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天作文英语六个句子

我最喜欢的一天作文英语六个句子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1-17 10:48:27
我最喜欢的一天作文英语六个句子

我最喜欢的一天作文英语六个句子【一】

喜欢是生命中最值得我们追求、向往的事物。但是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我们可能不喜欢,但却不得不去做的事。

我喜欢弹钢琴,因为弹钢琴可以抒发心情,没有音乐,人生就是一种错误。弹钢琴可以听到自己弹出来的音乐,只要听到我弹出来的音乐,我的心情就会自然的放松,情绪就会越来越稳定。我每弹出一首曲子,就会觉得很有成就感。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会弹钢琴,让我的心情安定下来。

我喜欢转魔术方块,因为转魔术方块可以思考,让我的头脑变得很灵活,遇到各种情形,就可以思考下一步要怎么做。每当我转好六面时,我就会觉得很开心,失败时,我就会检讨我的做法有什么错误。当我无聊时,我就会转魔术方块,我的速度越来越快,现在我买了一面比较难的魔术方块,无聊时就可以拿来转一转。

我喜欢跟班上的人竞争学业。因为这样可以激励我读书。每当有人的成绩比我还好时,我就会努力的复习,想办法追过别人。如果我的成绩一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时,我就会开始检讨我复习的方法。心里一直想,我一定要追过别人。直到现在,我是班上前几名。若是有人追过我,我就会开始用功读书,一直想要追过别人。

喜欢,它可以给我一个目标,让生命有个目标,才不会无聊。我的追求在哪里,我的心也在哪里,所以我把目标当成我喜欢的东西,让我的目标可以达成。

我最喜欢的一天作文英语六个句子【二】

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母亲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母亲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母亲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母亲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天作文英语六个句子【三】

我最喜欢的一件事,是暑假里与小伙伴一起去地下停车场“冒险”。

我们来到小区的地下停车场,里面非常黑,有一排排的汽车停在那里,还有一些黑影在动,停车场右面还有一条大狼狗,用绳子栓在柱子上。它看见了我们,就不停地“汪汪”叫着,好像在说:“快走,这里很危险!”我们又顺着一个斜坡向下走,又发现了地下停车场负二层了。我们进去看了看,里面有很多工作人员,他们发现我们,我说:“糟糕!我们完了!他们发现咱们了!”我们不进了,退了回来。

回到了第一层,我们选出了一个小伙伴当“妖精”。我们闭上了眼睛,他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我们开始找他了。我们手扶着墙,脚踩着地,腿直打哆嗦,怕他忽然从一个角落里窜了出来。突然,一个身影从门后窜了出来,“哇”地一叫,我们吓了一大跳,撒腿就往回跑。“妖精”哈哈大笑,说:“你们都是胆小鬼!”我们一转头,这才反应过来:“妖精”就是我们的小伙伴呢!

我们每人轮流当“妖精”,一直玩到天黑了。我们约好了,明天还来玩“冒险”。

我最喜欢的一天作文英语六个句子【四】

记得在三年级时,学期末了。那天体育课老师为了让我们在三年级留下特别的回忆,他竟然在最后一节体育课让我们玩相扑。听到这一个消息,我的内心雀跃不已,因为身躯庞大的我,从来没有机会在体育课出过风头。之前,论跳绳,我跳没两下就喘呼呼;论仰卧起坐,身体用力到快要爆炸了,还是起不来;论跑步,没有全班最后一名就不得了了。所以,我告诉自己,一定要趁这节课好好大展身手一番。

终于到了体育课,同学们全都迫不及待,跳上战斗舞台。磨牙的磨牙、搓掌的搓掌,大家看起来全都跃跃欲试的模样,但他们看到我身上的“肥肉”,没有一个人敢上来挑战,个个跪地求饶、甘拜下风。我真是太厉害了,还没开始比赛,就先吓坏他们一半的胆子,这时,有一个不知死活的小子大喊一声:“我来跟你比!”我将头转过去一看,竟然是老师,不过,没关系,我对自己“心宽体庞”的身材有十足的信心,尽管放马过来吧!于是一场师徒对决的相扑大赛即将展开。

老师的身材虽然苗条,但动作非常灵活,我扑上去好几次,都抓不到人。他左闪右闪,不正面挑战,分明是想玩持久战,浪费我的体力,于是我为了赶紧结束这场比赛,就张开我的双手,瞪大我的眼睛、露出我的尖牙,奋不顾身的向前冲了过去。老师被我这个举动吓了一大跳,结果一不小心脚没踏稳,掉到场外,我也重心不稳,一起飞出去。两人摔得四脚朝天,而其它无情的同学们却在旁边哈哈大笑,不过,我居然赢了老师,真是太棒了!

