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正逐步建立健全,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守法与犯法其实只在一线之间,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运用法律常识去指导自己言行往往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拯救自己;而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法盲则会不知所从、一味蛮干,不可避免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失去自由、身陷囹圄时才知道法律的无情和自由的宝贵。我们发现,有些犯罪分子也有过美好的学生时代,他们也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他们原来也曾是优秀的好学生,但是他们不严格要求,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坏习惯,逐步从一名优秀的学生沦为失足青年,可以说致使他们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首先放弃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也就放弃了自己,教训是发人深省的。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周围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小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在此,我奉劝并告戒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我们卸甲实验小学本着“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的教育理念,有决心有信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设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同时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今法律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不懂法律知识的人叫做法盲,法盲在生活中容易吃亏,在工作中容易碰壁。一个人必须先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才能将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作为青少年,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怎样去维护它,这些还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我们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尤其需要珍惜花样年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犯罪分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具备防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青少年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这里有几个号码,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110、120、119、122、114、84735094,掌握自护知识,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有助于增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二、遵守校纪、班规,做文明学生
今年学校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推进《扬州市小学减负的六条规定》,贯彻学校精致管理,做好安全工作,再提醒同学几点:
1、学生在校时间为6个小时。学生可以提前半小时到校 即上午7:00-7:30 下午1:00-1:30为学生到校时间。家长严格按时接送,不得提前和推迟。在规定时间以外,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一律与学校无关。
2、 年龄在12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骑自行车。在行车途中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载人或相互追逐。如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出现任何意外情况与学校无关,一切责任均由自己和家庭承担。学校提供摆自行车的场地,学生自行车均要配备好车锁,并按要求摆放在规定地点,学生无锁车在校园内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3、禁止小孩在上学、放学途中乘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非法营运车、拼装车、报废车、马自达等交通工具,学生自行车做到“五有”有刹车,有车锁,有脚蹬,有撑架,确保自行车行车,停车的安全。
4、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长应该教育和看护好孩子,学生离开校园以后的一切活动由其家长或监护人负责,在校园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遵守学校午间静校制度。走读生中午在家休息,作业,1:00-1:30规定时间方可到校。午间在校代伙的学生,必须在护导老师的安排下,在指定班级参加午休与学习。在规定时间内所发生地一切经济,责任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三、摈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好学生
一些在押犯人的违法犯罪都是由“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啊!
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古人云:立身成败,在于所染。染苍则苍,当黑则黑。青少年就是这么一个易染的群体,青少年一旦染上恶劣习性,人生观和品德就会向坏的方面发展,到头来只有走向变质和堕落,成为社会的渣滓。因此,拒邪恶,永不沾,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的严肃课题。
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重的小事做起。希望全体同学以他们为诫,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矗。
如果你有机会乘着飞机在长江三角洲上俯瞰,你会发现一座五光十色的神奇宝岛,它像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一汪清泉中。这颗“明珠”,便是我的家乡——崇明岛。在它上面,有冰肌玉骨、闻名于世的赢洲水仙;有碧绿茫茫、硕果累累的果园田野;有味美绝伦的崇明螃蟹……我爱它们,但更爱哺育它们的母亲,崇明岛的卫士——水。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变得更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亲眼目睹二十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个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神圣的《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法律,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中,人们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认为一些传统美德已经过时。这不得不使我大声呼吁--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五分钟就有一起抢劫事件上演。在我们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法律的行为,如索取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拉帮结伙、校园欺凌等。让人心惊的`是,刚步入法定处罚年龄的十四岁孩子竟占到其中的15.5%。犯罪,无疑威胁着我们的生活安定,我们应当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还存在着一些疏漏,有一些人为了金钱,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要说,我们的法律正不断的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地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法治征文活动”更让我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促进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受到《思品》教育的我们更应当遵纪守法,坚定地捍卫法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背弃良心,违反职业道德,我们未成年人要用法律作武器,勇于依法维权,制止非法行为。
总之,法律不仅是维护人民的武器,更是规范行为的社会准则。让自由在规则中行驶,权利在规则中履行,义务在规则中拥有,从现在开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吧!
巴尔扎克包裹着睡袍,凝视着远方,两手叠合在胸前。学生们打量着雕像,一个劲地夸赞,令罗丹欣喜无比。有个学生把目光集中到雕像的双手上,不禁夸赞道:“老师,这手被您雕得太好了,简直像上帝创造的一样!”罗丹注意到那个学生的双眼紧紧盯住那双突出的大手,久久不愿挪开,心里莫名地变得不安起来。
果然,其他学生的目光也被雕像的双手深深吸引住,几乎齐声赞叹道:“整座雕像堪称完美,特别是这双奇妙而精细的手,真可谓天工之作呀!”
