那沉甸甸的头丝毫也不向人们炫耀他的丰功伟业。谦逊是他的品格,也正是伟大的劳动者的品格啊!
黄昏,当一片枯黄的树叶随风飘落于手中时,我似乎可以听见他的诉说,他在诉说,诉说着:少年不知愁滋味,从不曾拾起过岁月的碎片,追逐过时光的背影,也不曾拾起过一片枯叶,读出一季繁华后残存的惆怅。夕阳过半,大雁归去,寒意已浓。单薄的衣物已抵挡不住寒风凌烈的攻击,夕阳渐渐退去……
深夜,秋的夜晚是寂寞的。既没有夜起南风花香飘四周,也没有知了不知疲倦的深夜详谈,有的只是寥寥几颗星辰的寂静陪伴。但是秋的夜晚又是美好的,我们在秋天明月下相聚,我们在秋的夜晚发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人生赞叹。秋之夜,思之夜。
秋的美,秋的情,秋的意,秋的一切的一切都是深刻的,都是美好的。你会在秋风中读到喜悦;你会在秋雨中读懂奉献;你会在秋叶中品味人生。“自古逢秋悲寂,我言秋日胜春朝。”
可是,发生在我们之间那些纯真又好玩的事儿,却永远不会褪色。
我的小学一共换过五个同桌。我的第一个同桌最令我印象深刻,因为他是班里首屈一指的捣蛋鬼,可以说是有他在的地方就是阿魔地狱。我和他常常发生很多不愉快,可以说是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可是有一天……
我的一个发夹丢失了,那是我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我特别舍不得。满教室都找不到,我急得直掉眼泪。他没有送给我廉价的安慰,只是用行动证明了对我的关心。下午的时候,他把我的发夹找了回来,潇洒地往我手里一丢,平静地说:“下次别这么粗心了,我可没有义务帮你找东西,麻烦的同桌!”
后来,我才知道,为了找回我这只蝴蝶发夹,他在教室外面的走廊来来回回搜寻了好几遍,还被过路的同学踩到了手,最后,才在一个邻班男生手里找回我的发夹,他收起了平日里的任性,好说歹说,才让人家同意物归原主。
这时,我明白了,真正的同桌,就是平时爱和你吵、爱和你争,却会在关键时刻给你最大的帮助的人。
后来,他转学了。我的同桌又换成了一个可爱的大胖子。他姓米,明明长着一个比小山还魁梧的个子,脸上满是泡泡肉,可谁知道,他的.性格却让人捉摸不透,不,应该说是比女生还娇气、害羞。
记得有一次我开他的玩笑,戏谑地说:“你这个姓氏真奇怪,我干脆叫你大白米好了!”谁知他一听,脸上的表情顿时不对劲了,他那张白净的脸顿时像涂了一层猪血那么红,眼珠子来回滴溜溜转动着,鼻孔里冒着不服气的粗气,腮帮子也像只青蛙似的一抽一抽的,好玩极了。可是等了半天,他嘴唇嗫嚅着,就是说不出一句话来。
而且我发现,每次,他和女同学说上几句话就要脸红,声音小得像将死的蚊子。我十分不屑,直到那一次学校的运动会。
他本来没有参加任何项目,可我班的一个参加跳绳比赛的选手突然拉肚子,站都站不起来。老师很焦急,我的同桌自顾自地站起来毛遂自荐说:“老师,我会跳绳!”当他站在塑胶场上举着那根蓝色的跳绳时,大家都不以为然。
我不忍心看他这样尴尬,主动带头为他鼓掌。谁知,这次他竟然没有脸红,还对我微微一笑。比赛开始了,他的表情瞬间变得严肃,嘴唇紧抿着,那根跳绳在他手中像翻飞得了蓝色花瓣一样,极速地旋转起来,一下又一下,他不遗余力地全速跳动着,完全没有绊一个跟头,和旁边手忙脚乱的情景完全不一样!
最后,他竟然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全班都对他刮目相看,只有我轻描淡写地说:“这不奇怪,毕竟胖子都是潜力股嘛!”
“嘻嘻——”他捂着嘴,又恢复了往日的模样,故作含羞地笑了。
我看着他,也笑了。
真不敢想象,要是我的小学途中,没有这些可爱的同桌的陪伴,我的生活该会多么无趣啊!所以,我会永远记得这些善良的同桌,更记得我们之间闪光的回忆!
