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盈盈捧着一颗又大又饱满的草莓开开心心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盈盈最喜欢吃草莓了。咬一口,甜溜溜的,光是想着,牙齿就开始在嘴里跳舞了。可是,盈盈是不会舍得吃这颗草莓的。因为这是他要送给妈妈的礼物。要知道,为了找这么颗草莓,向来胆小的盈盈可是下了好大的决心,才敢独自出门的。
我闻闻这香味就可以了。盈盈一边走一边想。
不久就来到小河边。这时盈盈觉得口渴了,于是,他抱着草莓一骨碌地从草丛里钻了下去。
咕嘟咕嘟。盈盈大口大口地喝水。(你瞧,他连喝水都舍不得放下手中的草莓呢。
真痛快呀!喝饱了的盈盈准备继续上路了。可当他一转身却被吓了一跳。小熊多多正直勾勾地看着他,不,是直勾勾地看着他手里的草莓。
“这东西好吃吗?”小熊多多问。
“好吃。哦,不,……不好吃。”盈盈吞吞吐吐地说,生怕小熊多多会吃这颗草莓。对小兔盈盈来说,小熊多多可是个大块头呢。
“你骗人!一开始说好吃,为什么又要改口?”小熊多多一下子生气了。他最讨厌别人骗他。
盈盈害怕极了,忍不住哇哇大哭起来。
“你哭什么呀?你,你快别哭了!”这下轮到小熊多多着急了。他最怕看见眼泪了。
“这是给妈妈的,……不能给你,呜呜呜……”盈盈一边哭一边说。
“我也没想要啊。唉!”小熊多多摇摇头说,“好了,好了,别哭了,快把它拿回家给妈妈吧。”
盈盈赶紧抱着草莓爬上了河岸。
快到家时,盈盈停下脚步,把草莓放在路边,然后舔了舔手,顺了顺毛,又洗了洗脸,这才又重新抱起了草莓。可不能让妈妈知道他哭过,是不是?
嗒、嗒、嗒。盈盈敲敲自家的门。他小小的心脏也在扑嗒、扑嗒、扑嗒地乱跳着。这是他第一次给妈妈送礼物。
“是谁呀?”妈妈亲切的声音传了出来。
“是我,妈妈,是我回来了。”
“哦,是我的小宝贝回来啦。”话音一落,门就打开了,妈妈笑吟吟地站在了门口。
“生日快乐!妈妈。”盈盈大声说着,一把把草莓塞进了妈妈怀里,同时吱溜一下从妈妈身边溜进了屋里。
乘坐旅游巴士,伴着小雪来到了这次欧洲游的第一座城市,科隆
科隆是一座古城,坐落在德国美丽的莱茵河畔。
科隆大教堂,是这座城市的中心。十多年前,当地人修建了一个教堂平台,使教堂与周围的街道及嘈杂的交通分离开来。据导游介绍,科隆大教堂高157.31米,它建有两座哥特式的尖塔,显得非常高大。
来到塔下,感到自己是那么渺小,仰望雄伟的教堂,塔身上的每个雕刻都是那么精细,每个细节都是那么完美!
进入教堂,光线比较昏暗,室内温度较低。整座教堂由五个殿堂和三个绕圣坛而建的偏室组成。据说圣坛还是初建时的样子,上面的十字架还是欧洲大型雕刻中最古老、最著名的珍品呢!站在教堂中央,抬头看去,从晶莹剔透的彩色玻璃中透进来一些光亮,使幽深的教堂中增添了一丝静谧。在低一些的墙壁上,有许多圣经中的神话故事的画像和雕刻,看到这些,我好像也变的虔诚起来,连说话的声音也低了许多。受到教堂中气氛的影响,我也点燃了一支蜡烛,默默地许了一个心愿……
走出了教堂,我们又来到不远处的莱茵河边。德国人把莱茵河尊为父亲河,可见它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河水静静地流淌,像一条白绸从城中飘过。虽说已是寒冬,雪花也时常飘落,河水却没有封冻,只是在柔和的水面上漂着些许浮冰。河上横跨几座铁桥,水面上停泊着几艘大船,成群的海鸥在空中盘旋。满眼都是黑白的色调,真像一幅淡淡的水墨丹青。
科隆真是一座古老而又美丽的小城!静静的散发着它的魅力。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想当强者,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写了这篇小说主要说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救自己的狼孙与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让我悟到生存的艰难,体会念了竞争的无情,欣赏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我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和谋略。
在这国庆七天大假中,我读了斯威夫特的长篇小说——《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格列佛,因为对旅行有浓厚的兴趣,他到一艘商船做外科医生。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作者误打误撞地来到了利立浦特王国。这个国家的居民都只有作者中指那么高,作者在这个国家显得高大无比。后来在这儿发生了一系列的事,直到最后作者被奸人陷害而不得不逃到不来夫斯古去。然而一个偶然的机会,作者又回到了自己的祖国……几经周折后,作者又来到了布罗卜丁奈格。他在这儿被他的主人,一个农民拿来展览并出售,受尽折磨。后来主人把他卖进皇宫,作者又开始了他的奇妙之旅……
小说中的情节和人物虽然纯属虚构,然而却以作家生活的现实世界为基础。如发生小人国里的种种荒唐的所作所为。无一不是以当时英国统治者的和罪恶行径为原型的,因而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再如飞岛国中的可恶行为讽喻的是英国对爱尔兰的统治。这种手法运用得巧妙,并且不失严肃,给人以强烈的真实感。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作者斯威夫特对当时的英国社会和文坛现状十分不满,他的作品通常与当时的政治问题有关,写得很有深度,表现了他揭露时代恶德与缺陷的才能。他认为:“有许多事不能用法律去惩罚,宗教与道德的约束也不足以使这些干坏事的人改正;只有把他们的罪孽以最强烈的字眼公之于世,才能使他们受人憎恨。”《格列佛游记》是斯威夫特的这一主张的成功实践,它的问世开创英国小说讽刺艺术的先例,树立了英国文学中的讽刺传统,应该说在欧洲文学史上有着特殊的意义。
格列佛他是18世纪一个普通的英国人,同时他也是一个不寻常的鲁滨逊,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人。他是一个勤劳勇敢、机智善良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和观察,善于思考,有独特的思维,性情温和,对人态度友好,举止善良,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也会随时准备抗击一切对朋友不利的人。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见机行事,抓住一切机会追求自由,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他为人坦率,爱国,也十分顾惜自己的面子,对敌视他的人充满了仇恨、厌恶与鄙视,但敬重高尚的人、知识丰富的学者。总的来说他是一个具有质疑精神,酷爱真理,有忍耐力的勇者。
书中的第一部分“小人国之旅”中的小人国,描写了小人国王国中最高的职位要通过跳绳(不是以人的能力品德)来决定,谁跳得最高,谁就能获得最高的职位,实际上反映了在当时的英国平常人难以凭真才实学获得其应有的地位。
书中的第二部分“大人国之旅”中的大人国则充分暴露了大人国国王对英国如此喜好战争也表示出极大的憎恶,这也正是作者借大人国国王之口来谴责战争带给人民的恶果。
书中的第三、四部分也分别表达了作者赞成和平制度和反映出由于历史的限制,作者无法找出摆脱人类丑恶的态度。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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