听着这番评价,罗丹的神情愈发变得凝重。学生们都恭维起老师妙手天成,仅凭雕像那双神奇的手就可以流芳百世。罗丹站在一旁,沉默不语。突然,他像想起什么,迅速退到墙角,操起一把斧头,直奔雕像而来。没等学生们反应过来,只听见“哐当”一声响,他已砍下了雕像的那双手。
学生们惊呆了,质问老师在干什么?
罗丹长吁了一口气,缓缓地说:“我原本也觉得这双手太突出,会分散人们对整尊雕像的注意力,现在你们都夸它完美之极,所以我不得不把它砍掉呀!”学生们还想说什么,罗丹挥了挥手,语重心长地告诫道:“你们要牢牢记住,一件称得上经典的艺术品,没有任何一个局部比整体更重要。”
在任何时候,整体都要比局部更重要,有时为了保护整体的完整,需要我们决然地舍弃完美的'局部。雕塑是这样,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罗丹深谙局部应当服从全局的道理,所以毅然舍弃了那双手。时至今日,巴尔扎克雕像依然屹立在法国巴黎艺术馆内,它的断手被睡袍遮盖住,面部神态则显得更加突出,好像独自在月光下行走着思考。罗丹的这尊雕像与《思想者》齐名,成为千古流芳之作。
一个人在团队中的角色似乎也是如此。再完美的个人,如果在团队中是不和谐的个体,他对团队的成长也将毫无意义,也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如何去有效地融入团队,成为团队的一员,而不是不和谐的个体,是一门技巧,也是一项重要的技能。但融入团队并不是“ 同流合污”,而是从团队中获取正能量,也回馈正能量给团队中的其他人,从而推动团队的整体提升。无法融入者,只能被放弃。
局部的完美,并不能让整个团体完美,相反,大家要一起进步,才是最好的。
整体与部分是相互区别的。亚里士多德说,只有那只活着的能工作的手才算是人的一个部分;假如是一只死手,那就不算是人的一个部分。人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身体的各个部分,手受到人体的支配,服从服务于人体。手一旦脱体人体,不受人体的支配,便不再是人体的一部分了。
前不久,有这么一则新闻。一位女子在马路上吃鸡蛋,剥去的蛋壳被女子随手一扔,散落在路面上。当时天上下着蒙蒙细雨,散落在潮湿的地面上的蛋壳难以清扫。清洁工大妈好心地提醒女子可以将蛋壳丢至垃圾桶内,并尽职尽责地将垃圾桶提到女子的面前。然而女子不但不领情,反而重重地将蛋壳丢掷在地,还对大妈恶言相向:你就是个清洁工,你就是干这个的!女子的行为一经曝光引起无数群众的愤怒。
形形色色的职业构成一个和谐的社会。试想一下,假如我们的生活中缺少了清洁工这一部分,那我们的生活会变成怎样呢?每天有成千上万吨的垃圾无人清扫,在街道上堆积如山,空气中弥漫着垃圾散发的恶臭。我们的生活还能继续吗?由此可见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
恩格斯说过,手并不是单独存在的,它是整个具有极其复杂的集体的一个肢体。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
整体与部分是相互相联系的、密不可分的,并且关键部分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有这么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国家即将与另一个国家交战。其中一个国家准备的战马中,有一匹战马的铁蹄上缺少了一枚铁钉,战马感觉到不适,在战场上与敌军对抗的时候失去了控制。失控的战马使将军不慎跌落下马,以至于影响了一个军队,使得战争失败,最终导致一个国家的沦陷。许多时候,恰恰就是因为缺少了这么一枚小小的铁钉才导致一个国家的沦陷。
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要求我们,应当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同时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推动整体的发展。
在我的家乡有一座古老的名山——吼山。它位于臬阜镇的东南,离臬阜约七公里。山上怪石嶙峋、鸟语花香。据说鲁迅先生小时候也曾游过吼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15岁的始兴县花季少年,学习优异,屡受表扬。家境也不贫寒。但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的账款全部用于上网,后被民警发现,方知他将账款全部用于“地下城与勇士”这一个虚幻的网络游戏中。
虽然这个花季少年未满18周岁,可以减少一些刑期。但是这个孩子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给孩子的生活蒙上了很大的阴影。
读了上面的故事,你是否也受益了呢?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法公民,要用行动去证明:1、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2、树立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许多青少年因为法制观念不强,抵御诱惑能力差,最终误入歧途,悔之晚矣。我们要以此为戒,让那一些些触目惊心的画面离我们远去。
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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