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一个人一直都在陪着我,鼓励我。在我的世界黑暗的时候,她给我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方向,她牵着我的手,陪我走过了幼年、童年,来到了少年。
小时候,她的背成了我的温床,在我模糊的记忆中,她的背总是暖暖的,让我产生睡意。生病时,她背着我一步一步地走到诊所,雨点打在她的脸上,而我背上没有任何雨水,我在她背上睡得很熟,丝毫不知道瘦弱的她脸上不但有雨水,还有汗水。
小学时,她的大手喜欢牵着我的小手,她的手很忙,要扶我学走路;要为我缝补衣裳;还要为我拿书包。我喜欢她的手,她的手纤细,美丽,可现在,她的手堆积了厚厚的老茧,原本纤细的手变得短小了。
12岁时,我的叛逆时代早早的到了,出乎了我的意料。我回到家时,心情很是不好,躺在沙发上不想吃饭,我绝食,她端来了我最爱吃的西红柿炒蛋,劝我吃饭,我把头扭向一边不理她,她在我耳边唠叨,让我吃饭,我听得很不耐烦,朝她大叫:“吵什么吵,我烦着呢,不想吃饭!”说完,我端起那碗菜,狠狠地往地下摔,碗碎了,菜撒了,同时,她的心也碎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听到了哭泣声,她在哭。对不起,我那时不懂事,现在的我向你道歉。
升初中时,我住校,很少见到她,只能在电话里和她交谈,她的嘘寒问暖永远是那么温婉动人,没一句话都给予我鼓励和信任。
她,是谁?她就是妈妈。她给我的爱是无价的,谢谢妈妈的爱。
说起雷锋,大多数人会想起“做好事,不留名”一词。雷峰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做了一辈子的好事,却在22岁时夭折,确实很遗憾,但是我觉得,每一个人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尽义务,尽责任,当我们该做的事都做完了,我们就该离去。
雷锋有一个很贫穷的身世,在他很小的时侯,就失去了原本属于的六口之家,他拿着父亲砍柴的斧头和母亲上吊的\'绳艰苦的生活,成长成一个成年人,成为了一名解放军。成为解放军的他懂得了许许多事情,也变得十分节俭。他还经常提醒他的战友,常给家里人寄钱。而他的一个战友王大力却觉得他的节约是一种小气!还总是嘲笑雷锋的袜子,说它是千层底。
在雷锋十八岁左右时,他有一个梦想:他想当英雄,但他的领导却让他认真干现在的工作,他对他的领导堵气。那天,领导借用***的话教育丁雷锋一番。之后雷锋就醒悟了:他立志要做一个做事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利益着想的人。
之后雷锋为更好更多为学习知识,总是彻夜读***的书,并且多做好事。一次,王大力家发了大水,他的母亲也病了,雷锋知道以后,便以大娘儿子的身份寄了二十元过去,并向灾区捐了100元。他在里说:“我学习了***的书,使我深深懂得了人民的困难就是我的困难。”他要当人民的儿子,党的儿子!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说的就是雷锋。他的事迹感动了他的战友王大力,让他们也向雷锋学习。
小学生的我们都要争当新世纪的小雷锋,但现在的社会风气很差,连扶一下摔了的老奶奶也会背骗!所以现在这个属于我们的世界,应该由我们去感动,去改善。
六年级:乌妮日
春天到了,万物复苏,春风姑娘轻轻地吹拂着大地。柳树抽出新的枝条,伴随着春风翩翩起舞;小草也赶着出来凑热闹,长出嫩绿的小脑袋,生怕错过什么精彩的时光;桃花梨花也都开出了娇嫩的花骨朵,就像那害羞、腼腆得小姑娘。三月可是放风筝的最好时节,这么好的时光我们当然不会浪费。
星期六的上午,我带着几个孩子,来到皇城门前的空草坪上放风筝。草地上还是一片枯黄,不过泥土里都已经充满了春的气息,春的味道。我们找了一块比较干静,平整的地方停下来,开始放风筝比赛。孩子们三个一群,两个一伙,开始忙活起来。
说好了是孩子们之间进行放风筝比赛,可是没过多久风筝却和路边的大树比起高来,最后竟发展成了打架。你看,风筝用他那长长的尾巴紧紧地缠着树枝,死也不放开;大树也不甘示弱,号召他的所有家庭成员,团团围住风筝,不让他逃走。哎!真是拿他们没办法,赶紧去劝架,我负责拉住风筝的尾巴,孩子们负责去拉树枝,这不劝还好,一劝更了不得了,大树和风筝抱得更紧,打得更凶,死死地缠在一起,大有同归于尽的势头。不行了,看来必须采取措施,我当机立断,紧紧拽住风筝的尾巴,使劲一拉,啪风筝尾巴断了。一场战争伴随着风筝的断尾而平息了。孩子们又去快乐的进行比赛了。
一阵春风拂过脸颊,温暖,舒服,也快乐。看着孩子们那充满天真,灿烂的笑脸,心里就像春天一样温暖,幸福!