说到春,耳边就只剩不断的雨声。这个周末,雨也照样飘洒,朦胧中披上一身轻纱,远处的楼房就溶在奶白色中了。
我不很喜欢连绵的扭捏的春雨,但雨也有雨的乐趣。我曾经有个小愿望,是拥有一把透明的伞,最好是浅绿的,这样我在雨天撑伞时,抬头就能看到轻盈的雨丝在伞上跳跃,凝成的水珠缓缓滑到伞的边缘。雨小到不必撑伞时,我抬头看天,看见雨水零零散散地下来,在夜里划出一道道银白的弧线。落在我的脸上,眼里。
模糊里记得曾经看过一篇雨游公园的文章,当时是极向往的。现在也会想起,我撑着透明的伞,从水帘里看一片新绿。蔓延的绿使树木摇摇欲坠,浓重得要坠下似的\'。那美极了。我溺在充满新生气息的绿色海洋里,不是那种温润的碧玉,而是更跳脱一些的——春的颜色。
春天实在太适合新绿了!而雨雾又使它变得优雅、神秘。我的春天总是潮湿的,春给我带来无边无际的绿,向没有尽头的远方尽情地奔跑,让世界都渗透绿色。
我自然喜欢晴天,阳光明媚的时候花朵就是一块蜜糖,甜津津的、暖洋洋的,又带着类似柠檬或薄荷的清香。这种春的下午显然适合我去一回图书馆,在令人放松的午后用手指摩挲书页上的浅浅墨香。
阳光下的春天像个无虑的仙子,而我则更喜欢夜幕下优雅的精灵。春天里,万物都是发自内心地喜悦着。我在白天惊喜于万物的变化,又在夜晚细听雨点轻轻叩响书房的玻璃,奏出纯净的乐音。
宁静的夜晚里,唯独木兰家的灯火亮着。是木兰在纺织吗?不,从屋里传出来的,是一遍又一遍的`叹息声。织布机静静的立着,娘看看木兰,又看看织布机,轻轻的走到木兰身边,说:"孩子,你在想些什么啊!”木兰摇摇头,说:“没什么,只是昨夜看见军队的文告,征兵栏上有爹爹的名字。爹爹年迈,又体弱多病,咋家有没有成年的男子,这可如何是好……”木兰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眼里流露出一丝惆怅。忽的,她眼里闪出一道兴奋的光芒。木兰紧紧握住娘的手,说:“娘,木兰愿替父从军!”听着木兰坚决的语气,娘没再多说什么,只是把手打在木兰嫩白的手上,说:“娘也不能为你做什么,你一定要小心啊!”灯光下,两双手紧紧握在一起。
出征这天,木兰盘起自己的长发,慢慢的穿上男儿装。往往镜中的自己,又望望远处,心中不免有些留恋。
与爹娘分手时,木兰没回头望一眼,她怕自己突然间舍不得爹娘,舍不得家乡,此时的她,眼角有些湿润。直至渡过了黄河,翻上了黑山,才回头,此时早已听不见爹娘的呼唤也看不见故乡,战马的嘶鸣却在耳边回荡。
战场十年的厮***,对于木兰是那样漫长。战争结束,一切又恢复了和平。对于立了大功的木兰,皇上欲封她为尚书郎。木兰双手作辑,说:“臣不愿高官厚禄,只愿还乡见爹娘,请皇上恩准。”“钦此”木兰用粗糙的手接过圣旨。
木兰骑着战马威风凛凛,父老乡亲都出来迎接。木兰一见爹娘,双眼即刻噙满泪水。姐姐仔细打扮一番,木兰在弟弟的磨刀声中,走进了那间熟悉却又陌生的闺房。
脱去战袍,换上旧衣裙。拉下头巾,长发披在双肩,木兰细心梳理着长发,戴上装饰。镜中原来幼稚的自己,已有几分成熟,几分沧桑。迫不及待的想向伙伴展示风采的木兰,不竟使伙伴目瞪口呆:战场上英勇的花木兰竟是个娇滴滴的女孩儿。
百余年后,小孩嘴里念着“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大人念着“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学堂里传来“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的读书声。
昨日,余尝与家父赏一文,乃一幼童所作,文曰《美说》。余不才,然观其文章,词藻非通古上下之华丽,意境亦无声东击西之绝巧。余今献丑,尝使胸中点墨,书余心中些微感触。美者,古今有二,一曰外美,二曰内美。外美者,有西施之娇柔羸弱,万物犹怜。,亦有妲己之妖媚风***,绸缎外饰。所谓外美,乃受之父母,外力无所改。西施,助夫勾践一雪国耻,巾帼不让须眉,为史家之称赞;然妲己,虽有绝世之貌,怎乃心如蛇蝎,红颜终为祸水,助纣为虐,武王缢死其于破城之日,红颜为千古骂名。内美者,纵外表平平,然心中怀仁义之德,岂不美甚于外美者乎?唐雎之貌,无史料记之,但其忠其君,心有忠魂。以命换秦嬴政惧色,破秦王吞安陵之美梦,令秦王色挠而谢之。岂不美乎?问曰:岂非外美者,令人心旷神怡乎?对曰:否也。所指外美,若无内美作魂,犹令人觉之肤浅。内美者,处之长久,则觉如饮醇酒,欣然若醉。问曰:内美者,外表与常人无二乎?对曰:否也。内美之人,立人群中如鹤立鸡群,气质昂然,谈吐优雅。虽衣饰或简,但其面容若明月,皎皎如镜,竟若仙人。问曰:岂非内美者,不常人者乎?对曰:否也。世不少美,但少觉美之慧眼。人生在世,当追内美,如衣冠、面容,但凡可讲究,至少不使其凌乱,实为最佳。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余却无半分舍外美全追内美之意。衣冠端正,端庄得体,为人之基本。且夫少年时,爱上华丽之服,脂粉之饰,掩其纯真美,则为愚蠢之至。缘何西施美,乃其内美作魂。故余曰:外美之美依附于内美作魂。若人内美之里与外美之表,则可谓人中龙凤。生不才,简简数句,道不尽生之意。生才疏学浅,望师指导一二,自当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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