现在想起这件事,嘴角还会不自觉的往上扬,心里总有种快乐的感觉。体育课老师遇到我,常会和我开玩笑说:“你该减肥了,否则以后真的要去当相扑选手喔!”三年级时的那节相扑课,真是我到现在最难忘的一堂课。

我最喜欢的一天作文英语六个句子【五】

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同,例如:有人喜欢唱歌、有人喜欢跳舞、有人喜欢玩游戏等。

喜欢可分为三种,分别为人、事、物,现在我要介绍我喜欢的是什么?我喜欢的人是妈妈,因为每当我失败时,她总会给我鼓励,要我不要轻言放弃,努力到终点,让我重生信心,勇往直前,而且适时买给我喜爱的物品来奖励我,她像我的避风港,随时在保护我。

我喜欢的事情就是睡觉,当我读书很累时,总会去小睡一下,迅速恢复体力,还使我更有精神,睡觉时,什么事情都不用管,烦恼全抛到九霄云外,整个人都放松下来,还经历各种不同的梦境,虽然只是黄梁一梦,但是觉得很有趣,不过醒来时,仍要面对现实,努力的过生活。

我喜欢的物品是音乐娃娃,因为每当我伤心时,它总会唱出美妙的音乐,还对我微微笑,彷彿告诉我要敞开心胸,不要再哭了,使我心里很开心,忘记忧愁。

我觉得既然喜欢它,就不应该随易抛弃它,对它使出暴力,而是应该好好珍惜爱护自己的最爱;喜欢一个人就要真心相待,珍惜相处的时光;喜欢一件事,就要适时掌握,过于不及都不好,这才称做"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天作文英语六个句子【六】

李奥巴士卡力曾说:“在生命的历程,生命的价值不是看你取得什么,而是看你加诸于什么。”喜欢,就像冰淇淋,使人忍不住想舔一口,当你向往做某些事,或是它让你快乐,代表你喜欢它。

我喜欢出去逛街,旅游,因为它能抒解压力,每当我买下我很喜爱的东西,我就会很开心;出门旅游就像出任务一样,要四处探索,只要我有所发现,就会有一种快感,但任务结束时,就很不舍;然而,我还是会很开心,因为心中的“谜”都解开了。

我也喜欢去游乐园,因为在那里我可以疯狂的尖叫,把所有的“不满”全都叫出来,那也是“疗伤”的最佳方法,心情不好时,我总希望能放声大叫,那里就是最棒的地点,而且,刺激的游乐器才能让我振作,把还在发呆的我摇醒。

我最喜欢唱流行歌,因为我可以用歌声表示心情,能唱自己喜爱的歌是一种享受,也能告诉大家那是一首好听的歌,希望有人认同我的想法,如果旁边的人也能跟着我一起唱,我就会更高兴。

美国名教育家李奥巴士卡力曾说:“生命,是上帝的赐予,让生命多姿多彩吧!这正是我们回报给上帝的赠礼!”做自己喜欢的事,才会活出五彩缤纷的乐章,就像点缀自己的圣诞树!

我最喜欢的一天作文英语六个句子【七】

从小爱读书的我家里有许多书,幼儿园时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上小学以后老师更是鼓励我们要多读书。所以我每天都会翻看它们,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阅读》这本书了。它里面的知识是那么的丰富多彩,无所不有。从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多种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一篇叫做《礼貌的力量》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原来说话也是一种学问。“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这是孔子教育世人要讲文明,懂礼貌。同样一句话用不同的方式来说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就像故事里的主人公灵茜一样,她是在一次打电话中才真正懂得了礼貌的重要。她在第一次拨打电话时,也不问对方是谁,也没有称呼对方的姓名,却喊着同学的外号,太没有礼貌了,结果对方没有理睬就挂掉了电话。在好朋友的指导下,灵茜第二次拨打电话,并有并礼貌的称呼对方并询问,得到的是礼貌的答复。

文明礼貌就像照镜子,你对镜子微笑得到的一定是一张可爱的笑脸。文明礼貌不只限于形式,而应体现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情上。这是我在《阅读》里读到的,领悟的。我爱《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天作文英语六个句子【八】

在我六年小学生涯中,上的课已经是不计其数了,在这些中有令我感到高兴的、轻松的、还有让人感到难忘的、枯燥的、也有使人感到讨厌的,但我最难忘的还是那节作文课――“烧不坏的手帕”。

记得那节课的时候林珍老师带来了两个盘子、一瓶医用酒精、两条手帕、一个打火机和一个装满水的杯子。笑眯眯地说:“我们要做一个十分有趣的实验――‘烧不坏的手帕’。”手帕怎么可能烧不坏呢?我心中又犯起了嘀咕。

实验开始了,同学们都一拥而上,只见林老师先将手帕放到水里浸湿,再拧干,对折后放入盘子里。接着,再倒入酒精。然后用打火机点燃酒精,霎时,火苗一下子窜了起来,火越烧越旺,过了几十秒钟后,林老师盖上另一个盘子把火熄灭了,而那块被火烧过的手帕尽然完好无损。

老师问大家这时为什么?有人说是因为手帕沾了水。林老师便笑着对大家说:“那我们就再来一次吧!”说着,林老师拿出一条干手帕,按照同样的办法将它点燃,可手帕依旧完好无损,我们都看呆了。

“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林老师说,“酒精在燃烧的时候,火焰上部的温度很高,而底部的温度却很低。另外,实验用的是浓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医用酒精,酒精容挥发,而燃烧是在盘子的表面进行的,手帕是浸泡在百分之二十五的水中的,一直处于水的保护下,所以烧不怀。

听了林老师的话,我们顿时恍然大悟:任何事物都不能只看表面现象,有时候,我们往往被自己的眼睛所欺骗,我们应当透过现象去看清它的本质。这节课不仅学到了知识,还明白了道理,真是令人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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