很喜欢朋友住的那个很幽静的村庄。它坐落在小城的北边,那里有很多的山,山上有很多很多的树。
浓郁的林木就那么蔓延式的生长着,把整个的村子都围在林子里了。于是整个村子显得分外的静,分外的幽。
夏日里,我是很喜欢去那里的,因为那里没有热浪,有的是树里阴凉的风,拂在人的身上,像母亲抚慰孩子的手,柔柔的,清清的,真是一种享受。
朋友是个开朗的人,很喜欢喝酒。每次我去他那里的时候,他都异常的高兴,因为我们很能聊的来,还因为我在的时候,他的妻子才让他喝酒。
我们两个总在夕阳西下,倦鸟返巢的时候,坐在他家的院子里,一个木制的小桌,上面是他妻子为我们准备的几样小菜,于是我们就开始在那样的景色里饮起酒来。
他的酒量是好的,正如他豪放的性格,而我只有陪着一口一口的小小的喝。因为我的心思早已不在酒里了,我的眼里尽是那夕阳下的美景。
群山在斜阳里,像极了坐禅的智者,他们不动声色的收尽了这许多的美好。任那阳光在它们身上涂抹着,微红,淡黄,深黄,或者是别的什么色彩。
整个村子开始热闹起来,那三三两两的农人从地里回来了,他们的脸上洋溢着笑,相互打趣着。鸡也在追逐里返回家去了,狗开始汪汪的叫起来,高一声低一声的,错落有致。
袅袅的炊烟,在这里那里一柱一柱的腾起来,被夕阳染上了或红或黄的色彩,把整个村子点缀的无比的诗意。
还是最喜欢夕阳下的树了。它们拥挤的生长着,或粗或细,或高或矮,或疏或密,枝与枝交错在一起,叶与叶相互依偎,那般的层次分明,那般的紧密相连。被夕阳懒懒的照着,身上像镀上了一层金。在风里,那些金子沙沙的响着,极为动听,极是迷人。
树上的蝉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只有那雀儿,在金色的树里,跳跃着,嬉闹着,争吵着,时而起时而落,很是写意。真想也像那鸟一样,在上面,翻滚跳跃,在枝桠与光影里度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傍晚。
树们也许见惯了这样的景色,它们在习习的风里,相互的拉扯,相互的推送着,在那一瞬间错开的空间里,那阳光就落在了地上,黄黄的,亮亮的,这里一点,那里一块,像是老人脸上的斑,写尽了光阴的故事。
我们的酒意在推杯换盏里开始浓了,我们开始高声的谈论着,他喜欢拍着手说他高兴的事。我看着树影里的他,犹如古人,在这浩淼的天地里,拍手赞颂着时光的美好。我于是举杯,虽然我已是不胜酒力了,我还是要敬他的,因为这个世界里,知道时光的美好是件不易的事,很多人在虚掷着光阴。
将要醉了吧!我看见西天里的落日就要被那群山吞没了,那还没有挥洒完的色彩,依旧在天里做着最后的执著,装点着黄昏的美好。
真希望可以永远看到这样的景色,真希望把这样的景色永远的定格,可我知道这是不合乎自然循环定则的,因为有日落就会有日起,因为这个世界里还有很多很多的景色,我们还可以看日出,观海潮,听风,看雨或是那些未曾言说美景。
自然用有那么多的美好景色,来装点我们的生活,我们怎能辜负了自然赋予我们的智慧,而虚度光阴呢?
也许人生的美好就是把自然里的美景溶入到生活里,用一颗观赏的心来生活的吧!
夕阳终于把最后的色彩用尽,夜色开始蔓延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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