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氏父子》是我在第八届校信通获得阅读之星的奖品—张天翼作品精选里的另一个故事。读后换位思考,收益匪浅。
一个忠厚老实的勤劳中年男子老包,把自己一生的期望全都寄托在了儿子小包身上!虽然自己生活艰苦,清贫,却从没让自己的儿子吃过苦!忠厚的他居然去偷也一定要让他儿子体面。老包把儿子奉若少爷,百依百顺,以为儿子能够有出息,好让他下半辈子可以享清福。自己省吃俭用没关系!可是,小包又把父亲当奴隶。认为这样无能的父亲耽误了他。最后换来的是什么?不过是一个个梦想的破灭罢了,当小包因为做了太多违反校规的事被开除时,老包被吓傻了,富于幻想的父亲老包的支柱倒了……
故事没有离奇的情节,平平淡淡的。可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却入木三分。老包一件穿了几年的旧棉袍,一双破棉鞋。小包一件青布棉袍,一双锃亮的皮鞋,油亮的头发。反差极大的衣着,把包氏父子俩的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
是一种什么样的爱让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无私奉献?也许只有亲情才能有这样的力量。同样的望子成龙永远是当今父母对子女的期盼。已经记不清爸爸妈妈为我付出了多少,只记得他们那同样沉甸甸的期盼!我不是一个好儿子,因为爸爸妈妈对我的期盼和付出总是比得到的回报要多的多,至少现在是!每当看到爸爸妈妈为我操心,我后悔以前的不懂事。未来的日子,我总是希望能多做一些让你们高兴的事,多做一件,你们就少为我操一份心!
我始终带着你爱的.微笑,一路上寻找我遗失的美好。
——题记
CD机里放着自己用钢琴弹奏的张韶涵的《意识的美好》,嘴里还哼唱着歌词。唱到“寻找我遗失的美好”这句时,我停住了。蓦然回首,我是否好久没有和好朋友谈心了?我是否好久没有和楼下的小朋友一起玩耍了?我是否好久……我不知道,只知道每天匆匆忙忙地过着,连周末好象也没有空了。思绪到了这里,那本叫记忆的书,又翻回了童年那几页……
“雪菲,你快来拉!妈妈又给我买了一套过家家的玩具,快拉哦!我去叫文文来。”晓昕就这样挂了电话,我也兴冲冲地下了楼,不一会儿文文也来了。
“我来当女儿”“我要当女儿”“那我当妈妈”“我当爸爸”。每一次玩这个游戏,我们三个都会为这个争吵一段时间,但却又在之后的游戏里慢慢消失了。我们分工明确,她做饭,她洗衣服,总是能玩得不亦乐乎,身上弄得满是泥土,脸也成了“小花猫”。过后会挨妈妈的骂,我们却还是约定下一次继续,依然那样快乐。
那时的我们不知道什么叫烦恼,每天都是快乐的。那时我们的友情是藏在一个祝福瓶里的,它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很小很小。我们的地盘我们做主!拧开这个祝福瓶的瓶塞,用友情的吸管,吹出一个又一个祝福。我们在这时总是微笑而又充满希望的,我们总会在心里默默祈祷,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现在我该停下脚步,回过头去看看,看看我那点点滴滴的快乐。
我往回走,蹲下身子,捡起一片片那属于我的快乐的童年的记忆枫叶,放在一个精美的盒子里面,好好地珍藏。
韶华已逝,青春仍在,只需你蓦然回首,拾起你的童年,好好地珍藏。
我在校门口看见他孤独无助的眼神,小小的身体在发着抖。他的眼睛里是那么的痛苦、无助,甚至绝望。他还那么小啊,在雨中颤抖着蹲在树下。
“他真是好可爱啊!”一些女同学开心的三三两两打着雨伞走过。我站在雨里,默默的没有说话。毕竟我没有什么可以说的了。我从书包里取出伞,支在他的身旁。“你们看啊那个傻瓜居然把雨伞让给一只小狗”男女同学们窃窃私语的肚子和浑身上下都淋湿了的我。我没有说话,自嘲般的笑了笑,然后转身打算离去。在我转身的那一刹那,我看见他的眼里划过一丝泪痕,顺着他的脸庞滑落。
我又一次勾起了嘴角,大步顺着公路走了。他那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中闪着泪光。
后记
后来再见到那只狗,它和它的主人一起走在街上。见到我,它兴奋的汪汪叫着,眼里闪着激动的光。狗的主人感谢了我并且把我的伞还给了我。
很抱歉在这一篇短文里使用了“他”这个字眼。应为我想要写出对于它的尊敬啦。毕竟我也不能造一个字,所以借用了“他”这个称呼,望见谅。
校园里的每一个脚步都这么急促;每个人的手上,握着琳琅满目的数学题作业本`提着装满资料的书包……飞快的奔跑在教室、宿舍和饭堂之间。匆匆,匆匆,逐渐演变为我们生活的节奏。
从身边经过的来来去去的一个个行色匆匆的身影,一张张写着“累,并快乐着的”的青春活力的脸,为这原本就美丽的校园平添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身边的.同学都渐渐形成了你追我赶的趋势,原本“与世无争”的我也不得不放下自己爱玩的心,被周围紧张的气氛所感染,急急得投入到竞争至上的大潮流之中。
在这个人挤人,人“食”人的竞争社会中,在这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环境内,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时代里,我想自己应该学习蜗牛。一步一步,前进的速度虽赶不上兔子,但走的每一步都踏踏实实;背上的壳虽不及乌龟坚硬,但依然能在风中成为我小小的温馨的避风港,保护着我不受侵害;虽没有鸟儿丰满的羽翼,但依然可以依靠柔软的身躯爬到树梢,在风中乘着叶片飞翔……
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地前进,哪怕只是一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蜗牛,也一定能凭着坚定的信念,登上高峰。虽然时间很漫长,但每一个脚印都印证着汗水的付出和坚强的内壳。
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在最高点乘着叶片往前飞,小小的天流过我的泪和汗,总有一天有属于我的天。
面朝着阳光的方向,迎着微风,悄无声息地,在阳光背后留下一串闪光的足迹……
我愿作一只蜗牛,在人群中被忽视着,也在默默地前进着,为偏织成功而努力。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狼名叫紫岚,它有三个公狼和一个母狼崽。它在以前就策划好了要夺取狼的王位,所以,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上风,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这时,紫岚又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但愿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觉得紫岚也太可怜了,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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